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大妇女儿童寻找 “意愿代言人”

2014-11-18 10:32周璇
祝你幸福·知心 2014年10期
关键词:张越妇女儿童家暴

周璇

那是一个周五下午开庭的离婚案。

小雨的父母同意离婚,但谁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小雨的母亲生下小雨就去外地打工了,这些年从没有回来看过孩子。

庭审结束后,小雨的父母先后扬长而去,年仅3岁的小雨被扔在了法庭上。我和同事心里不忍,主动将孩子带回了家,轮流做起了“临时妈妈”。我们给她买礼物、讲故事、带她去公园玩,孩子的脸上慢慢有了笑容。

我们多次开导小雨的父亲,最后小雨的父亲同意抚养孩子。父亲来接她时,这个从出生没多久就没再见过妈妈的孩子,跟我们的告别语竟是“妈妈,再见”。

最终法律没有挽留住小雨父母的婚姻,孩子被判给了父亲。虽然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给了孩子临时的母爱,但父母离婚对小雨心灵造成的伤痛却是永远难以弥补的。

高密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研讨会上,市法院的法官霍青声泪俱下。她说小雨走时,她的心都要碎了,看着孩子眼睛里的那份不舍,那一刻,她暗下决心,在处理离婚案件中,一定尽最大的可能保护孩子的利益。

市法院选出了十五位女性人民陪审员,她们遍布各行各业,她们就是广大妇女儿童的“意愿代言人”。 她们帮助妇女儿童这一弱势群体发声,直接参与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人身伤害等各类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促进司法裁判实质的公正。

市检察院的张越去年办理了一个案件。李某聚众斗殴把邻居周某打死,周某家中仅有一位60多岁的母亲,还体弱多病。李某家境不好,全家靠他一人在外面干零活的收入过活,一时也拿不出多少赔偿金。张越积极与当地党委联系沟通,帮助老母亲申请了低保,使老人的生活有了一定的保障。

市公安局的杜英在公安战线上工作了17年。17年的时间,让她深深地感受到了孩子对一个家庭的重要。孩子是母亲的软肋,每每看到受伤的、困难的、无助的儿童,身为人母的她总想上去安慰一下,嘘寒问暖一番。工作中,杜英发现,近年来,中小学生因家庭、学校、个人等原因离家出走的现象日益增多。面对这种情况,杜英和同事们总是热情主动、想方设法地帮助焦急的家长开展查找工作,并在找到孩子的第一时间,配合家长做好孩子的情绪安抚和教育疏导工作。

研讨会上,市妇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等单位的代表都发了言,高密市委常委、潍坊市妇联副主席贺玉洁和政法委书记王保功分别就如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做了总结性发言。

大家总结出很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经验。比如最难处理的家暴取证,遇到家暴的妇女通常会去找妇联倾诉,接访笔录就是她们日后上庭最有利的证据;家里的男壮力违法被判刑,没有经济收入的妇女儿童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救济等。

这是一次十分有意义的研讨会。小编作为《祝你幸福》杂志社的代表也参加了会议,学到了很多处理妇女儿童侵权案的办法,受益匪浅。

倡导维权知识、引导妇女儿童正确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啊。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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