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方志考略

2014-11-11 22:03柳成栋
黑龙江史志 2014年6期
关键词:方志黑龙江

[摘 要]本文对清代、民国时期黑龙江的省志(通志),府、州、县志,城(区域)志、道志、舆地图志,特别是对清代流人编撰的方志,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考证与评介,其中重点对《黑龙江通志》的编纂过程进行了系统考证与评述,对民国时期县志的编纂过程以及清代、民国时期佚失方志和虽有修志之举而未成书的方志也进行了考证。另外本文还简明扼要地阐述了黑龙江方志的价值。

[关键词]方志; 通志;编纂;黑龙江

黑龙江古无方志,明正统《辽东志》为东北现存最早的区域志,载有黑龙江内容。嗣后之弘治《辽东志》、嘉靖《辽东志》,以及嘉靖《全辽志》,康熙《盛京通志》、乾隆《盛京通志》等,均载有黑龙江内容,是为黑龙江方志之滥觞。黑龙江相对独立的方志产生于清代,主要是流人所撰写的侧重于舆地和风俗的方志。此后方志渐多,清末、民国时期主要是伴随《黑龙江通志》和《吉林通志》编纂而产生的志书及有关采集实录、清册、志料。一句话,黑龙江方志兴于清,盛于民国。到目前截止,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现存清代、民国时期方志包括志料、清册、舆地图志84种。

一、清代黑龙江方志述略

(一)清代黑龙江流人方志

清代的宁古塔、齐齐哈尔等地是流人流放的重要区域。这些流人到达戍地之后,虽然他们日日夜夜思归盼赎,希望早日回到自己的故乡,与亲人团聚,但当他们一踏入这片陌生而又充满神话色彩的塞外沃土的时候,便深深地热爱上了这片土地,为之流血、流汗,乃至献出自己的宝贵的生命。即使是有幸被赦归返籍之后,也依然怀念这片热土,或在流戍地奋笔耕耘,或在故乡追忆往事,于是,一篇篇、一部部纪略性质的地方志便相继诞生。如《绝域纪略》《柳边纪略》《宁古塔纪略》《龙沙纪略》《卜魁风土记》《卜魁纪略》等便是其中最具的代表作品。这些地方志不仅是研究宁古塔、齐齐哈尔地区历史的重要文献,也是研究黑龙江省和东北历史的珍贵历史资料,是清代黑龙江文化典籍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为清代黑龙江方志文化书写了绚丽篇章。

康熙《绝域纪略》,又名《宁古塔志》。(清)方拱乾撰。拱乾(1596-1666),初名策若,字肃之,号坦庵,又号苏庵、云麓老人、江东髯史等。安徽桐城人。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四月初三日(4月29日)生。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中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中进士,授官庶常。崇祯十三年授编修,累迁中允、左谕德,晋少詹事,充东宫(太子)讲官。清顺治十一年(1654年),拱乾被清廷起用为内翰林秘书院侍讲学士,后升詹事府右少詹事,兼内翰林国史院侍读学士。顺治十四年(1657年)秋,拱乾第五子方章钺参加南闱乡试,考中举人。十一月,南闱科场案发生,章钺被言官劾为与主考官方猷“联宗有素,乘机滋弊”而入狱。翌年拱乾受株连入狱。其长子方孝标、次子方亨咸也陆续入狱,并于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判处全家流徙宁古塔。顺治十六年七月十一日始抵宁古塔旧城(今海林旧街)。十八年冬,被赎罪赦还。康熙元年(1662年)七月,方拱乾据在宁古塔之见闻,写成《绝域纪略》一卷(1)。书内分流传、天地、土地、宫室、树畜、风俗,饮食等部分。是黑龙江省现存最早的一部风土记,是有关宁古塔记载的第一部志书。

康熙《柳边纪略》四卷附《塞外草》一卷,(清)杨宾撰。杨宾(1650-1720),字耕夫,一字可师,号大瓢,山阴人(今浙江绍兴)。父安城,以罪戍宁古塔,年40岁时,始得一省两亲于塞外,数月辄返。成书于康熙三十五至四十六年(1696-1707念)之间或稍后。书名中“柳边”者,即“插柳为边”,它是从清初顺治间开始分段修筑,至康熙陆续完成的一条柳条篱笆,用来禁止边内居民越过篱笆打猎,采参和放牧之用。正如《纪略》书中所云:“柳边者,插柳条为边,犹古之种榆为塞。”柳边又名条子边,西自长城,东至船厂止;北自威远堡门起,南至凤凰山止。设边门21座。

杨宾“才高识远,留心经世大略”。省亲途中,每逢岩疆要地,必停下车马,游览凭吊,并向老兵退卒询访遗闻逸事。在宁古塔,侍奉父母之暇,也常常访问渤海国遗迹(杨宾自以为是金、元遗迹)及明代设立奴儿干都司所领辖部落种族等事。他对渤海国上京龙泉府做过实地考察。在考察时,凡山川形势、阨塞规模、驿站道里、城郭屯堡、物产风俗、语言嗜好,无不博访周览,详稽备载。这为他以后书写《柳边纪略》打下了基础。(2)

杨宾通过自出关以达戍所,凡道里城郭、屯堡、民情、土俗、方言,河山之险要阨塞,悉数记之。并将赴戍所考察的结果,与文献中的记载互相印证,援古证今,笔之于书,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撰成此书,详细记述了清初盛京、宁古塔、瑷珲三将军所辖地区即柳条边外的形势、山川、道里、卫所、官制、兵额、城堡、驿站,部落、寺庙、贡赋、物产、民情、风俗等。

因此《柳边纪略》是第一部比较全面系统记述黑龙江、乃至东北历史地理之作,被梁启超誉为开边徼地理研究风气的名著,也是宁古塔地区有关历史的重要地方志。当时名流如费密、潘耒、林侗、黄中坚、王源、魏世俲等纷纷为之题词、作序。《纪略》一般版本大多著录为五卷,铁岭杨霈为合编一册,抄之成书,将其著录为四卷,《塞外草》一卷,合计亦为五卷。此即筠石山房抄本也。霈序言:“此志士之为也,当与《西域志》垂不朽。”“潘耒题序略云:“白山黑水之间,在古为荒服,不隶版图;自辽、金叠兴,本朝复肇基其地,疆理规划之制寖详。然纪载疏略,志乘缺如;迩来流人迁客,颇多文士,往往能言其山川风俗,然未有考古证今,著成一书者;以地荒民朴、文献无征故也。”宾自序有云:“文献备,而郡县之志成。”其意以备修志之用也。洪亮吉《卷施阁文集乙集》卷八《杨耕夫先生《柳边纪略序》有云:“亦何尝不可补域中志乘之遗备”。故此编当与《辽东志》《全辽志》同例。附《塞外草》,为宾出塞咏所见闻之歌诗也。《清史稿》说;“宾撰《柳边纪略》,述塞外事甚详。”《清史列传》亦云,“其书网罗巨细,足以订史书之谬,而补版图之缺。”实不过誉。

康熙《宁古塔纪略》一卷,(清)吴桭臣撰。该书系作者于康熙六十年追忆青少年时代于其父吴兆骞被遣戍宁古塔之见闻而成。对于宁古塔地区的物产、气象、流人生活,尤其是风土人情、山川名胜,均有所记述。

桭臣,字南荣,吴兆骞之子。康熙三年(1664年)十月十四日(12月1日),生于宁古塔旧城(今海林旧街)。小字苏还,“取苏武还乡及早还苏州(清代吴江隶属苏州府)之意。”后改名桭臣。康熙六十年七月,吴桭臣撰成《宁古塔纪略》“所叙己身居三分之一,大半多述土风”。由于所记多为亲身见闻,因此“信而有征”,但由于此书系作者晚年追忆之作,因此所记之事在时间上每多舛误。但作为第一手史料,仍不失为研究清初宁古塔地区乃至东北史、黑龙江地方史的重要文献。(3)

