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甜
徽商作为传统中国不容忽视的商业群体,在明清史研究中占有一席之地。随着近年来相关学术资料发掘与利用的深化,民国以后的徽商变迁也开始为学者所瞩目。张朝胜较早关注民国时期旅沪徽州茶商的活动,借此反思所谓徽商衰落的问题①张朝胜:《民国时期的旅沪徽州茶商——兼谈徽商衰落问题》,《安徽史学》1996年第2期。。此后,不少论著进一步以民国徽州茶商为分析对象②邹怡:《产业集聚与城市区位巩固:徽州茶务都会屯溪发展史(1577—1949)》,《“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66期,2009年;刘芳正:《民国时期上海徽州茶商与社会变迁》,上海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周筱华、程秉国:《民国时期徽商与茶叶对外贸易》,《黄山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蔡玲存:《徽商的近代发展与式微——以其在上海的活动为例》,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沈树永、唐力行、徐松如依托上海档案馆资料,对旅沪徽宁同乡会、旅沪徽州人作了研究③沈树永:《徽宁同乡会研究》,上海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年;唐力行:《徽州旅沪同乡会与社会变迁(1923—1953)》,《历史研究》2011年第3期;徐松如:《都市文化视野下的旅沪徽州人(1843—1953)》,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王振忠利用收集到的学徒书信,揭示民国旅沪徽商的社会生活④王振忠:《徽州商业文化的一个侧面——反映民国时期上海徽州学徒生活的十封书信》,《复旦学报》1999年第4期。。唐力行以抗战前夕杭州汪王庙为例,分析旅杭徽商与宗族组织的互动⑤唐力行:《从杭州的徽商看商人组织向血缘化的回归——以抗战前夕杭州汪王庙为例论国家、民间社团、商人的互动与社会变迁》,《学术月刊》2004年第5期。。此外,何建木、冯剑辉的研究结合了民国徽商文献和现代访谈资料⑥俞昌泰口述,何建木、张启祥整理:《一个徽商后代的回忆》,《史林》2006年口述史增刊;冯剑辉:《近代徽商研究》,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年。。关于1949年以后的现代徽州商人,相关研究屈指可数,除了唐力行和其弟子对徽州旅沪同乡会的研究有所涉及外,笔者曾以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编《徽州文书》的“黟县十都丰登江氏文书”为中心,分析1955年旅外徽商江新昌的11封家信,其中涉及现代徽州商人生活变迁的细节①李甜:《1955年,旅外徽人的家信》,《徽州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
总体而言,学界对于现代徽州商人的研究才刚刚起步,这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局限:一是由于文献发掘与使用的限制,目前对公藏档案的利用率较低;二是相关研究的地域分布不均衡,大多集中于上海、杭州等大城市的徽商;三是将1949年视为分水岭,较少关注徽商在此后的社会变迁历程;四是对徽州小商小贩之日常生活与商业经营的发掘还不够。由此,学界对现代徽州商人的背景、职业、生活及其特征,无论在整体还是细节上皆缺乏理解和把握。事实上,现代徽州商人与传统徽商一脉相承,理清他们是如何应对1949年之后的历史转折的,他们在经营、生活、交际、观念等方面发生了何种变化,对于理解当时的社会转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作为现代徽州商人研究的粗浅尝试,主要基于对一个建国初期徽州商人案例的发掘和分析②笔者供职的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当代中国社会生活资料中心,陆续收集到一些现代徽州商人文献,本文的个案即取自中心收藏的《江西赣州新安茶社徽商文书(1952—1955)》(文献名称是笔者所拟)。笔者对文中所涉人物的姓名作了技术处理,引文内容未作任何改动。引文标注方式如下:□为辨识不清者,[]内系推测、修正或合并字,〔〕内系补缺字。。
