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传伟
近几年来, 人们生活压力持续升高, 导致抑郁症的发病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严重影响人们的生命生活质量[1]。随着医学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 越来越多的医务人员致力于对首发抑郁症治疗方法的研究中, 本院为进一步研究重复经颅磁刺激与无抽搐电休克治疗首发抑郁症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 特选取84例患者的临床资料, 对其进行研究后, 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1年9月~2013年9月在本院接受治疗的首发抑郁症患者84例, 将其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 每组42例。对照组中男20例, 女22例, 年龄26~49岁,平均年龄(35±2.1)岁;实验组中男18例, 女24例, 年龄25~51岁, 平均年龄(37±1.8)岁。两组患者研究前均确诊为首发抑郁症患者, 且两组患者的一般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用无抽搐电休克(MECT)治疗, 其方法为:给予患者无抽搐电休克治疗, 第1周、第2周分别治疗2次, 第3周治疗1次, 治疗的同时给予患者米氮平(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80101), 剂量为餐后口服15 mg/d, 连续服用4 d后, 药量增加至30 mg。
实验组采用重复经颅磁刺激(rTMS)对患者进行治疗, 其方法为:应用重复经颅磁刺激仪(武汉依瑞德医疗设备新技术有限公司), 将仪器的线圈放置于患者的左前额处且和头皮相切, 按照80%~110% MT的阈刺激强度刺激患者的左侧额叶背外侧, 治疗20 min/d, 5次/周, 2周为1个疗程。
1.3 疗效评定标准[2]对两组患者的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评分结果进行观察, 显效:HAMD减分率在75%以上;有效:HAMD减分率在25%~75%;无效:HAMD减分率在25%以下。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患者的不良反应情况为头晕、头痛、恶心、嗜睡等。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者经不同方法治疗后的临床疗效情况 实验组患者总有效率(90.47%)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的总有效率(64.28%),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见表1。
2.2 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两组患者经治疗后,实验组患者出现头晕、头痛、恶心等不良反应的4例, 占9.52%, 对照组患者出现头晕、头痛、恶心等不良反应的6例,占14.28%, 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两组患者经不同方法治疗后的临床治疗效果情况[n, (%)]
抑郁症对患者的影响十分严重, 若不及时治疗, 极其容易引发难治性抑郁症, 因此, 早期首发性抑郁症的诊断以及治疗非常关键。本研究显示, 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患者总有效率(90.47%)明显高于采用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患者的总有效率(64.28%),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重复经颅磁刺激是近几年在国内外兴起的针对于首发抑郁症的治疗的无创性物理治疗, 通过强大的电流在线圈上产生一种特殊的磁场,其次磁场通过颅骨进入大脑皮层发生作用, 产生微弱的电流,从而达到治疗抑郁症的目的[3]。重复经颅磁刺激可以通过不同频率的电流对患者的大脑产生一定程度的作用, 缓解患者出现的幻听等临床症状, 其无痛治疗的临床特点使该方法更容易被广大患者接受, 减轻了患者治疗过程中的痛苦, 使患者更为满意[4]。
与此同时, 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采用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患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患者时, 采用电磁场治疗方法可明显控制患者治疗后的恶心、头痛、头晕等并发症, 十分安全, 较大程度保护了患者在术后的身体健康[5]。
综上所述, 临床上采用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首发抑郁症,其临床治疗效果十分显著, 明显高于无抽搐电休克(MECT),且不良反应较少发生, 安全可靠, 在临床上可以广泛应用。
[1]张传波.重复经颅磁刺激与无抽搐电休克治疗首发抑郁症的临床对照研究.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 2013, 35(10):819-821.
[2]张传波, 葛茂宏, 张玉芹, 等.重复经颅磁刺激治疗首发抑郁症快速起效作用的临床研究.精神医学杂志, 2013, 26(1):50-51.
[2]杜建彬, 邱亚峰.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对首发抑郁症患者视觉P300的影响.临床精神医学杂志, 2013, 23(3):203-204.
[4]袁娇, 徐乐平, 刘玉芝, 等.重复经颅磁刺激对抑郁症患者血清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水平影响的研究.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 2013, 22(3):228-230.
[5]乔娟, 朱相华, 耿德勤, 等.无抽搐电休克对抑郁症患者执行功能和生活质量的影响.精神疾病与精神卫生, 2013, 13(5):477-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