康熙《龙沙纪略》一卷,(清)方式济撰。式济(1676-1717),字屋源(一作渥源),号沃园,安徽桐城人。方登峄之子。康熙十五年(1676年)生。工诗善画。少年侨寓金陵(今南京市),16岁补诸生(秀才),经常省墓于桐城,与当地名士唱和,“积诗盈帙”。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式济中举人,次年取进士,授内阁中书舍人。《南山集》案发生后,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随双亲流戍齐齐哈尔。困境中,式济吟咏不辍,依然“笃志经学”,通过调查研究,写成《龙沙纪略》。(4)“龙沙”一词,最早见于《后汉书·班超传》赞曰:“坦步葱雪,咫尺龙沙”。章怀太子注曰:“谓葱岭、雪山、龙堆、沙漠也。”以后诸家皆认为“龙沙”在西不在东。《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龙沙纪略》的命名说得非常清楚:“始误以龙沙为一地,而诗家遂沿为塞外之通称。式济记东北事,而以龙沙为书名,盖沿用旧文之故。”全书分方隅、山川、经制、时令、风俗、饮食、贡赋、物产、屋宇等九门。记述了清初黑龙江行政区划,黑龙江两岸水系,边地官制、兵制、人口、赋税、边防以及物产、风土人情等重要史实。《四库全书提要》称此书对某些江河水系之考辨,“即足以订辽金诸史之讹,并可补《盛京通志》之阙……乃舆地家不可少之书也”。有人更谓此书“单词只字皆可宝贵”。故有人认为,《纪略》“实为黑龙江文化之祖,千载以下,万里以外,考兹土之物产风俗者,孰不珍重之。”虽然有些过誉,然《龙沙纪略》作为黑龙江省少数几种古代史志之一,实属极为重要的一种。

乾隆《卜魁风土纪》,(清)方观承撰。观承(1698-1768),字遐谷,号问亭,又号宜田,安徽桐城人,方式济之子。雍正十一年(1733年),由监生加中书衔,十三年,补内阁中书,乾隆二年(1737年),任军机处行走,三年,迁兵部主事,累迁吏部郎中、直隶总督加太子太保。三十三年,病故。其祖父方登峄及父方式济康熙五十年(1711年)谪居卜魁城(今齐齐哈尔)二十年间,他往来多次,探望祖父和父亲,后将亲身经历,耳闻目睹。调查研究之情状,撰写成《卜魁风士纪》一书。(5)全书设有方隅、山川、气候,物产、民族、风俗、贸易、边防等目。用笔简朴,全书约千字,民族目记载较详,其他诸目简略。为齐齐哈尔最早之地方志乘。

道光《卜魁记略》,(清)英和撰。英和(1771-1840),姓索绰络氏,字树琴,号煦斋,满洲正白旗人。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进士,选庶吉士,后授翰林院编修,升侍读学士。嘉庆、道光间,任内务府满洲官,户部尚书协辨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因编仁宗实录,加太子太保。道光七年(1827年)十月,以承办华峪地宫浸水案,谪戍黑龙江。居齐齐哈尔三年,至道光十一年释归。著有《卜魁城赋》《恩福堂诗集》等。谪戍间,以亲身经历,调查探访,搜集考证,撰成《卜魁纪略》,约二千字。(6)全书列有城池、建置、山川、交界、古迹、官制、兵防、交通、人物、户口、官学、气候、物产等目。取材广博,典雅翔实。记述清前期黑龙江官制、兵防甚详。

(二)清代黑龙江流寓人士所撰方志

黑龙江由于开发较晚,文化相对落后于关内诸省。文化除流人文化以外主要是流寓文化。黑龙江包括方志在内的文化典籍除了流人以外,主要是流寓人士完成的。其中较重要的方志主要是《黑龙江外记》《黑龙江述略》《黑龙江志略》《黑龙江乡土志》等。

《黑龙江外记》,(清)西清撰。西清,字研斋,满洲镶蓝旗人,西林觉罗氏。系清康熙、雍正朝重臣鄂尔泰曾孙。自幼从师读书,精通满语,汉学造诣亦很深。嘉庆十一年(1806年),西清从京师(今北京)经盛京(今沈阳)、吉林到齐齐哈尔,任黑龙江将军衙门银库主事,旋兼管义学之职,后复受命兼管税课。西清每于公暇,尝检署中典籍、公牍、舆图,或出遇村民野老讲地方风土掌故,必驻足听,归而一一录之。最后综理所得,条分缕叙,写成《黑龙江外记》八卷,由是齐齐哈尔并黑龙江山川、建置、城堡、台站、天时、职官、兵防、贡赋、风俗、物产与流徙、谪籍、人物等藉可考见。(7)是书将《黑龙江舆图略》列于卷首,是图纳六城、二岭、三江、二池以及道路、台站于尺幅,并记注入关出塞里程,使阅者一目了然。评者谓其“善择政暇,博搜土风”,“抚燕山旧卫之舆图,本辽东三省之地志”,“判不妄下,语岂徒作”,“体务见大,事取传信”。是黑龙江一部重要的的地方志。

《黑龙江述略》,(清)徐宗亮撰。徐宗亮(1834-1904)字晦甫,号椒岑。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九月生。安徽桐城人。因终身不仕,以文章宦游于公卿间,曾入李鸿章幕。光绪十三年(1887年),将军恭镗上任后,“锐意筹边”,为了网罗人材,除奏调李金镛外,还聘请徐宗亮为幕僚。徐宗亮居黑龙江三年,亲自考察当地山川、风俗、政治利弊,然后将调查研究的材料,与档案材料相印证,于光绪十五年著成《黑龙江述略》一书。(8)该书共分6卷,依次为疆域、建置、职官、贡赋、兵防、丛录。其中于边疆之沿革、分界之得失、兵屯之缓急、财政之实耗及施政之利弊,记述甚详。又引古筹今,力主屯田开矿,发展边疆经济,建立水师,巩固边疆国防。书成后,倍受当时人推崇,或谓“切当世之文”,或谓“此经世实用之书也”(李鸿章:《黑龙江述略·序》)。光绪十五年刊行后,“人士争购取之,几盈海内矣”。甚至风行海外,日本报刊也征引了此书。姚永概有“书生筹国托空文,岂备东邻乘异闻”之叹,足见其影响之大。

《黑龙江志略》,张国淦撰。张国淦(1876-1959),字乾若(潜若),号仲嘉,一号石公,湖北蒲圻县(今赤壁市)城关人。光绪二年(1876年)闰五月十六日(7月7日)生。官历北洋政府国务院秘书长、教育总长、农商总长、司法总长等要职。他既是一位尽心国事、廉洁刚直,并能通权达变,善于排难解纷的政治家;又是一位博学卓识、著述等身、崇尚民族气节的知名学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经黑龙江将军程德全奏调来黑龙江,委派为抚院秘书官,帮办对外交涉事宜,并出任黑龙江通志局总纂。在黑龙江供职三年,先任调查局总办。周树模任巡抚后,又任命为财政局会办、交涉局总办。然迁调频仍,兼职较多,公务繁忙,但他仍能挤出时间,潜心著述,积极为筹备和参加江省各项建设事业进行研究考察,提供服务。他将平时所收集的资料“竭月馀之力,分别部居,叙其大概”,按照方志体例编纂成了黑龙江的第一部通志《黑龙江志略》。全书分为地理、人种、官制、谘议局、地方自治、财政、军政、外交、教育、巡警、实业、交通、边务、宗教14卷。书中采用了“只载事实,不羼论议”,略于沿革而今世独详的方法,突出财政、实业等内容,体现了“经世致用”的思想,为黑龙江保存了十分重要的史料。同时也是张国淦第一次参加修志实践。原稿本现藏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该志被收录于笔者整理的《清代黑龙江孤本方志四种》之中。(9)

《黑龙江乡土志》,(清)林传甲撰。林传甲(1877-1922),号奎腾。福建闽侯人。著名教育家、方志学家。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拣选广西知县。同年,经署黑龙江将军程德全奏调,林传甲夫妇从广西赴黑龙江省,先后被委任为文案处帮办、学务处提调、学务公所总务科长、教育司科长兼教育行政会议长、通俗教育社社长等职。著有《黑龙江教育日记》。此外,还著有《龙江旧闻录》《龙江进化录》《龙江史论》《黑龙江教育状况》等著作。1917年,在中国地学会发起编《大中华地理志》,并被推举为总纂。先后编纂并出版了浙江、江苏、安徽、福建、京师、京兆、湖北、直隶、山东、湖南、吉林等地理志。他计划编纂的《大中华地理志》还包括全国1844个县,每县一册。林传甲亲自编纂了《大中华直隶省易县志》《察哈尔乡土志》等。(10)

林传甲特别注重地方历史的研究与普及。在宣统年间编著的《黑龙江乡土志》,既是一部通俗的历史读物,又是启蒙教材。该志是一部供少年儿童学习的乡土教材。分为地理、历史、格致三部分。每部分80课,共240课,后附以《讲堂规则歌)10首儿童歌谣。