从长江中下游至岭南,自鄱阳湖沿赣江南下翻越大庾岭,是一条传统的古商道。位于这一商道中间的赣州,作为江西南部的区域中心城市,沟通了岭南、闽南与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商贸往来,并发展为徽州与广东茶叶贸易的必经之路。明清时期,徽商在赣州的商贸活动频繁,由徽商编写的商编路程中收录了不少赣州地名③王振忠:《清代徽州与广东的商路及商业——歙县茶商抄本〈万里云程〉研究》,《历史地理》第17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王振忠:《瓷商之路:跋徽州商编路程〈水陆平安〉抄本》,《历史地理》第25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除了茶叶贸易,赣州及周遭区域盛产优质木材,擅长经营大宗贸易的徽州商人在赣州木材贸易中也据有一席之地④王振忠考察过徽州木商在赣州的活动,参见王振忠《太平天国前后徽商在江西的木业经营》,《历史地理》第28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与其他地区类似,不少侨寓赣州的徽商,陆续完成了土著化进程⑤王振忠:《从祖籍地缘到新的社会圈——关于明清时期侨寓徽商土著化的三个问题》,陈少峰主编:《原学》第二辑,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5年,第217~233页。。值得一提的是,流行于赣南地区的采茶戏,其著名剧目《茶童哥》由赣南民间灯彩《九龙山摘茶》改编创作,讲述了赣州府茶商朝奉上山收购茶叶与采茶女纠缠的故事。剧中的“朝奉”作为反面角色受尽捉弄,表明了徽州茶商在赣南地域文化中的负面形象,同时也暗示徽商活动对于当地社会经济的重要性⑥中国戏曲志编辑委员会、《中国戏曲志·江西卷》编辑委员会:《中国戏曲志·江西卷》,北京:中国ISBN中心,1998年,第238~239页。有关徽州朝奉的研究参见王振忠《“徽州朝奉”的俗语学考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4期。。
汪德溥,号心泉,光绪十六年(1890)六月三十日生,原籍安徽歙县⑦汪直庐:《无标题》,1955年8月24日。本文引用的不少资料无标题,文中一律以《无标题》表示。。简历中没有介绍出生地,但结合他的个人经历,基本可断定生于赣州城内。汪德溥年少时在当地接受了私塾、学徒训练,青年时期出任地方公职,步入中年后拾起经商本业。新中国建立初期,他家人口众多,有妻子、五个儿子、三个儿媳、三个孙儿、四个孙女,长子在全南县大吉山钨矿工作,次子做小贩,三子和四子处于失业状态,五子远在东北鞍钢⑧姚保文:《专题调查材料单》,1955年5月28日。。在1952年以前,他“对二媳妇经常发态度,稍微有不如意的地方就破口大骂”⑨龚志祥:《无标题》,1955年8月27日。,其时还维持较大的家庭规模。在1953年以后,发放救济时称“没有分家”多拿多要,缴纳消防和清洁费时则称已经分家,“儿子的事情我不管”⑩姚保文:《同善社汪德溥的材料》,1955年11月25日。。由于维系庞大的家庭需要较多的财力,随着建国初期经商收入的减少,推测他在1952—1953年间完成了分家。
由于汪德溥出身商人家庭,从事“剥削”行业,且人缘不佳,在1952—1955年的“三反”“五反”、肃反等社会运动中皆不能独善其身,充当着阶级斗争的对立面,从而留下大量的个人履历、自述、报告、检查、登记表等第一手文书资料。这些烙着浓郁时代印记的文字,大多出自管理部门或他人之手,其真实性由于各人的识字与表达能力、阶级立场等差异而无法完全确定,与汪德溥本人的立场和思想肯定也有所区别。不过,透过这些文本分析其背后的意涵,亦足以勾勒出汪德溥的部分特质。基于此,根据汪德溥从事的行业和工作性质,可以将其一生分为三个大致相等的阶段:①佚名:《应调查分子单行材料表》,1952年;姚保文:《同善社汪德溥的材料》,1955年11月25日。。
(1)1890—1911年为学习期(0~21岁)。12岁以前,汪德溥完成了近5年的私塾教育,具备当学徒的基本要求。自12岁起,他开始了10年的学徒生涯,先后在赣州塘江米店和阳明路口大兴当学徒。结合他本人开过米号的经历,“大兴”或许是米店。
