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博物志》序跋看其性质与传播

2014-12-08 05:18王平
蒲松龄研究 2014年3期
关键词:序跋传播性质

王平

摘要:《博物志》是魏晋时期的一部重要典籍,就其体例看,当属杂家;就其部分内容看,则具有小说的特点;对后世文学与小说创作有着深远影响,作者本人及历代学者都为其撰写了序跋。本文通过对众多序跋的深入分析,论证了《博物志》的性质、佚文及传播情况。

关键词:博物志;序跋;性质;传播

中图分类号:I207.41 文献标识码:A

一、关于《博物志》的性质

《博物志》是魏晋时期的一部重要典籍,作者张华(232-300),字茂先,曾任长史、中书监等官职,《晋书》本传载其《博物志》十卷。关于此书性质,历代学者意见颇不一致。《隋书·经籍志》子部杂家类著录“《博物志》十卷”,与《吕氏春秋》《淮南子》《论衡》《抱朴子》等同归子部杂家类 [1] 676-677。《隋书》论杂家曰:“杂者,兼儒墨之道,通众家之意,以见王者之化,无所不冠者也。古者,历记前言往行,祸福存亡之道。然则杂者,盖出史官之职也。放者为之,不求其本,材少而多学,言非而博,是以杂错漫羡,而无所指归。” [1] 679在《隋书》作者看来,所谓“杂家”,是史家之职,兼通儒墨等众家学说,其特点是“言非而博”“杂错漫羡”,其功能是“以见王者之化”。

《隋书》将《燕丹子》《郭子》《世说》等归入小说家,其论小说家曰:“小说者,街说巷语之说也。传载舆人之诵,诗美询于刍荛。古者圣人在上,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而庶人谤。孟春,徇木铎以求歌谣,巡省观人诗,以知风俗。过则正之,失则改之,道听途说,靡不毕纪。周官,诵训‘掌道方志以诏观事,道方慝以诏辟忌,以知地俗;而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而观衣物,是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 [1] 680 《隋书》作者认为,小说乃“街说巷语之说”,是“舆人”“刍荛”一类人的言谈话语;其功能是了解民情地俗。

显然,无论是作者身份,抑或作品特点及功能,“杂家”与“小说家”都有明显不同。《隋书》将《博物志》归入杂家而不是小说家,就是因为《博物志》出于张华这位长史之手,具备了“言非而博”、“杂错漫羡”的特点,而与道听途说的小说家不类。

《旧唐书·经籍志》与《隋书》相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博物志》不再与《吕氏春秋》《淮南子》《论衡》同归杂家类 [2] 1376,而与《燕丹子》《笑林》《世说》归入小说家类 [2] 1378。《新唐书·艺文志》与《旧唐书》同 [3] 1002。这表明《旧唐书》《新唐书》作者对《博物志》的性质认定与《隋书》作者截然不同。《旧唐书·经籍志》序称:“七曰杂家,以纪兼叙众说”,“九曰小说家,以纪刍辞舆诵。” [2] 1336-1337从分类标准来看,《旧唐书》与《隋书》的分歧不太明显,但对《博物志》的归类却完全不同,这说明《博物志》内容确实比较博杂,给分类造成了一点的难度。其后不同时代的史家、藏书家、目录学家对《博物志》的分类也都存有歧义,如《通志·艺文略》《中兴馆阁书目》《宋史·艺文志》等将其归入杂家类;《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等将其归入小说家类;《直斋书录解题》则杂家类、小说家类同时著录。

《博物志》在传播中阙佚甚多,今通行本十卷,前三卷记地理动植,卷四、卷五为方术家言,卷六为杂考,卷七为异闻,卷八为史补,卷九、卷十为杂说。卷首张华自序云:“余视《山海经》及《禹贡》《尔雅》《说文》、地志,虽曰悉备,各有所不载者,作略说。出所不见,粗言远方,陈山川位象,吉凶有徴。诸国境界,犬牙相入。春秋之后,并相侵伐。其土地不可具详,其山川地泽,略而言之,正国十二。博物之士,览不鉴焉。” [4] 37这篇序文只谈论地理而不及其它,显然不是《博物志》全书的序言,而应是卷一地理篇的小序。从此篇序言亦可见出,张华自己认定第一卷是地理书,而非小说。

