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上的阳光是数不清的金色丝线。当它从树杈间伸进来铺满我的脸时,我才醒来。每次我磨磨蹭蹭坐到炕桌边上时,母亲有条不紊地给我准备早饭。父亲已经喝完奶茶吃完馍,点上一根香烟在斜刺的阳光里吞吐了。
这是定格在我脑子里有关童年的印记。那样清贫的家,那碗清香的奶茶,那么清晰的场面。
直到有一天,早上醒来看不见父亲,没有了香烟味的空气突然清新得有些不适应。“我爸呢?”我坐到炕桌边,带着刚睡醒的滞涩问母亲。
“去天俊县搞副业啦。回来给你带好东西呢。”母亲清脆的声线,里面混合了欢快的希望。我却知道,直到父亲回来,我将有多少天牵不到他宽厚的手掌,闻不到他中指和食指间散发出来淡淡的烟草香味。每天我纠缠父亲多于母亲,任我怎么摆布父亲,他从来都没有把喜悦从脸上撤走。
小小的我,有些怅然若失。我很清楚母亲被家务纠缠得不会迁就我的撒娇。于是我很知趣地望着窗外的树影一下一下地摇摆,在母亲忙碌的身体上忽明忽暗。
从此,我开始等待父亲,想念他一边抚着我头发一边唱:“买来二尺红头绳,给我的喜儿扎起来,扎呀扎起来……”这是我记忆里父亲唯一唱过的曲儿。唯一重复唱过的。唯一一边抚着我头发一边唱过的。
等待父亲的日子很漫长。当我拿着小铁铲,会在巷口的土堆上,一边和小朋友们挖坑造房,一边注意着每一个从巷口拐角处走过来的男人。我希望,每一个走过来的男人都有着稳稳的步伐,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庞……直到远处的夕阳坠落到山的背后,和我一起玩的小朋友们一个个去吃晚饭,我还会一个人望着镶着金色光芒的敦敦山,失落地想天又要黑了——
不知道过了多少个那样的黄昏,终于有一天,有人从天俊县捎来信儿:再过三天,姐儿的爸就回来喽。
5岁的我,对“三天”的概念是模糊的,只要醒着,就不间断地问母亲:“妈妈,三天到了没啊?”母亲含含糊糊地应付“快了快了”。然后,我如释重负,脑海中想着父亲的笑、父亲的手、父亲吐的烟圈、父亲唱的曲儿……最后才会想到,父亲会给我买什么好东西呢?
“妈妈,三天到了没啊?”
“快睡吧,醒来就到了。”
“妈妈,三天到了没啊?”
“快吃吧,吃完就到了。”
就那样,我不胜其烦地问母亲,和母亲在早已习惯了的搪塞中过了好些日子。我甚至在早晨刚睡醒时眼前有一种错觉,父亲盘腿坐在炕上抽着烟。我那么害怕太阳落下山,然后一次次无奈地被母亲喊着回家吃饭。就在那样的等待中,鬼知道多少个三天过去了!鬼知道那人说三天后父亲回来,其实就是随便说说的!
时间在那时是模糊的,等待却是真实的。支撑着我每一次入睡的信念,是天亮以后,说不定父亲就会出现在炕上抽着烟,在阳光中飘浮的尘土里微笑着看我。
真的有一天,就在我们兄妹睡前嬉戏着乱喊乱叫的时候,父亲的影子投在了纸窗户上,传来他低沉却明显带着兴奋的声音:“这些个娃娃,怎么还没睡啊?”
那是我等待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的声音!跟我想象中突然见到的父亲不一样。我尖叫着“爸呀——”这一声,几乎划破了小县城清冷的夜空。我就像夜里整装待发的蝙蝠,抖擞了全部的精神扑向满身风尘的父亲!
“嗨,嗨,身上脏死了。”父亲一边推着橡皮膏一样的我,一边又不住地抚摸我的脸:“看看我丫头,瘦掉没?”两个哥哥只顾着哄抢父亲抓出来的一把糖果,而我胡乱地摸着父亲的脸:“你怎么变黑了呢,胡子怎么这么长了呢……”
父亲从中山装的上兜里抽出来一条纱质的红头绳:看,姐儿,这是啥?