(2)1911—1932年为公职期(21~42岁)。在朝代鼎革之际的1911年,汪德溥进入赣县警察局当学生,毕业后先后担任巡警、警长、巡官、检查员等职。1923年,转业到赣州东北路光华电灯公司担任经收员。当然,也有资料称他早在1920年就进入电灯公司。亦有人称,他在1926年任大庾小梅关税务所主任,然后出任光华电厂经收员。这段时期的履历较为矛盾,但他一直游走于各个公职机构,这为日后被人批判“官僚作风”埋下了伏笔。
(3)1932—1955年为经商期(42~65岁)。这一时期的经历较为复杂,其中既有年龄、人际网络的因素,更与国家大环境息息相关。汪德溥在42岁丢掉公职,进入职业调整阶段,先做了一年的肥皂生意,随后在龙南、信丰两县禁烟局短暂工作过,1934年赴南昌哥哥那里要钱做生意,这是他一生离家最远的旅行。1935回到赣州后,汪德溥正式步入经商领域,逐渐成为一名标准的商人。他最早涉足的是清茶业,中间有一段时间在赣州、泰和两地做蚊香,后来与人合伙经营酒店。他在1946年开设新安茶社,生意规模开始膨胀起来。1947年,儿子在茶社旁边开了香烟店。1948年,他本人到东郊开设米号。大概是扩张过度、经营不善,且遭遇币制改革、通货膨胀,他的生意一蹶不振,从此再无法从事对资金要求较高的行业,只能重拾清茶、蚊香等旧业。此外,汪德溥自1945年开始做二房东,1948—1950年间出任赣州新安小学事务员、董事长,1951—1952年间在军烈属合作社当会计。
汪德溥作为徽商后裔,涉足过多个行业,家庭氛围和学徒经历使他展现出一定的经商能力。其商业经营活动及主要的收入来源,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932年,汪德溥首次进入经商行业。他从小商小贩做起,经过十多年的积累,开始与人合伙做一些规模稍大的买卖,涉及以下两个行业:
酒店业。汪德溥的履历显示,1945年日寇入侵赣州前,他仍在泰和做蚊香。不过,做蚊香是季节性行业,他大概利用天凉的季节返回赣州,与沈发松、胡元福、凉发荣在西安路新街上口合伙开设酒店,酒店招牌“前是元隆,后是恒丰(新丰)”。曾经的合伙人凉发荣称,酒店的经营权由汪德溥父子、沈发松夫妇操纵,导致他被架空,“并且到店中连饭都得不到吃”,日寇撤退时放火将店烧毁,更是血本无归。据沈发松的妻子孙群英称,日本人投降后,汪德溥重起炉灶,和沈发松等五人合伙开裕隆酒店②凉发荣:《收字第1638号》,无时间;孙群英:《收字第2026号》,1952年2月10日。。
米业。1948年7月间,汪德溥与龙盛轮在赣州城东郊合伙开合丰米号,约定每股二十担稻谷。在实际运营时,连带影响汪德溥儿子与合伙人的生意。据涌金门外沈姓称,汪德溥三子在1947年6月与人合伙,利用新安茶社店面一半之地开香烟店。他常以米号的名义向店中借钱买谷,“但是那时币制贬值,每每总是店中吃亏”。香烟店开张时货值哈德门香烟105条、小大英香烟2条,次年倒店时只值哈德门香烟30条③戴礼淦、邵炳辉:《收字第1696号》,1952年3月2日。。米号在营业半年后,汪德溥“说店亏本,仍需补出稻谷十余担”,将合伙人排挤出店。龙盛轮之母托人交涉,仅退给银洋八元④龙周氏:《收字第1639号》,无时间。。
赣州人素有饮茶习惯,有“客来茶当酒”之说,茶楼十分盛行⑤江西省赣州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赣州地区志》,北京:新华出版社,1994年,第2181页。。清茶业是汪德溥经营时间最长的行业,1935年首次进入该行业,1946年开设新安茶社后,营业规模逐渐稳定。1951年,为进入军烈属合作社,他将新安茶社转到妻子名下继续经营。
新安茶社下设香烟瓜子部,除了出售清茶,瓜子、香烟也是重要的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经营模式,使新安茶社获利不菲。然而,汪德溥在同行面前叫苦连天,也向政府抱怨生意不好,“每天只能卖77碗茶”。但邻居彭兰琴并不认可这一说法,经过一番调查,她详细记录了新安茶社四天的生意情况(表1),认为“实际每天卖一百七十八碗茶”⑥彭兰琴:《检举汪德溥》,1955年8月24日;《无标题》,1955年11月11日。“一百七十八”可能为“一百七八十”的笔误。。这一说法还算保守,新安茶社的实际经营状况可能更好一些。仅就这四天的调查来看,周五、周六皆售出超过200碗的清茶,显然属于生意高峰期。
表1 新安茶社1954年10月的商品售卖数量