明清两代的许多学者也视《博物志》为杂家,明代嘉靖年间崔世节《博物志跋》认为该书“天地之高厚,日月之晦明,四方人物之不同,昆虫草木之淑妙者,无不备载。其昔物理之难究者尽在胸中,开豁无碍,正如披云雾睹青天,可乐也” [4] 37 。在崔世节看来,此书的功能主要在于增广见闻,与杂家功能相近。清代学者黄丕烈《博物志序》从张华取材认为此书属于杂家:“尝取而读之,乃知茂先此书大略撮取载籍所为,故自来目录皆入之杂家。其体例之独创者,则随所撮取之书分别部居,不相杂厕。” [4] 41-42另一位清代学者周心如《博物志序》从张华的编纂动机论及此书杂家性质曰:“茂先建策伐吴,运筹决胜,虽当闇主虐后之朝,而能弥缝补缺,使海内晏然,亦足徴其格致之所得力矣。后之人以成败论,不能窥其格致之学,并其格致之绪馀而亦束而不观,何异画地以自限欤!若徒以其辨龙鮓,识剑气,竞诩为博物君子,亦浅之乎窥茂先矣。” [4] 43周心如认为,《博物志》以其格致之学实现治理天下的目的,其功能与杂家相同。

明代学者胡应麟将小说家分为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辨订、箴规等六类,认为小说家与“子类杂家,尤相出入”,指出:“《博物》,《杜阳》之祖也。” [5] 283说明胡应麟也注意到了《博物志》博杂的特点。《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将小说分为三大类:杂事、异闻和琐语。《博物志》与南朝梁任昉《述异记》、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等归入子部小说家琐语类,《山海经》《神异经》《十洲记》等归入子部小说家异闻类。虽然归入了小说家,但仍然突出了《博物志》驳杂而非怪异的特点。

综上所述,就《博物志》的体例看,当属于杂家,就其部分内容来看,则具有小说的特点。如卷十“千日酒”:

昔刘玄石于山中酒家酤酒,酒家与千日酒,忘言其节度。归至家当醉,不醒数日,而家人不知,以为死也,权葬之。酒家计千日满,乃忆玄石前来酤酒,醉向醒耳。往视之,云玄石亡来三年,已葬。于是开棺,醉始醒。俗云:“玄石饮酒,一醉千日。” [6]

李剑国先生的论点比较中肯:“总的来说,《博物志》上承《山海经》《神异经》《洞冥记》一系,而内容更加广泛,实际是地理博物杂说异闻的总汇,但地理博物的内容仍处于突出地位,故书以‘博物为名。” [7] 《博物志》的特点既然是“杂”,故其性质应属于杂家较妥。

二、关于《博物志》传播中的佚文

《晋书·张华传》称:“华著《博物志》十篇,及文章并行于世。” [8]后世史家、藏书家、目录学家皆著录为十卷,今通行本亦为十卷,似乎《博物志》十卷本完整无缺地流传至今。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考证甚详:

然考裴松之《三国志注·魏志》太祖纪、文帝纪、濊传,《吴志·孙贲传》引《博物志》四条,今本惟有太祖纪所引一条,而佚其前半,馀三条皆无之。又江淹《古铜剑赞》引张华《博物志》曰:铸铜之工,不可复得,惟蜀地羌中时有解者。今本无此语,足证非宋、齐、梁时所见之本。又《唐会要》载显庆三年太常丞吕才奏,案张华《博物志》曰,白雪是泰帝使素女鼓五铉曲名,以其调高,人遂和寡,又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引张华《博物志》曰,刘褒,汉桓帝时人,曾画云汉图,人见之觉热,又画北风图,人见之觉凉,今本皆无此语。李善注《文选》引张华《博物志》十二条,见今本者九条。其《西京赋》注引王孙公子皆古人相推敬之词一条,《闲居赋注》引张骞使大夏得石榴、李广利为贰师将军伐大宛得蒲陶一条,七命注引橙似橘而非、若柚而有芬香一条,则今本皆无此语。段公路《北户录》引《博物志》五条,见今本者三条。其鸺留一名鸡鸺一条,金鱼脑中有麸金出功婆塞一条,则今本皆无此语,足证亦非唐人所见之本,《太平广记》引《博物志》郑宏沉酿川一条,赵彦卫《云麓漫钞》引《博物志》黄蓝张骞得自西域一条,今本皆无之。晁公武《读书志》称卷首有理略,後有赞文,今本卷首第一条为地理,称地理略。自魏氏曰以前云云,无所谓理略,赞文惟地理有之,亦不在卷後。又赵与旹《宾退录》称张华《博物志》卷末载湘夫人事,亦误以为尧女,今本此条乃在八卷之首,不在卷末。皆相矛盾,则并非宋人所见之本。或原书散佚,好事者掇取诸书所引《博物志》,而杂采他小说以足之。故证以《艺文类聚》《太平御览》所引,亦往往相符。其馀为他书所未引者,则大抵剽剟《大戴礼》《春秋繁露》《孔子家语》《本草经》《山海经》《拾遗记》《搜神记》《异苑》《西京杂记》《汉武内传》《列子》诸书,饾饤成帙,不尽华之原文也。[9] 1213-1214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列举大量证据说明今本《博物志》非南朝及唐宋人所见之本,而是后人“掇取诸书所引《博物志》,而杂采他小说以足之”。

