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广泛的公众参与有利于建筑节能活动的顺利展开,而公众参与建筑节能的意识强弱会决定建筑节能实施的效果。在我国,公众参与建筑节能的意识普遍较低。因此本文以西安市的实证调查为依据,运用因子分析法,探索出影响公众参与建筑节能意识的深层原因。(本文原刊于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8月)
关键字:公众参与;建筑节能;因子分析法;NGO
此文章是西京学院校级项目XJ130127成果
公众参与建筑节能的意识反映的是除行使职权的政府机关和公职人员之外的群众、企业或其它社会组织对参与建筑节能的一个认识水平和认识程度,又是其在参与建筑节能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性。公众对参与建筑节能的认同程度高低会决定我国建筑节能活动实施的难易。因此,研究建筑节能中的公众参与意识对于有效推进和顺利实施建筑节能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1 公众参与建筑节能存在的问题
1.1 公众参与建筑节能的机会很少
长期以来,受传统的文化和经济体制的影响,官本位现象在我国特别明显。不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认为“民知多必乱”,加之权力设置过分集中,导致“唯上是从”,很多民生工程都成了形式主义。即便是公共管理者认识到公众参与对建筑节能活动的开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他们仍然会因为在哪个环节需要公众参与进来、以什么样的参与形式吸引公众的眼球、公众参与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等问题而束手无策。因此,公众参与建筑节能的权利和机会因缺少健全的体制做依据,而制约公众参与到建筑节能中去。
1.2 公众参与建筑节能的方法较单一
在节能活动的开展中,公众参与的方法有很多,如相关职能部门邀请公众参加节能听证会,并鼓励公众提出建议;所居住的社区不定期的举行相关公民咨询会、座谈会以及民意调查等等。但各级行政机关在运用其职能发布和建筑节能相关的各项决定、指示时,未充分考虑到公众在推进节能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涉及到公众参与中所采用的方法、过程问题几乎是“真空”状态。因此,公众对参与方法的理解也存在误区。
1.3 公众参与的层次较低
节能NGO是公众参与建筑节能的重要方式。但在我国,和节能相关的民间组织发展缓慢,且数量稀少。社会管理者以及公众对NGO的作用认识不足,对其存在和发展缺乏热情和支持。因此,NGO的发展处于尴尬境地,在促进公众参与方面的作用十分有限。另外,城市居民所拥有的利益表达渠道、组织化程度等明显优于农村居民,而农村居民受地域限制和文化水平的影响,无力参与到建筑节能活动中。
影响公众参与建筑节能意识的因素还有很多,如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导致公众的参与意识较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行政人员和公众之间的沟通渠道没有完全建立,公众参与能力较弱,参与途径不多且不畅等等。但最根源的问题还是在于公众参与建筑节能的意识比较薄弱。据此,笔者根据公众参与建筑节能的意识内容,从公众建筑节能方面的知识水平、环境价值观念、公众参与意愿等方面进行了问卷设计,问卷共10个题目。2013年10月在西安市进行了“公众参与建筑节能的意识”调查。调查主要采用街头拦访调查和目的单位入户调查为主,共发放问卷500份,收回问卷462份,剔除漏答关键信息及出现错误信息的问卷,回收有效问卷454份,回收比例为90.8%,从这样的回收率来看,这一调查结果是值得分析的。
2 公众参与建筑节能意识的影响因素分析
2.1 分析方法的选取
把回收上来的问卷进行一系列整理,发现公众参与建筑节能意识较弱的原因有很多,如经济收入水平、个人教育背景、环保价值观念、参与意愿、政府和NGO的宣传不到位等,这些因素协同作用。为了进一步探索出这些因素中起关键性作用的部分,需要采用因子分析法科学地对影响因素进行分类,最终找出重要的影响因素。
2.2 分析步骤
第一阶段根据问卷内容建立一个影响公众参与建筑节能意识的评价指标体系。体系共包含10个变量,分别是“与建筑相关专业知识”、“文化程度”、“环境价值观念”、“公众参与价值观”、“月收入水平”,“政府职能部门宣传引导”、“NGO的宣传引导”、“节能改造意愿”、“使用节能技术意愿”、“购买节能住宅意愿。”构建的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表1.公众参与建筑节能意识的评价指标
第二阶段进行问卷的整理录入。问卷都是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数据录入时用“1”表示“A”,“2”表示“B”,“3”表示“C”,“4表示“D”,“5”表示“E”,把每位公众的回答结果依次输入到SPSS格式文件中,由于篇幅有限,表格就不在此赘述。
第三阶段用SPSS进行KMO检验和Bartlett检验。KMO检验是为了看数据是否适合进行因子分析,其取值范围是0-1,0.9以上表示非常适合;0.8表示适合;0.7表示一般;0.6表示不太适合;0.5以下表示极不适合。数据分析后发现KMO值为0.793>0.7,表明可以进行因子分析。Bartlett检验是为了观察数据是否来自于服从多元正态分布的总体,(P值)小于0.05 时,才意味着原有变量完全适合做因子分析。结果Sig.(p值)=0.000<0.05,因此可以进一步认为,原有变量适合进行因子分析法。运用SPSS17.0软件,得到KMO和Bartletts 球形检验结果,如表2 所示:
表2. KMO and Bartletts球形检验
第四阶段提取公因子和因子旋转。根据特征值和方差贡献率,提取公因子。从表3可知,“初始特征值”一栏显示只有三个特征值大于1,前三个成分的方差贡献率分别为38.822%、30.029%、11.340%,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80.191%,大于80%。正交旋转后,依然保持原有指标的80.191%的信息量,说明前三个成分已足够替代原来的变量。图1是评价指标的因子碎石图,从图中可以明显看出,横坐标上的十个因子中,前三个因子所代表的特征值超过了1,进一步验证了选取前三个因子做为公因子进行分析的合理性。
