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 法
梅花岭显得有些寂寞。
正是秋高气爽旅游旺季,在旅游胜地扬州,几乎每一处名胜古迹都游人如织,但离人声鼎沸的中国四大名园之一的“个园”仅一箭之遥的梅花岭史公祠却冷冷清清,园子里静谧肃穆,整个上午,除了我们这个上海老年旅游小组几个人来拜谒史可法祠堂和衣冠冢外,未见其他游客。
而要了解江淮名城扬州的历史,是绕不开史可法和“扬州十日”这一页的啊,这里有民族英魂和浩然正气!
史公祠与墓均南向,东墓西祠,并列相通。院正中是飨堂,堂前两边悬挂着一副著名的对联:“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衣冠冢前的墓碑上镌刻着“明督师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史可法墓”。我们一行在墓前深深地三鞠躬,以一炷心香表示崇敬之情。
史可法是河南祥符县(今开封市)人,生于明万历三十年(1601),就义时年仅四十四岁。清顺治二年(1645),清军大举南下。时南明朝廷腐败不堪,大局糜烂,权臣当道。清军大敌当前,而朝廷内部却正在进行激烈的党争和内战。兵部尚书史可法受权臣马士英、阮大铖排挤,离开南京,督师扬州,与军民一起固守这座孤城。扬州城防兵力十分薄弱,孤立无援,江北四镇根本不听史可法指挥,又处处受到朝廷牵制。马士英甚至命史可法分兵抵御由武汉顺江而下的左良玉部,而对于应重兵防守淮、扬的正确主张,马士英在朝廷上指斥曰:“此皆左良玉死党为游说,我君臣宁死于清,不可死左良玉手。”接着瞋目大呼:“有议守淮者斩!”此时清廷调集十万铁骑,由豫亲王多铎率领,重兵包围扬州。多铎先后五次手书,敦促史可法降清,史可法都不拆封,坚决拒绝。他给母亲、夫人、兄弟等一一写下遗书,在给夫人的遗书中写道:“北兵于十八日围扬城,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法早晚必死,不知夫人肯随我去否?如此世界,生亦无益,不如早早决断也!”(祠堂前的两侧碑廊里就有一方史公此信的手迹碑刻供人赏阅。)清军调来红夷大炮轰击城墙,“铅弹大者如罍,堞堕不能修,以大袋沉泥填之”,扬州军民拼死抵抗,清军仍未能破城。于是,“豫王多铎命降将李遇春持檄抵城下招可法,可法数其罪,遇春曰:‘公忠义闻华夏,而不见信于朝,死何益也!’可法取矢射之。复令乡民持书至,守者引之见,可法挞守者,人与书俱投于水。”(见《小腆纪年附考》)清军用巨炮轰塌了城墙西北隅,崩声如雷,大批清军涌入,城遂陷落,时为清顺治二年(1645)农历四月二十五日。扬州军民仍不屈服,与清军发生了激烈的巷战。史可法自杀未果,被清兵掳至城楼上见豫王多铎,多铎再次劝其投降,史可法厉声曰:“吾意早决,城亡与亡!”遂被杀害。和史可法一起坚持守城的二百多名武将、文官相继慷慨就义,没有贪生怕死、卑躬屈膝的软骨头。
我们进入史公祠堂瞻仰。祠堂正中红袍乌纱的史公塑像凛然端坐,两边是其部下的牌位,一边是武将,一边是文官,牌位一层层、一排排,数量之多令人心头猛地一惊。每个牌位上写着主人的姓名和所任官职。两边墙上用图画与文字记载了那页浴血奋战的历史。笔者摘录下其中的一段文字:“扬州城在攻破后,守城将士与清兵逐条街巷展开激战,使清兵付出惨重的代价。左都督刘肇基,率所部敢死士四百人,杀敌一千多人,全部巷战死;总兵官庄子固,带领部下七百人,以‘赤心报国’为旗号,全部战死;副将马应魁,书‘精忠报国’于背,披白袍杀敌,巷战死;原兵部右侍郎张伯鲸,夺敌兵佩刀自刎而死;扬州知府任民育,衣官服,握官印,端坐堂上,面迎刀刃,家人全部投井自杀……二百多名文武官吏壮烈殉难。”笔者感觉,与其说这里是缅怀史可法个人的祠堂,不如说是以史公为首的扬州抗清英烈集体的纪念堂!
