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浙江林业蓄势待发

2014-12-23 13:35
浙江林业 2014年6期
关键词:浙江林业森林

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浙江林业蓄势待发

◆撰文/仄 林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积极推进建设美丽中国在浙江的实践,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指明了一条现实路径。同时,《决定》明确了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重点工作,并指出林业在其中承担的主要任务,对我省林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赋予林业新的使命。

昂首阔步新征程

《决定》指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近期要在以下4个方面取得突破。深入开展“五水共治”、雾霾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城乡垃圾处理、浙江渔场修复振兴以及餐饮业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在回应与人民群众生活生命质量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突破;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培育、重污染高能耗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在推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上取得突破;深入开展绿色城镇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四边三化”等专项行动,在进一步改善全省城乡面貌上取得突破;深入探索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约束激励机制、环境准入和环境监管制度、考核评价体系调整等专项改革,在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上取得突破。

《决定》中涉及林业的主要任务有:

优化完善实现永续发展的城乡区域空间布局。严格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涵养区域、历史文化保护区域等禁止开发区域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遗迹,严格禁止一切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开发活动。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着力建设一批集景观建设、林相改造、生态涵养于一体,富有人文内涵的示范工程,建成省域“万里绿道网”,增进城乡生态空间有机联系。

加强山川海洋自然生态保护建设。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确保钱塘江、瓯江、太湖等主要流域源头地区和海洋生态功能区维持原生态。加强湖泊和湿地生态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生态屏障建设,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全面推进平原绿化和森林扩面提质,提高林分质量和林木蓄积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加快海岸防护工程和海岛防护林体系建设,开展滨海生态走廊建设。

着力推进以治水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治理,切实优化“诗画江南”人居环境。抓“五水共治”让水更清,抓雾霾治理让天更蓝,抓土壤净化让地更净。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大力创建绿色城镇和生态示范村,积极推进全省景观森林建设,建设一流森林休闲养生福地。

加快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加快发展生态经济,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现代产业体系。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方面学科研究和专业建设。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发展现代林业经济,带动山区林农增收致富,积极构建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弘扬具有浙江特色的人文精神。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结合浙江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活动,展示生态环保成就、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弘扬生态人文精神。大力弘扬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强化全社会的生态伦理、生态道德、生态价值意识,形成政府、企业、公众互动的社会行动体系。积极开展生态文化重大理论和应用研究,繁荣“两美”主题文艺创作,着力构建包括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和社会公益教育体系等在内的生态文明教育网络体系。

《决议》还特别指出,为完成以上任务,一方面要建立完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恶果严惩”、“多元投入”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完善组织领导,加强法治保障,严格考核考评,推进试点先行,引导全社会共同行动。

扬帆起航正其时

结合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决定》要求,下一步,全省林业系统将以建成“富饶秀美、和谐安康、人文昌盛、宜业宜居”的美丽浙江为目标,切实增强“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努力走出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代林业发展之路。

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启动开展森林、湿地、物种等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并加强森林、湿地、物种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林地用途管理制度,坚持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确保到2020年全省林地保有量达到660万公顷;合理控制林木消耗,确保到2020年全省森林保有量达到6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加大湿地的抢救性保护、修复和示范力度,加快建设湿地公园(保护区),严格控制对现有湿地的占用和破坏。完善自然保护区(小区)管理体系,严格保护国家一、二级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拯救极小物种,防止遗传资源流失。

推进景观森林建设。以绿化平原水乡为重点,坚持平原绿化“扩面”与“提质”并重,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同步推进,把生态治理与景观美化有机结合起来,让浙江大地披上靓装。大力推进城乡森林一体化,深入开展森林城市、城镇、村庄建设,重点推进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森林城市群建设,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扩大绿化覆盖面,提高绿化受益面,着力建设凸显江南水乡特色的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城乡居民的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增进人民群众的绿色福利和民生福祉。

打造千万亩“健康彩色森林”。把森林抚育作为美丽浙江建设的主途径,以提高森林质量、建设森林景观为重点,着力打造千万亩“健康彩色森林”,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主要水系两侧、城镇周边、森林公园等为重点,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治,开展森林抚育和林相改造,启动木材储备基地建设,实行沿线连片推进,营造高质量、多功能的多彩景观森林,为美丽浙江建设最大生态支撑。

建成一流的森林休闲养生福地。浙江省的“七山”优势和独特的地理位置,给森林休闲养生业带来了发展机遇。要依托我省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充分发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林业观光园区等森林景观资源优势,打造一批森林休闲养生示范基地、森林绿道、森林古道、森林人家等试点示范项目,提升“进森林氧吧、尝森林美食、赏森林美景”的森林休闲养生品牌,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区域性森林休闲养生开发新态势,满足人们走进森林、亲近自然的绿色期待。

发展现代林业经济。现代林业经济发展必须紧紧围绕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按照现代林业发展的规律,结合浙江林业产业特点,采用顶层设计与实践总结相结合的方法,提出发展思路、目标和措施。立足富民为本、民生为重,坚持藏宝于山、蓄富于民,着眼于发挥森林的多功能、多效益,以培育富民产业为重点,确立“巩固提高一产、培育壮大二产、积极发展三产”的发展思路,推进林业产业创新发展。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产业发展平台、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强化金融支撑、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做大做强竹木产业、木本油料、珍稀干果、花卉苗木、野生动植物、森林休闲等现代林业经济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建立林业生态文明制度。呼唤绿色责任,把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建立森林碳汇交易等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并建立起有效的制度,健全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探索绿色补偿,探索建立森林、湿地资源征收补偿制度,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探索建立湿地补偿制度,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科学划定公益林保护等级,实施重点公益林分类分级差异化补偿制度;加快建立与森林蓄积较快增长、林地面积有效扩张目标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开展绿色考核,修订完善《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将森林、湿地、物种红线保护列入对地方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弘扬森林生态文化。通过弘扬森林生态文化,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充分发挥我省自然森林资源和生态人文资源的作用,深入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植树和“关注森林”活动,重点打造一批森林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良好、文化特色鲜明的森林生态文明示范区,做大做强树文化、竹文化、茶文化、花文化等物质文化产业,大力发展以浙江文化和历史文化名人为题材的影视、音乐、书画等精神文化产业。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把这些“活文物”、“活化石”、“活档案”作为传承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大力提倡生态价值观,增强公民的生态责任感,为人们提供更多的了解自然、认识自然、探索自然的场所,倾力建设森林生态文化繁荣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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