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关注荒野

2014-11-25 22:05汪婧
黑龙江史志 2014年5期
关键词:荒野

汪婧

[摘 要]环境史的兴起和发展,是自然对人类警示的结果,是人对自身历史反思的结果,是历史学科的又一大发展。环境史为史学观念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考范式,即抛弃人类中心主义,从环境中心主义去思考世界史,从自然的整体思考人类历史,思考整体史,并试图以此构建一种新的全球史。

[关键词]环境史;荒野;史学观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必须重视的基本问题。当今世界,全球生态危机使人类面临极大的威胁,使人们聚焦于环境问题的研究。不仅在自然科学领域,在人文社会科学如哲学、经济学、政治学、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中也广泛地关注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历史学亦不例外,但其回应略显迟缓,直到20世纪70年代环境史研究才真正兴起。环境史研究的兴起不仅扩大了史学研究的范围,也给史学工作者历史观念的发展带来全新的思考。

一、环境史的兴起

早在19世纪,美国思想家梭罗就曾说:人类不仅彼此之间进行战争,他们也对自然界进行战争。在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的指导下,人类傲慢地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认为一切自然物都只是供人类发展经济之用的资源或潜在资源,于是人为了满足一己贪欲而肆无忌惮地改造世界。可是,自然界在人类诞生之前就早已存在。现代全球性的环境破坏与现代工业文明的勃兴密切相关,这种全球现代化的进程势必可能造成地球生态系统的彻底崩溃,因此,历史学家在歌颂现代工业文明的丰功伟绩之时,也应该深刻思考同时代自然环境被破坏的历史,思考人类历史上的环境和环境问题,从而发挥历史学科的借鉴价值。

20世纪人类历史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其代价是对全人类和整个世界的破坏。为了唤起人们对环境的保护意识,一些有识之士奋起疾呼,推动了现代环保运动。现代三次环境保护运动促成了环境伦理学的创立和发展。环境伦理学(也称生态伦理学)的兴起,被誉为是伦理学上“哥白尼式的革命”。20世纪初期到中期是环境伦理学的创立阶段。法国学者A.施韦泽和美国生态学家A.利奥波德分别提出了“环境伦理学”的学科概念,从伦理学和生态学的角度分析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伦理学的发展阶段则是在20世纪50年代至今。1962年美国生物学家P·卡逊《寂静的春天》一书出版对西方环境学科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R·纳什的经典著作是《荒野与美国人的心灵》(1967)、《美国的环境:资源保护主义史读本》(1976)、《大自然的权利》(1996)。国际著名环境伦理学家H.罗尔斯顿于1975年发表《存在着一种生态伦理吗?》,随后又出版一系列专著:《科学与宗教:一个批评性的反思》(1983)、《哲学走向荒野》(1986)、《环境伦理学》(1988)、《保护自然价值》(1994)等。这些学理探讨以及环境保护运动的实践逐步引起了史学家的关注,由此将环境伦理学作为环境史学研究的基本依据。

环境主义的中心观点是“道德应该包括人和大自然之间的关系”,这一观念从根本上彻底改变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潜力,甚至可与17、18世纪民主革命时代的人权和正义理想相媲美。早在1867年,约翰·缪尔就提出要尊重“所有其他创造物的权利”。1915年,A.施韦兹提出要“敬畏生命”。美国哲学家保罗·泰勒发展了施韦兹的生物中心论思想,坚持自我良知的平等主义,认为所有的生命存在物都具有平等的内在价值。H.罗尔斯顿提出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应该遵循自然,把生态规律转化为道德义务,提出“哲学走向荒野”的著名命题。这些思潮风起云涌,激起了人们的争论和接受,也为一些历史学家提供了新思路和新课题,一些历史学家甚至试图抛却人类中心主义历史观,尝试生态中心主义历史观。

另外,其他学科的发展也为环境史的兴起提供了条件。环境考古学的形成大大方便了环境史学家探讨史前史和没有文字资料的历史;20世纪40年代历史地理学的出现,对科学的环境史的形成具有借鉴和启发意义;生态人类学的出现把文化引入了人与环境关系史的研究;新社会史为环境史中以“草根”方法(Grassroots approach)研究地区史和生物区域主义的出现奠定了基础。20世纪历史学科本身有很大发展。历史学吸收了许多新理论和新方法,出现了新的分支,如新社会史,新文化史,妇女史,口述史和心态史等。但这些新领域仍然是“人”的历史,而20世纪中期以后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却并不能够完全用这些“人的历史”来囊括进去。以往历史学中很少涉及自然的历史,所以沃斯特呼吁,“历史学家已为无数名人立传,但是很少书写一个地方的传记。任何一个地方都包含人,但它的内涵并不仅是生活在那里的人。它是人和非人类社会的混合体。”[1]

