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的基本建设概预算制度和方法自五十年代中期建立以来,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建设计划和财务成本核算工作中提供了依据,发挥了巨大作用,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其它若干因素的作用,慢慢形成工程投资控制困难,有的成为所谓“钓鱼工程”,甚至坠入工程投资的“黑洞”,一再突破投资计划,一再追加投资,失去了经济计划的严肃性,结果打乱了经济计划,打乱了整个经济建设的部署。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曾提出了包括“基本建设大包干”设想在内的多种方法,但是都没有彻底解决好这个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逐步建立和推行了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较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相当程度上实现了投资控制。但从目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实践来看,尚存在一些诸如确定工程造价、标底的编制和审核等方面的问题。本文仅就这样一些问题作一些探讨,和大家商榷。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 概预算制度 工程造价 工程预算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造价的动态性
目前,我们确定工程造价除了依据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外,就是依据国家各级部门颁发的法定工程预算定额、地区材料预算定额和各项费用定额(包括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等其他各种费率)的标准进行计算。多年经验告诉我们,这样确定的工程造价是静态的,符合计划经济体制的模式。但不完全符合复杂变化的充满生命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情况,这是因为:
1、目前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基础定额》存在局限性、静态性。目前作为指令性法规使用的工程预算定额是根据目前通行的一般建筑施工工艺和目前达到的技术操作水平、设备装备水平及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水平,采取平均先进的原则制定的,是现阶段工程技术水平、施工水平、管理水平的总结和反映。从计划经济体制角度看这是可行的,然而从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看则不然。由于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基础定额》)覆盖全省全国,不同地区不同施工企业的施工工艺不尽相同,工、料、机械配备水平消耗水平亦有差异,用“一本”定额怎能“统一”呢?怎能反映实际生活中各不相同的施工工艺、施工现场条件和消耗水平呢?与变化的、动态的实际相比,作为法定指令使用的工程预算定额就显得是不变的、静态的了。以这样不变的静态的“定额”编制确定的工程造价,显然就显得不够符合客观实际了。这就是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存在的局限性、静态性问题。
2、材料预算价格存在多样性。现在各地区编制的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只考虑近年来和可预见的将来本地区的工程分部及不同的进货渠道,再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取供销部门手续费、运杂费、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等等形成的。这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可行的,但自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材料市场繁荣丰富,进货渠道多样,自主选择余地增大,同时,国家对各种材料的指令性范围逐渐缩小,管理、运输方式、采购保管方式也各不相同。因此,不同单位不同的人通过不同的渠道和不同的方式采购到的同一种材料,其最终价格是不同的。从现在的一般情况看,发布的地区材料价格与实际采购的价格相差约5%-15%左右。如果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按照“制定”的材料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造价,无异于工程造价计算一边是“刚性”的,采购价格这一边则是“弹性”的。这样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显然有失偏颇了。
3、不同施工企业间接费存在差异性。所谓间接费实际是施工单位行政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总和。我们都知道,不同施工单位的人员配备和管理水平各不相同甚至大不一样,因而发生的间接费用就互有差异。可是,我们取用的间接费率却是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标准配备和计算,就难免与实际情况有时有着较大的差异。如果使用颁布的间接费率确定工程造价作为编制基本建设计划或编制可行性研究所用,还无可非议,但如果作为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所用或作为工程承包价所用,就不够合适了。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实际工作中,作为计算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定额、材料价格、间接费率等,实际是可变的、动态的,而目前作为国家指令性文件使用的定额、材料价格、间接费率等则是不变的、静态的。两者相比,差距是显然的。国家的一部分宝贵投资就这样轻而易举的落入某些工程承包商手中。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甚至不具备资质的人)趋之若鹜的钻营工程承包的原因之一。
因此,我以为工程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间接费率等指令性文件规定除了在编制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等时可以使用外,在工程发承包、工程招投标等市场上工程报价或确定工程承包价时,应只能作为指导性文件使用,使用时由各施工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随机进行调整,不必为与标底价相比须控制在某个范围之内的限制作难,而只要投标报价合理,再考虑其他质量工期等条件即可。
二、工程招标发招标函的同时应发工程量
