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砖隧道窑特性及共处置危险废物潜力的研究

2014-12-02 03:10刘振森崔敬轩徐伟伟赵兰珍宋彤彤
中国建材科技 2014年6期
关键词:砖坯导则危险废物

刘振森 何 捷 聂 卿 崔敬轩 萧 瑛 徐伟伟 赵兰珍 宋彤彤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北京 100024)

自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来,我国陆续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5085.7—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使得我国对于危险废物的管理趋于规范和严格。危险废物处置方面,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专用设施危险物焚烧、填埋和现存工业窑炉共处置两项并举的措施。由于缺乏对工业窑炉特性的系统研究,它们的共处置危险废物潜力也不为人所知。本文就烧结砖行业规模企业的主要烧成设备——隧道窑的热工特性进行研究,并探讨其共处置危险废物的潜力。

1 烧结砖及隧道窑

烧结砖瓦行业是我国建材类重要行业,2012年规模以上企业烧结砖完成3429.70亿块标砖,较上年同比增长9.5%;烧结瓦产量完成110.83亿片,同比增长0.9%[1]。隧道窑是烧结砖行业类规模企业的主要烧成设备,其工作结构可以分为预热带、烧成带、冷却带三部分。预热带,通过借助烧成余热对砖坯进行预热、干燥、脱水以保证烧成;烧成带,是对来自预热带的砖坯继续加热,实现矿物熔融、结晶、固化,完成它的物理化学反应过程;冷却带,通过送风机鼓入的空气对来自烧成区的砖进行冷却,并保证其不炸裂。干燥后的砖坯,由摆渡车送到隧道窑预热入口,之后,经过预热带的缓慢升温,到500℃时已逐渐排除完自由水分和结晶水分;到570℃时,β-石英相变到α-石英,产生0.8%的体积膨胀[2]。此后,砖坯进入1000~1200℃的烧成带烧制,烧成阶段一般保温时间较长,以便有利于满足原料砖坯的要求。当砖进入冷却带后,随着窑内温度降低,由于α-石英相变到β-石英和方石英产生快速体积收缩等因素,会使砖出现裂纹,影响砖的性能。为此,冷却应缓慢进行。

为保证砖的产量、质量和隧道窑的稳定操作,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有合适的烧制热工制度,即温度制度、气氛制度以及压力制度,这些在探讨隧道窑共处置危险废物的潜力过程中是首当其冲的;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关注隧道窑砖坯停留时间、烟气等因素,综合评估隧道窑共处置危险废物的潜力。

2 隧道窑共处置危险废物潜力

2.1 温度制度

隧道窑的温度制度,是砖在预热、烧成和冷却过程中,为保证制品质量指标 (如尺寸、性能)的而设定烧成温度。一般预热带温度范围为40~900℃,烧成带的温度范围为900~1150℃[3],冷却带的温度范围为1150℃~出窑温度。隧道窑的温度场如图1所示。

图1 隧道窑温度场(窑长150m,有效高度1.4m)

目前,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要求的依据是《HJ 2042-2014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其中,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温度要求为:温度范围应为750~1200℃。可以看出,隧道窑温度制度满足危废处置温度的要求。

2.2 压力制度

隧道窑预热带为负压,烧成带为微正压,冷却带为正压[4]。隧道窑压力值和分布是否合理,决定窑内气体流量、窑温均匀程度和气氛维持状况。实践表明,预热带负压不能过大,烧成带微正压操作,冷却带正压也不能过大。还应强调的是,压力制度除与工作系统有关外,还与窑内的烟气阻力有关。

导则中规定,对于采用焚烧技术处置危险废物,应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以避免有害气体溢出。由于烧成带采用微正压操作,这使得烧结砖隧道窑必须重新考虑整体密闭性,同时应建立废气回窑设施,否则现阶段不适合共处置危险废物。

2.3 物料停留

隧道窑的物料停留时间,即烧成周期约50 小时[5],烧成带物料停留时间为6~12小时。导则中规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物料停留时间为:750~1200℃范围内,固体停留时间应为30min~2h。可以看出,烧结砖隧道窑满足物料停留时间的要求。

2.4 隧道窑烟气

隧道窑烟气温度为80~120℃,化学成分复杂,在烧成过程中可逸出有害气体SO2、HF、NOx、CO、HC1等。导则中规定焚烧处置系统产生的高温烟气应采取急冷措施,烟气温度应在1s内下降到200℃以下,减少烟气在200~500℃温度区的停留时间,防止二噁英产生或二次生成。尽管烟气温度满足需求,但是由于隧道窑烟气经过预热带降温缓慢,所以必须建立合适的烟气冷却制度,否则隧道窑共处置危废现阶段不满足烟气排放要求。

2.5 原料及设施

隧道窑的原料中,由于Mg、S元素易造成砖“泛霜”和“疏解粉碎”,影响砖的质量和成品率,因此,Mg、S含量高的危险废物不能采用烧结砖隧道窑进行共处置。

导则中,其他对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要求如下:

采用焚烧技术处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应采用技术成熟、自动化水平高、运行稳定的设备。

焚烧处置设施宜采取连续焚烧方式,并保证焚烧处理量在额定处理量的60%~110%内波动。

焚烧动力装置应满足最大负荷及各种意外情况下的最大动力输送,宜取平均值的3~5倍或以上。

可以看出,除了隧道窑自身外,还应建立并完善废物来源及存储设施,改进焚烧设置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扩大窑动力负荷等,以达到隧道窑共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

3 结 语

为满足导则对处置危废的要求,应对危险废物成分进行Mg、S含量控制,同时对现有的烧结砖隧道窑和配套系统进行如下改进:

1)重新考虑整体密闭性,同时应建立废气回窑设施;

2)建立合适的烟气冷却制度,以减少烟气在二噁英产生温度区的停留时间。

3)建立并完善废物来源及存储设施,改进焚烧设置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扩大窑动力负荷。

[1]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年鉴2013版[M],北京: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年鉴编辑部,2013年,p136-137

[2] 晏拥华,尚江山,浅谈轮窑的热工制度和内燃烧成[J],砖瓦世界,2006,6:P30-32

[3] 张学功,隧道窑总体设计与烧成工艺(一)[J], 砖瓦世界,2009,3:P48-52

[4] 张美杰,程玉保,无机非金属材料工业窑炉[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8.74-75

[5] 孟永利,杨寰宇,邓磊,现代化烧结砖厂工艺探讨[J], 砖瓦世界,2011,11:P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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