汪德溥为新安茶社倾注大量的心血,对该行业的经营可谓得心应手。除了提供香烟、瓜子等消闲物品,他还进一步拓展服务项目,利用说书、唱戏等娱乐活动吸引茶客。1954年10月间,新安茶社请民间演员唱采茶戏①彭兰琴:《无标题》,1955年11月11日;周宗赣、周俊相:《报告》,1955年11月13日。。在旧时,赣南采茶戏被禁止进入宗祠演唱,这与其包含一些过于俚俗的内容有关②中国戏曲志编辑委员会、《中国戏曲志·江西卷》编辑委员会:《中国戏曲志·江西卷》,第238页。。新政权重视对民间戏曲的改造,一些与新时代精神不符的曲目受到限制。政府人员出面干预,“要他不要唱下流戏”③温世樑:《无标题》,1955年11月15日。,这也间接表明了新安茶社顾客们的品位。他们先采取较委婉的说法,私下到汪德溥家里说:“你是等[登]记清茶叶[业],不能挂牌唱采茶。”但他并不领情,于是政府人员又两次直接去新安茶社,要求他发挥军属的带头作用,却遭到反驳:“我是自己劳动,你们能干涉我的自由?”④彭兰琴:《检举汪德溥》,1955年8月24日;周宗赣、周俊相:《报告》,1955年11月13日。最终,在有关方面的压力下,他停止了这一营销手段,但鼓动演员去政府申诉:“你们自己去政府要求继续到我店来唱,维持生活。我自己不能到政府去要求,你们有是□□□,到政府去吵不要紧的,好讲话。”⑤彭兰琴:《无标题》,1955年11月11日。此事终究不了了之。
采茶戏被禁演后,“好向[像]对叶[业]务受到了一点损失”,于是汪德溥又请了说书先生。不久,管理部门再度介入,“要他说的小说,多讲对国家有益的书刊,不要说那些武侠、反动出版的书刊”。随后说书先生辞职,他干脆自己开讲。邻居温世樑某晚到茶社厕所小便,正在讲书的汪德溥发觉有人进大门,“就把一本新出的解放历使[史]书,放在那本老书上面,待我走到他面前时,知道是本街的人,又把那本新书拿开,记速[继续]讲下面那本武侠书了”⑥温世樑:《无标题》,1955年11月15日。。可见他打着学习新历史书的旗号,私下依然给茶客们讲述旧故事。
汪德溥承租的房间甚多,新安茶社不仅仅是茶馆,还兼住宿功能,汪直庐就直接称为“新安旅社”⑦汪直庐:《无标题》,1955年8月24日。。正因为如此,1949年有三人从南昌来到赣州,入住汪德溥家,临走前还留下轮胎、汽油台灯、床、椅等物⑧姚保文:《同善社汪德溥的材料》,1955年11月25日。。这些物品一度被认为是国民党第三编练司令部的官僚资产,其中有部分被他出售⑨佚名:《应调查分子单行材料表》,1952年。。
汪德溥在1945年包租北京路的一幢大房子,并陆续将部分房屋分租给房客,一直担任二房东至1952年。房屋产权属于地主史仁寿(又名史伯仁),实际的租赁情况比较复杂,调查显示:“史伯仁的房子是由贺起嵩给他建筑的,订了若干年后再交回史伯仁。但贺起嵩与汪德溥是亲戚,汪德溥是向贺起嵩处租得的,与史伯仁没有什么手续。”⑩姚保文:《专题调查材料单》,1955年5月28日。换言之,汪德溥的亲戚贺起嵩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不过,他还是与房主建立起直接的联系。房主史仁寿于1952年2月23日向主管部门提供了一则证明,内容如下:
证明汪德溥租赁北平路□□号,自一九四九年三月一日起租,言明每月二机米四石正。至一九四九年年底,共付租米十三石正(并押租在内),计欠租米二十七石。
一九五〇年一月起,汪德溥说生意清淡,要减租米。自此后,每月实纳租米二石五斗。本年租米,陆续付清无欠(至一九五一年底无欠)。
一九五二年一、二两月租米,至今未付。计欠租米五石。此证。⑪史仁寿:《收字第2465号》,1952年2月23日。北平路在建国后改名为北京路。
此处提示这份合同起于1949年3月,距离赣州解放不到五个月。房租的支付方式以机米即籼米计算,“二机米”的品质介于一机米(糙米)与精米之间,是市场上流通较广的稻米⑫胡先骕编著:《经济植物学》,上海:中华书局,1953年,第46~50页。。民国末年至新中国初期,币制极为紊乱,物价屡屡暴涨,不少地方实行薪米制,二机米成为一种支付工资、衡量物价的参考体系⑬《江西省工会志》编纂委员会编:《江西省志·江西省工会志》,北京:方志出版社,2003年,第277~283页。。譬如赣州的中学教师周仲玙,1946年月工资是二担多二机上白米。物价沸腾影响到普通民众的观感,赣州中学生鲁鹂在1949年4月22日的家信中写道:“也真奇怪赣州商人的可恶,将来总要遭雷公打死的。”①鲁卫:《那些伤过痛过的往事:1946-1956中国最后一个秀才家庭的千封家书》,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1年,第12页、72页。这些年份的民生市场遭到遏制,这大概是汪德溥所谓“生意清淡”的原因。
