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李磊博士在2014年第7期《社会科学家》上发表题为《城市业主网络自组织相关问题研究——基于H市L小区业主网络自组织的过程一事件分析》一文,认为社会自组织现象,尤其是城市居民的自组织现象,往往被赋予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纠纷自调等内部自主性优势,成员之间彼此尊重、平等参与、面对面协商。随着网络即时通讯工具、网络论坛等网络互动方式在网民中的普及,规模不断壮大的城市业主越来越倾向于选择业主群、业主论坛等方式开展自组织行动。相关研究证明,网络自组织在表达民意、发布信息、凝聚力量、伸张正义、舆论监督、声讨及维权方面具有某种强力推动作用。不过随着共同危机的集中式缓解,小区业主群的活跃程度明显下降,对业主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显著弱化,自组织状态趋于松散,这也是网络自组织所具有高度灵活性和开放性的必然结果。
针对网络自组织现象的日趋广泛存在,数量庞大的城市业主网络自组织行为正在成为城市社区自治进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促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业主的自我服务与自我管理等内部自主性优势。但是,针对城市业主网络自组织中暴露出来的“搭便车”、沟通不充分和难以持续等问题,进行相关对策研究,对推动城市社区实现高效、低成本的自我管理将有所裨益。因此作者又指出,尽管当前的业主自组织力量还远未壮大,但其自组织过程中所显现的谈判、自律、合作与协商等公民精神,政府部门应当予以正视并配合其发展需求。
责任编辑:张 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