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林 亓海峰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莱芜分院,山东 莱芜 27119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已经施行,确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和节能工作相结合,既保障了安全又注重了生态和环保。截止到2013年底,我市共有在用立式蒸汽锅炉占到1/3,立式蒸汽锅炉具有占用空间较小,操作简单,结构紧凑,运行成本低等优点,因此在一些小型造纸厂,洗衣厂,饲料公司,学校等单位普遍使用。设备体积小,操作方便使得大部分老板对其管理不够重视,所以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如果这类立式蒸汽锅炉使用不当就会引起爆管,甚至引起锅炉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写此文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1 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然而有些工厂老板擅自安装后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前就一直使用。有的未经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就私自非法安装甚至改造使用。有的一直存在锅炉小,压力低的侥幸心理,司炉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就开始直接操作,当锅炉在运行的时候,而司炉人员却不知去向。锅炉发生泄漏缺陷后,擅自挖补修理,造成事故隐患。如图1。
2 企业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强。盲目追求效益,忽视了锅炉的水处理工作。我们知道水是工业的血液,锅炉是工业的心脏,锅炉水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是否为心脏提供合格血液,是否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设备管理人员不重视水处理工作,甚至不配备水处理设备,有的虽然安装上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后任其运转。产生水垢后,堵塞水位计出现假水位,进水管口堵塞,不能向锅炉内有效加水,致使锅炉缺水甚至引起锅炉爆炸事故。
3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意识不强。《特种设备安全法》特别突出了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有关锅炉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未对水质化验和锅炉的运行状况进行记录。多数锅炉的安全附件存在超期未校验的情况,运行管理混乱,未对司炉人员进行安全操作知识培训,无配备锅炉安全管理人员。
1 提高锅炉使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锅炉使用单位必须遵守有关锅炉安全的法律和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2 新安装使用或修理应检验合格。锅炉属于特种设备,无论是新锅炉安装还是锅炉受压元件的重大修理改造,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专业单位进行,并在施工前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书面告知,施工过程应经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机构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锅炉不得投入使用。
3 严格考核培训上岗机制。对于非法制造,安装,改造的锅炉,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一条坚决予以取缔,在用锅炉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需要整改后运行的应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按要求对锅炉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培训学习过程中,大力宣传设备的危险性以及检验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在锅炉运行时要时刻观察锅炉的各项运行参数的情况,如压力,温度,流量,水位等及时控制调节。切实做到五不漏,(不漏气、不漏水、不漏风、不漏煤)。
4 做好水质处理工作。这与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是相辅相成的。无垢或薄垢运行,既节约燃煤又能避免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地区的最近几年水源水质不稳定因素的影响,使用单位应配备水处理作业人员,并对水质进行预处理,自动离子交换器出水水质符合GB/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标准后方可打入锅炉内。对蒸汽品质无要求符合锅内加药处理的,根据经验总结得下表1参考进行加药,但必须定期排污防止水渣积存。
表1
4 经常对锅炉进行定期检修及保养制度。及时做好锅炉安全附件的维护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这些安全附件灵敏,准确,可靠。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锅炉的运行和化验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建好安全技术档案,全面贯彻“安全第一,质量并举”的方针,进一步提高防范安全事故的意识。
总之,要想保证在立式蒸汽锅炉的安全节能运行,使用单位负责人及操作人员应配合质监部门各司其职,做好上述四个对策,方可事半功倍。
[1]郑珲,吴行惠.工业锅炉教程[M],2004.
[2]林志宏,刘新宇.特种设备事故防范与案例剖析[Z],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