汪德溥选定了四间房屋居住,一间店面卖清茶,将其余十间房屋出租获利,至于每月获利多少则有争议。据邓心栋统计,每间月租为二斗米,店门口以每月六斗米的价格租给卖烧饼摊主熊鹤亭,总共收得二担六斗米,而汪德溥的租米才二担五斗。换而言之,经过一番转租,除了免费使用房屋、店面外,他还顺带“剥削”一斗米②龚志祥:《无标题》,1955年8月27日;姚保文:《同善社汪德溥的材料》,1955年11月25日。。龚志祥推算他每月租米要收四石左右,扣除二石五斗房租,多出一石多米③龚志祥:《无标题》,1955年8月27日。。这种数字的差异,可能与不同时期的房客数量增减、房租价格变动有关。房客们的报告证明了房租的差异,反映出汪德溥对房屋出租市场变化的敏感性:
谌家婆:我住的房子是向新安汪老板转租的,每月租米二机米三斗正。先付后住,至今并不欠他的租米,最多延迟一二个星期。
董昌华:我住的房子是向汪老板转租的,每月租米二机米四斗两间,先付后住,至今并不欠他的,最多延迟一二三天就要骂我的。
熊鹤亭:我租他的房间,每月三机晚米二斗。在去年,因我生意不好,欠了他房租三个月,计米六斗,他就要我搬去。④谌家婆:《收字第2145号》,1952年2月24日;董昌华:《收字第2152号》,1952年2月24日;熊鹤亭:《收字第2145号》,无日期。
三位租客的房租各有不同,谌家婆每月交三斗米,董昌华和熊鹤亭为每间房租二斗,但熊鹤亭缴纳的是品质更高的三机米。汪德溥以其商人本性,喜欢在租金参考价上花心思:“收房租的时候,要居民按照奸商卖黑市的价目来收,居民要是依照粮食局的牌价来给他,他就不高兴。”⑤邓心栋:《检举剥削者汪德普[溥]》,11月20日,无年份。这实际上是当地商人操纵市场、增加盘剥的惯常手法,赣县鲁望岩一家1946-1949年的家信中屡屡提及此等商界积习⑥鲁卫:《那些伤过痛过的往事:1946-1956中国最后一个秀才家庭的千封家书》,第25页、50~51页、71~72页。。
二房东的特殊地位,给汪德溥带来不少附属性收入。其一是出租摊位。烧饼摊主熊鹤亭原来在白玫瑰门口摆摊,后因整顿交通市容不准在骑楼下摆,就向他租在门内摆,每月租金六斗米,还需要额外拿三十万元(旧币,下同)作为附加补偿,于是熊鹤亭在1951年12月凑了二十万元送交⑦姚保文:《同善社汪德溥的材料》,1955年11月25日。。二是别人寄存物品附带的馈赠品。算命先生贾醒世的桌子在夜间存放于他家,每月或隔两个月就要赠送鸡、鸭等物,否则就要发脾气。三是在克扣房客的日常开支方面下工夫,最典型的是多收电费。董昌华称:“对我们的电灯度数,也是很苛刻的对我们的。我十五枝光的灯泡,就要一度电。戴如新家人家要去住院,只点了半个月(只有一盏),就要人家十度电。”⑧董昌华:《收字第2152号》,1952年2月24日。四是利用租客资金周转不便勒索钱财。熊鹤亭在1952年欠汪德溥五万元,拿一床蚊帐抵账,不久拿钱赎回则要六万元才行⑨姚保文:《同善社汪德溥的材料》,1955年11月25日。。
根据房主史仁寿的证明可知,汪德溥在1950年要求减免了五斗米的房租。房客们受此启发,也要求他每月相应减五升米,遭到他的拒绝:“你们愿住就住,不愿就滚蛋。”众房客在激愤之下,于1952年团结起来向法院诉告,才革除他的二房东资格,并压缩他承租的房屋数量,二房东的生意至此结束⑩沈耀鸿:《报告》,1955年11月12日;邓心栋:《检举剥削者汪德普[溥]》,11月20日,无年份;龚志祥:《无标题》,1955年8月27日。。
据汪德溥自供,1940年购买制作蚊香的工具,此后在赣州、泰和两地做蚊香。1952年被合作社开除,1953年重拾此业,当年做蚊香三个月,至八、九月间停止。1954年3月做蚊香,三四天后被工商局官员发现,责令其补办理手续⑪汪德溥:《调查材料》,1955年11月10日。。但管理机关的介入,似乎没有影响到他的生意。
赣州地形是南高北低、依山傍水,夏季气温高,“沟水不通又很臭”,为蚊虫、臭虫、老鼠提供了滋生环境,但使用“滴滴涕”灭虫的手段,对普通平民而言有些昂贵⑫鲁卫:《那些伤过痛过的往事:1946-1956中国最后一个秀才家庭的千封家书》,第174页。。贾舍元交代购买蚊香的原因:“实因天热,蚊子太多之故。”龚志祥的妻子在汪德溥家买过八九次蚊香,包括白天到新安茶社里买过三四次,晚上在白玫瑰里厨房窗旁买过四五次,其中在汪德溥本人手上买过两次,其余是在他妻子手上买的。龚志祥作了表态:“今后我们买了一只滴滴涕筒子用,就再没有向他买了。”①贾舍元:《无标题》,12月11日,推测为1955年;龚志祥:《无标题》,1955年11月11日。
