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英
河北邯郸市第一医院老年病科 邯郸 056002
脑梗死是由脑血管阻塞导致局部神经组织坏死,引起神经功能缺损的一类疾病,86.5%的患者出现不同的肢体功能障碍,给患者造成躯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具有发病率、病死率和致残率等均较高的特点,给患者及其家庭造成沉重的负担[1]。目前认为急性脑梗死患者经过早期的护理康复训练可以达到减少或减轻偏瘫后遗症的目的[2]。本文探讨早期康复护理在脑梗死患者肢体功能障碍康复中的作用。
1.1 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收治的60例急性脑梗死患者,均经CT 或MRI确诊。其中男38例,女22例;年龄47~79岁,平均(57.5±5.5)岁。入院时患者均有偏瘫症状,生活不能自理。左侧偏瘫24例,右侧偏瘫36例。既往史排除癫痫、精神病、颅脑损伤以及其他严重躯体障碍性疾病等。根据护理方法不同随机分为康复组和对照组各30例,2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护理方法 对照组常规神经内科护理,如按时翻身,防止压疮及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保持患肢摆放良体位等;康复组在常规护理的基础上加用肢体功能康复的干预措施,具体方法如下。
1.2.1 心理护理:注重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及心理指导,从心里接受急性脑梗死患者的肢体康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有足够的信心适应现实状况,以积极的心态接受治疗与护理,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1.2.2 肢体训练:首先维持肢体的功能位,即肩外展、内旋50°,屈50°,肢体训练分为主动训练和被动训练,一般在患病后第3~7天实施,被动活动关节,包括上、下肢体的屈、伸、内旋、外展等,幅度由小到大,以不引起病人疲劳为宜。每个方向重复运动,10~20min/次,逐渐增加到30min/次,2次/d。同时指导患者健肢主动运动或协助患肢被动运动。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由护理人员协助患者坐起和站立训练,当病人能站稳10~15min且无疲劳感时即可开始步行锻炼。
1.2.3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训练:指导患者日常生活动作,如穿衣、解衣扣、刷牙、梳头、用筷、写字、洗澡、下棋、入厕等基本技能的训练,尽快提高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
1.3 疗效评定标准 康复前后的评定标准运用神经功能缺损度(ESS)、运动功能(FMA)和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DL)评分方法进行评分[3]。
1.4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 15.0统计软件进行疗效的评定,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2组护理干预前后肢体功能ESS评分比较 护理干预前,2组ESS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护理干预后2组ESS评分均有降低(P<0.01),但康复组ESS评分降低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2组干预前后ESS评分比较 (±s)
表1 2组干预前后ESS评分比较 (±s)
组别 n 治疗前 治疗后对照组30 24.15±4.36 12.56±2.37康复组30 24.21±4.76 5.07±2.31
2.2 2组护理干预前后肢体功能ADL 评分比较 护理干预前2组ADL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护理干预后,2组ADL 评分均较干预前明显提高(P<0.01),且康复组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 2组患者干预前后ADL评分 (±s)
表2 2组患者干预前后ADL评分 (±s)
组别 n 治疗前 治疗后对照组30 12.55±2.43 34.59±8.73康复组30 12.42±2.39 21.43±7.74
2.3 2组FMA 评分比较 护理干预后2组FMA 评分均较治疗前有改善,但康复组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2组护理前后FMA 评分比较 (±s)
表3 2组护理前后FMA 评分比较 (±s)
组别 n 治疗前 治疗后对照组30 24.90±4.11 39.52±6.36康复组30 25.13±4.25 44.57±7.02
神经细胞属永久不可再生细胞,脑梗死后会造成梗死区域神经元的缺失,给患者造成一定程度的功能缺损,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以往对脑梗死的治疗和护理着重于抢救生命,多忽视对患者生活质量的提高,因而肢体功能恢复差,致残率高。实践证明[4],康复训练能够促进神经功能的恢复,有效减少功能缺损程度、后遗症以及预防并发症。
在发达国家,对脑梗死治疗同时进行早期康复已成为共识,且有研究表明脑梗死患者的康复训练越早越好,患者的康复效果越好[5]。早期康复干预可以充分调动患者及家属的积极性,提高患者及家属对疾病的认知能力,掌握更多的康复知识,建立正确的康复观念,以更好地提高肢体功能的康复效果。
本文结果提示,脑梗死患者在发病后3~7d,只要病情及生命体征稳定,就应进行早期护理康复干预,避免继发性功能障碍如关节痉挛、肌肉萎缩等的发生。早期的护理康复干预可以使患者的肌力、体力、耐力以及全身的协调能力得到恢复,减轻肢体功能缺损程度,提高躯体的运动能力,从而有效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同时还可预防长期卧床造成的压疮及坠积性肺炎等并发症。本文观察结果表明2组患者在干预后ESS、FMA 及ADL 评分均较治疗前有改善,但康复组患者改善更加明显,说明早期护理康复干预能够改善患者的肢体功能缺损,提高运动功能和日常生活能力,从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1]胡东霞,彭慧.康复训练结合头针对脑梗死后肢体痉挛患者肌张力及神经功能的影响[J].实用临床医学,2013,14(7):25-26;29.
[2]李晶伟.脑梗死偏瘫患者肢体功能恢复的护理干预效果评价[J].现代护理,2013,11(27):98-99.
[3]毛继玲.早期康复护理在急性脑梗死患者中的应用[J].齐鲁护理杂志,2012,17(1):49-50.
[4]鲁静,刘丽红.120例脑梗死早期康复护理干预的体会[J].中国保健医学,2011,9(3):85-86.
[5]戴克忠.脑卒中偏瘫患者早期康复护理的临床效果观察[J].当代护士(学术版),2011,2: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