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武志军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
本刊记者 武志军
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对2015年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工作重点作出部署,并将每项行动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分为4个方面18项102项具体行动,其中15项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或分工负责,其余3项由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成为今年行动计划的宗旨。对于品牌建设工作,行动计划强调,要坚持以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建设,制定品牌评价国际标准,推动建立国际互认的品牌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我国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
“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这是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的要求。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论述“保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时明确,要增加研发投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促进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梅克保撰文表示,在新常态下,必须牢牢抓住质量提升这个根本,正确处理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以质量提升“对冲”速度放缓,把经济发展推向质量效益时代。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程虹认为,城市要继续发展,要找到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就得把立足点放到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上,也就是要把一二三产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搞上去。“将质量搞上去了,结构才能优化,消费需求才能拉动,社会福利才能改善,GDP才能持续增长。”
在国家质检总局牵头或分工负责的行动中,在简政放权、充分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方面,包括大力提高劳动者技能、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等,重点具体行动包括牵头负责开展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修订等。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产品“三包”和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等。
社会共治是《行动计划》对质量提升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行动计划》指出,要加快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对进口肉类、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植物油出口国(地区)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开展回顾性审查。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和产品侵权责任赔偿制度。精心组织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发布“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
要加强地方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继续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科学制定考核方案,用好考核结果,抓好整改落实。指导地方政府将质量工作纳入市县绩效考核范围。做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
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以全国“质量月”等活动为契机,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案件事件,加强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的宣传报道。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完善广告信用“黑名单”制度。强化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工作,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提高对新媒体广告的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打击变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买家电要大品牌才可靠,买汽车要大品牌才安全,买家具要大品牌才耐用……如今的国际市场已经从“商品消费”进入了“品牌消费”阶段,大品牌对于消费者行为的影响深刻而长远。
正因如此,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已经成为全球市场竞争必须争夺的制高点,品牌建设也是《行动计划》确定的2015年工作重点。
目前,一个由中国牵头制定的品牌价值国际标准正在酝酿。2013年数据显示,在2.6万多项国际标准中,由中国主导制定的仅占0.5%。
梅克保认为,标准已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基本构成要素,近年来,我国标准发展很快,但一些领域仍存在标准缺失老化、水平不高、实用性不强等问题,离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很大差距。
此次发布的《行动计划》明确,坚持以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建设。制定品牌评价国际标准,推动建立国际互认的品牌评价体系。保护和传承老字号品牌,提升传统产业质量水平。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提升区域品牌价值。将品牌建设情况纳入中央企业工作考核,提升中央企业品牌价值和效应。推动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促进绿色品牌建设。这项工作将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等8个部委联合负责。
此外,《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制定并推广品牌培育评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