·邓白云
如何让依法治军理念“落地生根”
·邓白云
依法治军是促进部队科学管理,实现军队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方略,我军的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得益于治军严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置于强军之基的战略位置,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科学遵循。贯彻落实习主席重大战略思想,很重要的就是要把依法治军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让依法治军成为部队建设的常态。
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法治化步伐的加快,部队在依法治军方面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广大官兵树立牢固的法治理念,尤其要强化全局意识,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加强依法治军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依靠法规制度建设和管理部队,切实为能打仗、打胜仗提供保障。
依法治军是古今中外治军的基本原则。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军事家孙武就提出了“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的治军之道,并将“法”列为兵者五事之一。回望120年前的中日甲午战争,北洋舰队之所以会喋血黄海、全军覆没,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军队政令不通、法纪不严,导致日军气焰嚣张,直逼京城。反观我军的发展历程,正是因为在治军方面做到纪律严明、令行禁止,才取得了全国的解放。从外军建设的情况来看,尽管军队性质、传统、规模大小不同,但都坚持依法从严治军。俄军规定,军人从起床到熄灯,一切行为都要依据法规制度严格规范;美军《军事统一法典》规定,对擅自离队、违抗命令、敌前行为不良等58种行为,必须实施军法惩处。可见,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只有牢固确立依法治军思想的基础性地位,坚持依靠法规制度建设和管理部队,才能为实现强军兴军之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依法治军是铸牢强军之魂的有效保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官兵们身处的社会环境前所未有的复杂,外部文化多元带来的渗透破坏、社会环境复杂带来的思潮涌动、互联网络带来的海量信息,时刻影响着官兵的已有观念和是非判断,冲击着官兵的政治立场。有的官兵“不信马列信鬼神”,部分官兵通过各种方式算命看相、求神拜佛。有的一堂教育课的效果,出去转一圈就没了,一次思想工作抵不上一次酒绿灯红。有的官兵缺乏合理的取舍和辩证的眼光,容易误听误信网上一些偏激言论、错误思想。对此,如何使全体官兵能够经受各种风浪的考验,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完成“不变质”这一重大的历史课题,最重要、最突出的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军,对部队管理更加依法从严,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依法治军是正规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正规化建设是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的一项根本性的长期任务,加强正规化建设,是当今世界各国军队建设的必然趋势,也是军队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部队装备更换、任务使命拓展、军事斗争准备深入推进,对正规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应当看到,工作标准不高、治军不严的问题在部分单位还比较突出,正规化水平与现代化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直接影响到部队建设质量、战斗力水平和安全稳定。只有牢牢抓住依法治军这个关键点,进一步强化官兵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才能确保部队的一切活动切实依据条令条例运转,才能真正提高军队正规化水平,走出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
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是我军长期治军经验的科学总结,必须真学真懂、知法守法、学以致用,牢固树立每名官兵依法履职的责任观,把提高官兵特别是领导机关依法办事的能力素质,作为加强依法治军的关键环节紧抓不放。
深入学习教育,提高知法懂法水平。一是在学习培育中奠基。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广泛开展“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活动,特别是把法制文化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引导领导干部自觉校正违背法治要求的思想与行为,切实敬畏法规、敬畏群众、敬畏岗位,使法规真正进入思想、进入工作、进入实践。二是在价值熔铸中引领。把法治建设融入官兵日常训练和生活,时时处处用法规制度规范言行,使法治内化为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积极运用道德教育与核心价值观培育去影响和建立法治意识,运用党内生活教育引导和增强法治思维,切实让崇尚法治成为每名官兵发自内心的好习惯、好状态。三是在文化环境中熏陶。坚持把法治文化纳入军营文化建设大体系,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法治观。充分运用多种载体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不断用法治文化滋养官兵思想。定期开展法治警示教育,让官兵在潜移默化中自觉敬畏法规、遵守法规。
注重实践锻炼,增强依法用法能力。要下大力练好依法指导依法办事的基本功,着力提高四种能力:一是依法筹划工作的能力。思考问题、筹划决策、安排工作,要把落实法规制度、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和部队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二是依法指导工作的能力。要把条令法规作为指导工作的基本依据,做到指出问题有根有据,分析问题有板有眼,解决问题有章有法。三是依法落实工作的能力。要按照法规制度部署任务、不打乱仗,按照法规制度检查指导、不乱指挥,按照法规制度评估工作、不想当然。四是依法创新工作的能力。对法规明确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坚决执行;对法规原则性要求的,要结合实际具体细化;对法规中没有涉及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不等不靠深入研究,创造性抓好落实。
坚持模范带头,树立自觉守法形象。各级领导和机关是依法治军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必须率先垂范、严己正身,带头遵章守纪,带头依法规范工作指导,带头强化命令意识和纪律观念,带头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要敢讲硬话、敢唱“黑脸”、敢于批评和纠正问题,坚决纠正权大于法、言高于法、情重于法的问题。要时时处处以法规制度为准则,要求部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部队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以自身的良好形象管好部队带好兵。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夯实依法治军这个强军之基,必须紧紧抓住增强制度执行力这一重要环节,维护军队法规制度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权威性,进而把制度约束力、生命力直接转化为部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强化法治思维,让制度“入脑入心”,坚决做到有法必依。学深才知理,悟透方知行。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有法不依,把法规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表态快、调门高,就是不执行;有的机关指导部队靠讲话、文电、开会、派工作组,上面“千条线”,乱穿基层“一根针”,“五多”久治不绝。强军必先强法。要认真学习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自觉让法规制度进脑入心、进言入行、进岗入责,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把依法指导和展开工作作为基本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自觉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减少自由发挥的选项,用“铁规矩”取代“潜规则”,切实营造首长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管理、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
强化刚性执行,让制度“落地落实”,坚决做到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实际工作中,有的部队执法不严,落实规章制度犹如拉橡皮筋,弹性大刚性小,可紧可松、可进可退;有的打法规制度的“擦边球”,少数人信奉“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军队要有军队的样子,执行军规、严肃军纪,绝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散。法规制度一经出台,必须严格执行,不能人为增加或减少某个程序或环节。不能用“特殊情况”“基本符合”等理由来搪塞,更不能钻政策空子、搞双重标准,切实做到严格落实、不搞变通,全面落实、不留死角,全员落实、不漏一人,全程落实、不挂空挡,有效发挥制度的规范性和引导作用。
强化法规至上,让制度“带电带压”,坚决做到违法必究。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违法不究,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敢唱黑脸,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有甚者,发现问题隐情不报、瞒天过海。每一次对违反制度行为的姑息,都是对制度本身的最大蔑视;每一次对违反制度者的迁就,都是对遵章守纪者的最大不公。为此,必须强化权力监督,健全完善巡视监察制度,对胆敢挑战制度、蓄意破坏制度的要露头就打,不留情面,不徇私情,不能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当“瓦匠”和稀泥。要畅通官兵申诉和举报违法行为的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并严格依纪依法惩处,防止“破窗效应”。坚决维护善作善成的精神状态和力度,推动法规制度落到实处。
综上,要让依法治军理念落地生根,必须深化依法治军思想,提高依法治军能力,确保依法治军执行。只有让依法治军理念落地生根,才能确保我军在未来战场上继续从胜利走向胜利。
【作者系海军航空兵学院保卫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