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2014年10月8日 《中国经济时报》
国家统计局最近发表全新经济统计指标体系,改变侧重经济增长,转向注重反映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从新的指标体系来看,经济增速具有反映经济稳定的作用,仍作为一个综合指标被存留下来,但已并非唯一指标。据了解,新的指标体系从经济稳定、经济安全、结构优化、产业升级、质量效益、创新驱动、资源环境、民生改善等八方面,选取40多个核心综合指标。这些指标还包括债务余额占财政总收入比重、城镇化比率、研发经费与GDP之比、每万名就业人员研发人员全时当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率等。值得关注的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此前提醒说,看中国经济不能只看眼前、看局部、看“单科”,更要看趋势、看全局、看“总分”。种种迹象表明,中国将告别“唯GDP”时代。“不唯GDP”的信号意义值得市场重视。
2014年第10期 《人大研究》
经济形势分析,是各级人大(财经委)开展经济工作监督的基础和重要形式。当前应清楚地看到,由于经济工作监督法律法规不健全、基础资料简略、审查流于形式、约束机制缺乏等不足,严重影响了人大经济工作监督的实效。改变此现状,可尝试从以下方面努力:(一)加强经济监督法制建设。包括制定《经济监督法》、各项配套法律法规以及《发展规划法》等。(二)夯实基础资料。在全国各级政府建立统一的“一表一册一报告”,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及完成表》、“重大项目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分析报告”。(三)提高审查质量。各级人大要加强业务培训;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搞好计划初审;同时,对需要进行专项分析、审计、审查的重大经济事项,可由人大委托专家咨询机构协助调查分析。(四)建立约束机制。在健全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跟踪监督、绩效评估、经济问责三个监督制约的子体系,形成监督约束机制。
2014年10月23日 人民网
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的重要性,提升到了“一级目录”的水平,这本身就意味着法治尊严的彰显。法治尊严的提升,最重要的一点,是党与法关系的理顺。此次全会再次提出“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具体的规定更显扎实。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前提下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法治尊严的提升,最基础的一点,是法治“全链条”的收紧。全会公报包括了法律从制定到生效的全链条,围绕法律各项体制机制的全面完善,也让法治本身更有刚性、更具权威。法治尊严的提升,最根本的一点,是全社会法治信仰的形成。全会公报中大量“全民守法”的内容,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相互呼应,推动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法治的尊严,是从对恶的约束和禁止中来,更是从对善的保护与倡导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在宣示法治尊严的同时,让每个人都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