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昊 王 栋
在实施“一带一路”构想的过程中,中国民间组织应作为公共外交的主体之一,扮演好民间友谊使者的重要角色,引导沿线国家的民意和舆论,承担好培育沿线国家知华友华的重要任务,把“一带一路”建设成一条“民心之路”。中国民间组织在围绕“一带一路”开展公共外交中具有发挥重要作用的有利条件,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适应。开展“一带一路”公共外交需加强不同主体之间的协调配合和规划部署,合理吸收借鉴其他国家开展公共外交的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注重公共外交和民间外交人才的培养,发挥沿边省份、自治区的优势作用。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在访问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两国期间,提出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构想。“一带一路”的宏大构想一经提出,就在国际上引起积极反响,得到沿线国家的热烈响应,但在不少国家表示出参与意愿的同时,疑虑和猜忌声也不断传出。
在全面分析和思考“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时,“民意的沟通和引导”应该被重视,“民心相通”作为政策沟通、贸易畅通、道路联通、货币流通的重要保障,应先行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项目尽早开展。应通过公共外交做好沿线国家政党、议会、企业、媒体、民众等不同社会群体的工作,使“一带一路”成为文明交流、国家合作的和平通道、友谊桥梁。在这个过程中,民间组织应作为公共外交的主体力量,扮演好民间友谊使者的重要角色,承担好培育沿线国家知华友华的重要任务,为把“一带一路”建设成一条“民心之路”发挥积极作用。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是21世纪区域一体化、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大倡议。这一战略设想的推进,一方面需要沿线国家、政府和企业的积极认同和参与,另一方面也需要各国市民社会和公众舆论的广泛参与。当今时代,各国社会都存在着利益多元、观念分化的普遍态势,经济社会的重大发展变化,会相应地带来社会利益的重新分配和社会结构的重新组合。在这个过程中,重要的公共事件,需要各个社会群体的广泛参与和协商讨论,否则,就会为未来的社会分裂、社会矛盾埋下隐患。例如,在许多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征地问题、拆迁补偿问题、工业项目对环境的污染问题,都会不同程度地引起民间抗议,甚至酿成社会冲突,这些未经充分沟通和取得民众理解的做法可能会导致社会矛盾的出现和激化。因此,“一带一路”建设必须要先疏通民意、营造舆论氛围。特别是重大的建设项目在实施之前,应该通过相关的民间组织同民众进行充分沟通,而民间组织也应该发挥向上反映普通百姓意见,向下解释政策设计,缓和不同社会利益诉求等作用。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各国应鼓励民间组织参与讨论相关适宜,使得“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构想能够成为从地区和国家层面到社会和民间层面都得到广泛认可的理念,使得其建设能够顺利得到实施。
在现代社会中,民间组织在教育、扶贫、医疗、救灾和环保等多个领域,发挥着对政府的补充作用,承担着为普通民众提供公益服务和公共产品的重要功能。“一带一路”沿线还有很多相对落后的欠发达国家和地区,需要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推动教育、医疗、扶贫等社会各领域的进步。我们应该秉持“互利共赢”的精神,一方面开展政府间重大项目合作,同时,也要鼓励中国有能力、有意愿、有丰富对外活动经验的民间组织“走出去”,对外开展文化交流和公益活动。例如,中国扶贫基金会在非洲援建妇幼保健医疗体系,有效降低了当地的婴儿死亡率,得到了非洲国家的高度赞誉。中国和平发展基金会在缅甸开展“光明行”活动,组织医疗专家,帮助缅甸的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受到当地民众的广泛欢迎。诸如此类的公益活动有效帮助了相对落后的欠发达国家的普通百姓,在医疗、教育、扶贫等领域发挥了突出的积极作用。上述民间组织的有益做法也应该扩展到“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特别是欠发达国家的公益事业中来,使得“一带一路”建设能够惠及沿线国家的普通民众,同时也促使沿线国家民众对“一带一路”建设有更加积极的认识,支持这项事业的长期发展。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沿线国家稳定的政治、安全和经贸关系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和前提,若要夯实这一基础,沿线国家之间良好的民间关系是必不可少的,民间组织的作用亦不可或缺。丝绸之路经济带横跨亚欧大陆,沿线国家分属不同文化圈,宗教、民族、国家类型各异;海上丝绸之路从南海延伸至印度洋,直通中东和非洲,沿线国家亦国情各异、风俗相殊。上述情况和各国之间存在的双边或地区问题也使得区域合作开展很难一帆风顺,要使沿线国家突破各自的视野和利益框架,共同参与到区域一体化建设中来,就需要加强包括民间友谊在内的人文交流来增进关系、化解矛盾。因此,民间组织应该通过积极开展各类公共外交、民间外交活动,推动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和民间友谊,为“一带一路”建设和“丝路精神”的凝聚创造条件、烘托氛围、发挥作用。沿线国家有着复杂的历史和地缘政治因素,当国家间存在矛盾和分歧时,民间组织应该积极发挥作用,促进双方的相互谅解,通过学术界、媒体和经济界的密切联系和沟通,逐渐化解分歧、增进共识。在人文交流方面,民间组织更是要突出自身特色、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文化交流和民间友谊的使者,开展文明对话,推动不同文化属性的社会之间的相互了解与亲近。
改革开放后,中国民间组织“走出去”的势头越来越突出,参与国际活动的热情越来越高,也逐渐摸索出一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这些都是中国的民间组织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公共外交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有利条件。但同时,也要看到中国民间组织在开展公共外交活动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适应。
中国民间组织对外开展公共外交和民间外交日趋活跃,但综合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会、青年团体、妇女组织等社会团体是中国一类重要的社会团体,但这类组织的国际交往多数仍然囿于双边互访、考察和参与国际会议等,官方色彩较浓;很多官办的民间组织和NGO较少在对象国长期扎根、深入开展工作,缺少与所在国社会保持长期密切的有机联系,特别是同对方普通老百姓和社会基层的联系相对较少。而与此同时,一些NGO与交往对象国家的社会和民间虽然建立起了较为密切的有机联系,但他们往往筹措资金的能力有限,规模较小,而且通常没有意识、或不知道如何配合国家整体利益或参与公共外交。上述两类民间组织的活动能力和活动方式都需要进一步提升和改善。