关于这一问题,明清学者在《博物志》序跋中曾表明了不同的看法。明弘治年间都穆为贺志同刊本《博物志》撰写跋语云:“张茂先尝采历代四方奇物异事,著《博物志》四百,晋武帝以其太繁,俾删为十卷,今所传本是也。” [4] 37在都穆看来,贺志同所刻十卷本《博物志》就是张华原本。但明代另一位学者唐琳则表示了不同观点,他在《博物志叙》中说:“史称张华读书三十车,作《博物志》四百,武帝以为繁,存十卷。今读其书,虽多奇闻异事,而简略不成大观,岂书传既久,殘阙处多耶?抑或繁非能博,博不在繁耶?” [4] 39唐琳从今传本“简略不成大观”而怀疑《博物志》在流传过程中有残缺,应当说这一怀疑是有一定道理的。

清代学者王谟(1731-1817)增定汉魏丛书本《博物志跋》云:

张华《博物志》十卷,《晋书》本传及隋、唐《志》所载并同。按王子年《拾遗记》载:张华造《博物志》四百卷,“奏于武帝,帝诏诘问:卿才综万代,博识无伦,远冠羲皇,近次夫子,然记事采言亦多浮妄,宜更删剪,无以冗长成文。昔仲尼删《诗》,尚不及鬼神幽昧之事,以言怪力乱神。今卿《博物志》,惊所未闻,异所未见,将恐惑乱于后生,繁芜于耳目。更芟截浮疑,分为十卷。”……是则此十卷,即武帝所删定也。自后行世,惟此十卷。其轶犹时时散见他书,而《后汉书·郡国志》注所引《博物记》,遂至有四十六条之多,由张氏鉴省《禹贡》《山海经》地志而作是志,故于地理特详。既以《地理略》冠卷首矣,第六卷又有《地理考》,如《郡国志》注所引,殆即本卷所删。又裴骃《史记集解》,于公冶、长望诸君,赵奢、武涉墓所,亦引张华说,今第六卷犹载有赵鞅、盗跖冢,不知当日又何以不删。其他如裴松之《三国志注》、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以及唐宋人类书中,所引为今志所不载者尤多,裒而辑之,尚可数卷,此则王嘉所说未为虚也。[4] 41

王谟指出,南梁刘昭、唐章怀太子李贤(652-684)等为《后汉书·郡国志》作注时都曾引《博物志》佚文,王谟坚信这些佚文即当年被删之文。不仅如此,包括后来的裴骃《史记集解》、裴松之《三国志注》、郦道元《水经注》、李善《文选注》,以及唐宋人类书中所引《博物志》佚文,均为当年被删之文。都穆、王谟所说《博物志》奉晋武帝之命删落鬼神幽昧之事,所依据的是王嘉《拾遗记》。王谟发现许多文献所引《博物志》不见于今本《博物志》,便认为“王嘉所说未为虚也”,但他也提出了疑问:“今第六卷犹载有赵鞅、盗跖冢,不知当日又何以不删。”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后来发现的《博物志》佚文果如王谟所言,即为当年被删之文,抑或十卷本的《博物志》原书已佚,今本《博物志》乃后人搜辑成帙,虽难以断言,但许多文献所引《博物志》不见于今本,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清代黄丕烈(1763-1825)嘉庆八年(1803)士礼居仿连江叶氏刊本《博物志序》对此作了辨析:

予家有汲古阁影钞宋本《博物志》,末题云“连江叶氏”,与今世所引本夐然不同。尝取而读之,乃知茂先此书大略撮取载籍所为,故自来目录皆入之杂家。其体例之独创者,则随所撮取之书分别部居,不相杂厕。此卷首《括地象》毕,方继以《考灵耀》是也。以下虽不能条举所出,然《列子》《山海经》《逸周书》等,皆显然可验。今本强立门类,割裂迁就,遂使荡析离居,失其旨趣,致为巨谬矣。[4] 41-42

