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5-01-04 01:07
云南科技管理 2015年1期
关键词:申报科技

2015年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5年,云南省科技计划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坚持实施“一带一路”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深入实施新一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为重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加大科技对外开放与合作,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产品,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构建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为我省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1 选题重点及申报要求

1.1 重大科技专项计划

1.1.1 工业领域

1)选题重点

——高端装备制造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为目标,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支撑,以高端装备制造重大产品产业化示范为主要任务,深化产学研用结合,提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

重点围绕计算机操作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智能手机操作系统、数据库、办公应用系统、中间件及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开发及应用等方向;北斗卫星系统大数据中心、双模多频天线、高精度定位模块、车载终端机关键技术开发及北斗卫星应用示范等方向进行选题。

——新能源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新能源产业为目标,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支撑,以新能源重大产品产业化为主要任务,深化产学研用结合,提升新能源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

重点围绕太阳能及生物质能规模化应用于烟草、茶叶、橡胶、咖啡等农产品干燥,选择1—2个有条件的州市,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模式、系统集成等方向;新型聚光太阳能电池重大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太阳能电池板(组件)、控制器、逆变器、蓄电池开发及应用等方向进行选题。

——新能源汽车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新能源汽车产业为目标,围绕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支撑,以新能源汽车重大产品产业化示范为主要任务,深化产学研与市场的紧密结合,鼓励系统配套产品本土化,提升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

重点围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序)混合动力汽车整车和电驱动动力系统、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开发及应用等方向进行选题。

——新材料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新材料产业为目标,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支撑,以新材料重大产品产业化为主要任务,深化产学研用结合,提升新材料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

重点围绕金属、非金属新型功能与智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与复合材料先进加工制备技术及应用等方向进行选题。

——节能环保

以培育和发展云南节能环保产业为目标,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突破与创新为支撑,以节能环保重大产品产业化示范为主要任务,深化产学研用结合,提升节能环保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链支撑产业链。

重点围绕工业节能降耗、三废综合治理、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向进行选题。

2)申报要求

——项目牵头单位系在云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一支稳定、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配套资金有保障,信誉良好。项目实施鼓励产学研结合,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关联企业申报的项目。

——根据实际任务需要项目由若干子项目(课题)组成,各子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与参加单位分工明确,研究任务和内容设置合理,重点突出。各子项目(课题)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分别从不同角度解决产业链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等问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与项目(课题)相关的研发经历和积累,在涉及的研究领域有技术特长和一定学术地位,具有良好的信誉度以及完成项目(课题)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鼓励和支持云南省高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等作为负责人牵头承担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自筹经费落实,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省科技经费资助额度单项子项目(课题)原则不超过500万元。鼓励承担单位争取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优先支持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

1.1.2 农业领域—生物种业

1)选题重点

以推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以生物种业为核心,推广一批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建设一批标准化、规模化的良种生产基地,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企业,扩大我省农业科技创新的对外合作力度。加强协同创新、整合科技资源,实现科技链支撑产业链。

重点围绕粮经作物、特色林木、淡水鱼等方面开展种质资源创新与开发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品种培育推广、重大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生产及现代生物技术、农业信息技术、农产品质量控制与检测技术等多个技术综合集成应用进行选题。

2)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支撑作用突出。

——项目申报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校为支撑,鼓励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主体申报项目,申报或参与的企业原则上须获省农业科技示范园、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省优质种业基地等三项认定之一。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3 000万元以上,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需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自筹经费与申请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

——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组织协调能力强。

1.1.3 社会发展领域—生物医药

以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市场需求、重大共性技术、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为导向,结合云南特色和优势,产学研结合,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成果转化、重大战略产品开发、重大科技示范工程以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为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引领和技术支撑。

1)选题重点

①滇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综合开发

支持云天麻、滇重楼、灯盏花、铁皮石斛等滇产道地药材规范化、标准化种植;炮制加工和质量标准提升;提取物制备工艺与质量标准研究;已上市中成药品种的二次开发;保健食品开发及新食品原料申报研究等。

②干细胞与组织工程

支持干细胞获取、制备、安全及有效性检定新技术研究;支持干细胞库建设及干细胞一致化技术研究,及其在实验动物模型及临床验证;支持在国家制度及病人知情同意前提下,干细胞临床治疗新技术开发及治疗技术示范。

③云南道地中药饮片规范化生产技术研究及产业化

支持中药饮片的炮制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质量控制新技术、工艺技术规程及质量标准研究;支持中药饮片生产中鲜切技术、小包装饮片定量压制技术、微粉技术、冻干技术及中药饮片炮制加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生产线的集成技术研究。

2)申报要求

——2015年启动“滇产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综合开发”和“干细胞与组织工程”、云南道地中药饮片规范化生产技术研究及产业化3个专题,每个专题下设若干课题。采取“公布指南、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组织实施,部分课题采取专家论证、定向委托或评审与委托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实施期限为2015至2017 年。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云南省境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过去5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业务或研究工作,人才、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制药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3 000万元以上,其他加工生产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1 000万元以上,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应达到500万元以上,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3∶1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事业单位、新型科研机构为主体申报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1∶1以上。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经费。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非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过去3年内,在申请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中无不良记录;已承担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申报。