(三)清代黑龙江府州县志

清末黑龙江省共设有3道、7府、6厅、1州、7县,在今黑龙江省松花江以东地区原为吉林行省所辖共设有2道、7府、3厅、1州、7县。合在一起,仅有府志两部,县志一部。即宣统《呼兰府志》、宣统《宾州府政书》、光绪《巴彦州志略》、光绪《长寿乡土志》,但却填补了黑龙江府州县志的空白。

宣统《呼兰府志》,为呼兰知府黄维翰纂修。黄维翰(1867-1930)字申甫,号稼溪。江西崇仁人。光绪二十年(1894年)中举人,次年中进士,曾任兵部职方司主事、陆军督练公所参议。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任呼兰知府。纂有《呼兰府志》十二卷。分为地理略、政治略、财赋略、交通略、外交略、祠祀略、学务略、武事略、人物略、礼俗略、物产略、艺文略。府志资料“得之于父老传说者十之三四,得之实地调查者十之四五,得之于旧记者十之二三。”(黄维翰:《呼兰府志·例言》)全志详政治、财赋、武事、礼俗,考证翔实,资料丰赡,内容丰富完整,堪称一方之全史。叙述“有如太史记事,典雅可爱”。实为黑龙江府志之权舆,又开郡邑志之先河,对黑龙江及东北后来地方志编纂产生较大影响。特别是民国九年《瑷珲县志》除另设《库路志》两卷以外,体例几乎与《呼兰府志》完全相同,其中礼俗志基本全部照录于《呼兰府志》的《礼俗志》。其资治作用亦十分明显。正如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在序言中所说:“留心边事者,观余与黄君之所述,倘有恢廓其规而为国防之至计者乎,盖不独一州一域之所利赖也己。”(徐世昌:《呼兰府志·序》)邑人果荣纶言道:“呼兰自有清雍乾间始设军府,草莱初辟,文献无征,昏暗如长夜,今之白日昭昭,伊谁之力欤!东海相国其积年所规画者,名之曰《东三省政略》,公之书虽囿于呼兰一府,其所论著则治江省者莫能外焉。盖固圉实边之伟著也。”(果荣纶:《呼兰府志·跋》)黄维翰是近代著名的史志学者。曾参加黑龙江通志的编纂,著述颇丰。除《呼兰府志》外还撰有黑龙江人物志《黑水先民传》,是黑龙江地区,以及整个东北地区的第一部人物传,为研究黑水先民在东北开发中的贡献,有着相当高的史料价值。

宣统《宾州府政书》,由宾州知府李澍恩编纂。宣统二年(1910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分为甲、乙、丙、丁4编,分别为写真绘图、公牍辑要、风土调查、统计年报等。是黑龙江第一部政书体志书。

宣统《巴彦州志略》,巴彦知州陈元慎纂修,宣统二年(1910年)成书。已佚。该志是黑龙江唯一的一部州志。

光绪《长寿县乡土志》,(清)刘清书等监修、王炳辰等编纂。该志是清代黑龙江唯一的一部县志。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成书。全志分为历史、政绩、兵事、人物、人类、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等10卷。原稿本现藏吉林省档案馆,该志被收录于笔者整理的《清代黑龙江孤本方志四种》之中。(11)

(四)清代黑龙江各城志

清代黑龙江曾设有六城,即齐齐哈尔、黑龙江(瑷珲)、墨尔根(嫩江)、布特哈(讷河博尔多)、呼兰、呼伦贝尔(海拉尔)。清末再加上通肯(海伦)城则为七城。由吉林将军管辖的有宁古塔(宁安)、三姓(依兰)、阿勒楚喀(阿城)每城以副都统或副都统衔总管治之。有志书的有光绪《墨尔根志》、光绪《三姓志》和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上报的《图说清册》,由宁古塔副都统上报的《宁古塔地方采访志书清册》。

光绪《墨尔根志》,佚名纂。约光绪三十年(1904年)成书。它是按照光绪二十三年(1907年)颁布的《黑龙江通志条目》编纂的城志。全书分为建置沿革、疆域、山脉、水道、桥梁、公署、学校、坛庙、田赋、兵坊、部族、风土、物产、职官、爵秩、表、烈女等17卷。原抄本现藏日本东洋文库。该志被收录于笔者整理的《清代黑龙江孤本方志四种》之中(12)。

《三姓志》与《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上报〈图说清册〉》《宁古塔地方采访志书清册》均为光绪十七年为编纂《吉林通志》上报吉林将军衙门所成。

《三姓志》,由三姓副都统富魁纂修。志书共分地表、学校、疆域、山川、村落、卡汛、建置沿革、公署、衙门、库款、田赋、户口、贡品、官兵、防营、炮台、军器、职官、名宦、科名、物产、庙寺、旌表、属站等28卷。

《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上报〈图说清册〉》,内容包括阿勒楚喀疆域图说、阿勒楚喀城说、城内桥说、庙说、牌楼说、副都统衙署各处官房说、堆拨房说、围场境说、八旗官房说、渡口说、白城说、京城屯说、四站说、宾州厅说、旗屯游牧界说、阿勒楚喀额设官兵事宜说。

《宁古塔地方采访志书清册》(又称《宁古塔地方乡土志),由宁古塔副都统富尔丹主持采访成稿上报吉林将军衙门。《清册)共分本朝建置沿革、宁古塔城池、驿站、仕宦、官署、田赋、坛庙、渡口、疆域、桥梁、古迹、山川、物产、宁古塔户口等14部分内容。

(五)清代黑龙江舆地图志

清代黑龙江舆地图志有两部,一为同治《黑龙江通省舆总册》,一为光绪《黑龙江舆图说》。

同治《黑龙江通省舆图总册》,是黑龙江将军衙门于同治三年(1864年)六月二十八日呈报给清政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同省舆图总册。《总册》以黑龙江六城,即齐齐哈尔、黑龙江(瑷珲)、墨尔根(嫩江)、呼伦贝尔(海拉尔)、呼兰、布特哈(今讷河市城西老站即原博尔多驿站)为地理坐标,以条目的形式记述各城所辖境域沿边四至并各城以内山川形势、城村方向道里、远近防易及居人住牧、台卡、营汛、驻扎处所、官兵数目以及各城的台站、卡伦、渡口地点、名称、相距里数,同时对各城现存的古城遗址、封堆、较大的窝集林、松树林等亦记述颇详。《总册》融自然地理与人文地理内于一炉。对研究黑龙江的历史地理、古今地名、民族人口、军事制度,历史古迹、水路交通,以及黑龙江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史均有重要参考价值。为黑龙江最早的舆图文献——舆图志。原抄本现藏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中。该志被收录于笔者整理的《清代黑龙江孤本方志四种》之中(13)。

光绪《黑龙江舆图说》,系为编纂《清会典》所编辑黑龙江舆图所成的图说。《舆图》及《图说》为(清)屠寄纂修。屠寄(1856—1921),字敬山,号结一宦主人,江苏武进人。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授庶吉士,散馆政工部主事。民国后任国史馆总纂;著有《蒙兀儿史记》《黑水行记》等。光绪二十二年,任黑龙江舆图局总纂,主持黑龙江舆图测绘。二十五年图成,共六十一幅,并成《图说》,约五万字。是书分为黑龙江省总图说、齐齐哈尔城图说、黑龙江城(瑷珲)图说、墨而根城(嫩江)图说、布特哈城(讷河、莫力达瓦旗)图说、呼伦贝尔城(海拉尔)图说、呼兰城图说。呼兰厅(巴彦)、绥化厅则以表的形式为说。是书为黑龙江省山川地形等地理情况最早的一次科学测会成果。对境内山河择《大清一统志》所有山河涉及黑龙江者悉数列入外,又将新查出者添入,以备查考。是书以山为地理坐标,以水为经,分别详述各城建置沿革、辖境四至、山川地理、水路交通,其中一些山脉、水道则根据史地专著记载,详列其异同及演变,对满语、蒙古语的名称进行了翻译。黑龙江之左,外兴安岭之阳,地既辽阔,路途险阻,且已在界外不便查绘,就彼图滨江站道,行旅易至之地,悉以详绘,而江左照约留驻之旗屯五十五所,尤详细会入十里方底稿图中。是书博采旧籍,核以实地考察,考证记述较精审。对咸丰八年(1858)以前黑龙江之左、外兴安岭之阳失去的旧地,依据典籍进行绘制,以示不忘本,尤见其爱国精神。