黄丕烈指出,宋本《博物志》与“今世所引本”截然不同。其根据是,宋本体例鲜明,其撮取之文献“分别部居,不相杂厕”,而今本却“强立门类,割裂迁就”。他所谓的“今世所引本”,即清代嘉庆年间《博物志》本。那么,宋本就一定是原本吗?黄丕烈接着说:“考晁氏《读书志》及《文献通考》,皆载周日用注十卷,即是此本。晁云:‘首卷《地理略》,后有赞文,实为吻合。遂刻之以正今本之失。于中仍不免讹错,如《时含神雾》三,‘时是‘诗之误……” [4] 41-42晁公武认为,《郡斋读书志》所著录的《博物志》应为张华原本,其根据是“首卷《地理略》,后有赞文,实为吻合”。黄丕烈相信晁氏之说,遂将家藏宋本付梓以正今本之失,但他在宋本中还是发现了不少错讹。这些错讹可分为几种情形,一是字形相近,如“时”与“诗”、“领”与“欣”等等;二是文字脱略,如“始皇陵一条四,略不可读”,以宋敏求《长安志》引《关中记》校订后,方得通顺。

黄丕烈又说:“若夫《通考》所云:‘《博物》四百,本非有成书。而刘昭《郡国志》注、小司马《索隐》、李崇贤《文选》注及《艺文类聚》《初学记》《太平御览》所引,多出今本外。” [4] 41-42刘昭乃南朝梁史学家,《太平御览》乃北宋初年成书,这说明自南朝梁至北宋初,《博物志》别有他本。《隋书·经籍志》在《博物志》之后又著录:“《张公杂记》一卷,张华撰。梁有五卷,与《博物志》相似,小小不同。”“《杂记》十一卷,张华撰。” [1] 676-677黄丕烈根据这些著录认为:“然则所引或出二书欤?倘好事者搜辑纂录,不妨别存梗概,苟欲执彼以补此,则恐取无事自扰之诮,有所未可也。” [4] 41-42黄丕烈认为刘昭等人的引文可能出自《张公杂记》或《杂记》二书。

清代学者陈逢衡(1778-1855)撰《博物志疏证》,薛寿为之序。序云:“是书原本久佚,其散见于唐宋传记所引者与今本颇多参错,得先生旁搜博证,参校异同,且不惜烦言以引申者,亦杂说家之例应尔也。末附《补遗》一卷,较金山钱氏新刊《指海》本增多数倍,信惟藏书之多,故著书之博如此。是书行而曩日所藏者特其糟粕耳。彼琅嬛福地,茂先尚不能久居,是则藏书之亡,不足为先生惜,而著书之传,有足为先生信也。” [4] 47薛寿认为《博物志》原书久佚,散见于各种文献中的引文与今本出入甚多,陈逢衡作了大量疏证,又有《博物志补遗》一卷,辑录了许多佚文,纠正了今本谬误。

综上所述,对这些佚文的来源可归纳为三种观点:一,认为是当年被删之文;二,认为出自《张公杂记》《杂记》二书;三,佚文才是《博物志》的原文,今本乃后人“掇取诸书所引《博物志》,而杂采他小说以足之”。第一种观点的依据是王嘉的《拾遗记》,王嘉《拾遗记》乃小说家言,其说自相矛盾,不足为信。《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便说《拾遗记》“其言荒诞,证以史传皆不合” [9] 1207。第二种观点只是一种猜测,因为诸书所引皆注明是《博物志》,而非《张公杂记》及《杂记》。《张公杂记》及《杂记》乃另有其书,与《博物志》无涉。第三种观点比较可信,但也存在某些疑问,既然佚文才是《博物志》原文,那么后人“掇取诸书所引《博物志》”时,为何没有辑入?由此可以见出《博物志》在传播过程中的复杂情况。

黄丕烈嘉庆九年士礼居仿连江叶氏刊本《博物志跋》又云“因检予向所刻汲古阁《秘本书目》中有北宋版《博物志》一本,估价四两云,其次序与南宋版不同,系蜀本大字,真奇物也。影钞当出于此,自是一重公案” [4] 41-42。黄丕烈发现北宋版《博物志》与南宋版次序不同。周心如说“今世传《博物志》以明胡文煥校刻本为最,而字涉阴陶,卷多缺略,绝非完书” [4] 43。可见《博物志》在传播中有阙佚,在传播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