二、环境史研究现状

什么是环境史?学者们给出了不同的定义。R.纳什认为环境史是“人类与其居住环境的历史联系,是包括过去与现在的连续统一体”,它“不是人类历史事件的总和,而是一个综合的整体。环境史研究需要诸多学科的合作”。L.比尔斯基认为,环境史研究过去人类与自然界究竟是如何进行双向而非单向的联系,其内容具有多样性。T.泰特认为,环境史研究应该包括四个方面:首先是人类对自然界的感知和态度;其次是对环境有影响的技术创新;第三是对生态过程的理解;第四是公众对有关环境问题的辩论、立法、政治规定及对“旧保护史”中大量文献资料的思考。只有把这些主题有序连接起来,才能全面均衡地理解文化与环境的关系。D.沃斯特认为,环境史仍挣扎于出生中,因为在自然研究中几乎没有历史,在历史研究中几乎没有自然。历史研究确实需要生态学观点,因此环境史就是历史与自然相结合的研究领域。如果这样的环境史诞生,人类将拥有两类历史,一是自己国家的历史;二是人类共有的地球之史。尔后他进一步发展了自己的观点,认为环境史是研究自然在人类生活中的角色与地位的历史,应包括三项内容:一是自然在历史上是如何组织和发挥作用的?二是社会经济领域是如何与自然相互作用的,即生产工具、劳动、社会关系、生产方式等与环境的关系。三是人类是如何通过感知、神话、法律、伦理以及其他意义上的结构形态与自然界对话的。K.贝利认为,环境史不仅讨论人类本身的问题;还研究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其研究范围包括四个层次:一是人类对自然评价、态度之变化以及意义之探讨;二是人类经济行为对环境之影响及人类环境价值观对经济之影响;三是森林与水资源保护即资源保护运动和环境运动的历史;四是专业团体的作用——如科学家、工程师的贡献及其与环境思想和环境运动的关系。W.克罗农认为,环境史是个大雨伞,下设三个研究范围:一是探讨某一特定地区的特别的和正在变化的生态系统内人类社会的活动;二是探讨不同文化中有关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思想;三是对环境政治与政策的研究。C.麦茜特认为,环境史是给人们提供一个审视历史的地球之眼,探讨在时间长河中人类与自然互动的多种方式。[2]

西方的环境史研究兴起于20世纪后半叶。以人类与环境相互作用的历史为研究对象的环境史在本世纪60年代首先于美国出现,其标志是S.海斯的《保护与效率主义》(1959年)和R.纳什的《荒野和美国思想》(1967年)的出版。美国环境史研究的兴起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英国、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纷纷开始了环境史研究。近年来我国学者也密切关注环境问题和环境史的研究,对国外的环境史研究进展情况做出一系列的介绍和评述。侯文蕙教授是我国环境史的拓荒者,不但翻译了多本有关环境问题的经典著作,还出版了我国第一本研究外国环境史的专著《征服的挽歌:美国环境意识的变迁》。关于环境史研究现状及相关内容还有一些研究性文章可供参阅,笔者不作详述。[3]

在环境史学中,人依然是主体,自然相对于人而言则构成人类环境。人类环境“是指环绕于我们周围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是指人类赖以生存、从事生产和生活的外界条件”。人类环境由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部分组成。所谓自然环境,“是指由地球表层的大气圈、岩石圈、水圈和生物圈所组成的相互渗透、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庞大、独特、复杂的物质体系”。所谓社会环境,“从人类生态学角度讲,主要是指聚落环境,它以人群聚集和活动作为环境的主要特征和标志。这种环境是以人工因素占优势的,人类有目的有计划创造出来的生存环境,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环境以及更加良好的生存环境的产物和基地”。根据自然受人类影响的程度,人类环境也可以大致分为三种,即荒野、农村和城市。荒野受人类影响相对最小,最接近自然状态;城市受人类影响最大,离自然状态最远;而农村则居于二者之间。不论荒野、农村和城市,都可以视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4]

研究环境史首先要有历史学的基本训练,还必须有环境学科和生态学科的知识,还涉及地理学、人类学、社会学、哲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所以环境史研究需要采取跨学科研究方法,但实际研究中势必存在不同学科不同观念较难融合的问题。

