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斌
(厦门市湖里区市政园林管理中心,福建 厦门 361006)
城市景观是人类生活的家园,它是人类社会意识形态的反映,有什么样的价值观、道德观及审美观,便有什么样的城市景观。随着城市的发展、经济的繁荣、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以及城市夜晚生活的日益丰富,对城市夜间环境提出了更高品质的要求。夜景照明正是通过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用灯光的动静,呈现出视觉的跳跃,使人感受到完美、统一的视觉享受,体现出活跃、流畅的现代都市风格。它可以总体上展现建筑物的政治历史价值,高层次的艺术品位和丰厚底蕴,集中地展现一个城市的文化风貌,也充分表现出城市的建设成就,以培养地方荣誉感。城市夜景观是城市景观在夜间的再次表现。
夜晚的城市为夜空间环境提供所需的必备机能,是为了让人体验和感受而设计的,以市民的日常工作、生活、休闲和娱乐的需求,来衡量、评价和营造环境的,夜景照明应以人为中心,充分体现照明技术和艺术的有机结合。城市夜景观可以表现自我,也可以通过城市夜间的各种物质组成要素间接展现出来。以下文章以厦门市湖里区城市夜景规划设计方法、构思进行分析。
白天由于繁忙的工作,人们的活动势必延至夜晚。因此,城市夜晚应为市民提供更多方面的服务机能,如:旅游、购物、散步、娱乐、休闲……有活力的城市夜景观必具备丰富的功能区域,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人对夜生活的心理需求。但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城市的夜空间环境往往围绕着商业机能展开,其中又以购物为主,这样势必造成了城市商业中心明亮一片,而在多数居住区、文教区或其他无明显经济效益的城市片段却漆黑一片。
由于受经济观念的影响,许多行业在夜间不同程度地利用各种灯光技术树立自身形象,这样单体建筑的照明,就“百花齐放”,缺乏统一,带来一系列的景观问题。德国哲学家谢林在他的《艺术哲学》中指出:“……个别的美是不存在的,唯有整体才是美的。”整体概念是审美的基础。目前我国多数城市不令人满意的夜景效果主要是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统一管理,整体不协调 。对此,各级政府、规划部门应加强规划,树立城市的独特风格。
随着城市夜景照明的迅速发展,大功率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在建筑夜景照明和道路照明中被广泛采用,商业街的霓虹灯、灯箱广告和灯光标志等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亮度越来越高。据调查,这些高功率泛光灯和路灯的灯光,透过窗户,照得居民屋里通亮,造成“人工白昼”,使人们无法安睡,不少居民深受其害。过度的城市夜景照明还危害到天文观测,宁静的夜空笼罩上一层光雾,天上不少星星看不见了。
重视过节或重大政治活动时的夜景照明,无可厚非,但城市夜景照明绝不是仅仅为几个节日建设的,节日灯火辉煌,过后暗淡无光,不是城市夜景照明的目的,与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相违背。厦门多数设施只是在节日或周日开放,多数时间是在闲置。
片面追求照明的夜间效果,忽视照明灯具的造型及布置方式,导致白天一看既不美观又与周围的环境很不协调;并且有安全隐患。
主要反映在夜间硬质景观的表现上,普遍的问题是宏观有余而细部不足。许多在白天为行人设置的小尺度设施到了夜间反而成为路障,而且灯具无论在造型还是尺度上均缺乏细致的考虑。
在城市夜景照明中,许多照明设备安置完后,就无人问津了,造成许多设备受损,不仅经济上受损,而且还使市容受损。
城市道路照明组成的网格状城市肌理是夜景的基础,形成了夜景的背景,城市广场、绿地等节点成为穿插其间的“亮灯”,城市水体和滨水建筑外观往往成为线状“光带”,区域则成为面状的夜景元素,从而组成了点、线、面结合的夜景结构,考虑夜景设计时,要整体、统一的规划,突出主次、特点。夜晚的城市是靠光来勾勒其形态的,光是城市夜晚的建筑师。通过照明,可将城市艺术特征与环境融为一体,用绚丽的光、色变化将城市轮廓凸显出来,并使其景观溶于茫茫夜色之中,使夜晚的城市亦充满生机。因此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不仅要在单体建筑上微观把握方向,还应在宏观规划上勾勒出城市轮廓线,城市夜景可以清晰的向人们展示出夜色中城市的轮廓线和布局。湖里区由于其特殊的地理、历史原因,总体上分为三条路——疏港路、华荣路、嘉禾路。由于其不同的行政、功能,在人口、商业、居住等方面相差较大,所以在夜景规划中必须首先考虑三个区的统一性。
