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彩红
[摘 要]国民捐运动是20世纪初年民众自发的爱国运动,它的发展延续过程,是中国人国家观念、国民意识觉醒的重要体现,为民众的进一步觉醒奠定了观念基础,也使西方各国看到了中国的民心之可畏,对中国有了新的认识。本文分三部分:国民捐的去向、国民意识和国家观念的发展、国民捐运动国际影响。
[关键词]国民捐;国民意识;国家观念
国民捐运动是20世纪初年(1905—1913年)由民间发起的筹还国债、“毁家纾难”、“捐款救国”的一次民间运动,是20世纪初年民众爱国运动的典范。它虽然最终没有达到“筹还赔款”的目的,但其参与者几乎包括了社会的各个阶级和阶层,在当时国内和国际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以下分国民捐的去向、国民意识和国家观念的发展、国民捐运动的国际影响来分析。
一、国民捐的去向
国民捐运动持续了近10年时间,席卷了中国南北10余省,参加者几乎遍及中国社会的各个阶级、阶层,规模不小,影响也很大。在运动中,社会各界的捐款虽然离赔款数字相距甚远,但是也达到了一定的数目。那么国民捐去向如何,到底作何用途了呢?
1906年国民捐运动发展起来之后,在捐款运动过程中,曾经有人提出要挪用国民捐款。当国民捐运动向高潮发展之时,南方出现水患,而北方又出现亢旱,急需政府提供救济。这对于财政支绌的清政府来讲,无异于雪上加霜。于是就有人提出:国民捐并不是一日就可以成功的事情,现在最主要的是要救济灾区,“不若先将已收之国民捐款挪作备荒救荒之用若干,随时设法捐补,亦不致徒存此巨款而令饥荒之民无告,反致酿成以外之举”(1)。还有人主张将国民捐款先移作海军捐,建设海军,加强国防。“陆军部堂司筹议整顿海军,拟将户部银行所收之国民捐尽数提出以为兴办经费等情”。但是政府方面认为:“国民捐乃商民之脂膏,热心筹还国债,法良意美,莫此为甚。若果提作别用,不惟有失众望,何以取信于民?”(2),所以没有采纳这些建议。当国民捐运动低落之后,如何处理所收国民捐款就成为必须要解决的问题。由于国民捐款的数量有限,相对于巨额赔款而言基本无济于事,于是清政府就选择了发还国民捐。而其具体的操作又根据收募情况的不同而各异。
对于国民捐的收募情况,各个团体或者单位情形不一。捐款大部分是由团体代收,为捐纳者开出收据,待满百元或者一定数目再送往户部银行。也有个别单位为了防止积弊,规定“自行赴局交纳,不得假他人之手”。这样,由于收募方式的不同,这一时期国民捐就分为两种形式缴存:一是存于户部银行,二是存于各团体。其中存于各团体的捐款,有许多并未缴纳到银行;而存于户部银行的捐款有433873两,运动低落时,由于捐款数目有限,度支部并未将国民捐款用于筹还赔款。按照《户部银行代收国民捐章程》的规定:银行代收捐款,如将来公家决议不行提用,可由原捐款之人执持凭收据到银行将本息一并取出(3)。于是,度支部将其改作存款,转交度支部附属的北京储蓄银行,由北京储蓄银行来具体经理国民捐的发还事宜。国民捐款移交到储蓄银行之时,度支部作出规定:凡捐款之人愿取回,可将本息一并发还;愿改为存款,可以随时领取本息;如愿将捐款永远作为国民捐,则仍旧存放生息,以后续捐之款,亦一律代收,以期集有成数,仍为预还赔款之用,概由储蓄银行经理存放(4)。这样,转交过来的4338773两国民捐款,北京储蓄银行分两次发还。第一次是在转交之后的7个月内,由原捐款人凭收据取回本利共计253001.65两。后来,为了更好地完成发还国民捐的工作,储蓄银行又将发还期限延长,第二次发还国民捐。这次又有捐户取回本利共计库平银23940.66两。在第一次、第二次发还国民捐的过程中,“凡来取款者,自巨万以至铜子数枚,但持原捐收条,无不随取随付,本利如数算给”(5)。但是在捐款之初,很多人就本着筹还赔款的目的而捐款,没有料到捐款会发还,也就没有保存原捐收条,所以还是有一部分捐款人无法发还。这部分未发还的国民捐款共163865.59两就存储于北京储蓄银行,随时候取(6)。
