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道
人体再生
◎ 问 道
人体组织或器官的再生能力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再生能力很强,在正常生理状态下可以不断再生,如皮肤、小血管、肝脏等;一种是在正常生理状态下再生能力有限,如肌肉、软骨、神经组织等;还有一种是无再生能力或很弱,如中枢神经组织。
再生能力最强的,往往是易遭受损伤或由于生理需要经常更新的组织或器官,比如皮肤、红细胞、黏膜、纤维组织、小血管、肝细胞等。皮肤是人体最容易受伤的组织,因而皮肤的再生是最常见的。
有的器官或组织只能在有限范围内再生,并且与损伤程度、营养等情况有关。例如,骨组织只要有骨膜残存,就可再生,但并不能生成新的肢体。
心脏和神经节细胞等高度分化和功能复杂的组织或器官则很难再生。
代偿就是代替和补偿,是类似于再生的重要功能。因疾病等原因切除的器官或组织的功能可由剩余的或其他的器官或组织代替,如肺、肾、睾丸等成对的器官,切除一个之后,另外一个的功能将大大加强以作补偿。
(摘自《人体使用手册全集》中国华侨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