表3. 解释的总方差
图1.碎石图
2.3 分析结果
利用方差最大法对因子进行正交旋转,得到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如表4所示:
旋转法 :具有 Kaiser 标准化的正交旋转法。
正交旋转后,第一个主因子在C1、D1、D2、D3这四个指标的因子载荷相对较高;第二个主因子在A1、A2、B1、B2这四个指标的因子载荷相对较高;第三个主因子在E1、F1这两个指标的因子载荷相对较高。因此,可对这三个主因子做如下解释与命名:
第一个主因子包括:月收入水平、节能改造意愿、使用节能技术意愿、购买节能住宅意愿这四个指标,均是从经济收入情况和参与意愿这两方面反映公众参与建筑节能意识的强弱。将第一主因子命名为参与的自觉程度因子。
第二个主因子包括:与建筑相关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环境价值观、公众参与价值观这四个指标,均是从公众自身文化水平和公众价值观念两方面来影响参与意识,这种影响是最根本的、最核心的,因此,将第二主因子命名为对参与的认识水平因子。
第三个主因子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的宣传引导、NGO的宣传两个指标,均是从宏观政府管理及民间组织两方面反映对公众参与建筑节能意识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外在的,因此,可以将第三个主因子命名为外部因素因子。
3 提高公众参与建筑节能意识的对策建议
从因子分析结果可以得知,影响西安市公众参与建筑节能意识的因素主要是公众的参与意愿、公众对参与的认识水平以及政府部门和NGO组织的宣传频率。在开展建筑节能的过程中,要提高公众参与度,核心问题是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提高公众参与建筑节能的意识,这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需要从提高意识的关键性环节入手。
3.1 以家庭和社区为基本单位,以学校教育为重心,有层次地推广建筑节能活动的教育
家庭是社区的基本组成单位,社区组建的目标是为社区居民各方面的生活需求提供服务,比如医疗卫生服务、文化宣传服务、教育服务等等。在促进公众参与建筑节能活动的过程中,社区的宣传教育是培育公众参与节能意识的重要途径。社区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面对面”的上门宣传服务,定期对家庭成员进行建筑节能知识的普及。告诉公众科学的建筑节能不仅是指建筑过程中使用节能材料,还包括科学使用家用电器、科学选择家装材料等。
建筑节能的特殊性决定着参与者必须具备相关的基础知识。从小学到大学个各层次教育中,利用课堂教学的优势,适时适当地进行节能教育。节能课程的设计可以根据学生的年龄和理解能力逐年级提高,积极引导学生关注居住环境,关心建筑质量,注重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环境观念、环境意识、节能意识等。对于高年级的学生,可以鼓励他们多参与建筑节能活动。
3.2 以建立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为依据,鼓励广大公众能主动参与到建筑节能活动中来
根据目前建筑节能的技术水平,建筑节能所增加的住宅成本约占总成本的10%左右,但这部分成本的收回需要十年左右时间。所以,政府职能部门在实施建筑节能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公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激励政策,对于购买节能住宅或对既有建筑进行翻新时使用过节能材料的公众,国家应该给予财政补贴。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公众在决策是否购买节能住宅时,首先考虑的是节能住宅的成本。政府如果能利用物质利益来引导和激励公众,公众的参与意识就会大大的提高。
3.3 以完善建筑节能公众参与方面的法律体系为保障,加强公众参与权益意识
在我国涉及到建筑节能方面的立法比较多,但是关于建筑节能参与方面的立法较少。目前仅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方法》一部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而且还仅仅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在建筑节能参与方面尚无相关立法。地方政府应该通过立法,将公众的参与意识的提高与其切身利益的改善联系起来,通过建立严格的规定,出台系统的法律法规做保障。同时,也应该加大力度完善信息知情权方面的法律,职能部门更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首先要有和建筑节能相关的信息的公开,如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建筑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状况、建筑物目前的能耗指数等等。只有把这些建筑物的信息公开,才能提高公众参与的意识。
3.4 充分利用以NGO为中心的社会渠道进行建筑节能宣传,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
充分发挥NGO的宣传作用,可以促进公众参与的主动性。NGO更贴近公众,可以与一定范围内的公众进行直接沟通与交流。NGO也是政府和公众之间进行有效沟通的桥梁,也就是说,以NGO为中心的参与方式,更有助于参与建筑节能意识的提高。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关注NGO的发展,使NGO的成立由典型的“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由注册成立“高门槛”到“低门槛”。从而,使民间组织的作用能有效发挥。(本文原刊于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8月)
作者简介
贺霖龄(1983-),女,湖南益阳,硕士研究生,助教,西安西京学院高职二部,研究方向:行政管理、环境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