三、环境史研究的启示

后现代主义者试图消解历史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他们认为历史的客观性是值得怀疑的,而且历史研究者也受到极大的挑战,比如在历史学的定义,史料的选择及批判,历史的解释,历史叙述等等方面都加以批判,试图颠覆既有的历史理论。对于后现代主义的解构,史学家们也相应地作出了自省和调整,比如在历史观念上不断更新,历史学科不断吸收和借鉴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成果,考察历史的角度也不断扩大,从政治史逐渐扩展到经济、社会、个人、日常生活、小事等等这样的小历史、微观史和日常史。由于过度的强调“人本”,历史学家长期忽视了“人”以外的世界——荒野,如自然界中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如高山、河流、湖泊、海洋、冰山以及在此生存的一切生灵。所以说,环境史的兴起是历史学家关注全球、关注自然、关注人类本身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史学的研究视野应更为宽广

马克思说过,任何一种事物如果不进入人类的视野,那么就是“无”。马克思、恩格斯所处时代虽然当时生态环境问题并不是十分突出,但他们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指出:“自然界,就其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地球的表面,气候、植物界以及人类本身都不断地变化,而且这一切都是由于人的活动”、“只有人才给自然界打上自己的印记”。它们一方面讲人与自然的对立性,另一方面也讲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性。恩格斯说:“自然界中死的物体的相互作用包含着和谐和冲突;活的物体的相互作用则既包含着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合作,也包括着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斗争。因此,在自然界中决不允许标榜片面的‘斗争”。由此可见,建立人——社会——自然的协调发展系统,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重要任务,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史学的研究视野不应仅仅局限于“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而应该深刻地认识到人仅仅是自然界中的一分子,并不凌驾于其他生物和无生物之上,只有这样的认识,才能够真正地写出“整体的历史”(Total History)。人类的历史只有在整个世界的角度来看才是真实的、有意义的。H·罗尔斯顿曾在1975年呼吁:“如果我们现在把‘人这一概念普遍化,我们就会发现它的范围是如何慢慢地扩大了……包括外人、陌生人、婴儿、儿童、黑人、犹太人、奴隶、女人、印第安人、犯人、老人、精神病人和畸形人,我们现在甚至已开始考虑胎儿的地位问题。生态伦理学提出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应再一次把‘人这一概念普遍化,从而承认生态系统的每一个生物构成者的内在价值。”[5]同样,在历史学的研究领域中,在从以往的政治史、经济史等传统史学中走出来,进入新史学范围,细致探究社会史、文化史、妇女史、心态史等等,从而让我们看到了史学研究的范围是如何慢慢扩大了,那么,环境史学研究提出的问题就是,我们是否应再一次把“历史”这一概念普遍化,从而承认环境系统中每一个生物构成者的历史。在以往的历史学家的历史认识中,历史学家从未将思考自然或者人在自然中的位置视为己任,人始终是历史书写的中心。因而,沃斯特发出呼吁:“历史学的范围和想象都需要再一次的根本性的扩展。”[1]

2、史学应当关注荒野

罗尔斯顿自称是“一个走向荒野的哲学家”,指出“哲学走向荒野”,那么,作为一门重要的人文学科,史学也应当关注荒野。环境史学家克罗农指出:“人类并非创造历史的唯一演员,其他生物、大自然发展进程等都与人一样具有创造历史的能力。如果在撰写历史时忽略了这些能力,写出来的肯定是令人遗憾的不完整的历史。”人类历史观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在前现代是循环史观;在现代是进步和现代化或发展史观;70年代后正在形成一种生态学与发展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史观,其基本思想都还是人类中心主义的。2002年上海人民出版社翻译出版了一部由英国知名的全球环境政治史专家克莱夫·庞廷所著的《绿色世界史——环境与伟大文明的衰落》,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视野,即从“绿色”角度审视整个世界历史,以一种历史语境来论述自然环境在人类自身发展与各文明兴衰过程中的一系列核心问题。2005年在悉尼召开的第20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的一个重要主题就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环境史研究一跃成为国际史学界共同关注的焦点。但中国的环境史研究尚属于介绍和引进国外研究成果阶段,尽管我国的历史地理学底蕴深厚,但历史地理学与环境史在观念上还是有差别的,而且方法上仍然主要采用历史叙述法,自然科学知识的应用相对缺少。我国有几所大学的历史地理学工作者正积极与自然地理学同仁密切合作,以发展我国特色的环境史研究。

人类中心主义历史观根深蒂固,而新兴的环境史学的发展及其带出的新观点给人们以新的启示。环境史是否可以看成是史学的一种新范式,一种新的通史观念?环境史叙事把人类历史放入一个整体的生态体系中,还历史以本来面目,进而重评人类的发展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打破以民族国家和欧洲中心论为主线的传统模式,还可以充分发挥历史的警世和借鉴作用,给以正确思考现实问题的智慧和启示。

参考文献:

[1]〔美〕D·沃斯特.为什么我们需要环境史[J].世界历史,2004(3).

[2]包茂宏.环境史:历史、理论和方法[J].史学理论研究,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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