二、民国黑龙江方志考略

(一)省志

民国时期,是黑龙江方志发展较快时期。省级志书,除黑龙江通志编纂以外,主要有《黑龙江通志纲要》《黑龙江》《黑龙江乡土录》。

民国《黑龙江通志纲要》二卷,金梁纂。金梁(1878-1962),字息侯,瓜圃,满洲人,时称金太史梁。孙占尧(孙烈臣)于民国八年(1919年)督黑龙江,属金梁修纂通志,经过五年广事搜罗,探风问俗,以定制作,先集资料作长编,得稿三五百万言,装百五十册,全书脱稿。以后,省长于振甫(驷兴)命其利用一月时间进行补辑缮正,题曰《黑龙江备志》,又以全书卷帙过多,复录其纲要为二卷,民国十四年(1925年)梓刊。(14)是志门类皆以志名,纲要曰大事志,仿《临安志》,提纲挈领,分代编年。沿革志、疆域志、山川志、建置志(列六目)、官制志、风俗志(列十四目)、财政志、户籍志、田制志、教育志、物产志、实业志(特创兹编)、选举志、交涉志、交通志、武备志、人物志、艺文志、金石志。凡二十卷。除金石志外,皆有子目,约二万字。金氏修志,能以见及新政而列入门类,颇可取。修志记述有法,阅者称善。

民国《黑龙江乡土录》,又名《黑水方舆氏族沿革志》,郭克兴编。克兴,原名克兴额,达斡尔族,姓郭博勒氏。生於清光绪十八年(1892年),毕业於陆军贵胄学堂,三十三年,授蓝翎侍卫,宣统元年(1909年),任四品郎中,民国三年(1914年),陆军大学肆业,曾任陆军步兵上校职。著有《黑水郭氏家乘》等。克兴根据历代正史、官书、名著,考订黑水方舆沿革、氏族源流,甄录是志。《黑水郭氏家乘》,二十载而告成,分为三集,《黑龙江乡土录》为其第三集。全书分两篇,凡二十五章。第一篇方舆志,列目为释名、沿革总论、龙江道、绥兰道、黑河道、呼伦道,凡六章。第二篇郭旗志,列目为总论,连呼尔、索伦、鄂伦春、锡伯、挂勒察、巴尔虎、毕拉尔、额鲁特、他贲、兀良哈、札萨克图、满洲、蒙古、汉军、回民、通古斯(呼尔喀、费雅喀),满族考略、姓名考略(金姓表),凡十九章。山川、经制、物产、风俗诸目,或详政略,或有专书,兹不复及。是志分门别类,辑录众家之说,然后附以按语。克兴所撰,间亦阑入。内容赅博,考证精详。第二篇之第二章达呼尔纪略,引述达斡尔族源,花灵阿的黑水国说,孟定恭的索伦族,别有白鞑靼、蒙古、满族诸说,他提出契丹大贺氏说。记述了大量黑龙江民族学资料,是黑龙江第一部民族史著述,为民族史学者所推重。

(二)黑龙江舆地图志

《黑龙江》,缪学贤编。该书是《黑龙江省全图》的说明。记事止于民国二年(1913)年。全书平列篇目二十一:黑龙江水道图说、记黑龙江界务、记黑龙江省民族、记呼伦贝尔民族、记呼伦、胪滨、室韦三属近事,记华人入俄境起票事、记瑷珲人民渡江起票事、记中俄违界百华里商货免税事、记黑龙江航权、记黑能江省垦务附全省农产物类表、记讷谟尔河垦务、记黑龙江省现办各矿附全省矿产表、记黑龙江省探伐森林附记全省大森林、记东省铁路、记黑齐交通事、记兰海齐昂铁路、记黑龙江省应修道路、记黑龙江左岸铁路、记俄在远东最近之军备垦殖、记阿穆尔省民国二年赛会。该书是在章太炎的指示和精心策划下,为使韩紫石等编绘的《黑龙江全图》更具资治、适用特点,他命令缪学贤广泛搜集黑龙江省实业材料,加以记号,附之说明,以便流通。缪学贤深入实地详细调查,参考邹代钧、屠寄、林传甲等人的著作,历时4个月,编成了《黑龙江省全图附说》,章太炎还亲自进行了审阅。1913年6月由东三省筹边公署出版,这便是流传至今的缪学贤编撰的《黑龙江》一书。

(三)道志

黑龙江自清末设道。民国因之。今之黑龙江境内至1929年废道止,曾设龙江道、绥兰道、黑河道、呼伦道、滨江道、依兰道、延吉道等。编有道志的惟黑河道编有《黑河观察使筹办政务志略》《黑河道尹政务志略》。这两部志书都是纂辑类政书体的政务志。即将任内案牍分门别类地编辑在一起,有较强的文献价值。两部志书均由黑河观察使(道尹)张寿增纂辑。张寿增,字鹤岩,直隶宛平人。青年时,就学于京师俄文学堂,精通俄语,善于外交,历充奉天交涉局提调、黑龙江省交涉局总办、胪滨府(满洲里)知府,黑河道尹、黑河观察使兼外交部瑷珲特派交涉员等职。

《黑河观察使筹办政务志略》,全书分为上下两编,叙事自民国二年1月至三年7月观察使任内。“上编说明专叙事由,以详沿革之情形;下编抄案摘录文牍,备载办理之手续。”

《黑河道尹政务志略》,全书共分5卷,叙事自民国三年7月改任道尹起,至四年9月卸任止,14个月内历办成案分为边务、内务、外交、财政4项,按目编为4卷。卷五为巡阅所属报告,内含黑河道疆域、职官沿革、种族、建置、经政、物产及瑷珲、呼玛、萝北3县及漠河设治局之内务、交通、人民生计、风俗人情、宗教、自治、司法、实业、财政、警察、卫生、教育、征收等内容。

(四)城市志

民国时期,黑龙江编纂了两部市志。一部是《龙城旧闻录》,一部是《牡丹江风土记》。

民国《龙城旧闻录》四卷,又名《龙城外史》魏毓兰编。毓兰(1876-1949),字馨若,一字馨鈅,号琴猗,又木号山人,山东黄县人。清末曾在奉天(今辽宁沈阳)、长春从事新闻职,民国元年(1912),迁转齐齐哈尔。民国五年,办《黑龙江报》,民国十一年(1922年)、十八年两度任黑龙江通志局分纂,撰《职官志》,补选《武备志》,著有《木叶山馆丛书》二十馀种、《黑水诗存》二卷附《集唐》二卷。是志依据故老传闻,就耳目所及,参益前人所记,私家著述,网罗散失,积时阅六寒暑,计稿得百万言,统名曰《龙塞丛编》,抽摘旧闻数十种增刊,名曰《龙城旧闻》。是志有纲有目,设列建置、人物、礼俗、艺文四门,门下设附记。卷一建置,录载沿革大要,建置始末,附齐齐哈尔城考及卜魁(齐齐哈尔)神话,卜魁音义,古迹、古器;卷二人物,附记名宦和民族,卷三礼俗;卷四艺文,附诗、赋。齐垣民族朞繁,礼俗亦各为风气,虽详尽未能,而民俗已可概见。人物门裒辑的历史人物传略,不仅录有清代的中兴名将,还录载不见经传的近世人物事迹。是志记载范围,以齐垣为限。其有关全省者,亦连类及之。记载时期,断自齐齐哈尔建城始,迄清季止,近闻不录。约八万字。为地方历史、民族历史研究,提供重要资料。

民国《牡丹江风土志》,颜公权著。1943年8月成书。颜公权利用公馀之暇,集采遗闻,详考牡丹江市地理,辑录文献,调查风土、人情,更多得之于传闻。究及户口、商业、经济、交通、教育、吏治等诸要政,以篇章节目体例编排,全书分为三篇,上篇为历史之部,设总论、古代满洲,。中编为省之概况,设总说、教育、礼俗、文学、交通、社会事业、市之全貌。下篇为概说,设机关、文化事业、礼俗、其他等。志末附古今神话及传说。

《呼伦贝尔志略》,程廷恒、张家璠编。全志分为经纬度、山水、方舆沿革、沿边形势、建置、官制、边务、外交、兵事、军备、司法、警察、清乡、市政、防疫、交通、财政、宦绩、民族、户口、宗教、礼俗、人物、列女、选举、教育、商业、垦殖、牧畜、森林、渔猎、物产、古迹、艺文、蒙旗复治始末、督办善后年事记略等36个门类。是志详军事、详外交,详蒙旗,地方特点突出,边塞风情浓郁。

