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韩非的民众诚信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2015-01-08 07:57
西安航空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监督体系韩非



论韩非的民众诚信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汪淼,汪先平

(安徽财经大学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安徽 蚌埠 233030)

摘要:作为韩非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韩非的民众诚信思想以人性逐利和君本思想为前提,主要阐述了“考实按形,不能谩于一人”“赏贤罚暴,令行禁止”“不躬不亲,庶民不信”“小信成则大信立”“告发奸邪,挫败阴谋”等内容。启示我们在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要依法治国,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以教育为先,培育诚信价值观念;以政务诚信构建和谐社会关系;最后,完善诚信监督体系,惩戒失信行为。

关键词:韩非;民众诚信思想;以法治国;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韩非是先秦最后一位思想家。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谈到韩非,首先想到的是他的法治论。然而要推行法治,必须以诚信作为前提和基础。韩非的法治思想中包含了丰富的诚信思想。韩非认为,“信所以不欺其民也。”[1]诚信就是君主、国家不欺骗人民,对人民守信用。在韩非看来,君主要取信于民,才能使法治得以推行。民众也要诚实守信,才有利于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稳定。

一、韩非民众诚信思想的前提

(一)人性逐利

性恶论是韩非思想的基础。韩非认为人皆是自私自利,看到有利可图,便会去争。看到无利可图,便不理会。韩非在《说林·下》中说:“鱣似蛇,蚕似蠋。人见蛇则惊骇,见蠋则毛起。渔者持鱣,妇人拾蚕,利之所在,皆为贲、诸。”[2]人们为了利益可以忘记恐惧,韩非从这一点出发,进而引申出他的理论,认为人是自私自利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出于自身的利益。“父母之於子女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六反》)父母与子女之间也是从自私自利的角度出发来处理亲情关系。推及民众,韩非认为“是以愚戆窳惰之民,苦小费而忘利。”民众是愚昧懒惰的,只知谋求小利,而看不到大的利益[3]。因此,韩非得出了“利之所在,民归之。”(《外储说·左上》)的结论,从这里也自然而然地引申出他对待民众的基本方针。

(二)君本思想

韩非民众诚信思想的另一个出发点是“君本思想”。韩非认为民众是无知的,如《显学》中指出:“民智之不可用,犹婴儿之心也。”民众就像婴儿,不知好歹,因此只有用严刑来驱赶,用峻法来约束,用赏赐来引诱。韩非不主张爱护民众,而是一味要求民众绝对服从。他不否认可以让民众得到一些利益,但让民众得到利益是手段,维护君主的统治才是真正目的。韩非在《南面》中称:“人主者明能知治,严必行之,故虽拂于民,必立其治。”君主的明智在于知道如何去治理民众,君主的严厉在于推行他的决策,尽管违反民众的意愿,也一定要坚持既定的治国原则。他提出的“明主之道”就是:“设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以劝之,设民所恶,以禁其奸,故为刑罚以威之。”(《难一》)因此,韩非的民众诚信思想的出发点及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君主统治。

二、韩非民众诚信思想主要内容

韩非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战争频发、礼崩乐坏,政治制度、经济体制、社会秩序急需重新整合的时代。韩非在《五蠹》篇中说到:“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如欲以宽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辔策而御駻马,此不知之患也。”在韩非看来,当时的时代环境已经不同于上古,凭借德治已经无法起到约束民众的作用。韩非认为,既然逐利是人性的本质,那么,根据人们的心理,可以利用刑赏二手来控制民众,禁止奸邪,鼓励诚信。因此,韩非民众诚信思想的核心,就是要实行法治,为民众的行为树立“标准”,对民众的诚信行为给予奖赏,失信行为予以惩罚,从而达到维护君主统治的目的。

