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干部“走读”的现实针对性

2014-12-11 12:39:25胡海军
当代陕西 2014年7期
关键词:大城市路线针对性

文/胡海军

防干部“走读”的现实针对性

文/胡海军

当然,制度并非只有不近人情的一面。在刚性约束之外,保留制度善意——安排“探亲假”及相应补贴,为官员解决家庭住房、家属工作、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后顾之忧——也并无不妥。作为公务员应享之权利,组织理当周密设计制度顶层,用归属感化解干部乡愁,让官员心甘情愿地为民效命、出色工作。

干部“走读”问题由来已久,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陕西省委出台这一意见,禁止干部把家安在其他城市,其目的是让干部践行群众路线,扎根当地,融入群众。有明显的现实针对性。

干部“走读”问题,有主、客观因素:有近年干部交流的问题;有在大城市买房、把家安在大城市问题。这种“走读”现象,不仅影响工作,也给自己带来不便,有种“自找麻烦”的味道,但许多干部乐此不疲。分析起来,主要有四方面原因:一是基层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差,自己“最终”要“落脚”到大城市。来回往返,车马等出行费用肯定不会掏腰包。二是向上走一步,离上级领导也近一步。借着节假日跑跑关系,走走路子,打听打听信息,也为自己今后的“进步”铺铺路。三是造成事实上“两地分居”,先给自己找到借口,在干部调整时就可以给组织提要求。四是少数人为脱离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掩人耳目,为腐败提供机会。

所以,一些人把家安在其他城市,假日回家,实际这是在走“上层路线”,在走享乐路线,在走腐败路线。陕西省出台禁止党政干部把家安在其他城市的规定,绝不是在干涉干部的私生活,其对于防止干部腐败也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当然,在阻止这种在外地安家制造“走读”问题的同时,也要加强对下级和基层干部的关心,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让实干者得惠,以打消他们的思想顾虑,安心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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