(五)县志

民国时期是县志蓬勃发展时期。民国初期的县志多数分为总论、地志、政治、教育、实业、财政、兵制7章。如民国二年《瑷珲县志》、民国三年《拜泉县志》民国《大赉县志》《海伦县志》《安达县志》《嫩江县志》《肇州县志略》《大通县志》《绥化县图志》《兰西县志》等。民国四年(1915年)11月4日,黑龙江巡按使公署拟定了《黑龙江通志目录》,目录分为舆地、建置、经政、礼志、武备、职官、选举、人物、艺文、蒙旗、外交、志馀等12个门类。嗣后的县志大多都按照这一目录进行编纂的。如民国《巴彦县志》《兰西县志书》《绥化县志》,以及民国七年《拜泉县志》、民国九年《瑷珲县志》、民国《泰来设治局志书》《通北设治局志书》《林甸县志》《汤原县志略》。其中民国七年《拜泉县志》仅将“舆地”改为“地志”,省略“外交”;民国九年《瑷珲县志》只是多了“库路志”两卷;民国《泰来设治局志书》仅多了“总论”;《通北设治局志书》少“蒙旗”“外交”“选举”三门;《林甸县志》少“外交”“志馀”;《汤原县志略》仅多“财政”一门。嗣后,虽然仍有一部分志书篇目设置比较简略,如民国《望奎县志》仅设地理、交通、政治、财政、学务、武事、礼俗、人物、艺文、物产等10个门类,《东宁县志略》仅设疆域、物产、风俗、商业、生计状况、人物、古迹、交通8章,《方正县志》仅设职方、建置、形胜、赋役、乡间、学务、风物、职业、礼典、拾遗10个门类,但总体看门类则日趋繁复,篇目设置也愈加周详。民国《宁安县志》分为舆地、建置、职官、祀典、选举、自治、教育、司法、军警、赋税、度支、交通、职业、古迹、宗教、祠宇、人物、物产、风俗、赈恤、艺文、志馀等22个门类。民国《桦川县志》共分大事、沿革、舆地、交通、实业、物产、建置、职官、行政司法、选举、自治、教育、礼乐、军警、兵事、田制、财政、度支、货币、殖民、风俗、宗教、慈善、卫生、人物、古迹、金石、艺文等28个门类。

民国时期黑龙江县志篇目的设置是随着黑龙江社会的发展进步而日趋完善的,志书内容的记载也愈加周详。这一时期黑龙江体例比较完备,资料比较翔实的县志有民国九年《瑷珲县志》《宁安县志》《呼兰县志》《绥化县志》《龙江县志》《依兰县志》《珠河县志》《讷河县志》《延寿县志》《宾县县志》等。

(六)采集实录、志料、清册

民国时期,一些县分,在向黑龙江省通志局报送采集实录、志料、清册的同时,自己单独形成了志书,如龙江、巴彦、绥化、安达、肇州、望奎、瑷珲等县。未单独形成志书的有景星、大赉、绥楞(棱)、木兰、肇东、肇州、萝北等县。这些采集实录、清册、志料连同一部分可以独立存在的部分志书已由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地方志研究所联合编辑成《黑龙江通志采辑资料》分为上中下三册,于1985年结集内部出版。其中辑有龙江、景星、泰来、扎赉特、拜泉、绥化、巴彦、绥楞、安达、望奎、木兰、铁力、肇州、郭尔罗斯后旗、瑷珲、汤原、萝北等17县(旗)的采集实录、志料、清册、表50种。

三、黑龙江通志编纂始末

《黑龙江通志》编纂始于黑龙江舆图的编纂。光绪十六年(1890年)二月二十二日(3月12日),黑龙江将军衙门为编纂《清会典),设立黑龙江舆图局,照会呼兰副都统、呼伦贝尔副都统、署黑龙江副都统、署墨尔根副都统、布特哈总管、署兴安城总管、呼兰厅同知、绥化厅通判等拣派妥员,周查山川大小、高矮、相离远近里数,江河湖泡深浅、大小、度数及起止源流、分汇处所,逐项测绘详图,列具详说,先行具报,万不可以旧图塞责。(15)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五月十六日,黑龙江将军恩泽奏准将工部主事屠寄暂留江省总纂《黑龙江舆图》。(16)十月二十七日黑龙江舆图局兼通志局启用关防,命佐领迎福为通志局提调。(17)十一月初七日,将军恩泽鉴于《黑龙江舆图》既未绘成,纂校人员坐待图成,旷废岁月的实际,饬令一面纂修舆图,一面将黑龙江古今建置沿革翔实考订,凡近数十年中疆域之盈缩,官司之废置,练军防勇之变更、旗屯民田之垦辟,一切地方政治,以类编纂,冀得汇成通志。(18)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二月二十九日黑龙江将军恩泽奏请创议纂修《黑龙江通志》并仿造《承德府志》拟定了《黑龙江通志条目》。《条目》分诏谕、天章(巡典附后)、图说、晷度表、建置、沿革、疆域、界约、山脉、水道、关隘、桥梁、公署、学校、坛庙、古迹、冢墓、田赋、蠲恤、兵防、部族、蕃卫、风土、物产、职官(表)、名宦、爵秩(表)、人物等28门或目,其中正表有三,图说一,共37卷。(19)这是黑龙江最早的通志篇目。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四月《黑龙江舆图》告成。四月初五日,黑龙江将军恩泽、齐齐哈尔副都统萨保咨请吏部、兵部、户部、会典馆,为节省经费,通省志书暂请停办。原奏曰:“现在全图告竣,其沿革、晷度、疆域、山形、水道、城站、古迹、鄂博、卡伦,不难按图成说。惟自康熙年间设官驻兵以来,一切档案多系满文,必须详细检核,译成汉文,方便编辑。江省本无专志,《盛京通志》所附事迹至为简略,而方式济《龙沙纪略》、西清《黑龙江外记》、徐宗亮《黑龙江述略》诸书,皆私家著述,随意札记,不合志体。必欲准今酌古,勒成一书。翻译既需时日,编纂尚待多才,图局经费又苦支绌,只可暂将志书停办。待满汉翻译人员将历年档案以类查检译汉,造成底册,届时再请拨款派员接办。”(20)

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事变”,俄军压境,省城沦陷,将军寿山殉职,屠寄等离江,通志局亦宣告暂停。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虽然张国淦在黑龙江期间曾出任黑龙江通志局总纂,但黑龙江通志的编纂工作实质并没有真正地开展起来,张国淦只是个人利用业馀时间完成了一部简略的《黑龙江志略》。

民国改元,复修通志。民国二年(1913年)黑龙江民政长朱庆澜专门向大总统呈报了《呈大总统创修黑龙江通志谨陈筹办情形文》。在呈文中指出创修《黑龙江通志》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出编修《黑龙江通志》有四难;一难是清初档案,未免遗失,虽然档册充栋,但多属满文,又不可能全部翻译,更没办法进行摘要。二难是府厅州县均无旧志,志书编纂尚处于萌芽状态,调查采访,困难增大。三是江省开发较晚,缺少修志人才,加之地方条件艰苦,中原有学之士闻苦寒而裹足,延聘“三长”,又需重金。四是缺少藏书省内亦缺乏书店,需要参考文献,则需要远处购买。为避免“胜国之案籍就湮,高年之俗旧无存”,仍然要知难而进。为此,决定在民政长公署附设黑龙江通志局,确定体例,“从事采辑,并责成各县知事及各总管、协领、交涉、旗务各局处,将本管应行修辑各项,细心搜讨,纂辑成言,汇交该局,详加勘定。”同时制定了《黑龙江通志局章程》。《章程》共15条。通志局内设采辑、编纂、庶务三股。采辑股负责翻译档案、资料采辑和社会调查。编纂股负责修志条例制订、分门类进行志书编辑和校勘事宜。庶务股负责预决算、局中设备购置管理、志书印刷事宜。通志局设局长1员,总理局中一切事务。提调1员,佐理局长支配局中一切事务。采辑股设股员2~8人,采辑股员以巡按使署科长、科员及各县知事、县佐、各总管、协领兼任。编纂股设总纂一员,并延聘分纂4~8员,委任校勘员4~8员。庶务股设股员一员。通志局还设书记长一员,并雇用书记2~12人。民国三年8月20日通志局重新成立,由涂凤书任局长,黑龙江巡按使公署于民国四年11月4日拟定了《黑龙江通志目录》,共分为舆地、建置、经政、礼志、武备、职官、选举、人物、艺文、蒙旗、外交、志馀等,共12志。(21)