平民百姓的刚性需求,刺激了汪德溥的蚊香生意,于1953年购买“香粉七百多斤”,囤积大量制作蚊香的原料。他在1953-1955年零售的蚊香统计见表2②汪德溥:《调查材料》,1955年11月10日;龚志祥:《无标题》,1955年11月11日;周宗赣、周俊相:《报告》,1955年11月13日;姚保文:《同善社汪德溥的材料》,1955年11月25日;贾舍元:《无标题》,12月11日,推测为1955年。资料中的蚊香交易价以旧币表示,表2均经过折算。。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蚊香属夏日必需品,一般人很难记清购买的数量,各人的记忆差异和坦白程度也存在差异,因而上述统计有重复、遗漏之处。关于蚊香的价格,龚志祥妻子的购买价格为“每千元六盘(旧币)”,折合价为0.0167元/盘;贾舍元1953年6月按0.015元/瓶的价格购买了50瓶;出售给牛桂林、吕忠祥等人的则为0.015元/支。零售交易的总额不到30元,但汪德溥自供称截止到1954年已偷漏税款40元③汪德溥:《调查材料》,1955年11月10日。,可见上述统计仅为冰山一角。东北面馆为此与他交涉,要求开发票来拿钱,而汪德溥就赊购东北面馆的猪脚来抵账,并说:“我卖了这么多蚊香,都没有发票,还不是这样吗?”④周宗赣、周俊相:《报告》,1955年11月13日。他除了将蚊香零售给商店、本街居民,还大量批发给乡村小贩,并且都没有提供发票。
表2 汪德溥的蚊香零售记录
汪德溥的体貌特征是“近视眼、八字胡”,嗜好烟、酒。据称,他在赣州电灯公司工作时曾经吸过大烟,禁毒后戒掉。当然,亦有人看到他在1945年仍抽大烟,并参与赌博⑤佚名:《八种分子调查登记表》,1954年5月;姚保文:《同善社汪德溥的材料》,1955年11月25日;孙群英:《收字第2026号》,1952年2月10日。。房客注意到,他每天早上吃鸡蛋和酒、香烟,每餐吃饭还有几样荤菜,“我们过年过节都没有他吃的[得]好”。算命先生贾醒世因桌子寄存在他家,需要经常给他送鸡、鸭⑥熊鹤亭:《收字第2145号》,无日期;董昌华:《收字第2152号》,1952年2月24日。。
汪德溥的幼子在东北鞍钢工作,他让三子写信叫幼子到沈阳买鹿茸⑦彭兰琴:《无标题》,1955年11月11日。。鹿茸是当时流行于赣州的一种珍稀补品,赣州周仲玙的家信提及:“中医要我吃鹿茸,茸价太贵,还不知有没有用,有人拿了一两鹿茸来,要二十五万元,我不敢要。谁知第二天就被别人买去了,因为这是从北方带来的,这里没有零卖。”⑧鲁卫:《那些伤过痛过的往事:1946—1956中国最后一个秀才家庭的千封家书》,第223页。可见汪德溥的生活质量非同一般。
值得一提的是汪德溥对猪肉供应的抱怨,他到市场买猪肉未果,回来后就发牢骚说:“人人都说解放了,我们生活得改善,连猪肉都买不到吃,这还算改善生活呀?”⑨龚志祥:《无标题》,1955年8月27日;姚保文:《同善社汪德溥的材料》,1955年11月25日。实际上,建国初期赣州的猪肉供应长期紧张,可从鲁望岩家人书信中反映出来。周仲玙1953年9月14日的信中写道:“现在赣州最缺是猪,合作社虽然每天有一条猪买,但要在半夜去排队,等到天亮肉方来,还要等上几小时,才能买到,所以我们很久没有吃肉了。”鲁璠同年9月8日的家信也提到:“有的人从早上四点钟去买,都没有买到,油也涨了。”这种局面在秋冬之际才得到缓解,该年11月26日周仲玙信中提到“现在有猪肉了”。但到了1954年,猪肉供应紧张的状态再度重演,可见猪肉供应长期成为当地人关注的焦点①鲁卫:《那些伤过痛过的往事:1946—1956中国最后一个秀才家庭的千封家书》,第202页、213页、205页、228~235页。。
汪德溥一生主要有担任公职、经商等两大经历。以当时的情境来看,商人需要承受兵燹战乱、通货膨胀、合伙人内讧等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经商是一种次优的职业选择。如果有可能的话,他还是希望担任公职,譬如在1951年将新安茶社转到妻子名下,以便进入军烈属合作社。在他出任公职的经历中,可以发现不少徽州同乡、亲戚的影子。
其一为大庾小梅关税务办事处。汪德溥离开电厂后,得到其亲戚大庾税务局长胡某的照顾,被委任为小梅关税务办事处主任,在那里发了一点财②汪直庐:《收字第1641号》,1952年2月28日。。后来,胡局长因贪污过多伏法,他受此牵连而离岗。