——项目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实施条件和较好的市场前景,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着,能够发挥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1.2 科技创新强省计划

1.2.1 工业领域

1)选题重点

重点围绕新一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中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等要求,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推动高新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应用,实现产业化。

——有色金属、稀贵金属、稀散金属、黑色金属、非金属等矿产资源高效清洁利用技术工程示范、材料精深加工产品产业化。

——磷化工、煤化工领域资源高效利用先进技术规模化应用示范和精深加工产品产业化。

——光电子、机床、电力、矿冶、化工、烟草、交通等领域装备制造先进技术规模化应用示范和重大产品产业化。

——激光、光通信、光显示、光存储、数字影像、半导体照明等技术与相关软件创新集成应用示范。

——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数字文化、智能旅游、智慧交通、预警安防等科技现代服务产业技术创新集成应用示范。

——装备制造业和冶金化工等流程制造业信息化服务增效应用示范或智能制造应用示范。

——高效聚光太阳能等新型光伏发电、光伏建筑一体化、大型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利用、新能源并网发电、储能等关键技术集成及应用示范。

——高效节能技术、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关键技术、重点污染行业污染控制关键技术规模化应用示范及相关节能环保产品产业化。

2)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具备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示范带动作用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对培育和发展云南省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突出。

——以企业作为项目申报主体,鼓励产学研结合。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3 000万元以上,转制院所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申报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5 000万元以上,且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为5∶1以上。省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鼓励以后补助方式申请项目资助,优先支持申请贷款贴息项目(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且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

——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组织协调能力强。申报项目所属行业、领域属申报单位主业范围,项目团队、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1.2.2 农业领域

围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及产业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从种子种苗、原料生产到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全产业链和庄园经济发展科技支撑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及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组织申报的项目,优先安排厅州(市)科技工作会商党政“一把手”项目。

1)选题重点

——主要粮食作物(稻类、玉米、麦类、马铃薯以及其他谷物类作物)新品种高效快繁及规范化种植产业化示范。

——主要高原特色经济作物新品种(系)高效快繁及精深加工产业化示范。

——主要畜禽、畜牧新品种(系)高效快繁、高密度设施养殖产业化示范。

——特色水产人工繁育及库区生态规模化生产技术产业化示范。

——辣木等特色经济林果高效快繁、栽培技术及精深加工产业化示范。

——林下资源开发产业化示范。

——设施农业高效种植、养殖产业化示范。

——特色、优质经济作物精深加工产业化示范。

——现代农业生产资料(包括环境友好型农药、生长调节剂、肥料、农膜、饲料、兽药、疫苗等)产业化示范。

2)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示范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支撑作用突出。

——申报项目产业化示范预期目标、考核指标及预期提交成果、市场应用前景和竞争力明晰。

——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获省农业科技示范园、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省优质种业基地等三项认定之一。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3 000万元以上,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鼓励产学研用结合,须提供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

——项目自筹经费、银行贷款落实,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有正式贷款合同,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额度为一年期货款利息,最高贴息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项目申报单位从事与申请项目相关的行业、领域,人才、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项目负责人系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组织协调能力强。

1.3 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

1.3.1 工业领域

1)选题重点

重点围绕新一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中重大新产品开发工程等要求,以骨干企业、创新能力强及成长性好的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开发市场前景好、产品创新特征明显、科技含量高、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产品。

——高性能机床与机械加工母机、自动化物流系统、大型铁路养护机械设备、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大型高效环保节能矿冶及轻化工设备、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设备、烟草机械设备、新型农用机械设备等开发。

——激光设备、光通信设备、光显示设备、光存储设备、数字影像设备、半导体照明设备、信息识别设备、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及相关软件等开发。

——基础金属功能材料、复合材料、高纯材料、超细粉体材料;非金属复合材料、功能材料、超细粉体材料、高纯材料、人工晶体材料等开发。

——风力发电装备、太阳能利用装备、低焦油高效生物质气化发电装备、大型沼气集中供气装备;生物质固体燃料、液态燃料及石油替代燃料等开发。

——磷系阻燃剂、新型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降解剂与净化剂、新型功能塑料及改性塑料、复合橡胶、精细化工产品、煤基清洁能源产品等开发。

——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硫化气体净化装置;工业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装置;机动车节油装置及尾气净化装置;余热余压利用设备;智能节电、节水设备等开发。

——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数字出版、文化旅游、智慧交通、预警安防等科技现代服务领域信息服务系统开发。

2)申报要求

——新产品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提供项目申报当年省级以上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及能够证明产品创新性的相关文件。

——申报项目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结合。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上年度销售收入1 000万元以上,转制院所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且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比例为3∶1以上,省科技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以后补助方式申请项目资助,优先支持申请贷款贴息项目(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且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

