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付塞琴(陕西省铜川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建议采用病死猪集中处理模式与规模场自行处理模式相结合。
2012年,陕西省实施了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笔者具体负责铜川市该项工作,经过了认真的调研,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处理病死猪成本偏高。按照国家要求,应该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而对大多数养殖场来说,处理病死猪需要耗费不少的时间和金钱,导致养殖户在动物病死后不愿意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和主动做无害化处理,甚至逃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其中相当一部分人选择了随意扔掉,有人甚至将其偷偷卖掉,给环境和食品安全带来巨大隐患。据一家养殖场反映,2012年,他的养殖场病死猪数量有三四十头之多。大量病死猪如何处理?这让他很是头疼。“以前基本都是土埋,现在掩埋的地方不好找,就把病死猪集中起来运到垃圾场焚烧,一些大猪没办法焚烧,只好再找地方掩埋。我每年花在病死猪处理上的费用得有四五千元,但最头疼的还是地方不好找,而且焚烧、掩埋也可能会有病菌残留。”养殖场负责人说。
2.处置病死猪的法律意识淡薄。动物病死后,如果不按规定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也无法对病死猪的处置实施监督。养殖农户缺乏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常识,在处理过程中出现掩埋不深、消毒不严、处理不彻底的情况,也给动物疫病防控留下隐患。而对于没有无害化处理条件的小养殖场,则采取挖坑深埋。为了防止事后重新把病死猪挖出来出售,各区县畜牧兽医局专门成立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督查组”,对已经深埋的病死猪查看是否还在,若发现病死猪失踪的将立案查处。2014年3月,某养殖场的一头育肥猪生病致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深埋拍照两天后折回现场查看时发现,病死猪“不翼而飞”,且现场有明显刨挖过的痕迹。
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措施不到位。首先,文件要求,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才有补助,而那些年出栏在50头以下的养殖场病死猪将流向何处。同时,有80元补助的那些养殖场是否都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也是一个未知数。养殖户追求利益最大化,他们首先考虑的是出售病死猪和进行无害化处理哪一个获得的利益更大,以80元为一个界限,出售价格高于80元的卖掉,低于80元的进行无害化处理。这样势必出现报小不报大的情况,照样会有病死猪流向市场,不能达到原有的补助目的。其次,文件规定,处理1头病死猪,要有两名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去登记、监督无害化处理。但文件并没规定死猪体重,50千克的是80元,5千克的也是80元,如果连那么小的猪都去统计,工作量实在太大。而铜川市平均每个区(县)监督所6人,每个乡镇平均2人,承担着全市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根本满足不了工作需要。再次,出于防疫需要,大型规模猪场并不欢迎外人频繁入场、检查及照相。
4.动物防疫经费总体投入不足。目前的检疫方法还是停留在肉眼观察的原始落后的检疫方法,对畜禽是否带有病毒病菌,是否达到食用标准等,起不到应有的检疫作用;基层畜牧兽医服务经费投入不足,养殖大县一般都是财政穷县,对县乡畜牧兽医服务体系投入不足,只能保证人员的基本工资,正常的办公经费、工作经费没有保证,也造成技术服务不到位,疫情情况不了解;小型养猪场户猪舍简陋,抵抗气温突然变化的作用差,也会使部分生猪死亡率上升,如某养猪场2013年12月上报生猪死亡率突然高出好几个百分点,原因是搬到新厂后,电压不稳,很多小猪都被冻死了。另外,防疫科研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全国相继发生了猪附红细胞体病、高致性猪蓝耳病、腹泻病等,至今仍然没有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控和治疗措施,每年仍然有大量的生猪发病死亡。
5.不法分子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铤而走险。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私自宰杀病死猪,给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据调查,“一天卖一头私宰病死肉,一年能赚4万元的暴利”。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采用病死猪集中处理模式与规模场自行处理模式相结合的方式。
1.建议由政府出资,在全市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对原先没有处理设施的小规模养猪场,也可以将病死猪送到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并能享受补助。可以按照小型养殖户或养殖场,每主动上交1头病死猪,可给予20元的补贴,区域性回收站每回收1头病死猪,可获得16元的补贴,无害化处理中心每处理1头病死猪,可给予44元的补贴。病死猪进入处理中心后,所有处理环节全部在摄像头严密监控下,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变废为宝”制成有机肥,促进该市打造休闲养生城市。
2.大型养殖场可对病死猪自己实施无害化处理。每无害化处理一头病死猪可获得80元的补贴,但大型养殖场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必须与本场病死猪产生量相适应,处理窖必须四周密封,顶部留投料口,保证不漏水,处理窖容积不够时应及时再建。对于个别采取掩埋方式处理病死猪的,必须具有相对固定、足够面积的场地,且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场里有明确的责任人员负责病死猪数据核查统计和无害化处理,并作出书面承诺,自觉接受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与病死猪日处理台账等。
3.建议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细化。如25千克以下是一个补贴标准,25~50千克是一个补贴标准,50千克以上是一个补贴标准。其中,50头以下养殖场、25千克以上的病死猪必须送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4.建议扩大养殖保险范畴。为了减少养殖户因意外或突发疫情产生大的经济损失,建议从目前的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扩大到商品猪、青年猪、仔猪保险,以商业保险为主,政府扶持,投了养殖保险的病死动物要想获得赔付,必须提供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证明,环环相扣,规范、提高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比例,确保群众肉食品消费安全。
动物饲养者要有守法意识,要疏堵结合,一旦查实规模猪场、养殖户、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虚报病死猪数量,骗取补助经费的,或违法出售病死猪的,年度内不得享受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取消规模猪场3年内申报所有农业政策性扶持项目的资格,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改变目前以肉眼观察进行检疫的落后方法,采取实验室检测方法。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