其二为新安小学。在赣州经营的徽商醵金建设的新安书院,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迁建梁屋巷,嘉庆六年(1801)续建,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1945年抗战胜利后,旅居赣州的徽商利用新安书院及其公积金创办新安小学③本会文史办:《解放前赣州小学教育简述》,政协赣州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赣州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内部资料,1986年,第110页;赣州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编:《江西省赣州市地名志》,内部资料,1988年,第300页;龚文瑞:《暖冬》,北京:作家出版社,2006年,第278页。。汪直庐曾听人谈起过汪德溥:“他是安徽人,与新安书院的人很熟悉。据说他在新安会馆当过首事,他在里面很可以说得话起。新安学校的情况与学校筹募款子,都要经过他们这一伙人开会讨论,汪德溥也是其中的一个。”④汪直庐:《无标题》,1955年8月24日。点明了他与新安会馆、新安小学的密切关系。
新安小学校长卜家楠是汪德溥的徽州同乡,两人关系极为密切,与爱善茶社经理戴世教一并列入汪德溥的“社会关系”⑤佚名:《应调查分子单行材料表》,1952年;吕荣华:《报告》,1952年8月18日。。汪德溥在1948年就任新安小学事务员兼董事长,负责收租和发放薪金。他时常采取一些手段克扣教职员的薪金:“来的是二机米,发出去就是一机米给教员。或专门给米与教员,而不付与现金。若付现金,就要比市价更低。”据称此举得到卜家楠的授意,克扣所得由二人共分,来往账目也无人监督查账⑥黎忠君:《收字第1973号》,1952年3月1日。。卜家楠被抓后,他随即离职。
由此可见,汪德溥在梅关税务办事处、新安小学担任公职的经历,与徽州同乡、亲戚的提携密不可分。此外,他租赁房屋也得益于贺起嵩的帮助,其次媳贺润瑜应是贺起嵩的家人或族人,所以两人可能是姻亲⑦姚保文:《专题调查材料单》,1955年5月28日。。正是基于汪德溥的人际网络,尽管其生活方式已经高度土著化,但他在赣州当地人心中往往被视为安徽人。
与同乡、亲戚不同,汪德溥在街坊邻居、同行与合伙人、街道干部心中的形象则是另外一番模样。房客和街坊眼中的汪德溥,可用“居民无不痛恨他”这句话来概括⑧佚名:《八种分子调查登记表》,1954年5月。。如果房客不能按时支付房租,他就会发脾气,甚至牵连到无辜的小孩,“小孩走路也不能走快和走重,要是走快走重,他就骂”⑨邓心栋:《检举剥削者汪德普[溥]》,11月20日,无年份;龚志祥:《无标题》,1955年8月27日。。在针对汪德溥的个人意见中,“官僚作风”这个词被反复使用,街坊邻居的检举称:“汪德溥同志的官僚作风甚是严重”,“他的官僚作风很重,自傲自大,应当改造改造”⑩佚名:《收字第2347号》,无时间;邓心栋:《收字第2342号》,无时间。。这既契合“三反”“五反”运动中“反官僚主义”的关键字眼,又呼应了他在旧式公职任上沾染的习气。
汪德溥参加了赣州清茶业公会,同行对他的印象也不佳。清茶公会主委贾云辉检举称,他在“三反”运动中坦白不彻底,平日为人也甚是狡猾,并且担任清茶公会主委时“操纵公会一切,使各会员受到损失不少”,包括如下的手段:拉拢非会员孙石初到公会当委员,便于操纵公会;在购买公债时,别人购买数份,他只认购一份;评税时有意避税,1951年月捐调整时,他的五斤米变为五千元,别人一斤半米却折成三千五百元;贪污寒衣费三万元,浪费四万三千元,在移交会务时,还有一部分没有发票。总而言之,他常常在同行面前叫苦,并拿军属名义做挡箭牌⑪贾云辉:《收字第2337号》,1952年3月29日;龚志祥:《无标题》,1955年8月27日。。他在此前的商业合伙者心中的形象则更为不堪,凉发荣认为“汪德溥与其子甚是狡猾”,戴礼淦等也称“汪德溥的一家人,都是狡猾阴谋毒辣”⑫凉发荣:《收字第1638号》,无时间;戴礼淦、邵炳辉:《收字第1696号》,1952年3月2日。。这些土著商人在与他的合作中,或多或少受到了损失。
汪德溥与基层街道的关系也很紧张。一方面,“开会学习都不参加”,在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时,他自认为“我的问题在肃反都交待了,以后我对税收和储税、消防、清洁,都提前完成了,遵守国家法令。现在这个运动,我也没有什么来交待了”①周宗赣、周俊相:《报告》,1955年11月13日;石管松:《反映》,4月21日,推测为1952—1953年。。另一方面,在粮食统购统销,缴纳卫生清洁费、税费等实际生活中,又与街道干部对抗。