(一)考实按形,不能谩于一人

韩非反对那些讲空话、不诚信的人,并举了一个例子来嘲笑这些人。宋国人兒说是个“善辩者”,持“白马非马论”说服了齐国稷下的众多“辩者”。然而,当他“乘白马而过关”的时候,还是要交“白马之赋”。因此,韩非指出:“故籍之虚辞,则能胜一国;考实按形,不能谩于一人。”[4]借助浮虚的言辞,可以胜过一国的辩者,考察实际对照具体事物,连一国人也不能欺骗。对于这些夸夸其谈、不诚信的人,韩非主张“设度而持之”,即设立标准而加以衡量。为了说明设立标准的重要性,韩非用了一个比喻,“夫新砥砺杀矢,彀弩而射,虽冥而妄发,其端未尝不中秋毫也,然而莫能复其处,不可谓善射,无常仪的也。”刚磨好的利箭,张满弓弩而射,即使闭着眼睛乱射,箭的尖端也能射中秋天毫毛那样的细小东西,然而不能再次射中同样的地方,这不能说是善于射箭,而是因为没有固定的箭靶作为目标。将箭靶比喻成标准,有了标准才能评价射箭技艺的准确性,有了标准才能考察民众的言行是否一致。这里所谓的“设立标准”,也就是韩非主张的“法术”。韩非在《奸劫弑臣》篇中明确说到:“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不能以成方圆。”[5]

(二)赏贤罚暴,令行禁止

韩非在《八经》中指出,法治的重要原则是“令行禁止”。世俗认为这类民众是“怯慑之民”。而韩非则认为,民众就应该听从上面的命令,对法律持有敬畏之心。韩非指出:“故赏贤罚暴,举善之至者也;赏暴罚贤,举恶之至者也;是谓赏同罚异。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奖赏贤人,惩罚暴行,是鼓励民众做好事的最好办法。同时,为了让民众觉得有利,不如让奖赏丰厚一点;为了让民众感到荣幸,不如让赞誉美好一些;为了让民众感到畏惧,不如让惩罚加重一些。坚定地执行赏功罚罪的制度,民众能遵守法令,做到令行禁止,自然就能做到诚信不欺。

(三)不躬不亲,庶民不信

韩非在《外储说·左上》中引用了诗经的诗句“不躬不亲,庶民不信”,说明君主以身作则,民众就会相信的道理。韩非用“君王不穿紫衣”的故事进一步证实了这个道理:齐桓公好紫服,一国尽服紫。当是时也,五素不得一紫。桓公患之,谓管仲曰:“寡人好紫服,紫贵甚,一国百姓好服紫不已,寡人奈何?”管仲曰:“君欲止之,何不试勿衣紫也?谓左右曰:‘吾甚恶紫之臭。’于是左右适有衣紫而进者,公必曰:‘少却,吾恶紫臭。’”公曰:“诺。”于是日,郎中莫衣紫;其明日,国中莫衣紫;三日,境内莫衣紫也[6]。君主要起到示范作用,随之民众会相继效仿。

(四)小信成则大信立

韩非认为在小事上讲信用才能在大事上建立信用。韩非在《外储说·左上》中举了“曾子杀彘”的故事来说明这个道理。曾参的妻子到集市去,他的儿子跟在后面哭。曾参的妻子就跟孩子开玩笑说:你回去,我回来杀猪给你吃。他的妻子从集市回来后,曾参就要去抓猪杀。其妻制止他说:只不过是与小孩子开玩笑。曾参说:小孩不是开玩笑的对象。小孩子没有判断力,等着向父母学习,听从父母的教育。现在你欺骗他,这是教育孩子去欺骗。母亲欺骗了孩子,孩子因此就不相信母亲了,这不是用来教育孩子的方法。于是烹杀了那头猪。父母在小事上信守诺言,日后才能在大事上树立信用。孩子不仅会相信父母,更会学习父母,成为一个讲信用的人。那么不守信用的人会怎样呢?韩非也用了例子来说明“不信之患”。“李悝警其两和,曰:谨警敌人,旦幕且至击汝。如是者再三而敌不至。两和懈怠,不信李悝。居数月,秦人来袭之,至几夺其军。”李悝反复多次警告军队说秦人要来袭击,而敌人却没有来。左右壁垒的军队随后都懈怠了,不再相信李悝的话。李悝失去了信用,最终秦国人来袭击,几乎消灭了李悝的守备军队。