国民捐运动高潮冷却之后,部分由团体代收的国民捐款没有来得及缴纳到户部银行,这样,这部分国民捐款就储存在团体手中。如黑龙江巡抚程德全1908年对全省捐款情况所作的调查:共计银90138.41两,钱13015千220文,银圆496元,俄银568卢布7角,“暂交商会存储”(7)。类似于黑龙江省的捐款收存情况,其他各省也都存在,这部分储存于各团体手中的国民捐款最后去向如何,并没有详细的资料记载。
在国民捐运动的第二阶段(1907—1910年底),所募的捐款仍由大清银行、大清储蓄银行等代收。当时大清银行为了争取到国债捐款的代收权,特“拟请京报登载,凡前储存国民捐尚未取去者,今可凭照取回”(8),但是,笔者并没有发现当时领取国民捐的记录。在筹还国债运动中,对于如何处理捐款的办法,与此前国民捐运动不同的是,此次运动天津总商会所拟定的简章中,只有“归还之办法:全国人民认定额数后,应由各省各举代表,同时赴部呈请政府,与应还赔款之国商定细则,以便归还”(9),而没有拟定如果捐款不用于还债的话该如何处理的条文。其他团体所拟定的简章也是如此。所以筹还国债运动高潮过去之后,所捐之款并没有用于还债,也没有发还,而是存储于各银行,没有汇交银行的则存于各个团体手中。这部分捐款总数据说有13万余元。在民国成立之后,中华民族大同会呈请大总统以本会为“全国国民之团体”,国民之捐款应归国民团体使用,因此要求政府“将前清国民捐余存储银行之款,如数拨给,以促会务之进行”(10)。几经磋商周折,此款分年由清理后的大清银行拨作中华民族大同会会费。这是有资料可见的筹还国债运动时期捐款的最后去向。
民国初年的国民捐运动是抵制政府借外债、弥补财政不足而发起的,其所募捐之款数量也很有限,如沪军都督府所收到的国民捐仅638.25两,占总支出的万分之一还不到(11)。但是国民捐运动高潮过去之后,有部分国民捐被发还。如上海闸北警务长蒋国祥被调任,“所有国民捐款项,因无收纳机关,至今存储在所,兹拟于交代之前仍由各区队长造册领回,按名发还,以清手续”(12)。南京国民捐总会取消之时,“所有已经捐集之三万余元不必归入中央政府,如何用途应由捐之各团体集议取决”(13)。但是其他的国民捐款并没有具体的资料记载其去向如何。
国民捐运动由筹还赔款、辅助国家财政而发起,但是其最终也没有用于筹还赔款,除部分发还以外,民国政府时期将部分挪作他用,余皆存于银行,未见材料记载其具体的用项。尽管国民捐运动并未达到其初始的经济上之目的,但此次运动的大规模展开,本身即体现了当时国人的国民意识、国家观念的产生及其发展。
二、国民意识、国家观念的发展
甲午战争以后,尤其是庚子事变之后,民族危机感深深地烙进中国人的头脑之中,同时由于西学的启蒙,中国人的国民意识、国家观念开始产生,他们逐渐认识到,要挽救国家危亡,必须依靠全体国民的力量。在这一认识的推动之下,20世纪初年的国民捐运动发展为民众自发捐款筹还外债的爱国运动。国民捐运动的发展延续过程,既是近代中国人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思想发展的重要表现,更是中国人国家观念、国民意识觉醒的重要体现。国民意识、国家观念的觉醒,是国民捐运动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思想基础,而国民捐运动又进一步推动了国民意识、国家观念的发展。
甲午、庚子巨额赔款让经济近于崩溃的清政府望债兴叹。西方各国又借口中国无力偿还赔款,要求监督中国财政、军政。中国处于危亡境地。1905年,由民间发起国民捐运动,提出“毁家纾难”、“捐款救国”。“立一国于寰球,而上下不问其大小,凡生长于其国内者,人人皆有国民之义务,即人人有负担国(笔者注:此处应为“债”字,报纸漏印)之责任,此不可易之公理也”(14)。“国民义务”、“国民责任”等口号成为国民捐运动中叫得最响亮也是最有号召力的提法。国民开始认识到,国家者,国民之积,国民者,国家之分子。有国家无国民,国家无与成立;有国民无国家,国民无所依附。然则国家不可一日无国民,国民亦不可一日无国家”(15)。正是在这种“国民对国家有应尽之义务”思想的指导下,国民捐运动才发展成为全国规模的群众爱国运动。