1953年11月19日,政务院通过《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开始实施粮食统购统销②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编:《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1953)》,北京:法律出版社,1982年,第177~179页。。同月26日赣州周仲玙的信中提到:“因为粮食涨各样都涨,好在最近实行粮食供应,以后可以取缔私商操纵。”③鲁卫:《那些伤过痛过的往事:1946-1956中国最后一个秀才家庭的千封家书》,第205页。街道组长董采祥调查购粮情况,发现汪德溥家超标而作了核减,汪顿时大发牢骚:“要减就一下减掉去,我宁愿饿死去。”④沈耀鸿:《报告》,1955年8月31日。同年五六月间,董采祥前来收取清洁、消防费时,他宣称已与儿子分家,不愿分担费用,又以军属的名义要求免除⑤彭兰琴:《无标题》,1955年11月11日;姚保文:《同善社汪德溥的材料》,1955年11月25日。。事实上,这是赣州城内极平常的公共事业收费⑥鲁卫:《那些伤过痛过的往事:1946-1956中国最后一个秀才家庭的千封家书》,第235页。。他在家做蚊香,工商局责令补办理手续,他反驳道:“我是军属,你们把我怎样。我儿子在前线流血,我做这点子〔事〕,你们还要管我及干涉我。”⑦姚保文:《同善社汪德溥的材料》,1955年11月25日。
总之,汪德溥“对群众基本上是不够联系”,只有与爱善茶社经理戴世教等少数人走得近,经常在一起喝酒。某老板因酒醉与汪德溥吵架,他怀恨准备上告,由该老板请菜馆公会主委等人出面喝酒讲情,花了三万多元才了结此事。调解人戴礼淦认为:“他好像人家不请他吃酒,他就要告人家,请他吃了就算了。”⑧贾云辉:《介绍情况》,1955年11月18日;戴礼淦:《收字第1645号》,无时间。这也反映出汪德溥的部分性格特征。
就汪德溥的职业选择而言,首选是依靠同乡、亲戚等人际网络进入公职单位,他万不得已才会考虑经商,毕竟经商需要承担兵燹战乱、通货膨胀、合伙人内讧等各种不可预测的社会风险。从他中年以来的经商经历可以看出,以“行商”小生意起家,商业资本和经商能力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就向酒店、米号等中等规模的“坐贾”发展,遇到挫折后又退为“行商”。如此循环往复,非常符合普通商贩的经营方式和商业轨迹。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汪德溥对于合伙人的选择颇有讲究,他的商业合作对象是土著商人并非徽州同乡,此举有助于分担赣州的地方性风险,这是他作为徽商后裔的有利条件,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传统商帮之畛域特性的弱化。
与汪德溥的人际网络相比,他的社会交往几乎完全失败。他以小商人的精明狡黠和敛财手段,得罪了街坊邻居、同行与合伙人、街道干部等周遭人群,与徽商之悭吝、好色和好讼的社会形象大体符合⑨王振忠:《明清时期徽商社会形象的文化透视》,《复旦学报》1993年第6期。。他作为出身底层的徽州商贩,经济上未必相当富有,政治上却容易受人打压。当地群众认为:“解放后他经过一系列的社会改造运动,不但不痛〔改〕前非,反而变本加厉,藐视政府法令。现国〔家〕正展开肃反运动,这样的坏人,不把他惩处教育,人民必遭其害。”而上级管理部门的意见却正好相反:“据政策界限够不上五种敌人,不须上报告。”⑩沈耀鸿:《报告》,1955年11月12日;佚名:《五种敌人调查登记表》,1955年11月24日。这也许是基于他年事已高,而且与他有关的事情多属经济纠纷。因此,他虽然变成群众的对立面,却没有完全成为政权的对立面。
1950年代初期的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与变革的关键节点,带着旧式商业思维的徽州商人汪德溥,在新时期遭遇到一生中前所未有的挑战,并被迅速淹没于时代变迁的潮流之中。透过他的个人履历、报告、检查等资料中散发出来的历史信息,对比他在商业经营、人际交往、日常生活、思想观念等方面的种种变化,可以管窥徽州商人一步一步走向消亡的具体过程。由此可以明确的是,随着近现代以来的社会变迁,传统商人也在缓慢转型,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直到新中国初期开展的一系列改革,才最终瓦解了包括徽商在内的传统商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