那么,《博物志》从何时出现缺佚的呢?清代学者钱熙祚守山阁丛书本《博物志跋》说:“今世相传《博物志》十卷,凡三十八类,分析处都无义理。惟士礼居刻仿宋连江叶氏本,不分门类,段目次序与俗本大异。然以唐宋类书所引校之,脱简自一二字至数行不等。其他前后复见杂出不伦者甚夥。至太姒梦见商之庭产棘条,掇拾《周书》程寤、大聚、武顺、度邑四篇文,连合为一,尤属巨谬。窃意宋初原书尚存,故《御览》《广记》引《博物志》往往出今本外。此系叶氏删节之本,未免移易改窜。逮全帙既亡,后人觉叶本不安,辄以意强析门类,卒不知其愈失愈远矣。黄荛圃谓此书大略撮取载籍所为,故自来目录皆入杂家。其说至确。乃遽以叶本为全书,而疑散见于他所称引者为《张公杂记》,亦执持太过矣。” [4] 45钱熙祚认为北宋初年《博物志》原书尤存,此后《博物志》出现缺佚。士礼居刻仿宋连江叶氏本乃删节本,并非全本,其他文献引《博物志》文并非出自《张公杂记》,这应当是比较中肯的论断。

三、关于《博物记》及明清时期《博物志》的传播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又云:

刘昭《续汉志注·律历志》引《博物记》一条,《舆服志》引《博物记》一条,《五行志》引《博物记》二条,《郡国志》引《博物记》二十九条。《齐东野语》引其中日南野女一条,谓《博物记》当是秦、汉间古书,张华取其名而为志,杨慎《丹铅录》亦称据《后汉书注》,《博物记》乃唐蒙所作。今观裴松之《三国志注》引《博物记》四条,又于《魏志·凉茂传》中引《博物记》一条,灼然二书,更无疑义。此本惟载江河水赤一条,又载汉末关中女子及范明友奴发冢重生,一条而分为两条,又载日南野女一条,讹群行不见夫句为群行见丈夫,讹其状皛且白句为状晶目。其馀三十一条,则悉遗漏。岂非偶於他书见此三条,以博物二字相同,不辨为两书而贸贸采入乎?至于杂说下所载豫章衣冠人有数妇一条,乃《隋书·地理志》之文。唐人所撰,华何自见之?尤杂合成编之明证矣。书中间有附注,或称卢氏,或称周日用。案《文献通考》载周卢注《博物志》十卷,又卢氏注《博物志》六卷,此所载寥寥数条,殆非完本,或亦後人偶为摘附欤?[9] 1213-1214

四库馆臣根据周密《齐东野语》及杨慎《丹铅录》,认定《博物记》与《博物志》“灼然二书,更无疑义”,其作者乃秦汉间人唐蒙。

四库馆臣的意见显然承袭了前人的观点,除了周密、杨慎外,明代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五“丹铅新录一·古书不知名考”亦云:“汉有《博物记》,非张华《博物志》也,周公瑾云不知谁著,考《后汉》注始知《博物记》为唐蒙作。”又云:“《隋志》有《张公杂记》,注云似《博物志》,而《广记》引《博物记》有魏宫人事,盖汉注即引此书。”胡应麟根据《后汉书》注认为《博物记》为汉武帝时唐蒙所撰。但发现《太平广记》所引《博物记》有魏时之事,所以推断《后汉书》注所引应为《张公杂记》 [5] 60。

按照周密、杨慎、胡应麟等人所说,《博物记》乃“秦、汉间古书,张华取其名而为志”,与《博物志》应是两部不同的书。对此,清代学者周心如道光七年纷欣阁刊本《博物志序》论述得十分透彻:“宋裴松之注《三国志》多引《博物志》,而陈泰、钟会传注又引《博物记》,考其所引与《志》皆合。梁刘昭注《后汉志》亦采《博物记》,所云河东少有名人及糜畯事,具见《志》中,似为一书。后魏郦道元注《水经》,唐太子贤注《后汉书》,李善注《文选》,多述《博物志》,未有称为‘记者。宋《太平御览》摭拾群书至一千六百馀种,引《博物志》最详,亦无引《博物记》者。宋周草窗称《博物记》秦汉古书,为唐蒙所造,茂先增改为志,又谓为记,未知何本。案《后汉书·郡国志》鱼泣津注:‘堑凿之迹今存,昔唐蒙所造。下接引《博物记》。或草窗以此误为唐蒙所造耶?今世传《博物志》以明胡文煥校刻本为最,而字涉阴陶,卷多缺略,绝非完书。” [4] 43

