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潞茜
【文章摘要】
目前实际情况表明,我国农村缺乏健全合理的金融管理体制,这严重阻碍了新农村的建设步伐。为此,本文在分析目前农村金融管理体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旨在全面提升我国农村金融管理水平,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
新农村;农村金融;管理创新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要保证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就必须有健全的农村金融管理体制作为支撑。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广大农村地区要求加强金融服务的愿望不断增强。目前,要进一步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就要不断创新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1 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现实意义
1.1能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
最近几年,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金融服务越来越多的被应用到农村建设中,成效卓著。但是我们在对成绩进行肯定的同时,还要清醒的认识到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弊端和问题。其中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竞争环境混乱、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以及信用环境较差等。我国农村地区分布较为松散,所以农村金融也具有明显的分散性。同时,金融发展的复杂性又导致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性。所以,要切实满足农村金融的实际需求,单靠个体金融机构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要充分激发农村市场的发展潜力,就要大胆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允许多种金融组织并存,建立起多元化、深层次的金融体系框架,鼓励金融服务主体间进行有序的竞争。
1.2能奠定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
近几年,我国农业农村取得了飞速发展,粮食连续6年保持稳定增长态势,粮食生产屡创新高;农民工整体工资水平上涨,再就业形势喜人;农民人均纯收入高达5000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开展,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快速,农民满意度不断提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条不紊的进行。尽管取得的成效显著,但是我们仍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以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任重而道远。在现代农村经济中,农村金融是其发展的关键和核心,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的发展基础。
1.3能更好的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水平
在银监会出台相关规定逐步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门槛以后,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这表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体逐渐演变为新型农村银行机构。不断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能为农村生产以及农村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能切实缓解农民的贷款难题。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就要建立起合作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三位一体的金融机构发展格局;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和城市金融机构的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满足农业及农村发展需求,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 我国农村金融管理体制的现状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建立并完善农村金融管理体系,但是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我国在设置农村金融机构时不尽合理,难以有效的为农村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正是由于金融体系的不健全,所以我国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力始终处于滞后状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缓慢且水平较低。农村金融管理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农村信用合作社难以有效满足新农村建设的各项需求
农村信用社在脱离农村银行取得独立地位后,其经营自主权逐渐扩大,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农村信用社仍存在着经营体制单一、管理水平低、管理体制滞后、服务水平不高、服务功能少以及经营规模小等一系列发展问题。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从而导致农村信用社的服务水平低下,难以为农业生产及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削弱了我国农业的综合竞争力,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
2.2中国农业银行对农业的支持力度逐渐减弱
商业银行吸收企业和居民的存款,并从相关结算和贷款中获取差价,从而支付存款方所获得的利息以及谋求利益,它们经营的目的是营利,不及时还贷以及无法营利都会削弱其经营的积极性。农民是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主体,他们的还贷能力较弱,收入增加有限,所以中国农业银行出于自身的营利考虑不愿意将客户群体固定在农民身上。但是农业生产需要大量的固定投资,资金周转缓慢。各商业银行将资金投向农村市场的收益率较低,所以阻碍了其积极性。由此,农业银行进一步拉开了其与普通农民的距离,农业银行减少了其对农业生产的投资,这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建设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
2.3政策性金融运行受阻,难以有效的服务于农业发展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作为特殊的金融组织,它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政府组织和国有信用,其主要目的是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支持。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逐渐压缩了其在偏远地区的营业网点,政策性业务也逐渐从银行业务中分离,这为国家制定和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和农业政策提供了便利,有利于从根本上推动农业政策性金融的发展。由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依法贯彻落实相关的农业金融政策,支持和鼓励农业综合开发,为农业科技进步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但是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我国政策性金融在运行过程中受到种种阻碍,严重限制了政策性金融的发展,农业生产无法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3 新农村建设形势下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管理体制的有效措施
3.1开发和创新微型金融管理技术
农村金融机构要转变发展策略,建立简单易操作的业务流程,量化产品标准,切实满足农村贷款需求。要进一步丰富农村贷款形式,建立并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利率定价机制,推动金融业务的顺利进行。同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风险识别技术,帮助其树立科学的微型贷款经营理念。此外,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其职能,加大对微型金融管理技术的推广力度,切实满足广大农民对微型金融服务的需求,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
3.2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顺利进行
农村金融机构要树立创新意识,提高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创新性,从而满足农业发展需求。制定出科学合理的金融服务方案,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推动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机械化农业以及园艺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同时,大力创新金融信贷产品,包括通用设备贷款、厂房按揭贷款、供应链融资、订单贷款以及联保贷款等,推动农村中小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除此之外,积极探索新型专业服务模式,完善“先支后收”、“统贷统还”的金融服务,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合作机制的建立,开发批发性和代理性融资服务。农业银行研究并开发了金穗惠农卡,功能包括涉农补贴资金兑付、代理缴费、自助贷款以及资金汇兑等,切实满足了广大农民的各项需求,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3.3实现金融服务渠道的创新
要在更大范围和领域内推动资金互助组织、小额贷款机构与大银行的合作,实现专业优势、规模优势与地缘优势的有机结合,从而拓宽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面。同时,积极研发满足农民需要的新型自助银行设备,推出流动银行服务,推广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电子银行业务,让广大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享受网络银行服务所带来的便利。
3.4实现金融服务组织形式的创新
农村金融机构要大规模引进和设立贷款公司以及村镇银行,推进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大型商业银行要不断创新经营管理体制,更好的为“三农”服务。赋予农村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权,完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功能,推动基层网点的进一步发展,使其更好的服务于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为涉农金融租赁公司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农户提供农具租赁等业务。建立农村保险公司,开发和推广涉农保险产品,保障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5实现农村金融环境的创新
要推动金融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有序的金融环境。而要保证金融环境的有序,就必须创新农村市场环境、农村信用环境以及农村法制环境等,从整体上提升我国农村金融环境的水平。要建立并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推动信用担保中介组织的成立,建立起完善的农户信用档案,保证资信调查数据的准确、真实,有效解决农村贷款难题。进一步完善金融保险服务,推动再保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形成良好的风险分担机制,降低风险损失。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和诚信意识,形成人人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农村金融管理的进一步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3.6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正如火如荼的进行,农村金融活动的范围和业务领域取得了较大发展。但是农村金融监管模式仍较为陈旧和单一,它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监管力度不足,信息共享和揭露机制落后,监管工作难以有序开展。要推动农村金融管理体制的创新,形成金融风险体系、金融产品体系与金融组织体系的协调发展局面,使其相互促进,切实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就要建立并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4 总结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历来是农村经济发展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它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以及社会的长治久安。要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就要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深化农村金融制度的资本要素地位,推动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但是现实告诉我们,实现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仍任重而道远,需要各方长期而艰巨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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