那一条红头绳,就像一条亮丽的彩虹,架在我和父亲心的两端。我抓在手里感受到了它略微硬而迤逦的质感,在那间土房子昏黄的灯光下,它光芒四射,我还没看够就被母亲接过去随手扎在我的头顶上。
当时我没有辫子,那条红头绳也就只好扎在脑门子上方的一绺头发上。后面的时日,父亲牵着扎了红头绳的我,坐到了男人们晒太阳的巷口的台阶上,和大伙抽烟寒暄,他们聊着天俊县的牦牛和旱獭,聊着天俊县的什么东西拿到小县城可以赚钱……我只关心我的红头绳,听着众人夸“姐儿这红头绳一扎,就是大城市的丫头了。”
那个时候,我的红头绳一定在高原的风里像只蹁跹的红蝴蝶,在那些男人吞吐的青色烟雾里来回飞舞。巷子里的女孩子们蜂拥而至围住了我,她们眼馋的样子没有任何遮遮掩掩,一个个伸出满是泥巴的小手来摸摸我头顶的红头绳。
于是,从那一天起,我记住了比小县城好的还有大城市。这个伴随着红头绳第一次被我听到的“大城市”在日后一度成为我向往的天堂。
而如今,天堂已然不敌茅舍。而那条红头绳,终究泊成我心底的亘古。
九 姨
九姨出生在茅坑边上。
为此,九姨一直怨着外婆:怪不得我的命这么不好,都是因为你把我生在那种脏地方。
外婆活着的时候常说,她这一生最值得炫耀的,是生了九个娃。从第五胎开始,外婆都不请接生婆了,自己在炕上一用力就生出来了,然后自己拿剪刀在油灯上烧烧,剪断脐带,一巴掌拍过婴儿,听到“哇!”一声,就睡过去,醒来再看看生的男娃还是女娃?跟前没有一个人照顾。
九姨是外婆生的最后一个娃,竟然在上茅坑解手的时候,一用力就把九姨生在茅坑里。一看是个丫头,本来不想捡起来,埋了算了。但看她生得白白粉粉,外婆心又一软,捡了去洗洗,又把她放到炕上了。也没想过给她取个好名字,就按排行叫她“九儿”了。
九姨只比我大七岁。我一岁的时候,八岁的九姨来我家当我的保姆。带我到三岁时,九姨要去上学了,妈妈就给她扯了一件花衣裳回乡下了。但每逢有顺车来县城,九姨总归闹着要来看我,一来就揪住我,又搂又亲,恨不能啃我两块肉下来。
九姨一直说,我是她第一个宝贝疙瘩。她带我的时候,一直亲我,把我的口水袋子都亲破了,害得我一直流口水,她洗不完的衣服。其实,那时的她,也只是个孩子。
九姨说这些时,总是看着她两只胖乎乎的手。那两只手,白得像雪,软软的,骨节处的圆窝窝好盛水的,我总是喜欢拿她的手磨蹭脸,绵软若绸,温腻如玉。
初三毕业,九姨就去乡下的供销社当营业员了。十五六岁的年纪,如雪的肌肤,加上细眉细眼的长相,一笑,甜得就像霜打过的甘蔗。那个马路边的供销社,经常有壮实的汉子,为了去看九姨,一边晒着太阳,一边冲着九姨吹口哨。
没过两年,外婆就为九姨物色男人了。先是叫妈妈在县城找,妈妈也找到一个离我家不远的,男孩子还开个小店,家境殷实。叫外婆来看,外婆一进家门,就气得“哇哇”叫:这个死九儿,竟然说自己看好了!
后来九姨跟我说,那个后来成为我姨父的小伙,是供销社的采购员。人很稳重,也很体贴九姨。我推测,在那个寥寥寂寂的乡下供销社,一个机灵的小伙子是很容易捕获九姨单纯萌动的芳心。九姨当时甜蜜的笑给了我极大的遐想空间,我竟然还想到他俩躲在柜台底下偷偷接吻,跑到山上去唱过花儿,滚成一团……高原上粗犷原始的爱情肯定在九姨身上演绎过。
九姨的婚礼办得很简单。因为男方家穷,外婆也没忍心要彩礼,哭着说,只要对我的九儿好点就行了。九姨哭成了泪人,到这时,她才知道,外婆是最疼她的。
等到娘家亲戚都去男方家送亲,大伙儿有点傻眼了。家徒四壁不说,一个山沟沟异常偏远。卡车走了30分钟,没有公路,把去吃喜酒的亲戚们颠了个天翻地覆,一个个都说九儿真的没眼光,嫁到这儿怎么过日子?只看见一片蓝天,连一辆拖拉机都看不到。
九姨却始终甜笑着,只有我能觉察她内心的幸福,她如愿以偿地成了一个山里的婆娘,尽管她的肤色和那双白嫩的手与那个地方是那么格格不入。
没过几年,九姨就为那个采购员生了一儿一女,好长时间也没来过我家。偶尔听别人说起九姨,她还是在那个山沟里安心种庄稼、喂猪、养羊。直到那个采购员生了重病住到县城医院里,我才看见九姨。九姨依旧白净,只是手变得粗糙了不少,脸上还是那样笑眯眯的,她坚信她的男人过不了多久就会康复。
半个月不到,采购员却撒手人寰。九姨扑倒在地上哭天抢地:我的命真苦啊!我的命真苦……撕心裂肺,我抱起九姨紧紧地贴着她,觉得她轻得如同风中的一片树叶,没有任何依附,轻易可以揉碎。
那几天的天气灰蒙蒙的,就像是一种隐晦的暗示,从此,我认为九姨真正的艰难开始了。
两个孩子相隔两岁,几乎同时考入县城上初中、高中。亲戚们大都在县城,九姨坚持不麻烦亲戚。去年我回去问到母亲,九姨的情况还好吧?我来承担两个孩子的学费。母亲说,你九姨就是一块生锈的铁疙瘩,不接受的。
后来在四姨家碰上九姨,我惊奇地发现,九姨还是笑眯眯的,从她脸上看不到“苦”这个字。我几次给她钱,几次被她塞回来:“你没见过我养的羊吧?就像云一样,一大片呢。一只羊能卖千把块呢。你在南方挣两个钱不容易,跟前又没个亲戚,疼你又够不着,自己存点,听到没?”九姨还把我当小丫,说得我心里一股酸一股甜。
每到隆冬时节,但凡一下雪,我总替遥远的九姨担心:九姨啊,你和你的羊,都还好吗?