清军攻占扬州后,对居民不论男女老幼进行了疯狂杀戮,百姓死者无数,达数十万之多(一说为八十万),史称“扬州十日”。扬州是清军进攻江南时遭到顽强抵抗的第一座城池,也是清军入关以来首次遇到的军民一体的坚强抵抗。之前,清军南下途中,一批又一批文武官吏要么望风而降,要么弃城逃窜。扬州虽被清军攻占,但这座城池表现了军民团结一致、不畏强敌、保卫社稷家园的民族傲骨和浩然正气!
扬州城破前,史可法召见副将史德威嘱咐曰:“我无子,汝为我嗣,以奉吾母;我不负国,汝毋负我。我死,当葬我于高皇帝侧;其或不能,梅花岭可也。”史可法被清军杀害后抛于乱尸堆中,时天气开始炎热,不数日即腐烂变形,无法辩认。后来,义子史德威找不到史公遗体,只得葬其衣冠于梅花岭下。直到乾隆年间,清廷在全国的统治早已稳固,进入鼎盛时期,皇帝要求臣子也尽忠于一主,不做“贰臣”,乃于史公墓西侧建祠,并追谥“忠正”。咸丰年间祠毁于兵燹,同治九年(1870)又重建。几百年来,史公墓和史公祠一直受到后人敬仰和祭拜。
然而,近年来有人在网上撰文,竟然将“扬州十日”的惨剧嫁祸于史可法,认为史可法应当投降清军才对,或者弃城逃跑也可以,正是由于他坚守扬州,造成了清军不小的伤亡,才使清军残酷报复,数十万百姓死于非命,史可法是不惜用扬州几十万百姓的生命来成就自己流芳百世的“气节”。这种奇谈怪论貌似标新立异,实则老调重弹,丢失了历史良知。不过这些年诸如此类怪论已有不少,也就见怪不怪了。试问,倘若一伙强盗明火执仗杀过来,要侵占你家园,奴役你家人,你被迫抵抗,自己和家人因此死伤,你是谴责强盗的野蛮行径,还是责怪自己惹怒了强盗?史可法在就义前对多铎说过这样的话:“与扬州城共存亡,是我早已决定好的事,哪怕碎尸万段,我也心甘情愿。但是扬州百万生灵,你们不能杀戮。”可是多铎根本不听取,下令“十日不封刀”,你又有什么办法!难道只能屈膝投降,拱手相让,摇尾乞怜,博取欢心不成?清军是制造“扬州十日”惨剧的刽子手,史可法则是保卫社稷家园的民族英雄,这个案是翻不了的。有人又说清军南下是统一中国之举,和明军的战争属中华民族内部矛盾,因此史可法只是“忠君”而非民族英雄,并不值得肯定。这种说法绝非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完全脱离了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历史背景,不尊重历史的本来面貌。与元朝蒙古贵族一样,清初满洲贵族在夺取全国政权的过程中也实行民族压迫政策,“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的惨剧接连出现即是例证,因此反抗民族压迫、表现崇高气节的史可法和文天祥一样,是那个时代暗夜中的亮色,理所当然成为后人敬佩的英雄。气节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之一,如果无原则地贬低乃至诋毁气节,提倡乌七八糟的投降哲学、逃跑哲学,忠奸不分,是非颠倒,黑白混淆,夫复何言!那样只会引起思想混乱,与真正的史学研究谬以千里。
我们一行依依不舍告别梅花岭史公祠,四周分外安静,园子里两棵高大挺拔的百年银杏满树苍黄,风吹过,缓缓飘落几片黄叶。其实细想一想,梅花岭的寂寞冷清是正常的,倘若这里也成为熙熙攘攘、笑语喧哗的公园或市场,反倒有悖常理了,哪里还会有这般肃穆的气象,“此时无声胜有声”啊!让史公和他部下的二百多名武将、文官的英魂静静憩息吧,梅花岭下遗香在,建立在人民心中的丰碑是最持久而坚实的。诗人贺敬之在参观史公祠后曾留言:“史可法人可法书可法,史可法今可法永可法。”诚然此言!历史长河大浪淘沙,历经时光筛选仍彪炳青史的民族脊梁只会更加熠熠生辉、浩气长存。
于是我们不觉莞尔,心头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