(五)告发奸邪、挫败阴谋

这一条是与儒家的伦理观念相对立的。儒家主张亲情优先,以“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为原则,直至发展为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亲人之间相互包庇可以免刑。如《唐律》中规定“同居相为隐。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媳、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7],这实际上是鼓励了民众在亲情面前可以不讲诚信。然而法家却主张检举揭发,一切以国家利益为准。韩非在《奸劫弑臣》篇中指出“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而明照四海之内”,要求民众互相检举揭发,其有效的手段是“匿罪之罚重而告奸之赏厚也”(《奸劫弑臣》)。在《制分》中韩非提出促使民众告发奸邪的更为具体的方法:“夫至治之国,善以止奸为务……然则去微奸之道奈何?其务令人之相窥其情者也,则使相窥奈何?曰:盖里相坐而已。”使民众互相窥探的方法就是:同里的人犯罪,互相牵连受罚。同时,考虑到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再禁止就费力了,韩非在《心度》中提出了预防方针“禁奸于未萌……赏告而奸不生”[8]。

三、韩非民众诚信思想的当代价值

韩非的诚信思想主要体现在其法治思想之中,对于民众诚信,韩非主张首先要确立一定的标准,才能对其言行是否诚信加以辨别。这一标准正是韩非心中的“法术”,通过推行法治,对民众的言行加以规范,做到赏贤罚暴,令行禁止。其次,韩非认为君主要以身作则,民众自然信服。这些是通过外在的制度以及示范作用来引导民众做到诚实守信。对于民众自身而言,韩非主张要在日常小事上讲诚信,才能在大事上树立诚信。最后,韩非认为要确保民众诚信,还离不开民众之间的相互监督,从而防微杜渐,告别不诚信行为。韩非的民众诚信思想,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君主统治。虽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时至今日,在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仍有其不可低估的当代价值。

(一)依法治国,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的新一代领导人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法律是成文的道德,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推进诚信建设离不开法律的规范作用。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既是公民的道德规范,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然而,目前我国的诚信建设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我国尚未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商业领域制假贩假、偷税漏税,学术领域造假、抄袭等现象时有发生,社会诚信意识和整体信用水平偏低,需要健全和完善诚信建设制度[9]。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这与韩非的民众诚信观不谋而合。

首先,韩非主张以法治国。“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立禁令,就是以法治国[10]。韩非认为人性是趋利避害的,这种好利性的本质常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致社会的混乱。为了弥补人性的弱点,制止这种混乱,必然要依靠法律[11]。因此,韩非通过人性的角度主张用法律规范来调整社会关系。市场经济环境下,竞争激烈、人人逐利,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常态,让诚信的种子生根,韩非的主张无疑启示了我们:完善法律法规,用法律制度为诚信保驾护航。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体系,褒扬诚信善举、惩戒失信行为,建立长效的信用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其次,韩非要求人人能遵守法令。这与当代法治社会提倡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理念是相一致的。韩非在《主道》中说:“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近爱必珠”[12]。意思是说:确实有功,即使与自己关系疏远而卑贱的人也一定奖赏;确实有错,那么就算是自己亲近喜爱的人也一定要严惩。这既是韩非对执法者提出的要求,也是诚信制度推行的前提条件,执法者如果有法不依,那么再好的法律制度也不会起作用。如今我国社会失信成本偏低,要优化社会信用环境,执法者必须做到赏罚分明、诚信执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使得失信行为无利可图,才能使行为者自觉遵守法令,避免失信行为再次发生,从而培养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

