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大力推进白塔湖湿地生态修复

2014-12-22 17:33
浙江林业 2014年3期
关键词:类水诸暨市白塔

诸暨市:大力推进白塔湖湿地生态修复

诸暨市从2008年启动白塔湖保护和建设工作,2009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5年来,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团结协作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登记建档、规划实施和保护管理等工作。如今的白塔湖湿地碧波荡漾、物产丰饶,成为钱塘江流域保存完好的重要湿地之一。

2008年以来,诸暨市采取搬迁沿湖企业、铺设沿湖截污管道、清泥种树等措施,稳步推进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治理工农业污水。在湿地区域设立禁养区,关停畜禽企业;生活垃圾统一处理,生活污水实行三层生态化处理;对周边五金企业的上千只小铜炉进行专项治理,工业污水统一纳入排污管道。

开展生态修复工程。从2009年开始,诸暨市共投入4000万元开展了四期生态修复工程,疏浚河道46.14公里,清淤90万立方米,木桩护岸37.5公里。通过修复,基本解决了岛岸塌陷的问题,白塔湖水质由原来的Ⅴ类水向Ⅲ类水逐步转变。

实施岛岸绿化工程。2011年,诸暨市又投资3000万元开展特色岛建设和河道沿岸绿化。目前已建成紫薇岛、桃花岛、水生植物展示岛和香草岛4个特色岛,岛岸绿化全长10公里,主要种植木芙蓉、水杉等。

拥有2万多亩农田的白塔湖是诸暨最大的产粮区。土地流转问题是白塔湖湿地保护和建设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难点之一。诸暨市一方面加大宣传,向农户们宣传湿地土地租用政策;另一方面,出台了政策保障农民权益。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适当提高租地租金,从原来每亩每年600元,提高到900元,租期到第二轮土地延包期结束(2025年)。并且把原定的租金一次性付给农户改成每3年付1次,现有租金作为底金,若今后粮食价格上涨了,则租金也相应提高。此外,取消有关镇的早稻播种考核指标,对于租地积极性高的、工作得力的行政村进行适当奖励。在生态旅游开发公司、绿化公司招工时,优先考虑租地农民,并鼓励他们利用当地生态优势,积极创业,开办渔家乐、餐馆、小旅馆或销售当地特产。

同时,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还建成了一批具有生态教育功能的景点,成为诸暨市倡导和弘扬湿地生态文明的主要窗口,做到了社会、生态、经济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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