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现华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芳华镇林业站,云南 曲靖 655609)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国家的重要宝贵财富。森林火灾是危害森林的大敌,一场火灾在旦夕之间就能把大片苍翠茂密的森林化为灰烬,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同时使林地失去森林的覆盖,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发生水旱风沙灾害,影响农业产量。芳华镇位于陆良县城北部15km处,东与板桥镇接壤,南与中枢镇相连,西与小百户镇及马龙县越望乡相邻,北与曲靖市三宝镇毗邻,属山区半山区乡镇。全镇辖2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64个自然村,9951户32567人,土地总面积241km2。境内气候温和,年均气温14.7℃,无霜期249d,属中亚热带高原季风气侯类型。年均降雨量860mm,境内水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全镇有林业用地面积20.3万亩,其中国有林地1.2万亩,集体林地19.1万亩;有国家生态公益林8.6万亩,集体商品林10.5万亩,森林覆盖率为46.8%。树种主要以云南松、华山松、桉树、栎类等为主。
当前,在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生态环境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近些年来,芳华镇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森林防火工作中形成了组织机构逐步健全、防火机制逐渐完善、投入经费不断增加、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不断增强、野外用火现象逐年减少、防火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扑火队伍的作战能力提高、森林火灾发生率降低的良好现状。但芳华镇的森林防火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森林火灾仍时有发生,野外用火不能完成杜绝,群众防火意识不强,森林防火形式不容乐观。
芳华镇位于陆良县的北部,属山区半山区乡镇,最高海拨竹子山2577m,最低海拔小黒山1860m。境内森林资源分布广,树种结构单一,以桉树为主的人工速生丰产林面积较大。芳华镇属于北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由于地势高低和微地形影响,导致冬春干燥,夏季湿润。近几年云南气候异常,降雨偏少,干旱、高温、大风、低温冻害等极端恶劣的天气增多,尤其在每年的1~5月较为突出。2009~2013年仍在持续的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加之2014年初出现冰冻雨雪灾害,导致树木部分干枯死亡,使林下可燃物增多,森林防火等级升高。
芳华镇共有20.3万亩林地,其中云南松、华山松、桉树林面积近16万亩,针叶林占79%,而阔叶林及其他林种占21%。林种比较单一,尤其是成片的云南松、华山松纯林,容易发生森林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则极难扑救,且其自身的抗火、阻火能力弱,加之这些树种含树脂和挥发性油类物质高,又因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区,抚育管理难于一时解决;地处高山或岩石裸露30%以上地带,林分生长率低,自然枯损使得林内可燃物大量积累,林区火险等级明显增高。
3.3.1 林地交界存在管护盲区
2007年林权制度改革以后,芳华镇与曲靖市海寨林场、本县的小百户和板桥镇,以及镇内村委会之间存在较多的权属争议,导致权属不清的林地多,成为了森林防火工作中无人兼顾的盲区和死角。
3.3.2 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短缺
由于乡镇财政十分困难,村组税费改革后没有经费投入,导致林区道路、防火检查点、隔离带得不到及时维护,年久失修已失去防火的作用。
3.3.3 森林防火通讯网络滞后
森林防火通讯网络不健全,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村委会之间联系靠电话联系,村小组没有联系电话,仅靠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跑步汇报,一时难于及时掌握火场动态。
3.3.4 扑火物资储备不足
芳华镇目前的扑火工具仅为二号工具和少量的防火水枪和风力灭火器,难于应对较大森林火灾。
3.3.5 缺少专业的扑火队伍
因为没有专项经费,芳华镇的扑火队伍都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的,受到的专业训练少,到火灾现场显得手忙脚乱。
(1)清明上坟烧纸是森林火灾发生的主要源头。全镇林区内有526座坟墓,每年的春节、清明前后的群众祭祀活动多,烧纸烧香、燃放爆竹容易引发森林火灾。
(2)进山游玩人员多,给森林火灾留下隐患。芳华镇属山区半山区乡镇,境内5座大型水库环抱在林区之中,森林植被茂密,一到双休日、节假日游玩的人员增多,活动分散,部分人员防火意识不强,在林区内烧食、乱丢烟头,极易引起森林火灾。
(3)农事活动频繁,群众生产用火极易引起火灾。镇境内林地与农地交错,农民传统的生产用火的习惯还没完全改变,容易引起森林火灾。据统计,自2009年以来,全镇发生的森林火灾中,其中有80%是人为生产用火引起的。
4.1.1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防火责任制
进入每年的森林防火期(12月1日至翌年6月15日),及时成立以镇长为指挥长,各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多策并举的局面。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政府与各村委会、村委会与村小组、指挥所与造林户、指挥所与护林员、学校与学生家长的一整套森林防火责任制体系。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林业部门具体抓、部门协同参与抓、林区农户在山头抓森林防火的工作局面,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领导及工作人员实行划片包干,明确各自的任务与责任,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将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并完善详实而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精干高效、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防火指挥体系,落实与完善规章制度,启动每日零报告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防火运行机制。
4.1.2 强化宣传教育,管死野外用火