不及二年,因事又辍。继之史锡永、陈福龄、郑谦、钟广生、赵仲仁、王赤卿等先后任通志局长或名誉局长,连文澂、史锡永先后总纂,赵仲仁、王赤卿曾分别任提调。此间,成稿15巨册,后亦散失。民国8年(1919年)11月17日通志局再次暂行停办。不久,省长孙烈臣重新嘱请金梁继续修《黑龙江通志》。金梁据之旧稿,复加五载搜罗,先集志料,作长篇,约近150巨册,脱稿后题曰《黑龙江备志》。因卷帙过多,复录其纲要为二卷,于民国14年先行付印,即《黑龙江通志纲要》。后请张延厚补订金梁旧稿,数年未成。(22)

民国18年(1929年),万福麟任省政府主席,重新开局修志。11月张伯英任总纂,先后聘请征聘孙公达、黄申甫、孙师郑、谭篆青、谢刚主(谢国桢)等,商定凡例,分任纂辑。黄申甫任地理志,孙公达任交涉志,张云生任人物志,魏馨若任职官志,韩毅甫任武备志,谭篆青任经政志,谢刚主任艺文志编纂。“九·一八”事变通志局分纂室书牍及所成稿被焚无遗,加之万福麟已卸省政,有关总纂、纂修或病或去,通志局已无法再支持下去。后经张云生、惠伯汇成全稿,万福麟出资于北平付印,是为《黑龙江志稿》(23)。

一部近40年未能完成的鸿编巨制,能在东北沦陷之际艰难告竣,其意义早已超出了志书本身。从黑龙江通志局设立起到通志最后成书屡办屡停,几起几落,足见修志之难。由于时局、人力、财力等诸多因素,此书虽成,但仍有很多遗憾。张伯英认为“此不敢居通志之名也,曰《黑龙江省志汇稿》,方副其实”(24),故定名为《黑龙江志稿》。全书62卷,另又辑黑龙江省大事志4卷,共140万言。分为地理志、经政志、物产志、财赋志、学校志、武备志、交涉志、交通志、职官志、选举志、人物志、艺文志诸门。1933年10月,万福麟自己出资在北平付梓,翌年6月印成。《志稿》仿《盛京通志》《吉林通志》体例,门类齐全,体例严谨,重文献、重掌故、重考证,颇具史家笔法。叙事上自古代,下迄“九·一八”事变之前,千年史迹,灿然具备,是黑龙江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省志。现在,它已成为人们研究黑龙江和东北历史的重要参考文献和不可或缺的案头工具。

四、佚失方志及修志未成方志考略

从清末到民国黑龙江佚失的方志有宣统《巴彦州志略》、民国《富锦县志》,有修志之举而未果者有民国《滨江县志》。

(一)宣统《巴彦州志略》考略

据民国六年(1917年)《巴彦县志》记载,巴彦知州陈元慎曾于宣统元年(1909年)纂修了《巴彦州志略》二卷(以下简称《志略》),它应是黑龙江省目前所知的唯一的一本州志。民国五年(1916年)编修《巴彦县志》时就已残佚七八,当时仅存不完整的第二卷,嗣后全佚。民国《巴彦县志》所录资料却多出自其中(《巴彦县志·例言》),而且还收录了陈元慎的《巴彦州志略跋》,甚至有的则全文抄录于《志略》,这样不但能“令人于断简残篇中摭其一二”,“据为典实”(《巴彦县志·职官志》),而且在《志略》早已无影无踪的情况下,从《县志》所录的资料中还可窥见《志略》之一斑。

《志略》纂修者陈元慎,字云程,号祗堂,江西临川县人,生于清光绪八年九月初六(1882年10月17日)。辛丑正科举人,北京民政部高等巡警学堂优等毕业。光绪三十四年(1908)六月署巴彦州知州,民国《巴彦县志》有传。宣统元年十一月调省任民政司警务、民治两课正课员,出为省城警务公所提调。民国三年(1914年),改省浙江,充省长公署秘书。四年八月,权嵊县知事兼警务所所长。五年,挂冠归里,办“笃行书院”并致力于史学研究。

直接参加《志略》编纂的还有陈兆鼎,他是陈元慎的同乡,亦为举人。光绪三十三年(1907)六月调到黑龙江,被陈元慎派为巴彦州承办处副承办委员,《志略》半出其手(黑龙江省档案馆藏光绪三十四年文案处档案及民国《巴彦县志·人物志》)。

《志略》为民国《巴彦县志》编纂提供了重要资料。《县志》中的“兵事志”就是一字不漏地录自陈元慎《志略》中的《巴彦战事纪略》。《县志》艺文志所录的《骁骑校延顺事略》《柴氏二节妇事略》《节妇郑刘氏事略》等都是《志略》中的内容。另外《县志》舆地志中形胜所记的“巴彦十景”也是在《志略》中“巴彦八景”基础上发展的,《县志》中明确指出:宣统元年前知州陈元慎在《志略》中就“有八景之目,今增为十”。李麟兮就曾在《题巴彦残志》的诗中写道:“可惜高文残章稿,勿遗下体采葑菲。莫知而致致原委,有所不书书讵非。狗尾续貂增愧赧,鸿篇司马有依归。名山果许藏于久,未必足音世竟稀。”(25)为窥见《志略》全貌,并使《其流传下来,笔者曾仿照《呼兰府志》的体例通过钩沉辑佚,纂辑有《巴彦州志略辑略》,1988年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

(二)民国《富锦县志》考略

民国《富锦县志》,李海春修,孙桂岩纂。孙桂岩(1880-1960),奉天省盖平人。毕业于天津北洋优级师范史地系。历任奉天省立第一中学教师、校长,奉天省立第一师范校长,并兼任奉天省教育检定委员会史地科主任委员达10年之久,曾参加过孙中山领导的共和促进会和同盟会。民国初移居佳木斯,创办鹤岗煤矿有限公司,任总经理五年之久,成绩卓著。1924年来富锦,初仍致力创办煤矿,任富安煤矿有限公司经理。1927年筹办富锦县立小学,遂任校长。民国十九年,以县教育局局长兼中学校长身份兼任县志总纂。孙桂岩擅长史地,俗有“地理孙”之称。1960年病逝于富锦,享年80岁。

民国《富锦县志》创修始于1930年。同年3月1日,吉林省民政厅令富锦县长督办县志编修工作。4月4日,县长薛翘如聘请卢龙阁为县志馆馆长,王世昌为总纂,教育局长赵文祥、中学校长孙桂岩为编纂,工商会长赵禄等6人为调查员。8月3日,富锦县政府拟请成立县志馆。同年,经吉林省民政厅批复,将县志馆改为县志局,所需经费由地方自治经费内开支。接着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拟定了《富锦县志局简章》,《富锦县志》凡例和目录。12月1日富锦县志局正式成立。因人事变动,新任县长李海春聘请赵文祥为县志局长,孙桂岩为总纂,徐科(秘书科长)、满福为分纂。

由于领导重视,人员配备得力,分工明确,至1931年末《富锦县志》便编纂完毕。据1932年1月18日县志局局长赵文祥将县志稿件6本、地图一束,呈送给富锦县长李长春鉴核,其《呈为县志局期满检送稿簿请鉴核由》称:“查《县志局简章》第五条,内载以‘一年为期之规定,自成立之日起,已届一年,自应结束。其总分纂按编分任之目录,现已编纂完毕,唯其间难免不无参差,以及错讹之处,理合检同各编备文呈送钧府鉴核,妥为修改,以便印行。”可见民国《富锦县志》稿本已成,只待县长审核修改后付梓,但遗憾的是此书未能付印,同年6月日军便占领了富锦,该书的佚失当与之有关。

