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倪永杰 上海台研所常务副所长 编辑丨安东 邮箱丨E-mail:Anthon83122@gmail.com
5月27日,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发表《处理两岸问题五原则》,针对两岸定位建议以“大一中架构”取代“一中架构”。细观“大一中架构”,就其方向而言,有为破解两岸政治难题的思考;而就其内容而言,其中不少地方虚化、淡化、弱化了“一中框架”,例如其中寻求台湾地区和大陆均享有参加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权利,同时拥有与其他国家建立正常关系的权利。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亟需巩固深化的当前,个人认为,两岸双方应遵循政治学理、宪政法理的路径,作出符合两岸各方要求、并为两岸普遍接受的“合情合理”安排方案。
古语“必也,正名乎”,意指要依纲纪端正名分。两岸政治定位表面看是“名分”问题,实质是两岸之间关系问题。两岸政治定位需要就两岸关系的本质与两岸关系具体内涵作出回答,在梳理两岸政治关系历史脉络的基础上,就“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精准定位与“合情合理安排”。两岸政治定位涉及3方面的内涵。首先,需要就两岸关系的本质作出回答,是国内关系、特殊的国内关系?还是“特殊的国际关系”,甚至就是“国际关系”?探讨两岸政治定位无法回避这一两岸关系的本质问题。其次,需要就两岸双方的身份、地位作出回答,从根本上回答“你是谁、我是谁,你我是什么关系”,从根本上确定“你是什么、我是什么,我们作为整体又是什么”等等问题。再次,需要确定两岸双方彼此承担何种责任、权利与义务。为此,两岸双方需要特别关注两岸在国际场合“面对面”、“背靠背”(即面对第三方)情况下的两岸政治互动的方式与途径,需要特别关注两岸共同的军事安全需要,应对共同威胁,确保台海两岸和平与安全。
现阶段,两岸双方对于两岸政治定位问题关心的重点各有不同。台湾方面关心的核心问题,包括台湾不能落入所谓被“矮化”、被“吞并”、被“统一”的陷阱,不能失去所谓的台湾“主体性”;大陆方面应“正视现实”,否则就无法探讨下去。台湾方面特别需要大陆方面给予台湾当局一个“合情合理”政治空间。而大陆方面关切的核心问题就是希望台湾方面坚持一中原则,就一中框架表达更为清晰、明确的立场,承诺“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200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为有利于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作出安排,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正式提出“就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由此可见,大陆方面不再只讨论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而是对“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换言之,两岸政治关系、未来两岸政治安排等才是两岸政治定位的标的物、讨论对象。因此,探讨两岸政治定位,应该把两岸政治关系当作是标的物与探讨的对象,而非仅仅针对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进行讨论,如此方能让岛内各方较理性务实地面对两岸政治定位议题,使两岸双方有意愿与动力寻求于双方最为“合情合理”的定位方案。
化解两岸政治分歧,厘清两岸政治关系,不外乎从情、理、法的3个层面探讨“合情合理安排”。从情的层面看,两岸是同胞兄弟,大陆作为主导、优势的一方,“以大事小以仁”,理应回应、关照台湾方面的利益诉求;台湾方面作为被动、弱势的一方,可以提出合乎情理的要求,但不应强人所难。从理的层面看,就是合乎两岸关系的现实与两岸双方的实际情况,不要违背台湾方面与大陆方面在量(数量)、体(规模)、质(性质)方面的实际差距,不要超越或滞后于两岸关系的现实。从法的层面看,就是符合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法理基础及连结。两岸从各自的现行规定出发,确认“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客观事实,避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