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金融开放程度的增加,洗钱的危害性越来越大,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自2003年3月1日,人民银行颁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一规两法”以来,我国反洗钱制度框架初步形成,随着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现阶段反洗钱工作逐步探索从以“合规为本”向“风险为本”的转变。本文将对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积极探索反洗钱转型在银行基层网点的实践探索。
【关键词】
反洗钱;基层银行;转型;实践
1 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1.1反洗钱认识不足
人民银行2003年3月1日发布了反洗钱工作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基本建立了我国的反洗钱制度框架。但一些列制度的传达,贯彻执行却层次不齐,经办人员的反洗钱意识不强,对反洗钱工作与业务拓展关系的认识不到位,在业务拓展压力下,很可能为了业务发展忽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1.2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反洗钱工作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而各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表现在:一是制度建设不到位。一些内控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没有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要求的反洗钱预防、监测、分析、报告体系,停留于发文件、谈学习的层面,办法制度出台多,实质性开展工作少,管理层面布置多,基层网点落实少,总体要求多,可操作性差。二是了解客户程序不到位。了解、掌握客户真实信息本应是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实际上,金融机构在执行制度上难以严格,对客户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不好过细地去核实,主要原因来自“三怕”:一怕失去客户,影响存款;二怕客户刁难、打击报复;三怕投入成本、影响效益。因此,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仅限于客户开立账户时应提供的资料,很难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进行真实地了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准确判断客户资金的性质,导致“可疑交易”有关规定成为摆设。三是储蓄实名制执行不到位。部分基层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金融网点,在储源有限的情况下,为争取市场份额,存在对存款实名制执行不严,放松对个人存款有效身份证件的审查,放松大额现金支付等现象。有的为逃避人民银行的监督,甚至自行为客户编制身份证号码,造成客户身份无法确认,使反洗钱工作失去可靠的基础。四是现金管理不到位。我国是现金使用大国,特别是在地市级以下地域,现金的提取和使用在现实生活当中基本没有限制。不说居民个人、个体工商户,即便是具有一定规模、财务相对规范的中小企业,仍然普遍存在大量使用现金交易的现象。当前,虽然银行卡得到了广泛的推行,但因办理和使用银行卡环节较多,费用较高,结算工具和手段又比较落后,结算渠道不畅,致使城乡居民现金结算仍居高不下。
1.3科学技术手段有待提高
钱犯罪目前已公认为上游犯罪,洗钱手法和犯罪手段日渐更新,洗钱手段更加智能化、高科技化。而当前,我国的反洗钱由于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尚未建立起健全、完善的、与商业银行账务核算系统、支付系统和《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相对接的支付交易报告和监测系统。一方面,基层人民银行还没有相应的软件用于分析监测,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只能采用手工的方式进行统计、搜集,工作量大,效率低,差错多,无法做到对大额、异常支付交易进行及时的监测、记录、分析。另一方面,虽然建立并实施了大额可疑资金报告有关规定,由于没有相适应的技术手段跟上,没有建立良好的监测网络平台,难以对交易资金和具体的业务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影响了反洗钱工作效率。
1.4反洗钱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性大,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而且,受业务水平和工作内容的限制,基层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缺乏经验,与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差距很大,对反洗钱工作较难适应,在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对犯罪分子所用的现代金融支付工具,在异地、跨行频繁地进行资金运作,凭借自身水平,更是难以断定其行为是否属于洗钱。
2 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的操作实践探索
2.1加强反洗钱法律制度、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反洗钱人员素质,建立专门的反洗钱人员队伍
反洗钱工作的推动力度与法规政策的执行管理度极大,关键需要一批具备对反洗钱理解认识到位,具有专业技能,能够将制度推广,执行下去的人员队伍。鉴于此,建议基层网点成立有基层网点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业务技能熟练的经办人员任成员的反洗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支行反洗钱工作,组织反洗钱制度学习,实践操作经验交流,严格考核反洗钱执行程度。
2.2健全反洗钱控制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人民银行、总行制定的反洗钱制度,制定结合自身实际易于操作的执行标准,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制度,让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反洗钱工作考核力度,增强反洗钱认识,提高反洗钱制度执行程度。三是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督促制度,及时检查反洗钱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推广好的做法,指出不足之处,及时提供改正措施。
2.3按照人民银行的要去,加大员工、客户的反洗钱宣传力度
首先,通过印发反洗钱资料、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开展反洗钱专题培训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正确的、积极的舆论导向,提高我国整体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让商业银行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洗钱的危害及对银行业务的影响,认识到自己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参加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通过宣传教育让基层银行了解中国反洗钱工作的现状和未来的工作方向,增强参加反洗钱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4在反洗钱工作的源头、主要途径做好分析、检测、汇报
反洗钱在源头做好客户身份识别,有效的在银行前台、ATM机、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三个渠道关口检测、控制,必将有效的提高反洗钱质量,为向“风险为本”的反洗钱转型做出有效的探索。一是充分利用好科技进步带来的成果,提高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利用效率,在源头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二是利用总行提供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自动采集检测系统,实现与大额支付系统及各金融机构的账务系统连接,真正落实实时网络监控,增强反洗钱监测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及时向人民银行汇报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跟踪、报告系统。通过将支付交易监测系统、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的“三位一体”化,实行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及报告的实时化,全面避免基层金融机构收集、统计、分析支付交易信息难以及手工操作随意性大、差错率高的弊病,便于反洗钱中及时发现问题,迅速采取行动,切实提高反洗钱的工作效率。
3 结论
基层银行网点反洗钱实践中,在源头做好客户身份识别,有效的在银行前台、ATM机、电子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三个渠道关口检测、控制,必将有效的提高反洗钱质量,为向“风险为本”的反洗钱转型做出有效的探索。同时,我国反洗钱工作推出时间不长,工作经验尚缺乏,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还需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加强学习、交流,在人民银行的组织下,积极学习,共同努力,反洗钱工作也将逐渐制度化、规范化,风险管理水平也将得到全面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吴晓灵.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释义.中央银行新法规手册.2007.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汪旭.论新形势下银行业的反洗钱工作.武汉金融,2007,武汉出版社.
[3]孙玉刚.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时代周刊.2009.深圳金融出版社.
[4]李文彬.商业银行基层行提高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几点建议.金融论坛,2012,中国金融出版社.
【作者简介】
黄兴林(1970-),男,河南淮滨人,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