1.3.2 农业领域

1)选题重点

——稻类、玉米、麦类、马铃薯以及其他谷物等粮食作物新品种选育。

——云烟、云糖、云茶、云胶、云果、云菜、云花等特色经济作物、林木新品种选育。

——推动我省“山地牧业”、“淡水渔业”快速发展的畜牧、淡水鱼的新品种选育。

——地方农特产品精深加工新产品研发。

——现代农药、饲料、农药与生长调节剂、肥料、兽药、疫苗、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新产品研发。

——特色农业装备新产品研发。

——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畜禽流行疫病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及土壤重金属防控修复、重大农林作物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生物防控等公益性关键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与应用。

——2013至2014年,通过自主研发,获得品种权的农业新品种、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国家驰名商标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国家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且有显着经济效益的优质农产品,未获得过政府财政经费扶持的,可按照省科技厅有关规定申请后补助支持。

2)申报要求

——新产品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申报项目所解决的重大关键问题、预期目标、考核指标、预期提交的成果、预期市场及应用前景、竞争力明晰。

——以高校、院所为主申报的项目,须有合作企业;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须获省农业科技示范园、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省优质种业基地等三项认定之一。鼓励产学研结合,须提供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上年度销售收入1 000万元以上的盈利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成长性好。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以高校、院所为主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1∶1以上,自筹经费原则上由合作企业承担。

1.3.3 社会发展领域

1)选题重点

——针对重大疾病、常见多发病和地方病等预防、治疗、康复,开展中药、天然药物1—6类新药,化学药品1—3类新药,治疗用生物制品和预防用生物制品1—12类新药的临床前预研究、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研究。优先支持中医医院制剂来源的新药开发研究。

——优先支持临床急需、应用量大的国际专利药大品种的首仿研究开发(重点支持具有前期研究基础、专利即将到期的药品)。

——支持以具有云南特色、资源丰富的生物资源为主要原料的国产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开发。

——支持市场前景好、开发潜力大、知识产权权属明确的原料药、院内制剂研发。

——支持国家Ⅲ类医疗器械开发。

——支持医疗、节育、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公共安全(包括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等)、城镇化与城市发展以及旅游产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文物保护事业等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新产品、新设备开发。

2)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云南省境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过去5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申报企业应具有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上年度销售收入1 000万元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3∶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以事业单位和新型科研机构为主体申报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资助比例在1∶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非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过去三年内,在申请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中无不良记录;已承担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申报。

——项目具有较好前期工作基础和较好实施条件,项目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知识产权权属明晰,能获得相关部门认定、批准或许可。

——新药研发项目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部分)新药研发项目申报受理的管理暂行规定》(云科社发〔2008〕7号)申报。

——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研发项目按照《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社会发展部分)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研发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暂行)》(云科社发〔2011〕1号)申报。

1.4 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以显著提升基础研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围绕云南优势学科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具有原创性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为提高云南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方法、技术源泉和人才储备。

1.4.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项目(简称NSFC—云南联合基金)

NSFC—云南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2015年NSFC—云南联合基金项目按《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进行选题,并向国家基金委申报。

云南省境内单位申报2014年度联合基金,进入学科专家会议答辩评审,但未获立项的项目,2015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可予以优先支持。

1.4.2 重大项目

以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需求为导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的创新研究,推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2015年拟遴选一批重大项目,支持强度约为10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1)选题重点

现代生物、光电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在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具有法人资格,有较强的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申请人条件。项目申请人年龄在55岁以下(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属单位在职科技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承担过省级重点及以上项目。优先资助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的项目。

3)申报时间及方式

另行通知。

1.4.3 重点项目

围绕我省优势特色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及交叉前沿学科问题开展研究,重点解决具有较强应用背景的基础科学问题;推动学科建设,形成一批重要的具有原创性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等。

2015年拟遴选资助一批重点项目,资助强度约为50万元/项(数理学科3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1.4.4 面上项目

围绕农业、资源与环境、人口与健康、材料与矿冶、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基础学科、管理学科等领域,支持创新性研究,培育高新技术新增长点,促进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的成长。

2015年遴选资助一批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1.4.5 青年项目

鼓励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创新研究活动,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励创新思维,培育创新后继人才。

2015年资助项目100项,资助强度为6万元/项(其中省科技经费资助3万元/项,单位配套经费3万元/项),研究期限3年。

1)选题重点

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应为云南省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具有法人资格,有较强开展基础研究的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单位无专项配套资助经费,不得申报。

——申请人条件。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属单位在职科技人员,且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科技人员推荐。

3)申报方式

——限额申报。各单位按照给定的申报名额组织推荐申报。申报名额依据近3年获得国家基金项目的情况,兼顾扶持研究基础薄弱单位的原则确定(详见下表)。

——择优申报。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推荐项目。经单位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

4)立项方式

各单位评审推荐基础上的备案核准制。

2015年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青年项目名额分配表

5)申报时间

2015年4月20至24日,网上申报。

6)网上申报和受理要求

①申报网址

申报网址为:http:// 61.138.203.166。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使用说明》。

②受理要求

——项目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并打印《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通过下载电子版《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以下简称《预算书》,可在申报网址界面下载模板),进行填报并打印。

