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前不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未来3年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一系列减税新规背后,究竟哪些群体行业享受优惠?享受多少优惠?怎么享受优惠?三部门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行了解答。
问:哪些群体将享受税收优惠?
答:1998年以来,我国一直把下岗失业人员作为促进就业的重点群体。2010年调整后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政策,将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人员扩大到纳入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的全部人员,覆盖下岗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及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等。同时,支持和促进就业税收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人员限定为四类人群:国企下岗失业人员、国企关闭破产需安置人员、国企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新政策维持享受自主创业税收优惠人员范围不变,但扩大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政策的人员范围。政策调整后,将原先四类群体统一调整为一类群体,即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这意味着税收优惠政策对所有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全部放开。把高校毕业生纳入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受益人群,将大大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
问:哪些行业可获减税?
答:我国原来的鼓励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对受益行业做了除外规定,其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将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排除在外;企业吸纳就业的,将从事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的服务型企业排除在外。
此次政策调整取消了行业范围限制,主要是考虑到就业重点群体发生了较大改变,适当增加行业范围,有利于扩大就业渠道,增强税收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调整后所有行业都纳入享受税收优惠范围,既包括传统产业,也包括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符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大方向,在更大力度为企业减负的同时,增强了各行各业吸纳就业的空间和能力。
问:税收优惠力度有多大?
答:按照原政策,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按40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规定税款,地方政府可上下浮动20%。
调整后的减税力度更大,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原8000元限额标准基础上,增加地方可最高上浮20%要求;在鼓励吸纳就业政策4000元定额标准上,将地方政府可上下浮动20%调整为可最高上浮30%。此外,在原有扣减税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税率为2%的地方教育附加。
失业人员创业,通常创建的是小微企业,根据新政策,创业企业每年可最高扣除9600元税费,相当于2到4个月的平均工资;同样,企业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每年可最高扣减5200元税费,相当于一名工人1到2个月的工资,减税力度十分明显。
问: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答:申请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须持有当地社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如果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还要附当地教育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失业后可在常住地登记;零就业家庭申领需凭社区出具的证明,城镇低保家庭凭低保证明,登记失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此外,税收新政还简化了税收优惠的政策管理程序,由审批改为备案。原先企业申报纳税,要享受税收优惠必须向税务部门报告,为了减少繁琐程序,将审批改为备案,企业申报税收优惠更便利了。
(据中国政府网)
(本栏编辑/麦力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