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迎春
摘 要:为了提高居民节能意识,促进能源可持续利用,2012年7月1日,我国在29个省、市、自治区(除新疆、西藏自治区外)开始全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本文阐述了广西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情况,提出如何改进电能计量技术,如何加强抄表管理,使居民阶梯电价更好执行。
关键词:阶梯电价 管理 对策 制度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2(c)-0115-03
居民阶梯电价又称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指将客户一定时间段内电量分为若干个档次,电价随着消费电量增加而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定价机制。该制度是国家为树立居民节约意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而出台的一项重大电价改革政策,对于缓解我国逐渐显现的能源环境矛盾、改善日益严重的工商业用户与居民用户之间的电价交叉补贴等问题具有积极长远的政策意义,使居民电力价格能适当反应其生产成本,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居民阶梯电价早在2008年就开始酝酿,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国家发改委于2010年10月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将全面推行阶梯电价制度。2012年两会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对阶梯电价进行了部署。2012年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批示:“居民阶梯电价事关民生,作为国务院总体决策,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只许成功,不能失败,各方要有打硬仗的心理准备”。2012年7月1日,我国在29个省、市、自治区(除新疆、西藏自治区外)开始全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1 广西居民阶梯电价推进进程
1.1 电价执行前期的准备
2012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成立居民阶梯电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2月,广西电网公司作为广西最大的一家供电企业,也相应的成立了居民阶梯电价工作领导小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聘请了中介机构对各家电网企业居民用电数据进行核定。3月13日至3月15日到南宁供电局取数测算。3月20日,广西电网公司配合自治区物价局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测算原则和方法,结合我区2011年居民生活用电情况,完成了居民阶梯电价的测算工作。4月16日,中介机构完成了全区居民生活用电调查工作。5月7日上午,在广西南宁顺利召开了广西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广西是全国第一个召开听证会的省份。经听证会后,充分考虑广西的季节与地区性差异的影响等实际情况,2012年7月1日广西与其他省市同步出台了适合广西居民阶梯电价政策。(1)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2)鉴于我区居民用户用电受到季节性及地域性因素影响,将全年月份分为用电高峰月份和非用电高峰月份。具体情况如(表1)。
广西区内的各家电网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广西电网公司在电价执行前期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增进社会各界对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在各电网企业营业大厅、台区、街道张贴阶梯电价文件,及时将新电价表上墙公布,编制了《广西电网公司居民阶梯电价应答手册》,在各个营业大厅便民工作台存放,便于用户办理业务时翻阅。为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顺利实施发挥积极作用。二是按照文件做好了甄别工作,对一户一表、合表户、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进行甄别,为居民阶梯电价正确执行做好了准备。三是对电费计费系统按阶梯电价方式进行了修改,考虑到分用电高峰月份和非用电高峰月份和人工抄表会因天气、抄表速度或其他因素的影响,不能完全按周期抄表,采用了按天数比例分摊的方式,并进行多次计算测试。同时,对核算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为居民阶梯电价正确计算提供了保障;要求直接面对客户的每一位营销人员都掌握掌握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和计算规则认识。四是加强了抄表管理,限定抄表周期。对周表周期波动大,进行考核。五是加强与广西各地市及各城区民政局沟通,取得有效的“低保户”、“五保户”名单,确保低保、五保户能及时办理免费电量申请业务。
1.2 具体计算方案
抄表工作必须严格固定抄表例日,由于高峰与非高峰月份电量基数不同、各月天数不同、因客观原因抄表时间提前或推迟时,抄表周期的各档电量基数按如下方法计算。
(1)抄表周期跨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月份的,各档电量基数=各月份日均电量基数分别乘以当月用电天数后相加之和。
(2)用电周期不跨用电高峰和非用电高峰月份的,各档电量基数=当月电量基数+日均电量基数×提前或推迟的抄表天数。
(3)对于以两个月为1个抄表周期(即隔月抄表)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各档电量基数按照两个月的电量基数合计执行。