——由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纸质材料至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纸质材料应包括:推荐函(附推荐项目汇总表)、《申请书》和《预算书》一式1份。青年项目推荐函应说明评审过程,明确本单位项目配套经费渠道并承诺足额到位,同时附专家评审意见。

——省科技厅基础处集中受理青年项目纸质材料的时间为:2015年4月27至30日。

1.5 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1.5.1 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1)科技领军人才培养①遴选名额

计划遴选5名。

②遴选范围

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滇单位与非公有制单位)的理、工、农、医、工程管理等学科及相关行业中人事关系在云南的优秀科技专家。

③申报要求和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2)高端科技人才引进

①遴选名额

计划遴选10名左右。

②遴选的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现代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现代服务业以及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

③申报要求和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3)云南省创新团队培养

①遴选名额

计划选拔10个左右。

②遴选的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生物、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农业、资源综合利用与节能、新能源、矿冶与新材料、化工、社会发展与民生等重点产业发展及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③申报要求和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4)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

①遴选名额

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计划选拔50名左右,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计划选拔50名左右。

②遴选的重点领域

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选拔,主要围绕各单位重点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的建设,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的建设遴选。

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重点围绕我省急需的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子、化工、现代物流、现代农业、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遴选。

③申报要求和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1.5.2 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业项目

1)选题重点

支撑云南省生物、光电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与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支撑云南省冶金、电力、煤化工、磷化工、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提质增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支撑云南省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城市建设等科技惠民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2)申报条件

①项目完成落户云南相关手续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或其法人实体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创办或联合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或其法人实体在创业企业中的股权比例应不低于30%。

——项目已获得立项审批、环评审批、用地审批及相关建设许可等相关批复。

②拥有核心技术(产品)

——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核心技术(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系首次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实施。

——项目核心技术(产品)应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省内领先水平。

——项目核心技术(产品)成熟,应经过中试以上试验验证,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基础和条件。

③拥有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

——拥有一支研究开发能力强、能够支持项目顺利实施的高水平研发团队。

——创业团队领军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海外创业团队领军人才获批创业项目立项后,在创业项目实施期间每年在滇工作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

④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技术可行,实施1—2年后能实现量产,投产3年后年销售收入达3 000万元以上。

3)申报材料

根据《云南省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云科计发〔2011〕13号)第八条要求提供书面申请材料一式8份。

1.6 科技创新平台计划

1.6.1 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1)选题范围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我省优势特色学科发展,依托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型科研机构认定培育10个左右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实验室。

2)申报要求

根据《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依托企业认定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申报。1.6.2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1)选题重点

按照云南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部署,优化布局,在矿冶与新材料、农业、生物与医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云南省重点领域,布局建设5家以内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申报条件

符合《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暂行办法》(云南省科技厅公告第14号)的要求。

——依托单位

——云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依托企业是行业(重点领域)的龙头或领军企业。

——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省内领先水平,对行业科技进步的带动作用明显。

——有专业研发机构和专业研发团队。

——拟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云南省重点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迫切,建设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必要性强,相同领域无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布局。

——已建工程技术研发平台设施完备,具备中间试验条件。

——获发明专利、行业或国家标准(含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2项以上。

——研发团队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有行业(重点领域)领军人才,核心研发人员15人以上,主要负责人参加过省科技厅组织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培训。

——有健全的运行机制、研发创新管理制度及经费投入制度。研究开发经费占依托单位销售收入的比重为3%及以上,中心建设和发展经费有制度保障。

——科技成果转化率高,对行业、产业发展贡献大,经济效益显著。

——未来3年拟建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平台建设内容及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明确,措施具体。

3)申报材料

编写认定申请书及申请报告(格式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www.ynstc.gov.cn下载),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一式8份报云南省科技厅政务大厅服务窗口。

1.6.3 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选题重点

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支持能为全省重点产业、科技型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以提升公共技术服务能力为重点,强化公共实验室、专业技术实验室、技术测试共性平台、科技数据文献检索系统、网络科技环境和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中介服务等服务功能,为云南省重点领域、行业、产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研发、产学研协同创新、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等活动提供公共技术服务。

省科技厅对审定立项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项目给予经费扶持,扶持额度一般为100-150万元,专项用于立项实施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2)申报条件①申报主体

——云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从事分析、检测、监测、计算、数据信息、工业设计、中试研究、标准制定等,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创新服务的机构。

——具备完善的公益性、开放性服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具备良好的服务条件和服务能力,服务功能一般应获国家或云南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授权或认定。

——服务效果明显,服务优势突出,上年度专业技术性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上年度服务各类创新主体30家以上。

——有一支敬业精神好、服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人才队伍,从事专业技术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

——新建或提升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所需技术、资金来源可靠,应有1∶1以上的自筹经费投入。

②申报公共科技服务平台项目。

——拟建或提升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对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原特色农业的创新发展支撑作用突出,需求迫切。

——拟建或提升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公共特征突出,面向各类创新主体,需求量大。