以往进行工程招投标,业主发招标函,通常的只发工程施工图和业主对工程的意图和要求,工程量由各施工投标单位的概预算人员根据工程施工图按工程预算定额分部分项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应该说,同一套施工图,同一本定额或单位估价表,同一个取费标准,不同的概预算人员来编制这份概预算,其相差一般不会超过±3%-5%左右。由于各施工投标单位的概预算人员专业水平和经验参差不齐,所以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有时差异较大,特别是稍微复杂一点的工程,就曾出现过报价差异达30%以上的事例。同时,由于各施工投标单位报价计算的分部分项不尽相同,也很不便于比较和找出问题,给评标等工作也带来一些预想不到的困难。
目前,在我们这里,工程评标一般分为六项:造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协作、信誉,其中造价一项占有很大比重,工程投标报价实际上成了对概预算人员的一种考核。在实际生活中,概预算人员的水平并不一定都和一个施工企业的综合素质水平同步。这样,一个普通的在有些人看来还是无足轻重的概预算人员却可能决定一个施工技术、机械装备、管理水平都很不错的施工企业的命运。在目前还不能完全排除有些并不怎么样的施工企业(甚至挂靠某个单位的个体承包人)请人代为编制工程投标报价得高分的现象,就更不公正、更不公平了。但是要是招标的同时发该工程的工程量,报价就是报价,不但有助于提高报价质量,也有可能避免发生这个令人不愉快的事情。
三、强化工程标底的审核和保密
工程标底价是衡量施工投标单位报价正确与否的标准。因此,作为标准的标底,本身的正确性如何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严格认真的审核对保证工程标底的准确和正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在对这样重要的工程标底的审核却只是由某个部门的某个人进行,而不是由一个“集体”进行。由于某些方面的局限性,某个部门的某个人很难发现工程标底编制过程中存在的某些问题。这样的问题有的是招标单位招标交底时就存在不明确的地方,有的是对工程施工图本身存在不同看法,有的是对工程中涉及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不太了解或存在不同理解,有的是编制阶段漏项或重复计算等等。这些问题要某个人去审核把关,并尽可能给予恰如其分的正确解决和诠释不能说不是勉为其难的。
为了尽可能妥善和完全解决标底审核中的问题,正确的确定工程标底价值,可以而且应该设立以一个部门为主、由各有关单位的3到5名有经验专家参加的审核小组,由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并最后确定工程标底价值——工程标的。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最大限度的克服片面性,最大限度的保证工程标底的正确性。这要比由个别部门个别人审核全面得多,可靠得多。
另一方面,为了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竞争,工程标底的编制、校对、审核、审定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应当相对封闭(特别是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以求达到一定程度的保密。这样做可以避免许多人所共知的外在因素的干扰,更有利于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四、施工企业应重视投标技巧
从目前工程投标、评标来看,造价一项就占较大比重,有的施工投标单位,尽管其它各项得分不错,就是因为造价一项“不得基本分”,失去该项工程的中标机会,自己也很是尴尬,究其原因,可以说,和其单位重视与否有很大的关系。
首先,有些单位把投标报价混同于一般做预算,没有认识到做预算与投标报价的区别,对报价的策略和技巧研究不够。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人们对满足工程需要,对如何完成工程任务考虑较多,看得较重,但对能不能更好更省更有效益的完成工程任务则考虑较少,看得较轻。即就是人们常说的硬科学考虑较多,软科学考虑较少,认为肉反正是烂在锅里,没有什么的。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思维模式,带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结果就是对概预算人员重视不够,缺少培养和提高,对概预算人员改善技术手段、积累技术情报资料的要求不够重视,将概预算人员放在可有可无的从属地位。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有时出现不同的报价之间,报价与标底价之间出现较大差距的奇怪现象,就不令人奇怪了。然而将一个施工、技术、管理、装备等各方面素质都不错的施工企业的命运放在一个不被很重视的概预算人员身上是很令人心愚的。等到投标失败时,再责怪他们,显然是不公平的。
其次,有些施工企业对投标技巧缺乏研究。有人说工程投标是一个技术问题。这只说对了一半。应该说工程投标既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综合艺术问题。从事过工程投标的人都知道,面对一项工程招标都面临一种策略和技巧的选择:什么标?投不投?如何投?如何作价?对手如何?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很好的讨论研究和决策。这就是工程投标既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综合艺术问题的道理所在。可是,这个道理并不为一些人所理解,特别是在重硬轻软的环境条件下更不为一般人所理解。
一个对“硬”“软”科学都重视的施工企业对工程投标总是十分重视。他们总要建立相应的投标小组,明确投标职责,研究招标文件,调查投标问题,做出详尽的书面分析。当前有的施工企业不调查,不研究,他们提出的工程投标文件除造价一项不同外,其余内容基本是其他工程投标文件的翻版,甚至在本工程投标文件中出现其他工程名称的笑话。面对这样的一些尴尬,除了感叹之外还能说什么呢?
我国工程招投标工作毕竟刚刚全面推行,还需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和加以调整,使之更适应今天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我国的概预算制度在日益完善的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必将得到改革和完善,使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过巨大贡献的概预算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开出更灿烂的鲜花。我们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我们的软科学,我们的投标艺术也必将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可以说,我们的软科学发达之日,就是我国经济强盛之时!
作者简介
褚红娟(1974年8月),女,江苏南通人,工程师,经济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咨询师,大专学历,主要从事工程造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