从县志局简章、县志凡例、县志篇目中可以看出县志体例完备,结构严谨。全志分为编首、地理、人物、政治、人事、物产、文艺7编,共42卷。卷首分为大事记、建置沿革2卷;地理分疆域、晷刻、山川、城镇、各机关、区村、庙宇、古迹8卷;人物分党员、名宦、乡宦、选举、孝义、义举、文字、节烈、流寓9卷;政治分党务、行政、职官、教育、财赋、兵事、公安、保卫团、自治9卷;人事分人类、礼俗、宗教、赈恤、实业5卷;物产分植物、动物、矿产、古物4卷;艺文为序记、论辨、碑碣、诗赋、轶闻5卷。所设编和现在新编志书体例基本一致,各卷则类现在的章,以下的子目则类现在的节,应该说它是章节体和类目体相结合的一种志体,为志书体例的演变提供了借鉴。全志在以志为主体的前提下,志、传、图、表并举,对所有县界、行政区域、街市、山脉、水道、交通、地质、物产分配、雨计(季)分配、雨量变差等分别绘制专图,对特殊方物则摄影片,详加说明,以资考证;对本县土地、户口、物产、实业、赋税、教育、卫生,以及人民生活、社会经济状况则分年调查,制成统计比较表,汇订编首,以备稽核。(26)篇目排列顺序,注重逻辑关系和内在联系,对今日志书篇目拟订,仍有参考价值。

民国《富锦县志》虽已佚失,但其留下的宝贵经验,对于我们今天编修新方志仍有很大的启迪和借鉴作用。

(三)民国《滨江县志》修志考略

民国时期哈尔滨曾有过两次设过专门修志工作机构,广泛征集资料的修志活动。

第一次修志活动始于1917年9月,当时开展修志原因有二。一是吉林省长十八号训令指令“各县速派人员修辑县志”;一是:“滨江为中东要埠,三省通衢,设治有年,志乘尚缺。名物典章,向乏珍藏之本;山川疆域,绝无记载之书。近则轮铁交通,华洋杂处,人情风土,随世运以转移;金石图书,亦古今之殊异。自应广事搜罗,速行编辑,庶得考证文献,昭示将来。”基于这两点,滨江县公署决定开局修志。由滨江县知事张曾矩兼滨江县志事务所总裁,10月15日滨江县编纂县志事务局开局,同时发布了《滨江县编纂县志事物所章程》。《章程》规定了县志征集内容包括风土、沿革、疆域、地势、气候、交通、商埠、乡区、职官、政纲、人物、宦绩、物产、实业、教育、古迹、章程等。由于限期六个月完稿时间过短,资料征集困难,中俄两国政局动荡,中东铁路处于混乱时期,加之张曾矩离任,届期不果。总裁虽“酌量展长之”,但终至无期,不了了之。

第二次修志,始于1929年秋。滨江县政府委任刁荫堂为滨江县志局局长,拟订了县志采访目录,共设有天文、地理、交通、实业、物产、建置、行政、司法、军政、警政、市政、外交、田赋、经济、教育、祀典、礼俗、人物、选举、自治、宗教、种族、户口、慈善、古迹、金石、艺文、方技、新闻、乐□、梨园,凡32门,120馀目。门类齐全,排列有序,从中可以窥见滨江县志编纂工作主持人刁荫堂的修志思想与志书篇目的鉴裁设计水平。但由于缺少资料,加之不久,发生“九·一八”,哈尔滨沦陷,政局动荡,滨江县志终究未能修成。(27)而成为历史的遗憾。

另外,民国时期,穆棱县亦曾有修志的动议。民国五年(1916年)执政的县知事杨步墀曾主张编修《穆棱县志》,因知事疾患休养,未能如愿。民国20年(1931年)县内各项事业兴旺发达,社会安定,在省政府催促下,县长穆长瑞在行政会议上提议编修《穆棱县志》,得到参加会议的各界人士赞同,拟函请梅仲英为主编。“九·一八”事变,穆长瑞的主张遂成泡影。(28)

五、黑龙江方志的价值

黑龙江由于历史较短,方志文献比较匮乏,所以现存的80馀种地方志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价值。

首先,黑龙江沿革史的完整记录。《黑龙江志稿》详细地用文字记录了黑龙江自唐虞三代、秦汉、三国、晋、后魏、唐、五代、辽、金、元、明、清、民国各个朝代的历史沿革,以及各县的历史沿革。特别是设立的《省县沿革表》将黑龙江省及各县的历史沿革全面系统地陈列于表中,眉目清晰,一目了然。其它志书如宣统《呼兰府志》、光绪《长寿县乡土志》等志书亦同《黑龙江志稿》一样,详细记述了本府、本县的历史沿革。

其次,黑龙江疆域变迁史的真实记录。《黑龙江志稿》在记述民国时期黑龙江疆域现状的同时,又记述了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时的黑龙江疆域,以及咸丰以后,瑷珲、天津、北京条约签订之后黑龙江疆域的变化,同时详细记载了江东六十四屯。民国九年《瑷珲县志》对黑龙江疆域的变迁记述尤详。《县志》基本上记录了从17世纪到20世纪初,沙俄侵略者侵占我黑龙江的历史全过程。在叙述幅员的时候,《县志》指出,我国“领土除今之东三省外,实拥有西伯利亚之东半部”,“今俄属之东三州皆满洲之旧壤也”。雅克萨战争,“我军大获全胜,罗刹拜服,遂定尼布楚之约六条,是为勘划黑龙江边界之始”,当然也是黑龙江领土开始沦陷给沙俄侵略者的开始。接着《县志》详细地叙述了兴安岭以北、额尔古纳河以西、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诸地丧失的经过及《尼布楚条约》《瑷珲条约》《北京条约》签订的经过和内容。与此同时,《黑龙江志稿》还详细记录了各县疆域的变化情况。

第三,黑龙江物产资源的悉心记录。如《黑龙江志稿》62卷,有三卷为物产志。仅以动物为例,详细记录了驼鹿、糜鹿、熊罴、东北虎、海东青、鱏鳇鱼、大马哈鱼等兽禽。如对东北虎的记录:“虎,濊祠虎以为神(《后汉书》)虎,诸山中多有之。白质而黑章者尤猛鸷。虎骨熬为膏入药(《盛京通志》)。呼兰多虎,虎过父子兄弟不相让,独杀之以献幕府。尝见呼兰送一虎,极大,云已七岁,满洲某佐领所杀也。闻佐领父尝杀虎,可称世勇(《黑龙江外纪》)。虎,土人不敢斥言之,称曰山神爷,又曰软蹄子,状如猫,大或如犊,黄质黑文,锯牙,钩爪、短项,健须,多智。夜则一目放异光,远烛十数里,食狗则醉。今青黑二山中常见之”(《呼兰府志》)“虎大如犊,其小者曰石虎,状如猫。虎力不敌熊而能毙熊。夜则一目放异光,远烛十数里。或曰‘一目烛物,一目放光。猎者言虎之目光‘远望之如电灯。然一灯一虎,二灯即二虎在焉。”(29)形象生动地记述了虎的生理特征、习性、产地及有关异闻。

再如记述大马哈鱼尤为详细。“达发哈,出黑龙江。秋八月自海逆水入江,驱之不去,充积甚厚,土人竟有履鱼背而渡者。腹中子大如玉蜀黍,边地人取鱼炙干,积之为粮(《盛京通志》)……肉疏而皮厚,长数尺,每春涨,溯黑龙江而上,入山溪间。乌稽人取其肉为脯,裁其皮为衣,无冬无夏,袭焉。日光映之,五色若文锦(《扈从附录》)。大发哈鱼,一作打发哈子,若梧桐子,色正红,啖之,鲜水耳。其皮色淡黄若文锦,可为衣裳及履袜,贫者多服用之(《柳边纪略》)。达发哈鱼出东海,岁入黑龙江,逆水北行,至霜降时跃跃于呼玛尔河,不下亿万头……唐太宗征高丽,达发哈跃入御舟,帝怒谓当驱之黑水。故今鱼腹有印痕,唐遗迹也。闻之可噱,然谓鱼入江始生牙,语则不谬(《黑龙江外纪》)。达发哈齿利,鳞腻,灰黑色,脖下有紫纹,腹多子,大如黄豆粒,肉味美。行必逆流。每岁由海入江,由江入河,秋末大木兰达河左右极多,水浅则止不行,或腾踔岸上如积薪,然无一尾顺流退回者。巨者重十数斤(《呼兰府志》)达马哈……逆水行,产于海,长于江,死于河。霜降节,在河以笱取之曝为鲊(民国《巴彦县志》)答抹哈鱼,临江府之赫哲人腌制为粮,染采鱼皮为衣,故名‘鱼皮鞑子,考此鱼繁殖于兴凯湖中。逮夏初乌苏冰泮,辄乘流而下,其数不知纪极。松花江下游,恒至挤塞,断流如架梁焉。”(30)清末、明国时期,黑龙江省大马哈鱼的产量之丰富,令人惊叹不已。大马哈鱼的生活习性、用途,大马哈鱼的传说故事跃然纸上。另外,又对捕鱼的五种方法、七种常用渔具进行了记述。