——公共科技服务平台项目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可考核。

——公共科技服务平台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充分,所采用的技术先进。

——公共科技服务平台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员、资金等各项必备条件落实。

③申报材料

编写《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www.ynstc.gov.cn下载),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通过网络申请,同时向云南省科技厅政务大厅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一式8份。

1.6.4 科技金融结合项目

为进一步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促进银行、创投、保险、民间资本等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各阶段个性化的融资、保险服务,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分担和分散银行、创投等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创新,根据《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 第41号),2015年度科技金融专项资金补助申报要求如下:

1)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

——产业领域和方向。重点支持领域包括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支持方向包括云南省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高原特色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

——支持对象。在云南省境内注册的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投机构(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3类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银行,科技担保机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

2)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及范围

——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主要包括四类: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科技贷款补助(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和中间费用补助、科技小额贷款风险补助、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助3类)、科技贷款担保补助(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费补助、担保公司担保风险补助2类)、科技保险保费补助。

——专项资金补助时间范围。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30日。

3)专项资金申报要求

——实行网络与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常年受理,分批组织评审。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

——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专项资金申报条件及材料格式请从省科技厅门户网www.ynstc.gov.cn下载。

——按照属地化原则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向注册地的州(市)科技局,滇中产业新区、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玉溪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四区”)提出项目申请。州(市)科技局、四区作为项目组织审核推荐部门,对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严格把关,并签署具体审核推荐意见,把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汇总后上报省科技厅。

——网络申报请登陆云南省科技厅门户网www. ynstc.gov.cn申报,同时将附件材料扫描上传。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送至省科技厅政务大厅服务窗口。

1.6.5 地方科技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1)选题重点

支持州(市)、县(市、区)科技局提升科技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提升科技管理和为地方经济、科技型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其中州(市)科技局项目重点支持建设能与科技部、省科技厅联网对接的网络视频会议与评审答辩系统,具备召开网络视频会议与项目评审的能力。

2)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是各州(市)科技局或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人、财、物独立,机构存在的县(市、区)科技局。县(市、区)科技局申报时需附当地政府最新印发的关于科技局三定方案文件。

——申报项目由各州(市)科技局于2015年4月30日前统一推荐申报,但年度推荐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经费支持强度原则上州(市)科技局不超过50万元,县(市、区)科技局不超过20万元。2014年已获项目支持的州(市)、县(市、区)科技局,2015年不予支持。

——项目立项与地方党委、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重视程度挂钩;与地方财政年度科技经费投入挂钩;与科技管理工作业绩挂钩。

——申报单位须通过省科技厅项目网上申报系统(从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提交《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各州(市)年度申报项目纸质材料由州(市)科技局统一审核盖章后,行文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每个项目须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

——为保证各州(市)科技局建设的网络视频会议与评审答辩系统能与科技部、省科技厅联网对接和方便升级维护,系统主体设备将由省科技厅组织统一招标后,分别采购。具体情况可向省科技厅网管中心咨询。1.6.6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享平台建设项目

为促进我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开放与共享,提高我省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创新能力,在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www.ynkxyq.net.cn)注册共享仪器设备信息,积极面向社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对外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拥有单位,达到申报要求的均可申请补助。

1)补助范围

——分析检测发生的时间范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以检测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申报单位在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上注册共享3台(套)以上,单台(套)原值20万元人民币(3万美元)以上、或具有特殊功能的单台或成套仪器设备。

——申报单位使用入网仪器设备对外提供分析测试服务次数在60次以上。

2)补助额度

补助额度按申报单位实际收入分析测试费用的20—30%计算。测试补助发放最终计算比例根据总的测试服务量和2015年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额度确定。

3)申报材料

——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测试补助项目申请书。

——其他必须提供的附件:委托检测协议书(或样品分析任务单)、检测报告(封面及正文,谱图可略去)、收费凭证(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件验证。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云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测试补助项目申请书》(需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收费凭证的复印件(每张凭证复印件后附相应的委托检测协议书或样品分析任务单、检测报告复印件)。

4)申报要求

申报受理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前,请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省科技厅政务大厅服务窗口。

1.7 科技惠民计划

1.7.1 科技惠民项目

为满足广大群众生活水平提升而提出的更高水平的民生科技需求,重点围绕提高百姓健康水平、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等重大民生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撑作用,开展关键技术及新产品研发和应用示范;整合资源,重点支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先进、成熟、适用技术的集成推广应用。

1.7.1.1 选题重点1)人口与健康①医疗卫生

——利用大数据评价疾病治疗方案与卫生经济学研究应用示范。

利用近10年的医疗大数据,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10种常见多发疾病的临床治疗方案开展评价和卫生经济学研究。

——重大常见疾病防治适宜技术临床规范研究及集成推广。针对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小儿疾病以及重大传染病等,开展危险因素、干预措施、综合预防控制技术及适宜技术的集成推广和临床诊治规范化研究。支持3D打印等其他前沿领域新技术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研究。支持基因检测技术在健康管理中的推广应用。