政府、企业和社会缺少对民间组织活动的有力支持,对民间组织参与公共外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总的来看,在开展公共外交活动中,中国民间组织和企业之间缺少足够协调,难以得到企业资助,反过来也没有用公共外交的成果回馈企业,这是影响中国在国际社会开展公共外交和民间外交可持续性的一个重要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中国企业开展海外项目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同项目所在国家的民间社会打交道,维护企业的形象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一些企业由于没有处理好与项目所在地民众的关系,建设项目被迫遭到搁置或干扰。我在缅建设的大型水电项目,就曾因民间抗议而被迫停工。企业要提升自身形象、同项目所在地民众处理好关系,需要积极开展公共外交,这其中也包括支持民间组织的活动,通过民间组织对外传达企业行为的积极作用,公布和宣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另外,政府也应该认识到民间组织的重要性,积极帮助中国的民间组织在海外开展有关活动,建立起相应的机制来管理、服务和协调民间组织参与国际活动,推动其为双边关系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民间组织的国际活动缺少协调配合,没有形成规模、梯次与合力。长期以来,中国的对外援助习惯于同对方国家的政府合作,习惯于上马大项目,援建大工程,结果钱没少花,但却未必达到预期效果。反观一些西方国家,虽然投入有限,但是由于项目设计精心,开展项目的人员长期扎根对象国基层,加上利用媒体充分放大,反而通过一些花费少、有亲和力、吸引眼球的项目,取得了更好的效果。这些也是我们在开展公共外交时需要反思和总结的,如何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形成立体的民间组织方阵,有组织、有规划、有涉及,有整有零、有分工配合,既在宏观层面和理念层面保持一致,又在行动上相互补充、各有专攻地去开展公共外交。同时,公共外交如何和政府外交既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又互有分工,同企业的商业行为相互促进,又各有侧重,都是中国民间组织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需要认真思考的。中国草根民间组织的资金目前主要来自国际机构,很少来自中国政府和企业的资助,这一点需要有所反思,没有资金支持保障,很难推动中国的民间组织真正“走出去”。
开展“一带一路”公共外交要加强不同主体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规划部署。应通过NGO和企业活动,加强同对象国广大公众的有机联系、直接联系。可设立相应的机制或平台,帮助政府、企业、媒体和NGO之间开展良性互动,从而与对象国构建全方位、多领域的立体关系。可由政府出面,组织企业设立相应的公共外交专项基金,由各个NGO来申请项目,出资方共同评估,各方面共同参与设计,通过NGO活动为双边商业合作做好民意铺垫工作,帮助企业提升形象、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我国政府,特别是驻各国使领馆应该重视民间组织和NGO在所在国家的交流活动,对于有能力、有意愿和有热情的草根NGO也要给予扶持和帮助,同其建立畅通的联系。
中国民间组织的活动方式和项目开展应该去官方化,对对象国草根工作要深入细致、长期开展。对于官办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来说,应该发挥自身优势特色,以更灵活、更务实的方式开展公共外交,更多地同交往对象国的民众直接打交道。比如说针对对方的小额援助和贷款,是否可以不由对方政府或代理机构转交,而由项目开展方直接发放到对方贷款人手中,以建立起直接的人际联系和交流。
中国民间组织和NGO的国际活动应该有意识地推广中国文化,提升国家形象和亲和力。长期来看,为了有效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应该推动并加强同社会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扩大汉语和中国文化的吸引力,进而提升我对沿线国家社会和民间的影响力。民间组织和NGO应该有长远眼光,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提升对象国社会对中国文化的了解和兴趣,提高国家的总体形象。
国家应该大力培育能够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公共外交的人才和队伍。公共外交和民间外交的开展离不开一个有能力的工作队伍。我国目前的公共外交和民间外交人才比较匮乏,也没有相应的培养机制和鼓励机制,对这方面的人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吸收有能力的人才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我们应该从上到下形成共识,重视民间组织的作用,重视公共外交和民间外交人才,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其一定支持。
应该鼓励沿边省份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地方民间组织发展和开展国际活动。沿海、沿疆省份在开展“一带一路”建设的公共外交、民间外交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同邻近国家的区位关系、特殊的文化、宗教和民族纽带,使得地方省份在这项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应该鼓励地方省份、自治区发展本地的民间组织,引导和支持已经开展活动的民间组织,鼓励他们走出去,加强同相关国家民间社会的联系,开展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公共外交和民间外交活动。
应合理吸收借鉴其他国家开展公共外交的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西方国家的市民社会出现较早,开展国际活动的经验更为丰富,活动方式和机制较为成熟。其通过鼓励民间组织和NGO开展的各类活动非常活跃,一些项目效果很好,有效影响了对象国的社会舆论,提升了相关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影响力。我们的民间组织在开展国际活动,开展公共外交和民间外交的过程中,可吸收借鉴这些国家好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提升中国民间组织开展国际活动,参与公共外交、民间外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