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蔚臆
摘 要:人社系统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事关广大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决定着党的政策能否落实、服务能否到位、群众能否满意。近年来,随着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业务的不断拓展,人社系统的职能也在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基层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之间的矛盾逐渐显露,严重制约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该篇论文试图对人社系统基层公共服务能力进行系统分析,指出影响人社系统基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具体因素,从而提出提升人社系统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人社 基层 公共服务能力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1(a)-0225-02
基层稳则社会安,基层人社机构承担着辖区内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争议调处等民生一线的重要工作。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所谓基层,一般来说,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该文所指的基层主要涵盖县(县级市、市辖区)、乡镇(街道办)、行政村(社区)三级。
人社系统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主要涉及基层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机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的“硬件”设施配置方面的基本信息,以及基层人社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的掌握、业务流程的经办、服务态度等“软件”方面的基本情况。
1 影响人社系统基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具体因素
1.1 机构职能权限不明
目前各级基层人社机构都面临着双重管理现状,职责不分、权限不明,职能相互交叉、重合,很多基层人社机构工作人员多是双重身份,一方面是县级人社部门的派出人员,但另一方面又隶属所辖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的领导,这种双重领导就意味着基层人社机构工作人员的本职工作与乡镇(街道办)工作混为一谈,他们不仅要承担人力资源和各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同时还要承担乡镇(街道办)诸如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劳动卫生、低保录入等工作,而且当两者的工作时间发生冲突时,基层人社工作人员有时不得不先去完成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的工作,以致造成辖区居民的诸多不满。机构职能不确定也成为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的瓶颈。
1.2 人员编制紧缺、业务能力不强
随着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业务的不断拓展,人社系统的职能也在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各基层机构的人员编制较少,专业人员极为紧缺,空编与超编现象并存并且日趋严重。从经办力量的配置结构来看,越是基层,服务对象越多,经办力量却越是薄弱,在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很多基层机构不得不聘用了大量临时人员。而临时人员流动性较强,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经办队伍人均工作量超负荷且不均衡,人员配置欠合理且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不能做到专职专用,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受到一定的影响。此外,现有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基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虽整体文化水平较高,但专业技能不强。基层很多干部职工都未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专业培训,乡镇(街道办)劳动保障所从业人员和行政村(社区)协理理员虽分批次安排培训,但培训时间短,人员变化大,老龄化突出,不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的同志仍然占很大比重。加之,最近几年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变化,更使得基层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急需予以更新。
1.3 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县、乡镇(街道)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场所普遍存在面积不足、场所布局分散的问题,无法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一些乡镇服务窗口虽已设立,但大多狭小拥挤、设施简陋,群众查询办事很不方便。另外,一些基础性的办公设施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电子化办公设备并未配套齐备。例如,办理业务所需的身份证复印件无法直接在窗口复印,延误了办理效率、降低了群众满意度。综合来看,无论是从窗口设置、服务环境、硬件设施,还是标准化管理程度都与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1.4 信息化程度普遍较低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是社会保障系统一项全新的工作,正确认识这一工作的性质,精准把握其发展方向,有利于各级政府以较低的成本完成系统建设,实现公共服务目标。我国已经确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发展方针,而社会保障信息化的功效主要体现在对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起技术支撑作用,所以,“一站式”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则无疑是各级政府的努力目标。目前,各地社会保障体系信息化建设滞后,互联互通程度较低,部分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机设备普遍老化,业务操作系统落后,信息系统的管理程度很低,严重影响办事效率,部分地区部分险种至今没有信息化,办理业务仍需要手工操作,难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1.5 保障经费不足
各级政府对基层人社机构的经费投入普遍不足,工作人员待遇水平较低,经费标准不明确,没有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合理调整经费拨付标准。另外,部分基层机构属于财政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或者所需经费虽然列入了财政预算,但当地财政拨付能力有限,很难落实。
2 提升人社系统基层服务能力的对策建议
2.1 严格规范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机构的名称和职能
由于前述提到的基层人社机构内部职能设置“条块化”,内部运行不畅,因此统一机构的管理模式非常必要,在这一问题上可以借鉴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资源所等其他垂直管理单位的成功经验,将乡镇(街道办)、行政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站)纳入各级人社部门垂直管理,逐步实现名称统一、规划统一、制度统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实行对口垂直管理,确保“机构名称、基础台帐、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服务标准”五个统一。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健全完善县(县级市、区)以下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坚持公益性质,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均等化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endprint
2.2 逐步强化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人员力量
一是依据基层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办)服务对象多少,并按照国际国内通用的人头比予以测算,在此基础上拟定具体标准,从而合理配置基层人社机构从业人员编制。二是规范从业人员的借调和任用安排,明确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三是逐步开展省级、市级相关人社职能部门牵头,并采取与当地教育部门合作,有针对性的开设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方式,以国家最新出台的业务政策法规为契机,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重点学习公共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政策及业务知识,及时通过培训不断提升县、乡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保障政策法规的有效贯彻和执行。
2.3 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场所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各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办)的实际情况,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各地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标准化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就业{2010}672号文件明确规定:各试点县(县级市、区)建设规模原则上按 以下标准控制:每个县(县级市、区)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县本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乡镇(街道办)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 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建成“一站式”标准服务大厅,为基层求职者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咨询、职业介绍、求职登记、养老、医疗等险种查询等各项服务。
2.4 加快推进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信息化建设
当前,基层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化建设缺乏正确认识,认为它只不过是简单地用计算机去代替手工操作,用键盘代替人工抄录,这是非常浅的认识,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对现有的政府组织结构、运行方式和业务流程等进行重组和再造,将原本条块分割、壁垒森严的传统组织结构整合成为有弹性、扁平化的网络式组织结构,目的在于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型,建设服务型政府。借助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网站,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查询服务系统,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办)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进度,在业务网络向乡镇(街道办)、行政村(社区)延伸的基础上,面向农村参保居民就近提供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等信息查询服务。
2.5 着力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经费投入
保障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建立省、市、县各级财政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工作的财政正常投入和分担机制,积极争取将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经费来源,确保工作人员享有合理的工资待遇。各级财政预算中要优先安排就业和社保专项资金,加大对基层服务项目的投入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2.6 创新服务方式,简化业务办理流程
在人员编制和财政经费无法短时间内突破的情况之下,服务方式上要实现三大创新。一是在前台服务全能化上要有所突破,通过建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层人社机构的所有业务可在一个窗口实现“一站式”办理;二是在服务平台网络化上要有所突破。推行分散式、下沉式的服务方式,实现经办服务功能向街道和社区延伸,使服务离服务对象更近,服务更方便。三是在服务手段多样化上有所突破,改变原来单一的服务手段,使网上办理、就近办理、“一站式”办理、“一卡通”办理成为现实。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归根结底就是要解决好民生问题,让全体人民在就业方面各尽其能,在社会保障方面个得其安。因此,当前亟需加强基层人社系统服务能力建设,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层服务功能。建设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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