——肺癌的病因学及诊疗技术研究。致癌促癌因素的病因学和致病机制研究;开展肺癌早诊、早治新技术研究,规范早期肺癌治疗方案,提高早期肺癌生存率;科学制定更为合理规范的肺癌多学科综合治疗方案,开展中晚期肺癌患者治疗的新技术新疗法,降低患者病痛,改善患者生存质量,提高患者生存率。

——老年、残障康复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紧密结合养老服务体系、残障服务体系建设需求,研究满足老年康复、残障康复、生活照料需求的示范产品和技术解决方案。开展基于信息化的,具备一键呼叫功能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系统示范研究;探索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实现目标: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②现代中药

a.中药资源与种植(养殖)

——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示范。支持滇产特色、道地、大宗和珍稀药材选育出的优良品种、新资源品种的种子种苗繁育、保存、质量标准及检验规程等研究;支持滇产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推广服务平台建设。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与产地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支持滇产道地或大宗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林下仿生种植,无公害产地加工技术研究与推广示范。

——特色药用动物繁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滇产特色药用动物的规范化人工养殖与产品开发研究;支持基于滇产特色药用动物的种质库、基因库、化成成分库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b.中药现代服务

——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与中药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示范研究。支持滇产道地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信息与技术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及预警系统的建设研究;支持中药商贸数据信息平台研究与示范;支持中药商贸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可视化中药图像鉴别技术与电子商务融合技术研究与示范。

——中医药特色的养生智能系统研究与示范。支持基于信息技术、中医药理论等技术与理论,开发针对不同证型或体质人群在以中医药为特色的心理调适、运动养生、音乐调理、药食药膳、生活起居等方面的养生智能系统研究与示范。

c.药物大品种二次开发

立足用药安全和满足广大患者对普药的临床需求,更好地为全民医疗保障服务,组织大品种药物技术升级创新研究,为疾病防治提供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大品种药物。重点支持化药、中药、生物药单品种年销售额不低于3 000万元的药物大品种(生产线通过新版GMP认证),围绕生产工艺优化、剂型改变、质量标准提升、上市后临床再评价、设备技术改造等进行二次开发,并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形成新的质量标准。

2)资源与环境保护

①水污染控制与水质改善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示范。开展水源地、水功能区、大型水库、湿地及输水渠道等区域及周边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示范。围绕九大高原湖泊,利用生态河道、湿地等自净化功能,开展流域生态保护、生态净化与水质改善等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②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集成推广示范。开展工业与城镇生活污水高效处理、资源化循环利用工艺设备与关键技术研究,并开展推广示范。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约化养殖场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集成应用示范。

③土壤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示范 。以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为重点,开发高效低成本土壤修复制剂;支持土壤物理修复、化学修复与生物修复相结合的综合修复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示范。

3)社会事业

①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方便、快捷、高通量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开展真菌毒素、农药残留、抗生素和激素类高通量检测技术研究,建立粮谷类食品中真菌毒素,果蔬类食品中农药残留,动物源食品中抗生素、激素类多残留及其代谢物的高通量快速检测体系。

——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研究与检测试剂盒开发。开展畜禽产品及制成品中抗菌药、抗病毒药等现场快速免疫和核酸适体检测技术研究,研究水产品中抗菌药物等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开发快速检测产品及试剂。研究粮食及水产品中重金属的快速检测技术,研制酶抑制检测试剂,开发快速检测产品及试剂。

②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推广应用示范

开展地震灾害、气象灾害等预测预报和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示范。开展消防科技成果集成应用示范推广。开展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控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建筑物、坝体、市政工程等抗震减灾技术集成应用推广。

③科技强警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推广示范

开展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快速侦检、现场处置、救援指挥技术与装备研究开发与示范。开展实用高效的监控预警、应急通讯、快速反应、控制处置等保障技术集成研究与应用示范,提高维护社会安全的技术支撑能力。

④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推广示范

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为目标,重点支持适合大众的健身器材等研究开发与应用推广示范;以提升我省竞技体育水平为目标,重点支持体能训练、专项力量训练新方法研究与应用。

⑤测绘行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开展跨比例尺地理信息数据整合技术研究,研究基于大比例尺地形数据和专题数据的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更新技术,提高地理信息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⑥文化遗产保护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应用现代技术开发文物本体保护修复工艺技术,文物考古发掘现场和古代木结构建筑保护技术及可移动文物防护技术,并集成应用示范。

4)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

支持可持续发展集成技术应用与示范。围绕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两大任务,开展先进、成熟、适用技术的应用和示范,提高实验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质量,强化实验区在区域可持续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1.7.1.2 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云南省境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过去5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单位。

——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业务或研究工作,人才、设施、设备等条件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企业为主体申报项目,制药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3 000万元以上,其他加工生产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1 000万元以上,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应达到500万元以上,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3∶1以上,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事业单位、新型科研机构为主体申报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比例在1∶1以上。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非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过去3年内,在申请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中无不良记录;已承担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申报。

——项目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实施条件和较好的市场前景,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着,能够发挥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申报中药、天然药物名方名药二次开发及产业化科技项目,所选品种年销售收入须超过3 000万元。