(二)教育为先,培育诚信价值观念

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强调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13]对于公民而言,诚信是立身处世之道;对企业而言,诚信是企业的生命之源;对社会而言,诚信是维持社会良性运转的基本保障;对国家而言,诚信是国家的软实力。要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行为准则,就必须开展生活化的诚信教育,培育诚信价值观念。正如韩非举的“曾子杀彘”的故事给我们的启示一样,诚信的养成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在日常生活的细节中正确引导、以身立信,从而“小信成则大信立”。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是孩子学习和模仿的对象,父母的言行对孩子的一生起到重要的影响,父母诚信与否对孩子确立诚信观念至关重要。父母在生活中做到了言必行、行必果,孩子才会成为一个信守诺言,诚实不欺的人。在学校教育中,教师对学生起到了直接的影响作用,教师要注重自身的诚信品质修养,真正做到身正示范、诚信执教,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和教育学生。同时,校园中也要加强诚信文化宣传,通过诵读经典,学习中华文化传统诚信美德;通过专题法制教育,培养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诚信教育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通过出版、宣传、培训、活动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阶层、各行业、各地区宣传信用意识,推广信用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诚信贯穿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之中,最终形成三位一体的诚信教育体系[14]。

(三)政务诚信,建立和谐社会关系

政务诚信是一种建立在公民信任和信心基础上的行政能力。政务诚信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关乎民心得失。以政务诚信引领民众诚信,既体现了习总书记“三严三实”的先进治党理念,也与韩非“不躬不亲,庶民不信”的诚信思想遥相呼应。

推行政务诚信必须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党员干部代表了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是民众学习的榜样。党员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只有“严”字当头,才能敢于担当,恪尽职守。党员干部只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上能同甘苦、下能共安危”,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党员干部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克服浮夸思想,坚决杜绝短期行为。在制定方案、政策时,要遵循客观规律、符合实际情况,实实在在为民办事,替民谋福利。将政务诚信贯穿于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始终,主动兑现政府承诺、积极回应公众要求。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中,要下大力气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把诚信原则落实在管理、服务、监督职责的全过程,努力为人民创造和谐的政务环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信度。

政务诚信离不开制度保障。要努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建立健全干部问责制度,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依法有序、依靠群众的原则;要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既突出对工作绩效的考评,又重视“官德”的考评,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诚信的社风民风,也是对民众持久的诚信教育。

(四)惩戒失信,完善诚信监督体系

诚信行为是自律与他律的统一[15]。告别不诚信行为,既需要自我的道德约束,也离不开他人及社会的监督。韩非主张“告发奸邪,挫败阴谋”,也正是通过民众相互监督的方式,及时发现不诚信行为,防微杜渐。在以诚信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对失信者的纵容就是对守信者的打击。要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就必须建立完善的诚信监督体系。

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失信行为进行揭露曝光。对于那些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失信行为,在行为人所处的社区或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令其整改。对于一些已构成违法犯罪的失信行为,不仅要对其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而且要使制定的法律法规得到切实执行,使有不良行为的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失信行为的处罚及其整改结果,媒体要进行跟踪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同时,对民众起到警示作用,引导人们加强自我约束。

要完善诚信监督体系。相关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民众举报不诚信的违规行为,对于举报问题及时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者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行政监管部门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相关服务行业、生产单位及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并配合不定期的抽查和暗访。最终形成覆盖面广、社会与行政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不诚信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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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长孙无忌.唐律疏议[M].岳纯之,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82.

[9] 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

[11] 张道勤.试论韩非“生而好利”人性观在其法术理论形成中的作用[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4):21-25.

[13]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18.

[14] 常永军,王大力,樊磊.大学生诚信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61-65.

[15] 洪跃雄.企业诚信与企业信用辨析[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41-45.

[责任编辑、校对:王国成]

On Han Fei's Thought of People Honesty and Enlightenment

WANGMiao,WANGXian-ping

(Research & Teaching Department of Ideological & Political Theory

Courses,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Bengbu 233030,China)

Abstract:As an important part of his idea of rule by law,Han Fei's thought of people honesty,on the premise of pursuing profit and monarchy,mainly elaborates contents such as “rewarding the wise and punishing the violent”which inspired us that under the new normal status of economic development,our country should govern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s,promote the credit construction,cultivate the value of credit,construct the harmonious society through trustworthy administration,and improve the credit supervision system and punish dishonest behaviors.

Key words:Han Fei;thought of people honesty;rule by law;government credit;supervision system

中图分类号:B2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33(2015)06-0012-05

作者简介:汪淼(1988-),女,安徽蚌埠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基金项目: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 (CXJJ2014177)

收稿日期:20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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