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章良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木雕设计中形式美的探究
任章良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形式美是木雕设计的重点,也是木雕设计所追求的重要宗旨。针对形式美在木雕设计中的重要性,本文从木雕形式美的基本法则入手,对木雕设计中的形式美进行探析,并得出结论,供同行参考借鉴。
木雕设计;形式美;探究
木雕设计中关于形式美的设计手法很多,设计者借用多种方法将木雕形式极尽完善,以期能统一木雕美的形式与内容,设计出更有价值,更具意蕴的木雕作品。作为一种艺术设计,木雕形式美其实是形态的体现,如果说木雕文化是由木雕内容所赋予的,那么木雕形态便由木雕形式美来决定。通俗一点来说,一个木雕作品美不美,除了其内部所意蕴的文化之外,直接决定因素便是木雕的形式。由此来看,木雕设计中的木雕形式美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首先,形式美是木雕设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木雕艺术范畴中一个最为突出的方面。就木雕设计来说,设计者最终所设计出来的木雕作品往往需要具备两方面内容,一是文化内涵;二是外观形态。只有满足了外在美与内在美这一双重条件,木雕作品才算具有了艺术性与价值性。
其次,木雕形式美的取得仅仅依靠生活再现、自然还原是远远不行的,还要依靠设计师提炼、加工。因为生活原型或自然形态很容易被一些与木雕艺术本质无关的东西所干扰,从而给艺术掺和上杂质。一个好的木雕形式大多是通过设计者对生活、对木雕所要表现的内容有了明晰认识之后,再利用提炼、加工手法在木雕上表现出来的。经由这种方法设计出来的木雕艺术既还原了生活的本质特征,又拥有了设计者的设计理念,内涵、外在兼备。
最后,木雕形式感知是一个二次解读过程,也就是说,受众在解读和感知木雕形式时,其真正所解读的其实是设计者的设计理念。为此设计者在设计木雕形式时,一定不可无视或忽视受众,要站在受众角度思考问题,要让受众能够理解并接受木雕形式。而如何做到这一点呢?这就需要遵循形式美法则了。木雕设计所遵循的形式美法则是人们在创造美、接受美的过程中总结下来的,是对形式美创造的高度概括。
形式美法则所包括的具体内容主要有:变化与统一,调和与对比,对称均衡,节奏韵律等等。这些内容都是木雕设计应该遵守的。需要设计人员引起高度的重视。下面对木雕设计中关于木雕形式美需要遵循的法则作详细论述。
1、变化与统一
形式美法则中的变化与统一法则是最基本的法则,是木雕设计必须遵守的法则。变化与统一法则强调,在木雕设计中,不管木雕作品的细节构造如何改变,作品整体都要保持统一。统一是所有艺术设计作品都需要坚持的规律性原则。在木雕设计中,统一是所有细节矛盾的统一体,是表达作品设计理念、设计意蕴的主要方式。如果将变化与统一原则用在画面构图中,所提出的要求是,画面构图既要具备多变性,又要从整体上得到和谐与统一;既要变化多端、丰富多彩,又要统一有规律。通俗来说就是乱得统一,统一却不死板。
变化与统一的法则在东阳木雕的木雕装饰上可谓完美体现。东阳木雕艺人十分注意木雕物的结构与雕刻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思中考虑整个画面的完整、和谐、统一,有层次地采用多种表现技法,选取相应的题材,进行恰到好处的雕刻。有故事情节的花板,往往就是众多人物组成的群像图,这便促使艺人缜密构思男女老少的体态不同、衣着各异、动静姿态和喜怒哀乐干差万别的形象,反映出艺人所具有的丰富想象力、独创性的素质和进行全盘布局的设计能力。
2、对比与调和
如果说变化与统一是木雕设计应该坚持和遵循的基本法则,那么对比和调和便是木雕设计中用来取得变化与统一的一种设计手段。所谓对比,也就是指木雕作品在设计时,作品的质与量、形式和色彩等多个方面要有一定的区别或差异;而调和则刚好与对比相反,它指挥木雕作品在设计时,要让受众从视觉上感觉作品中的所有要素相近,并决定这些近似要素可以互相联系,最后将作品的意境烘托出来。常见的比如木雕作品中所使用的线条、形状、色彩以及材料质感等,这些要素都在某种程度上有着一定的相近,从而在视觉上给人一种一致性,使木雕更具安静和宁静之感。