——优先支持获得“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云南)基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中药材种植(养殖)科技示范园、中药材加工科技型企业”认定单位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3年内能通过GAP认证的企业。优先支持银行承诺贷款、风险投资参与投资的项目。

——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项目选用的技术知识产权明晰,切实解决问题,能支撑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基层政府应有一定的配套资金,且按要求出具承诺书。其他自筹资金也要出具承诺书。

1.7.2 科学技术普及项目

2015年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科普专项项目,旨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强化全民科技意识,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1)选题重点

2015年,科普专项项目重点支持重大科普活动、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精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3-5家)、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主要指少数民族和沿边地区)科普工作、科普作品后补助。

2)申报要求

①重大科普活动,申报主体为参与省组织重大科普活动的单位。

②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能力提升,申报主体为认定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后未得到支持的单位,参与省级重大科普活动受到表彰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

③省级精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申报主体为基地评价考核为优秀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必须有明确的项目建设内容和项目自筹经费能力,自筹经费与申请经费的比例在3∶1以上。

④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科普工作,申报主体为县(区、市)科技局,由各州(市)科技局组织推荐,每个州(市)不超过2个项目。

⑤科普作品后补助,主要补助优秀科普作品。

1.8 对外科技合作计划

1.8.1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1)宗旨

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及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推动国际合作,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技术转移能力,“强科技、兴产业、惠民生、促开放”,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

2)原则

坚持开放创新、合作共赢,坚持科技服务于国家外交及我省对外开放。

3)选题重点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民生科技等,引进国(境)外科技成果来滇孵化、转化、产业化,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鼓励与国(境)外研发机构、大学和企业在云南建立联合研发平台。所建立的研发平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还可参照相应管理办法申请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

——鼓励在滇企业、机构与国(境)外研发机构、大学和企业合作在国(境)外建立研发平台、科技示范园区和科技合作工作站点。对于在国(境)外建立的研发平台、科技示范园区和科技合作工作站点开展工作较好,推动云南科技走出去效果明显的,可参照相应管理办法申请云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境)外科技示范园)或国(境)外科技合作工作站点认定。

——为解决我省科技发展的人才需求和提升我对周边国家的科技影响力,积极开展人文交流。鼓励在滇企业、机构科技人员到发达国家知名企业、研发机构和大学访学和进修,提升云南人才队伍素质和国际化能力;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及南亚国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科技服务,促进发展中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针对发展中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和急需的现状,开展对发展中国家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为发展中国家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并参照对应管理办法申请云南省科技厅选派科技人员赴海外访学、国际科技特派员认定和国际培训班等。

4)申报要求

——对外合作渠道通畅,合作方资信可靠,合作协议明确规范;知识产权明晰,成果分享合理。

——项目申报还须根据项目性质,参照我厅其他相关计划(如:科技创新强省计划、重点新产品开发计划、科技惠民计划等)所对应的条件。

1.8.2 省院省校科技合作项目

1)选题重点

聚集国内优秀科技资源,重点围绕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磷化工、煤化工、生物医药等对我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及重大新产品合作研发,以提升我省产业优势、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

——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拥有的,能够填补云南空白的先进、成熟重大科技成果在云南转化和产业化示范,能产生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为支撑我省重点产业中的重大工程项目所开展的技术攻关。

——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与我省企业合作进行的重大新产品研发。

2)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前期合作工作基础,技术的起点、成熟度和可靠性高,项目示范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显著,对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作用突出。

——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主要以企业为申报主体,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支撑,鼓励产学研结合;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主体申报的,必须有相关企业为依托。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

——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5 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3 000万元以上,申报重大新产品开发项目的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达1 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5∶1以上,且自筹经费落实。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协调能力的单位负责人。

——技术成果提供方必须是省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科技型企业。合作各方已参照科技部技术合同示范文本格式签订了规范、合法、有效的技术合同。采用的技术已经经过中试规模以上的研究试验;相关配套的试验条件、生产基地或关联工程、配套的生产环境、所需的能源与材料落实。

——中国科学院所属院所作为合作方的需加盖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公章。

1.8.3 院士专家工作站

1)选题重点

以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重点围绕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光电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煤化工、磷化工等我省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省内外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来滇帮助我省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在我省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

2)申报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科合发〔2011〕1号)及2013年申请书要求进行申报。

1.9 科技富民强县计划

1.9.1 科技富民强县—农业项目

1)科技富民强县计划―农业

以科技为支撑,推动县域经济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壮大县乡财政实力,加大先进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力度,提高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能力,加快县域经济科技进步。

①选题重点

立足县域高原特色产业发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普及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村科技型经济合作组织及创业型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的企业在养殖业、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含量,延伸产业链,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②申报要求

——项目区域特色明显,对产业发展示范带动性强,经济效益显著,能够促进农民增收。

——承担主体须是企业或科技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通过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优质种业基地、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科技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优先支持。鼓励产学研结合,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上年度(销售)收入须超过500万元,且实现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须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度度财务报表。

——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与申请科技经费资助的比例在3∶1以上。

2)科技兴边富民专项

①选题重点

立足边境县、藏区县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普及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养殖业、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含量,延伸产业链,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②申报要求