周心如可谓一语中的,原来南宋周密将刘昭注《后汉书·郡国志五》“犍为郡安南县”中的“堑凿之迹今存,昔唐蒙所造”与下句“《博物记》:‘县西百里有牙门山”连接在一起,误读为“昔唐蒙所造《博物记》”。因此可以认定,所谓《博物记》即《博物志》。

《博物志》在明代受到文人的喜爱,得以付梓流传。明弘治十八年(1505)都穆《跋博物志》云:“予同年贺君志同为衢州推官,宝爱是书,刻梓以传。” [4] 37此为贺志同刊本。明嘉靖十年(1531)崔世节《博物志跋》云:“余曾见《事文类聚》及诸家注中有引《博物志》者,思欲一见全书以广见闻者久矣。岁戊子冬,以贺正朝天,朝行至北海,贾以张华、李石两志来卖者,遂购得之。……今年春谬膺朝命,出按湖南。巡行帝方,乃与主倅共论幽颐,语及《博物志》,遂以两志嘱之,俾锓诸梓。阅数月功讫,倩工印之。” [4] 37是为明嘉靖湖广楚府刊本。从两篇跋语可知,上述两种明刻本《博物志》未详加校定,亦未说明版本来源。明商浚辑《博物志》等西晋至元代笔记等七十馀种典籍为《稗海》,清人郎极为其中的《博物志》撰序,称“是书纂于钮黄门石溪,其甥商景哲雕之梨枣,盖距今百五十年矣。予之得其板于襄平蒋(国祚)氏,乃从厘其亥豕。其卷帙不全者,复证之《津逮》本中而补其一二云” [4] 40。可见,清代学者更注意版本出处及补正校订之事。

清代是《博物志》刻行的繁盛期,先后有多种刊本问世。刊行者都比较注重考证版本来源,并对某些疑难问题作了辨析。康熙七年(1668)汪士汉辑《博物志》等古籍为《秘书二十一种》,并为《博物志》撰序,主要复述了王嘉《拾遗记》中关于《博物志》的记载。王谟所辑《增定汉魏丛书》收入《博物志》,王谟为《博物志》所撰跋语除了复述王嘉之语外,也注意到了《博物志》的佚文问题 [4] 41。黄丕烈是清代著名藏书家,对《博物志》的传播起到了重要作用,他所刻《士礼居丛书》本《博物志》所依据的底本是北宋连江叶氏刻本。他在《博物志序》中说:“予家有汲古阁影钞宋本《博物志》,末题云‘连江叶氏,与今世所引本夐然不同。” [4] 41-42他于嘉庆八年(1803)“谋刻是书,命儿子玉堂依影宋钞者录一帙,与粤东贾人往古药洲开雕。洎成寄归,复命之用原书纤悉校正,因检予曏所刻汲古阁《秘本书目》中有北宋版《博物志》一本,估价四两云,其次序与南宋版不同,系蜀本大字,真奇物也。影钞当出于此,自是一重公案” [4] 43。黄丕烈认为汲古阁本依据的是北宋版,其所刻《士礼居丛书》本《博物志》在《博物志》版本系统中别树一帜。周心如道光七年(1827)刊行纷欣阁刊本《博物志》时,做了认真的考证,解决了三个疑难问题:一,推断《博物记》与《博物志》“似为一书”;二,认定将《博物记》作者定为唐蒙乃因句读错误造成;三,以胡文煥校刻本为主,辑录《博物志补遗》二卷 [4] 43 。钱熙祚以叶本为主,“杂采宋以前诸书,补正其脱误,并辑逸文,附著卷末” [4] 45 ,于1840年刊行《守山阁丛书本博物志》。由于清代学者的努力,使《博物志》得以在较为广泛的范围内传播,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参考文献:

[1]隋书·经籍志[M].北京:中华书局,2000.

[2]旧唐书·经籍志[M].北京:中华书局,2000.

[3]新唐书·艺文志[M].北京:中华书局,2000.

[4]丁锡根.中国历代小说序跋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

[5]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

[6]范宁.博物志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1980.

[7]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

[8]晋书·张华传[M].北京:中华书局,2000.

[9]四库全书总目提要[M].北京:中华书局,1965.

(责任编辑:李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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