国民捐运动发起以后,“发起于北直,而响合影从,遍于东南诸省,于是自朝廷以逮国民,风起云涌,俨有跂足可成之势”(16),上至王公贵族、各级官员,下至民间说书人、乞丐、锥鞋匠,从大商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到工厂工人、劳动妇女,从佛教僧人到教会教民,从三岁幼童到七旬老翁,学界、花界、伶界甚至妓界,都积极捐输,尽个人之所能,挽救国家、民族于水火之中。在捐款过程中,各个团体和组织在发起国民捐的过程中,都以“尽国民之义务”相号召。京榆铁路公司劝办国民捐文中说:“皮之不存,毛将安附?是以劝办国民捐之刻不能缓也。……凡有国家思想者,知国民义务者,莫不争先举办,以救时危”(17)。更有创意的是,其所代收国民捐的联单收条以“国民义务”四字编立号头,每字编一千号,轮流编立(18)。各地商会和各界在组织筹还国债会的过程中也都提出:责任所在,不敢放弃;义务所在,勿容固辞(19)。社会各个团体、组织以此为号召,在广大民众中进行宣传和动员,一方面可以激起广大民众的爱国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运动中来;另一方面,也使广大民众对国民“义务”、“责任”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捐款的过程中,很多普通民众都喊出了“尽国民一分子之责任”的口号。五岁女童自捐五枚铜板提出“为幼稚之女国民倡”;乞丐李长兴大声高呼“愿捐积蓄微资,以尽国民天职”;甚至妓界,在其国民捐事务所宣言中也明确提出:吾辈亦国民之一分子,自当尽一分子之义务。国民捐又被称为“爱国捐”、“义务捐”等等。这样,在国民捐运动中,无论团体的组织还是民众的个人参与,“国民”、“义务”等字眼成为流行语,“救亡”、“爱国”等也成为动员民众的最强有力的口号。
为激发民众的爱国心,动员更多的民众参与到运动中来,当时还出现了能更形象更直接的激发国民的爱国热情的各种改良词典、爱国新戏、白话小说、弹词等普通民众乐于接受的艺术形式,将“爱国”、“国民”、“义务”等的抽象的概念以直接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也有利于广大民众更好地理解这些词的思想内涵。国民捐运动中出现的国民捐歌,即反映了20世纪初年国民的国民意识、国家观念的发展
在国民捐运动中,为了更好地宣传和动员民众,有识之士推出了国民捐歌这样一种民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1906年4月,候选知县翰某、笔贴式崇伦、理藩院笔政豫泰三位志士编印了国民捐歌,“广为散布,以期激励个人爱国之忱”。其歌词如下:
“我本微员,家且贫寒,宜存报国,无力上捐,然而欲结,四万万缘,各尽义务,理所当然。皇恩仁爱,将三百年,祖父孙曾,厚泽均沾,手足头目,捍卫宜先。况且国债,是人人担,凉血散沙,外人笑谈。无爱国心,羞辱何堪?奉劝同胞,乐输争先”(20)
在这里,歌词作者鼓励四万万同胞各尽国民的义务,指出:国债不是国家之债,而是国民之债,人人都有承担的责任,这是个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也是国民爱国、救国的体现。虽然歌词中仍流露出传统的皇权主义思想,但是总的看来,歌词所强调的国家是“四万万人之国家”,国民对国家都有自己应尽的义务,人人都有承担国债的责任,所以“筹还赔款”是每个国民的责任和义务。
在1912年的国民捐运动中,笔者收集到两种国民捐歌的版本(21),其中《劝募国民捐歌》是这样写的:
“我同胞,因专制,历尽艰苦,仗雄师,举义旗,廓清胡虏。抛头颅,沥脑血,光复故土。共和国,作新民,道德为主。破坏易,建设难,力图进步。叹频年,遭岁凶,中原多故。干戈劫,水火灾,惨不忍睹。釜底鱼,上肉,危机已露。最堪痛,诸列强,网罗暗布。投巨资,蓄异谋,贪酷如虎。夺兵权,监财政,藉口保护。行见那,好神州,瓜分豆剖。缘众心,如散沙,团体不固。一家人,若秦越,痛痒勿顾。我中华,物产饶,岂乏富户?埃及史,波兰辙,甘心步武。须知道,皮不存,毛将安附?国民捐,当务急。幸勿自误。明大义,尽天职,及时醒悟。节酬应,戒奢华,踊跃捐输。毁家产,纾国难,缅怀上古。劝大家,快把那,狂澜挽住。根本固,枝叶茂,谁敢轻侮?方不愧,炎黄裔,增光寰宇”(22)。