第四,中俄关系史的原始记录。由于黑龙江是边疆省份,与俄罗斯水、陆边界长达3045千米,与俄罗斯有着密切的关系,62卷的《黑龙江志稿》交涉志就有8卷,几乎都与俄罗斯有关。其他如《武备志》中的兵事都与俄国有关。民国九年《瑷珲县志》记录中俄关系的内容就跟多。其中该志《武事志》中收录的曾为瑷珲副都统衙门笔贴式周继功写的《庚子之秋,边衅互开,瑷珲不守,人民流离原委记》,详细记述了光绪二十六年(1900)六月沙俄侵略者一手制造的骇人听闻的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大惨案和瑷珲军民奋起抗俄的经过,是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和沙俄侵华史的重要一手材料。由金恩辉主编的《东北地方志中的边疆问题史料类编》共分为三卷、五册。其中“中俄关系”就占了一卷两册。

第五,黑龙江民族史的系统记录。黑龙江是少数民族聚集地,仅黑龙江的世居民族就有满、朝鲜、回、蒙古、达斡尔、锡伯、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10个少数民族。在新中国,未进行新的民族划分以前,特别是清代和民国时期黑龙江民族更是纷繁复杂。《黑龙江志稿》的《经政志·氏族》,就有索伦、达呼尔、鄂伦春、锡伯、卦勒察、巴尔虎、毕拉尔、额鲁特、他贲、兀良哈、札萨克图、满洲、蒙古、呼尔喀、费牙喀、奇勒尔、库野、恰克拉、七姓、赫哲、汉军、水师营、站丁、屯丁、回回、汉人之分。除此以外,《黑龙江志稿》还附载各族的《姓氏考》。其他方志如《黑龙江乡土录·部族志》占全书一多半篇幅旁征博引、翔实系统的记录了黑龙江的各部族的演变历史。所以黑龙江方志是研究民族史的重要资料。

第六,黑龙江风土民情的全面记录。黑龙江方志对黑龙江的风土民情进行了详细的记述。如《黑龙江志稿·地理志》中利用两卷记述了黑龙江的风俗,主要内容包括婚嫁、丧葬、祭祀、衣服、饮食、居处、器用和方言。婚嫁、丧葬、祭祀中分别记述了汉人、汉军、满洲、蒙古、回族的婚嫁、丧葬、祭祀礼仪与风俗。《龙城旧闻录》、宣统《呼兰府志》、民国《呼兰县志》《宁安县志》对此均有详细的记述。除礼仪民俗、生活民俗、信仰民俗以外,民国《呼兰县志》、民国二十五年《安达县志》、民国《双城县志》《望奎县志》《珠河县志》《宾县县志》等还都详细记述了各地的岁时民俗。

第七,黑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珍贵记录。黑龙江方志中对萨满文化、桦树文化都有详细的记述。桦树皮制作技艺、鄂伦春族桦树皮船制作技艺、鄂伦春的狩猎文化、满族的一些传统文化,以及一些少数民族的传说故事都已列为国家级或胜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相关的志书中都有零散或集中的记述。如《龙沙纪略》对萨满是这样记述的:“降神之巫,曰萨麻。帽如兜鍪,缘檐垂五色缯,条长蔽面,缯外悬二小镜,如两目状。著绛布裙。鼓声阗然,应节而舞。其法之最异者,能舞马于室,飞镜驱祟。又能以镜治疾,遍体摩之,遇病则陷肉不可拔,一振荡之,骨节皆鸣,而病去矣。”(31)

第八,爱国主义思想教育的生动记录。实践证明“无论历史与现实,方志都与爱国主义有着密切的联系,方志在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方面有着巨大的潜力。爱国主义是方志的优良传统。”(32)炽热的桑梓意识、强烈的忧患意识、明确的疆土意识、鲜明的憎爱思想等爱国主义思想在黑龙江方志中都有着明确的记载。如民国九年《瑷珲县志》对庚子俄难中沙俄侵略者屠杀中国人民罪恶的详细记录,《黑龙江志稿·人物志》对寿山、永山、凤翔、韩光第等在庚子俄难、甲午战争和中东路事件中牺牲的将军、烈士可歌可泣英雄事迹的记述,无不激起人们的爱国主义思想。

第九,黑龙江地方文献及优秀文学作品的精心记录。《黑龙江志稿》及相关志书一般都设立了艺文志。《呼兰府志·艺文略》文征部分就收录了从乾隆二年(1737年)到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162年间呼兰一府的奏牍、碑记、序文,成为研究呼兰地区历史的重要原始文献。又如《黑龙江志稿·艺文志》收录了英和的《卜魁城赋》,方观承的《卜魁杂诗二十首》《卜魁竹枝词二十四首》;《龙城旧闻》卷四《艺文》中收录了朱履中的《龙江杂咏》64首;民国九年《瑷珲县志·艺文志》收录了李我的《鄂伦春记事诗三十二韵》,边瑾的《鄂伦春竹枝词》《鄂伦春记事诗三十韵》《龙江吟》;民国《依兰县志·艺文门》中收录的阮忠植的《三姓风土》,沈兆褆的《依兰沿革诗序》等等,既是珍贵的地方文献,又是歌咏地方风土的风俗诗章。

注释:

(1)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黑龙江省志卷七十六人物志·方拱乾[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

(2)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黑龙江省志卷七十六人物志·杨宾[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

(3)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黑龙江省志卷七十六人物志·吴桭臣[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

(4)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黑龙江省志卷七十六人物志·方式济[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

(5)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黑龙江省志》卷七十六《人物志·方观承》[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

(6)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黑龙江省志卷七十六人物志·英和[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

(7)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黑龙江省志卷七十六人物志·西清[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

(8)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黑龙江省志卷七十六人物志·徐宗亮[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

(9)柳成栋.《清代黑龙江孤本方志四种》[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

(10)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黑龙江省志卷七十六人物志·林传甲[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9.

(11)柳成栋.《清代黑龙江孤本方志四种》[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

(12)柳成栋.《清代黑龙江孤本方志四种》[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

(13)柳成栋.《清代黑龙江孤本方志四种》[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

(14)金梁.黑龙江通志纲要叙[G]∥李兴盛等.黑水郭氏世系录外十四种。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1469—1470.

(15)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黑龙江省修志大事记[M].哈尔滨: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1989.

(16)李兴盛、张杰.清实录黑龙江史料摘抄(下)[G]∥清德宗实录光绪二十二年五月癸亥.哈尔滨:1983:427.

(17)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黑龙江舆图局兼通志局提调迎福为具保开用关防日期呈[G]∥清代黑龙江历史档案选编(光绪二十一年-二十六年).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118.

(18)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恩泽为奏通省志书暂请停办节省经费片咨[G]∥清代黑龙江历史档案选编(光绪二十一年-二十六年).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274—275.

(19)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将军衙门为开销绘制舆图经费及颁发拟纂省志书条目事札[G]∥清代黑龙江历史档案选编(光绪二十一年-二十六年).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152—155.

(20)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恩泽为奏通省志书暂请停办节省经费片咨[G]∥清代黑龙江历史档案选编(光绪二十一年-二十六年).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274—275.

(21)柳成栋.黑龙江通志局始末[G]∥长铗文丛·志馀漫笔.哈尔滨:北方文艺出版社,2008:253—254.

(22)柳成栋.黑龙江通志局始末[G]∥长铗文丛·志馀漫笔.哈尔滨:北方文艺出版社,2008:253—254.

(23)张伯英.黑龙江志稿序三[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

(24)孙宣.[民国]黑龙江通志稿[M].温州市图书馆:稿本.

(25)柳成栋.宣统巴彦州志考略[G]∥长铗归来斋文稿.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1996:261-264.

(26)柳成栋.民国富锦县志考略[G]∥长铗归来斋文稿.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1996:275-277.

(27)杨克炎.哈尔滨早期修志工作拾零[J].黑龙江史志,哈尔滨:2001(4).

(28)穆棱县志编纂委员会.穆棱县志·附录[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0.

(29)张伯英.黑龙江志稿卷十五物产志[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

(30)张伯英.黑龙江志稿卷十五物产志[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

(31)杨宾等撰.《龙江三纪》[M].哈尔.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5:212.

(32)柳成栋.方志与爱国主义[j].中国地方志,北京:2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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