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青
在《聊斋志异》卷一中,蒲松龄还记录了他看到的另一个幻术——“偷桃”。蒲松龄还是儿童时,到济南参加考试,正好赶上春节,城里正在布政司衙门前“演春”,游人如堵。大堂上坐四位官员,他们命一个魔术师表演偷桃。魔术师抱怨说,眼下冰还没有化,上哪儿找桃子去?这个季节只有王母娘娘的蟠桃园中可能有桃,只能到天上去偷。
于是打开竹箱,从里面取出一团绳子,大约有几十丈长。理出一个绳头,向空中一抛,绳子居然挂在了半空,好像有什么东西牵着似的。绳子不断上升,愈升愈高,隐隐约约升到云端。然后让儿子沿着绳子往上攀爬。他儿子像蜘蛛走丝网那样攀缘,渐渐没入云端,看不见了。过了一会,从天上掉下一个像碗一样大的桃子,魔术师将桃献到堂上。忽然,绳子从天上掉了下来,魔术师惊叫:“完了!天上有人把绳子砍断了,我儿子可怎么下来啊?”又过了一会儿,又掉下个东西,一看,原来是他儿子的头。他捧着儿子的头哭着说:“这一定是偷桃时被看守人发现了,我儿子完了。”正哭得伤心时,从天上又掉下一只脚来;不一会,肢体、躯干都纷纷落下来。
魔术师很是痛苦,一件一件地都捡起来装进箱子,加上盖说:“老汉只有这么个儿子,每天跟我走南闯北。今天听从了官长的严命,遭到这样的惨祸,只好把他背回去安葬。”他走到堂上,跪下哀求说:“为了偷桃子,我儿子被杀了!如果可怜我给几个赏钱帮助安葬,死了都要报答。”堂上的官员很惊骇,各自拿出许多银钱赏他。他接过钱缠到腰上,从堂上走下来,用手拍打着箱子说:“八八儿啊,不赶快出来谢谢各位大人的赏钱,还等到什么时候?”忽然,一个披头散发的小孩用头顶开箱盖,从箱子里走出来,朝堂上叩头。定睛一看,原来就是他的儿子。
这个幻术给蒲松龄的印象极深,所以,多年之后他还记得。事实上,不光是蒲松龄,相信所有的观众、还有看过这篇小说的读者都会由衷佩服这个魔术的精巧设计。实际上,这也是一个古老的幻术,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到了清代,才形成了蒲松龄所看到的近乎完善的程式。
此一幻术原本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通天而上的绳技,第二是自我肢解。关于通天而上的绳技,在中国文献中的最早记载见于《太平广记》卷一九三引《原化记》:说是唐开元(713—742)年间,经常赏赐地方上进行大规模的庆贺。有一次大庆贺,嘉兴县的县司要与监司比拼百戏。监司迫切想寻找一个有一技之长的犯人来击败县司,要求狱中犯人推荐或自荐。其中有一个囚犯笑着说,他倒是有薄技在身,只不过限于拘系,不能展示所长。狱吏问道:“汝有何能?”囚犯说:“我有绳技。”狱吏报告长官,长官说:“绳技太普通了,没有什么特别的。”那囚犯说:“我掌握的绳技与普通绳技有所不同。普通绳技是各系两头,然后在绳上行立周旋。我只须一条手指一样粗细的绳索,不用系著,抛向空中,然后就能腾挪翻覆,无所不为。”
官大惊悦,且令收录。明日,吏领至戏场,诸戏既作,次唤此人,令效绳技,遂捧一团绳,计百余尺,置诸地,将一头,手掷于空中,劲如笔。初抛三二丈,次四五丈,仰直如人牵之,众大惊异。后乃抛高二十余丈,仰空不见端绪。此人随绳手寻,身足离地。抛绳虚空,其势如鸟,旁飞远飏,望空而去,脱身行狴,在此日焉。
《原化记》为皇甫氏所作。皇甫氏名不详,自号洞庭子,大致是唐武宗(840—846在位)前后人。文中所叙背景如县司与监司比赛百戏、犯人以绳技越狱等等似并不可信,但从唐朝开始,就存在着沿绳索通天而上这样一个幻术应该是无疑的。到了元朝,在摩洛哥旅行家依宾拔都(Ibn Batuteh)所撰《游记》(张星烺编《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2册,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651—652页)中,我们看到此一幻术有了全新的发展:
此夕有一幻术士来,其人乃大汗之奴隶也……其人持一木球,球面有数孔,每孔皆有绳贯之。术士将球掷上空中,球渐高不见……术士手中,尚有绳断数根而已。彼令其徒,执紧绳乘空,俄倾不见。术士呼之三次,其徒不应。术士持刀,似大怒者,自亦系身于绳而上。转瞬,彼亦不见。片时,彼由空中,掷下童子之一手于地,次又掷一脚,次又掷一手、一脚,次又掷一躯干,再次掷下一头。彼乃喘息而下,衣满溅血。跪伏总督前,唇接地,用中国语,求总督命令。总督与之谈数语。彼将童子四肢,连接成架。复用力踢之。所杀之童子,忽立起,来至吾辈之前。吾详观其,毫无损伤。余乃大惊,心悸不可言状。