从歌词可以看出,经历了辛亥革命后,民众已经更清晰地将“国家”看作是四万万同胞的国家,认识到国民有义务维护共和国家,保卫自己民族生存的权利,“毁家产,纾国难”是尽国民的天职。
的确,经历了辛亥革命,国民已经认识到,“夫国家者,吾同胞共有之国家也。国家而亡,非如昔之改朝易代,只亡一人一家之私产,实合吾同胞之身家性命而共亡之也”(23)。所以,“今则共和平等,痛痒相关,既享利权,负担自重,则是捐(指国民捐)也,皆所以卫我室家,保我性命,抵制外国之瓜分在是,维持我国之生存亦在是”(24)。说明国民的国民意识、国家观念已经进一步的明晰,以权利、义务、责任、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为核心的国民意识、国家观念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在“爱国”、“救国”、“尽国民一分子之责任”的号召之下,社会各个阶级都积极地参与到运动中来,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官界、学界、伶界、甚至妓界都积极“毁家纾难”。在运动中,“官吏、学员必撙节夫马以认筹还国债,耕夫、织妇必盈余粟布以认还国债,仆婢、走卒必齿积薪劳以认还国债,儿童、孺子必减除饼铒以认还国债。至若中人之产,殷实之家,以及富商巨贾,出其所余以筹还国债,则踊跃更不待言。”(25)。各个阶层也都是以“尽国民之天职”“为国民一分子即应尽国民一分子之责任”相激励,与整个运动相求相应。这样,广大民众不仅以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且对国民、国家、义务等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国民、国家、义务、权利等字眼从语义到语境,都在更广大的范围内传播,逐渐在普通民众之中渗透开来,但这一时期,普通民众对于国民意识和国家观念的认识还只是局限在表面,并未上升到理性的层次。
三、国民捐运动的国际影响
20世纪初年的国民捐运动,是一次全国规模的民众爱国运动,在国际上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20世纪初年,苟延残喘的清政府面对巨额的赔款和一空如洗的国库,已经无计可施。西方国家又以此为借口,步步紧逼,强占中国的铁路、矿山,甚至要求监督中国的财政、军政等等。中国面临着瓜分豆剖的危机。在民族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为抵制西方各国控制中国经济命脉,维护中国生存下去的一线生机,由民间发起了一场全国范围、延续整个20世纪初年的国民捐运动。国民积极捐款,筹还外债,力求维护国家生存的权力。时人亟呼:“今中国虽大,在在可亡,所未亡者,惟此一息仅存之民气”(26),“外患亟矣,各国尚存踌躇顾虑,而未急进者,畏我民气耳”。正是国民捐运动的开展,向全世界显示了中国的“民气”——即中国人的民族精神、中国人的力量。在国民捐运动兴起之初,西方各国只是冷眼旁观,在他们看来“支那人无爱国心”、“中国人热心仅十分钟”、“国民捐如同儿戏”。他们甚至对中国鼓动国民捐一事“甚不以为然,以无论如何,中国人民不惟无此财力,亦并无此程度,恐不致酿成大乱不止等语”(27)。他们认为中国“倡募国民捐,并非真的爱国,不过偶动热念,——如儿戏云云”(28)。但随着国民捐运动的开展和一再高涨,西方各国的态度开始发生变化。西方各国及其在华西方人士对中国,及中国人的看法开始有所改变。日本《大阪新闻》报道1906年中国国民捐运动的情况,谓“清国向只知有个人之利害,而不知有国家之利害,今乃改其面目,知政府之困难即民众之困难,国家思想渐次发达,可征此一事而自明。且能行于女子之间,其现象尤不堪刮目乎?”(29)。有报道说,日本政府对此表示同情,并作出表态:“中国国民果能如此爱国捐得巨款,达于赔款之数,日本情甘蠲免以表同情”;美国“亦倡此议”,并“闻驻美张荫堂钦使电致政府,略谓该国政府嘱代致意,我国办理筹还国债事,努力速成,该政府深为赞许云云”(30)。