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安全实用、节能减废、经济美观、健康舒适”的绿色农房建设,推动“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的绿色建材下乡。
通知要求,推进绿色农房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尊重实际,保持农村特色;坚持规划统筹,试点示范先行;坚持政府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同时要求,推广绿色农房建设的方法和技术,增强农民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意识,逐步建立并完善促进绿色农房建设的政策措施,建成一批绿色农房试点示范,带动一批绿色建材下乡,力促环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绿色农房比重显著提高。
通知强调,两部门将组织专家实地指导绿色农房建设与示范、绿色建材发展与应用,每两年总结各地绿色农房建设、绿色建材下乡工作经验,并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每年从各地认定的绿色农房中选择示范作用较强的予以公布,对绿色农房示范、绿色建材推广开展较好的地方予以表扬,对优秀设计人员给予奖励。此外,在对农村危房改造及建筑节能示范年度任务进行分配时,将绿色农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因素加以考虑。
来源:《中国建设报》
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决定于2013年12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了解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13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各地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将分9个检查组,根据国务院明确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任务,检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供热计量改革及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安排检查事宜,切实保证检查过程廉洁、节约、高效。检查完成后,检查组集中向受检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导。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工程项目,下发执法告知书。
通知明确,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将针对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由高到低排序。同时将公布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收费检查省级和城市得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此外,城镇污水处理检查结果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通报中予以公布。
来源:《中国建设报》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初步调查的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传统民居建造技术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整理中国传统民居分类谱系,编纂《中国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实录》。
通知指出,传统民居是我国各族人民在悠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并传承下来、具有地域或民族特色的居住建筑,因各地气候、地理环境、资源、文化等差异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建筑形式,生动地反映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传统民居建造技术是传统民居文化遗产的核心,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和民间智慧的结晶,凝聚着中华民族建筑技术的精髓。面对传统民居及其建造技术快速消失的严峻形势,必须尽快开展对传统民居建造技术的调查、整理、记录工作。传统民居为具有地域或民族特征的传统居住建筑,主要包括4方面特征:与环境协调、具有地域或民族特色;在传统生产、生活背景下建造,并传承至今;采用地方材料与传统工艺,由工匠和百姓自行建造;用于百姓家庭或家族居住。
通知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传统民居调查工作,制订本地区的调查实施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本地区传统民居专家登记表、传统民居修建单位登记表的填报工作。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入村调查,负责传统民居类型调查表、传统民居代表建筑调查表、传统民居建造工匠登记表的填报工作。
来源:《中国建设报》
2013年,全国计划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630万套,基本建成470万套。截至2013年11月底,已开工666万套,基本建成544万套,已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投资11200亿元。
(来源:住建部网站)
1月7 日,住建部网站发布通知,推进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通知指出,保障性住房是政府投资或政府主导的项目,在保障性住房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绿色保障性住房,可有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安全性、健康性和舒适性,对在全社会推行绿色建筑具有示范效应。
通知要求,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率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1.政府投资;2.2014年及以后新立项;3.集中兴建且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4.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
此外,住建部网站同时披露了《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