夜景照明必须紧扣本城市或建筑物形象特征,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统一、简洁大气、重视文化和艺术品位的原则。在设计照明效果时,要按照各建筑物的建筑特点,以突出其自身的艺术特色和文化内涵,突出立体感和层次感为重点。例如:处在仙岳路的新景雅苑,作为住宅楼,在照面设计上配合整条街的风格,没有过分突出表现,主要体现优雅大方,整体性强等照明特点。灯具选择精致合理,不影响白天效果;亮度适宜,光色搭配柔和,给人一种安详宁静的感受,而不至于造成光污染。提倡绿色照明,简洁大气、重视文化和艺术品位的原则。
景观照明的常用光源是白炽灯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白炽灯的光源偏红偏黄,色表不好,但被照物体的颜色却很少失真,显色性好。高强度气体放电灯主要包括高压钠灯、高压汞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等,它们具有光效高、显色性较好和寿命长等特点,被广泛应用在道路照明上。但这些灯单独使用时,有的光色不好,光效也不高,如高压汞灯光色发青,被它照射的人面孔,看起来好象抹了一层青灰;高压钠灯光效虽高,但光色发黄,当穿蓝色的衣服被钠灯照射,蓝色就变成了黑色,显色性较差;金属卤化物灯光色偏冷,缺乏红光。为了使这些高效光源得到广泛应用,应当充分发挥各种灯的特点,从而获得高照度、较好的光色和显色性,节约照明用电,形成良好的光环境,实现绿色照明。混光照明最适合于这方面的应用。在实践中可以看出,高压钠与钪系金属卤化物灯的混光光源的光效高,寿命较长,节能效果显著,显色性适中,光色偏暖,非常适用于公共建筑的景观照明 。
在夜景规划时要慎用彩色光,特别是公共建筑夜景照明的配色更需谨慎。建筑夜景照明,滥用色调,采用五光十色、花花绿绿的手法布光,会与建筑风格、功能、墙面色彩和环境特征很不协调。其实,对于彩色光在建筑夜景照明中的应用问题,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的技术文件中一再强调,应持慎重态度。其原因是彩色光一是具有很强的感情色彩,二是涉及的技术问题和影响因素较多。若使用不当,会破坏建筑美感,降低建筑夜景照明效果。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的建筑风格、结构特点和表面装饰材料等因素,选择照明部位,通过亮度、光色的强弱对比,强调主次,突出建筑物的层次感和立体感,同时利用光的明暗效果对不足之处加以弥补和再创造,既表现建筑物的美感,还可以营造出区别于白天效果的气氛。
一般应按平日和节日两种方案分别控制现在多数景点的照明在节假日才开放,平时闲置,这样既造成浪费,而且又不美观。应制定平日和节日两种方案,这样使人们不仅在节日,而且在平日同样也可欣赏美景。
在夜色景观设计方面,应结合生态环保概念,关注生态价值平衡,结合景观中各元素的特性特征,研究各种灯光照射方式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结果,选择使用高光效、节能、环保型光源及灯具,最大限度减少照明工程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可以看到,道路上的路灯照明,除了自身文化的因素之外,也考虑到对环境的影响,都加上了灯罩,将光线局限于道路本身。对于建筑而言,也将光源调节好了映射角度,尽量保证灯光都打在建筑上,避免形成光污染。目前,厦门湖里区如今的夜景工程已经慢慢大多使用的是 LED 灯,具有价格低廉耗电少,并且无对环境有害元素汞等优点。例如:地处嘉禾路的永同昌大厦建筑较高,造型端庄雄伟。顶部投光是最显著的亮点,让人在很远处就能引起视觉注意力,具有一定的标志性;楼顶立面采用LED浅蓝色形灯与黄色单向射线灯相搭配,重复排列组合,形成有节奏感的光照效果;群楼概括表现,简洁大方整体色彩丰富而不花哨。注重环保低碳理念。
管理工作对保持城市夜景照明设施运行和照明效果十分重要。在城市夜景照明建设管理过程中,应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利用现代化控制技术进行科学管理,使管理工作做到科学化和法制化,不仅能保证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还能保证经济实用,以取得最佳效果。
城市夜景已成为昭显城市独特地域特色与活力的重要方式,是城市地域特征的重要标志。笔者认为夜景观规划要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性质,本着功能实用合理、技术先进现代、风格定位恰当的原则,结合每个具体地段的特点具体设计和实施,未来的厦门照明设计将使其更添夜色中的地域特征,设计概念更人性化。
[1]浅谈城市夜景照明规划设计[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