——在全省8个州(市)的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分层级组织实施项目。重点实施“六个一”工程,即在每个县安排1个特色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实施区域每个乡选派1名科技特派员、每个村培养1个科技辅导员、每个村配备和完善1个科技活动室、通过培训使每个农民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每个乡培育壮大1个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并且应将省科技项目实施区域作为州(市)工作重点进行布局;

——项目实施覆盖区域应不少于2个乡(镇)。2014年已实施项目的乡镇不再列入实施区域。项目实施区域涉及边境乡(镇)、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整村推进整乡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农村党员带头创业等,将予以优先支持。乡(镇)名称、下辖行政村和自然村数量、2014年农民人口数、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内容均需明确。

——承担主体须是企业或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鼓励产学研结合。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上年度(销售)收入须超过100万元,并提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申请省级科技经费应控制在40万元以内。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项目由县(市)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向州(市)科技局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经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将评审意见和专家名单,一式6份(含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3)粮食高产创建专项

①选题重点

马铃薯良种脱毒种薯及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通过良种良法技术集成,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扩大马铃薯脱毒种薯的覆盖率和种植规模,提高单产和经济效益,增加薯农收入。

②申报要求

——2015年,科技系统粮食高产创建工作将与2013年启动实施的“马铃薯种业重大专项”相衔接,继续以马铃薯为主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在全省选择50个县开展片(250万亩)马铃薯、水稻等高产创建,每个县2片,每片建核心区100亩,展示区1000亩,示范区10000亩,力争辐射带动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其中马铃薯高产创建县应围绕马铃薯新品种优质脱毒种薯与综合配套栽培技术的集成应用,力争达到脱毒种薯覆盖率达到90%以上,辐射带动面积较前3年平均产量增长5%以上。优质水稻高产创建县应围绕粳稻区和籼稻区种植我省近几年自主开发的优质水稻新品(云粳系列、楚粳系列、滇杂系列、文稻系列等新品种)与综合配套栽培技术的集成应用,辐射带动面积较当地前3年优质稻平均产量增产5%以上,较普通稻平均增值5%以上。

——通过良种良法技术集成运用的高产创建方式,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为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

——各州(市)申报高产创建示范县(市、区)推荐名额控制在1—2个县(市、区),推荐的示范县须在全省马铃薯种植面积排名前40名。优质水稻种植面积排名前10名的粳稻区和籼稻区。

——以各示范县或州(市)科技主管部门为项目申报主体,技术依托须为马铃薯高产创建技术指导专家组以及优质稻高产创建专家指导组。

——每个示范县申请省级科技经费40万元(每个县实施2片(万亩),每亩补助20元,每片万亩补助20万元)。实施年限1年。

——高产创建项目应编写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情况、示范区域及目标任务、实施内容、计划进度、组织及保障措施、技术支撑情况、经费筹措及预算等),方案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向州(市、区)科技局申报,经州(市)科技局审核后一式六份(含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4)州(市)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工程项目

①选题重点

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区域特点和产业发展需要,从省科技厅年度重点组织、推介的,技术先进成熟,来源可靠,知识产权明晰,辐射带动效果明显,预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较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新产品中,遴选1-2项适合本区域特点的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进行重点推广、示范,推动先进科技成果在州(市)、县(市、区)的转化应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②申报要求

——州(市)科技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项目申请,并作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方,牵头组织辖区内县(市、区)科技局、相关直属单位、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共同实施。鼓励联合科技型农村经合组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科技辅导员等,围绕新农村建设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每个州(市)科技局限申报项目1项,省科技经费资助强度为每项50万元左右。

——各州(市)科技局通过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从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提交网上项目申报资料,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

2 申报方式及相关要求

2.1 除另有明确申报时限及要求的计划(专项)外,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常年申报,常年受理。申报单位可用所分配的登录账号登录云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ynstc.gov.cn)进行项目申报。首次提出项目申请的单位须先进行单位注册并经审核通过后,获得账号方可登录填报项目申请材料。

2.2 项目申报材料经网络在线填报,在提交网络申请材料的同时,导出打印纸质材料一式6份,经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包括各州(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中央驻滇单位等,在申报单位注册时,一次性匹配确定)审查推荐,上报省科技厅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

2.3 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必须在云南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当为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且为盈利企业,同时上一年度的企业资产负债率须低于70%。

2.4 项目自筹经费落实,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积极争取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筹措自筹经费,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优先支持(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且贷款性质为项目固定资产贷款)。

2.5 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经费须单独核算,专账管理。

2.6 项目负责人应当为直接领导或从事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成员,并且能组织协调整个项目执行工作。

2.7 在中国·云南桥头堡建设科技入滇对接活动中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科技入滇项目优先支持。

2.8 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

猜你喜欢
申报科技
“少年工程院活动校”暨“航天未来人才培养校”共同申报
笔中“黑科技”
国际收支间接申报问答
关于开展观赏石鉴评专业人员申报的通知
科技助我来看云
科技在线
科技在线
科技在线
FIDIC百年工程项目奖申报工作启动1913-2013
前沿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