以抄表周期跨用电高峰和非高峰月份,且抄表时间推迟2天时的电量计算为例(表2)。
1.3 阶梯电价执行情况的对比研究
阶梯电价执行一年多来,广西的执行情况总体上平稳的,没有发生因电价执行而造成的服务事件。居民客户一开始的不理解,不知道是如何计算的。经过供电企业印发宣传册子,举例说明,95598热线解释,营业厅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客户逐步了解了计收的过程,认同电价的执行及计算方式。
阶梯电价实施以来以来,从广西各市县的的阶梯电价报表统计来看,基本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1]2617号)的要求(表3)。
按广西南宁市的情况分析,南宁市拥有居民客户约70万户,执行第二档、第三档的客户约13万,只占居民客户的18.57%,也就是说保证了81.42%的居民用电户的用电价格不提高;第三档的客户约4万,约占居民客户的6%,照顾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特别是对低收入和生活困难家庭的生活是保障得力的。
从报表的对比数据来看,阶梯电价对居民节约用电的意识得到了很大的促进。南宁市居民客户从2012年7月的65万户增加到2013年10月的71万户,但是用电量跨进第二阶梯、第三阶梯的客户从刚开始的16万户左右下降到了现在只有约12万户,虽然也有一些其他因素的的影响,但从这个数据来看,用电跨上第二档的客户是大大减少的,说明客户在用电方面较以前是注意节约的。endprint
广西南宁市有7500户左右低保户、五保户享受每月10千瓦时的免费电量,共免费电量120万千瓦时,折合人民币71.32万元。
2 存在问题
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1)广西区内的抄表方式仍多以人工抄表为主,人工抄表会因天气、抄表速度或其他因素的影响,不能完全按周期抄表,会使阶梯分界不准,引起客户的不满。(2)实施居民阶梯电价,需要实现“一户一表”的支持。但历史原因,广西仍存在大量“合表”用户,经统计,广西南宁市“合表户”用户的用电量占居民总用电量的比重高达50%。因此不能全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存在不公平的现象,需要进行合表户的改造,但“合表户”的改造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涉及管理体制、产权、资金等多方面的问题,仅靠供电企业和客户难以完成。
3 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建议及对策
(1)切实加强抄核收管理。一是抄表计划进行统一管理,对抄表例日实行集中管控。在满足电费核算、电费回收等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确保科学合理安排抄表计划;对于抄表例日、抄表周期安排不科学的,应按照《营业抄核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及时调整。二是加强对抄表及时率和电能表实抄率的分析和考核。三是为确保电费计算准确无误,应重点抓好居民阶梯电量电费的复核工作。
(2)改进抄表方式,全面推进电力客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实现“全覆盖、全采集、全费控”的电费管理目标。采用智能电能表,实现远程控制。将可解决居民阶梯电价抄表管理难的问题。居民用电的日冻结电量、月冻结电量甚至负荷曲线等均可采集。提高抄表管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同步性。广西电网公司所属各供电企业正逐步推行该建设。南宁供电局积极与生产商开发自动抄表和电能表固定日冻结电量平台。首先对原电表具备冻结功能的,尽快启用,对没有冻结功能的做计划进行更换。并不断完善集中抄表系统的功能,提高抄表采集成功率。共有38.72万块电能表实现了远程抄表,有35.43万块电能表具有日冻结电量功能,大大提高抄表管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同步性。
(3)加快合表户的改造工作。该项工作牵涉社会因素多一力大,改知任务重,供电企业应积极主动取得政府给予政策并要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4)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式。考虑免费为居民安装智能电能表,智能电能表通过采集系统,可以为居民客户实现电费控制服务,简称费控。费控方式有以下两种。一种是主站实施费控。根据居民缴费信息和定时采集的居民智能电能表电量数据,计算剩余电费,当剩余电费不大于报警门限值时,通过主站或其他方式,发放催费告警通知,通知客户及时缴费;当剩余电费小于跳闸门限值时,通过主站下发“跳闸控制”命令,切断供电。居民缴费成功后,可通过主站发送“允许合闸”命令,居民方能合闸。第二种是电能表实施费控。主站将根据居民缴费信息把电能量费率时段、费率和费控参数下发给智能电能表并存储。当主站需要对客户进行控制时,便向居民智能电能表下发“费控投入”命令,电能表根据实时计算的剩余电费是否超过报警和跳闸门限值分别执行告警和跳闸。主站收到用户缴费成功的信息后发送“允许合闸”命令,允许合闸。一般在建的采集系统,大多采用“主站实施费控”方式。
4 结论
综上所述,各地区居民阶梯电价应首先“一户一表”的用户范围内实行。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根据各地区实际条件,逐步改造计量结算技术条件,实现“一户一表”,建设远程同步抄表系统和阶梯电价电费结算系统,再普遍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参考文献
[1] 陈凯.居民阶梯电价试点五年间[N].经济参考报,2009-11-20.
[2] 张粒子.我国居民阶梯式递增电价制度探讨[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2).
[3] 宋艺航.我国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设计优化模型[D].华北电力大学,201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