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
2014年8月3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十三号主席令,决定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遵义市安监局自上而下采用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等方式方法,全面启动并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和教育培训工作。在宣传贯彻的过程中,采取两手抓,即一手抓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一手抓安全综合监管,始终形成推动安全发展的强大合力,使宣传贯彻更加接地气,监管工作更加有力,从而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实现。
明确职责亮点“十足”
本次修改的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修改后的新法主要包括立法理念、基本方针、责任体系以及工作措施等方面内容,有以下十大亮点:一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是隐患治理督办制度;三是重大事故隐患越级报告制度;四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五是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六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七是依法实施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强制措施制度;八是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九是分级分类监管和执法计划制度;十是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任免告知制度。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新法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为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新法在总则部分明确提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必将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此外,新法还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同时,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加大罚款处罚度;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
结合日常监管加强宣传贯彻
为认真学习和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遵义市安监局全面启动并加强对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组织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市安监局征订了新《安全生产法》读本500余册免费发放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三是在局网站上将新《安全生产法》和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滚动播放;四是在局创办的《遵义安全生产》杂志内刊上发表署名文章,并将新《安全生产法》全文刊登;五是利用局手机报广泛宣传,每周手机报播发新《安全生产法》1-2条;六是在《遵义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和公益广告宣传;七是在高速公路、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车站、码头等通过标语的形式宣传;八是邀请专家举办讲座;九是组织全市14个县、区(市)代表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电视知识竞赛,要求大、中型企业要踊跃参与,并在企业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学习,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了解新安法,遵守新安法,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使新《安全生产法》更加深入人心,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遵义市安监局要求各县、(区、市)安监部门的领导干部要起学习带头作用,在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的过程中,采取两手抓方法,一手抓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宣传贯彻,一手抓安全综合监管。要求企业守法,首先监管干部必须懂法,只有在懂法的前提下,才能更好的执法,才能形成推动安全发展的强大合力,才能使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更加接地气,才能使监管工作更加有力,从而实现宣传贯彻与监管“两不误”。
结合主流媒体开展全面宣传。全面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报、局网站等各类主流媒体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全文、深度解析、十大亮点、规范宣传标语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新安法在“电视上有影子、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脑子里有印象”,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结合专项行动开展重点宣传。结合省安监局提出的“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工作和遵义市正在开展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暗查暗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与执法检查、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在管理中学法执法、在服务中学法宣法、在现场办案中说法解法,切实增强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效性,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为切入点,把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结合传统式的会议培训集中宣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宣传扩大到顶层,发展到中间层,深入到基层,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讲解、座谈讨论、知识竞赛、以会代培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市安委办将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纳入各县、区(市)综合目标考核,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知识竞赛,并在生产经营单位中实现全覆盖。
结合“五进”活动细化宣传。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征订新《安全生产法》读本、印发宣传单、宣传展板、挂图等送法到基层、到企业。全市上下要精心策划多种形式的以新《安全生产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为主题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使新《安全生产法》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总之,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把新安法的各项条款学习好、运用好、落实好,在安全监察监管中树立“不作为是违法,不严格执法也是违法”的思想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对各类违法行为敢于“亮剑”。加强基层一线及企业管理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认识高度和重视程度,加快新《安全生产法》普及到监管一线,确保新法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遵义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作者系遵义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哈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