美国公理教会协和女书院院长麦美德女士为吴芝瑛因葬秋瑾而被清政府缉拿之事专门为吴芝瑛作传,支持吴芝瑛,其中吴芝瑛发动女子国民捐之事是她一个有力的证据,“其在京时,其忠爱热诚之最著者,在首倡国民捐,国民捐者,用国民众擎之力,为国家赔款,去重累也。芝瑛居沪渎,倡是于女子间,不惜废时废财以从事”(31)。麦美德女士不仅意在营救吴芝瑛,也使西方人士通过此人此事认识到中国国民捐的情形,让西方人对中国,对中国人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20世纪初年,中国在国际上处于被欺压、被剥削的地位,中华民族被视为“东亚病夫”、“劣等民族”。随着国民意识国家观念的觉醒及其发展,中国民众发起抵制美货、拒俄运动、保路运动等等,抵制西方列强的侵略。而延续20世纪初年的国民捐运动又一次使西方各国看到了中国的民心之可畏,让西方各国对中国的偏见有所改变,甚至表示同情,这在当时中国所处的国际地位之下,实属难得,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让西方国家开始对中国有新的认识。
注释:
(1)《要闻.拟挪用捐款救急说》,《大公报》1906年6月19日。
(2)《紧要新闻.国民捐提充海军经费作罢》,《申报》1907年7月18日。
(3)《代论.户部银行代收国民捐简明章程》,《大公报》1906年2月9日。
(4)《光绪朝东华录》(五),第5891页。
(5)《紧要新闻.储蓄银行存付国民捐情形》,《申报》1910年1月30日。
(6)《紧要新闻.储蓄银行存付国民捐情形》,《申报》1910年1月30日。
(7)《光绪朝东华录》(五),第5690页。
(8)《时事.大清银行之希图信用》,《大公报》1910年1月11日。
(9)《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下)第1906页。
(10)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第762-767页。
(11)《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第455、457页。
(12)《本埠新闻.发还国民捐》,《申报》1912年12月23日。
(13)《要闻二.南京国民捐总会取消》,《申报》1912年12月23日。
(14)《来函.国民义务》,《大公报》1905年9月13日。
(15)《言论.论政府宜奖励国民》,《大公报》1906年5月24日。
(16)《言论.论外人对于国债会之讥评》,《大公报》1910年1月14日。
(17)《专件.京榆铁路同人公办国民捐原启》(续前稿),《大公报》1906年3月8日。
(18)《专件.京榆铁路同人公办国民捐原启》(续前稿),《大公报》1906年3月8日。
(19)《专件.警界发起中国国债捐公启》,《申报》1910年1月22日。
(20)《时事.志士散布国民捐歌》,《大公报》1906年4月5日。
(21)另一版本:《杂谈.劝募国民捐歌》,《大公报》1912年6月9日。
(22)《游戏文章.劝同胞慨助国民捐歌》,《申报》1912年5月18日。
(23)《专件.北京国民捐联合会启》,《大公报》1912年6月7日。
(24)《专件.北京国民捐联合会启》,《大公报》1912年6月7日。
(25)《言论.论外人对于国债会之讥评》,《大公报》1910年1月14日。
(26)《来稿.对于国民捐之意见》(续),《申报》1910年1月1日。
(27)《要闻.外人对于国民捐之评议》,《大公报》1912年6月2日。
(28)《要件.清谈》,《申报》1912年6月5日。
(29)《要件.清国之女子国民捐》(译明治三十九年五月十七日大阪新闻),《大公报》1906年5月23日。
(30)《要闻.日美对于国民捐》,《大公报》1906年3月22日。
(31)《纪事.美国麦美德女士书吴芝瑛事略》,《申报》190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