依宾拔都(Ibn Batuteh)所见幻术乃是在元至正八年(1348)。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已将绳技和自我肢解之术结合,创造了一个全新的魔术,并且在全世界流播。1613年,明朝人钱希言在其《狯园杂志》卷二中,又记载了这一魔术,题名为《偷桃小儿》。1670年,荷兰人梅尔敦(Edward Melton)在巴达维亚(Batavia,爪哇岛之首府)看到华人表演此一幻术,并绘一图,以形容所见(《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2册,第652页)。钱钟书说:在德国民间故事中,也有术士掷绳高空,绳引小马,术士攀马蹄,妻牵夫足,婢牵妇衣,鱼贯入云而逝,见之于《格林童话》。同样,爱尔兰故事言有精绳技者抛丝线挂浮云上,使一兔、一犬、一童缘而登天,继遣一少女去善视兔,良久不下,绳师心疑,遂收其线,则女方与童狎而兔已为犬噉,怒斩童首,观者责其忍,乃复安头颈上,以面背向,童即活(《管锥编》第2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04页)。这些记载,与在中国所表演的幻术大同小异。
我原先以为,此一幻术乃中土首创。最近才发现,问题并不简单,类似幻术在国际魔术界极其著名,其名为“印度神仙索”(Indian Rope Trick)。《吠檀多经文》和著名古印度诗人迦梨陀娑(Klidsa)都提到过这套幻术。但他们提及的只是此一幻术的前半部分:魔术师将绳抛向天上,绳子挂在天上垂下,一小童便沿绳爬上,并在上端作平衡表演,随后又消失,并出现在人群中。19世纪时,一些西方名人如毕伯、高尔基等,都亲眼看到过印度绳技。但目前此套魔术的完整版本似已失传,现在的魔术师只能在舞台上表演前半部分。曾经有人悬赏能够在有观众围观的空地上表演这一魔术的魔术师,但至今仍未有人领走悬赏。
相信所有的读者都会好奇,魔术师是如何才能做到这一切的呢?威廉·庞德斯通(William Poundstone)对其中的门子有详细的揭密:在此一幻术中,魔术师使用的是一种特殊的绳子,绳头有铁钩,这种钩子是由很多向下的钩子组成的。表演前,由于绳子是卷着的,钩子藏在里面看不见。在表演场地的上方,魔术师预先拴好了一根很细的横着的绳子,绳的一头可以系在树上,另一头可以固定在墙上或其他建筑物上,高度大约在二十尺左右。魔术师选择日落前表演,让观众眼睛受阳光的强烈刺激,或用明亮的火把照亮场地,或用篝火制造出浓浓的烟雾,其目的都是看不见那根横着的细绳子。魔术师在表演时将系有钩子的绳子往上抛,挂在横着的细绳子上,小童跟着爬了上去,然后顺着横着的细绳滑到树上去。观众在耀眼的眩光中,觉得小孩子一下失去身影,而此时魔术师将绳子向上一抖,钩子因而脱离横着的绳子而坠落地面。抛下断肢这一部分人们所知不多,据分析是孩子把被杀猴子的肢体碎块藏在衣服里,然后在与魔术师争论时朝下扔(威廉·庞德斯通[William Poundstone]《更大秘密》,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07—215页)。
从中国对此一幻术的记载来看,都是在室内表演的,因此相对来说较为容易。但《聊斋志异》中的幻术表演则将西域技法与中国古有的神话传说天衣无缝地结合在一起,设计了精巧但极其合理的情节,成为一个完整的小型戏剧。它具备了戏剧一些最重要的元素,有开端、有发展,有悬疑,当达成一个惊心魄的高潮后,又急转直下,制造一个圆满的皆大欢喜的结局。
将绳技与自我肢解相结合有商业上的必然性。和所有生意一样,普通的街头魔术最困难的一个环节就是让观众心甘情愿地掏钱。但当观众亲眼目睹了魔术师的儿子由于观众一个不近情理的要求而当众被肢解这样的惨象之后,提出资助一些安葬费的请求就显得合情合理,即便是铁石心肠也无法拒绝这样的要求。因此,这个幻术在商业上无疑也是相当成功的,这从“坐官骇诧,各有赐金”即可看出。据蒲松龄说,后来的白莲教也会这个幻术。通常来说,民间宗教的教主通常会一些幻术技巧,以此来制造神奇,吸引信徒,相关内容,我们今后将会提及。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