加强宣传教育是做好森林防火的基础。在森林防火期,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在重点林区和路段设固定警示牌,并增设防火人员对进山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在学校进行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告诉家长、家长教育学生的氛围,把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路人皆知。“十一五”期间,全镇共召开专题会议135次,发放森林防火户主责任书42500份,发放《告学生家长书》40000份,各类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知识讲座3000多课时。在火源管理上:一是严格执行5个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制度。二是做好“五种人”即(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的登记,并做到100%有人监护。三是限制生产性用火。由于芳华镇大力调整林种结构,发展了大面积的速生桉树林,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出现162户桉树叶加工户,对这些加工户实行限制性加工,在森林防火期停止生产加工,并签订责任书,交纳保证金500~1000元,如果在防火期内没有加工的农户,防火期结束后退还其保证金,并加予奖励。违反规定的没收其保证金。四是与林区内的坟墓主人签订“坟主保证书”,保证其在进行祭祀时做到不在坟头烧纸、焚香等野外用火行为。五是在重点林区路口设立火源检查站,对入山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护林人员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五员”(即宣传员、指导员、联络员、监督员和扑救员)。
4.1.3 多方筹集经费,保障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镇政府要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要求,多方筹集资金,按每年每亩林地不少于0.3元的标准安排森林防火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按要求组建专业扑火队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的思想,组建好季节性半专业扑火队、义务扑火队,最大限度地做到组织、任务、经费、训练、装备“五落实”,使之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4.1.4 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森林防火工作制度化
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在值班期间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确保通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上级通报的卫星热点要及时核查,并及时反馈情况。要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对因报告不及时,瞒报、错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厉追究领导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推行交纳风险抵押金制。各村委会负责人交纳500~1000元、林区经营单位交纳2000元的森林防火风险抵押金,森林防火期结束后,按取得的防火成绩给予兑现和奖励。
召开“第一起森林火灾现场会”制。在森林防火期内,发生第一起受害森林面积15亩以上(含15亩)的村委会,召开森林火灾现场会,并负责会议费用,由火灾发生地村委会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和整改措施。
4.1.5 坚持依法治火,加强联防协作
依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查清森林火灾原因,做到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建章立制不放过;充分发动联防机制,做到森林防火工作互联互防。部分地方发生的森林火灾,就是因为没有充分发挥联防机制,导致相邻乡镇发生森林火灾。因此,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涉火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因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或贻误扑火时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当地党政领导和肇事者直接责任。
4.2.1 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提高林木阻火能力
生物防火林带就是利用木荷、油茶等植物的抗火、耐火特性,在容易起火的田林交界、入山道路两旁以及山脊、行政区界营造防护林带,把集中连片的森林割块、封边,形成闭合圈,起到阻火、隔火、断火功能,提高森林自身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有效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变被动扑火为主动防火。在生态公益林和已造林的林地,逐步完善生物防火林带或开设防火路;新造林地结合造林工程建设生物防火带,即造林时由所有者与人工林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完成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也可以鼓励林农种植经济林如核桃,即有经济效益,又能起防火的功能。对电力部门经过林地高压线路下留出足够的防火带,镇政府协助电力部门督促林木所有者清理林木,由电力部门负责交纳一定的占用林地、林木损失费。
4.2.2 改变林分结构,提高林分的抗火性
近几年来,芳华镇实行封山育林、薪炭林、石漠化治理和低产林改造等项目工程,林种以用材林、防护林为主,树种以桉树女贞、圣诞树、木荷为主,采用混交林种植,大大改变了林分小环境结构。
4.2.3 加强林分抚育,减少林下可燃物
通过对林分郁闭度大于0.6的云南松、华山松、桉树等纯林进行抚育工作,采用修除多余枝叶,砍伐枯死树木,清理林下可燃物,来降低林分的燃烧性。同时鼓励林农实行林间套种,在林下种植豆科类、药材等具有短期经济收入的作物,可改善微生物繁殖条件,加速林下可燃物的分解,降低林分的燃烧性。
4.2.4 加强道路建设,防治火源蔓延
有计划地逐年修筑防火公路,是一项长远性预防措施。只有在森林区修筑一定密度的封闭成网的防火公路,才有利于森林机械化和现代化的实现,畅通无阻地及时运送扑火队员和物资到达火场,防火公路也可作为扑火的控制地带,阻止地表火蔓延。
4.2.5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森林防火扑火的原则是打小、打早、打了,尽可能首次扑救成功。要组建一支专业的队伍,才能在关键时做到及时消灭火情,将火灾损失控制在最小。结合当地实际,构筑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可能出现的情况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确保其实用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化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人员的绝对安全。
森林防火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不仅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财产安全,而且还关系到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芳华镇森林防火工作通过采取行政、法律、经济和工程相结合的措施,运用科学技术手段不断完善防火的各项机制,近几年来,森林火灾发生率、火灾受害率都逐年降低,火案查出率不断提高,为全县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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