黄杨木雕大师郑胜宁善于利用材料的天然形状、肌理,巧妙地调和、均衡,在关键部位稍加雕凿,就能创造出理想中的艺术形象。材料是天然的、纹理是天然的、顺着天然的纹理,把天然就很理想的木料变成了真善美的作品,还天然于自然、巧夺天工、不露痕迹,郑胜宁的作品达到了这一高度,《东坡行吟》、《渔篮观音》、《达摩》应属于这方面的杰作。
3、对称与均衡
木雕设计中,除了要遵循变化与统一、对称与均衡法则以外,还需要坚持对称与均衡的原则。所谓对称,主要指设计作品在设计时要以中轴线为基准线,保证作品上下左右都是同形同量。如果是画面构图,要求中轴线两边的作品部位能够完全重合。在木雕设计中,形式对称很是常见。比如木雕人体,要求设计者在设计时要保证人身体的左右对称。而所谓的均衡,则主要是指设计时取中心轴线为基准线,要尽量保证中心轴线两边部位的形、量、距等要素都要有所不同,并且通过形式将这种不同体现出来。但需要注意的是,均衡法则所要求的形、量、距的不同只能体现在客观感受上,不能让受众从视觉、心理上感受出来。简单来说就是要让受众在心理和视觉上感觉“相等相同”,但实际却不同。
以我国古代的庙宇或园林建筑为例,我国古代庙宇或园林内部的木雕工艺,不管是门窗,还是阁楼,木结构部位始终都离不开雕刻。无论是门窗的透雕,还是楼阁的圆雕,其高度都是相对均衡对称的,都在视觉上给人一种庄严、神秘之感。另外,木雕图案对称均衡也很常见,尤其是晋中木雕中。晋中木雕中拥有精美的对称性图案,在设计时,设计者应用了对称均衡法则,并将其展现在具体的形式上,使其形成上下、左右图案对称均衡的结构关系。木雕形式美中的对称均衡原则赋予了木雕整体美与稳定美,其稳定的内在力量使图案的视觉重心平衡、舒适,在空间上以有序的形式呈现,表现了秩序、均衡、变化和整齐的特点。
4、节奏与韵律
节奏是规律的重复。在木雕中,设计的基本图案可使它反复的出现,用连续的方法可以组织空间,由于基本图案的反复出现而产生节奏感。韵律是节奏的变化形式。它赋予节奏以强弱起伏、抑扬顿挫的变化。节奏具有机械美,韵律具有音乐的美感。
明式传统家具体现的节奏韵律原则,是图案在造型上有秩序地和有规律地不断重复出现。正是这类纹饰的有序性和规律性,从而形成了鲜明的节奏感和韵律感。它的线脚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其形不外乎平面、凸面、凹面,其线不外乎阳线和阴线。但针对实物细心观察,就会发现线脚变化无穷,线和面的深浅宽窄、舒急紧缓、平扁高低,稍有改变便会使家具形态各异。根据不同的家具风格,采用不同的线脚,会产生截然不同的装饰效果。因此,通过这种自然畅达的线脚走势,我们完全可以品味到明式家具雕刻艺术中十分富于流动感的美妙韵律。
5、单纯与比例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它是精确详密的比率概念。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比如早在古希腊就已被发现的至今为止全世界公认的黄金分割比1:1.618正是人眼的高宽视域之比。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
()()合的重要因素。
诚然木雕形式的多样化和复杂化是木雕的生命力和感染力之所在,形式美法则并不是给木雕形式建立框架和标本,而是研习相对稳定和通用的设计方法,这些原则可以根据实际设计项目灵活调整和变更。没有形式,内容就无法表现;没有内容,形式就蜕变成没有灵魂的外壳。形式和内容之间相互依存,在形象变异的过程中,内容始终是与形式辩证统一的。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形式,为形式而形式,是形式主义的表现;而只注意内容,不考虑形式则作品往往不具有艺术的审美价值,两者无法达到完美统一体。
综上所述,针对木雕设计中的形式美,本文从形式美的意义入手,对木雕形式美的重要性作了简要的阐述,后结合木雕艺术,对木雕作品设计中形式美的内容以及木雕设计应该遵循的形式美原则作了详细论述,并得出了相关结论,希望对同行工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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