团 长
直到团长去世,小县城的人们都不知道他姓甚名谁。
团长从我记事起就在县城里讨饭、捡废品、过生活。听口音,是县城邻近的乡下人,常年一身破皮袄,手里拿根打狗棍,卷个铺盖走到哪儿睡到哪儿,真正的流浪汉。
小县城的冬天,暖暖的太阳,瓦蓝的天,闲散的人们手筒在袖筒里晒着太阳,有一搭没一搭地胡掰,这时来了团长,大家伙儿就有劲了:“喂,你真的在部队里当过团长?”“那可不!不信啊?在甘肃酒泉1234567部队……”团长说着,自己都忍不住“嘻嘻”地笑。“那你也不至于讨饭吧,一个团长咋就给你整成这样儿了呢?”几个人一起哄堂大笑。团长脸上悻悻的:“媳妇儿跑了,我不要找吗?再找不到我就攒点钱再娶一个……”这伙人更来了兴致:“团长,你媳妇儿长得俊吗?”团长脸上飘过一丝自豪:“肯定比你们的媳妇儿俊,一根大辫子都能够着脚后跟呢。”团长不太想跟那些“向日葵”多罗嗦,边说边自顾自要走,其中的一个人就发根香烟给他:快去找你媳妇儿吧。团长接了香烟恭恭敬敬地鞠个躬:“多谢多谢!”
更多的时候,团长就坐在我们几个小孩玩耍的不远处的树荫下,靠着他的铺盖,翘着二郎腿看我们玩儿,毽子踢到他附近,喊一声,“团长,去捡。”团长立马翻起身捡了送过来,没有人跟他道谢,他照样乐呵呵地一次一次去捡。10岁大的女孩儿让他叫姑奶奶,团长笑眯眯地拖了长音:“姑——奶——奶。”
因为团长的好脾气,团长吃饭不成问题,临近吃饭的时间,他在门口吆喝开了:“给团长盛点汤噻——”他的特色是从不说“行行好”之类的行乞术语,只是说“给我盛点汤”,谁都知道光喝汤是填不饱这个魁梧的大汉的肚子的,就顺便连面条或干饭一起盛些给他,团长也知道小城里人们的善良,总会一连串地说“多谢多谢”。
我家的院子门口有棵大榆树,据说是我的太爷栽的,夏天的时候枝繁叶茂,摇摇曳曳能挡住一大片刺眼的阳光,团长闲下来总喜欢拖着他的打狗棍,把铺盖往树下一扔,一屁股就坐下来,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有一天我在树下等大哥回来开门吃中饭,左等右等不见大哥来,心想肯定又去踢球了,本来就很饿,加上正当午的太阳一晒,眼都快冒金花了,就看见团长端了他锈迹斑斑的饭盆过来:“姐儿,哥哥咋还没来呢?”我连理他的力气都没有,懵懵地在想晚上跟妈妈告状的情景。团长坐到我的后背,开始呼噜呼噜地喝起汤来,我越听越来气:“死团长,小点声喝,行不?”团长不好意思地抹抹嘴,说:“姐儿,这是刘家刚盛给我的手擀面,要么你先垫点肚子吧?”我瞄了一眼那饭盆,狠狠回了他一句:“恶心死了,饿死我也不吃你的!”团长被晒得黑得发紫的脸更紫了,呐呐了一句,“那你是还没饿哩。”
团长就这样被我们这些无知的小孩子欺负着,在小城里一年又一年,所有的大街小巷都能看到他魁梧的身影,捡废品卖,但他从不偷人家的东西,有时进了谁家的小院儿,看见里面没人,出来掩好门等人来了,说:“出门要锁好门啊。”
我上高三的时候,突然发现好长时间没看见团长了,问到妈妈,妈妈说团长死在县医院了,是伤寒。我正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妈妈悠悠地说,团长临死前意识很清醒,从他的破皮袄里拿出十几张存折,一共12000多块钱,托人叫来县民政局的人说,10000块钱捐给福利院,剩下的给他买口棺材和一身新衣服。其他多余的钱,他说请埋葬他的人喝青稞酒……我听着听着,就泪流满面,跑到那棵门口的大榆树下,在他经常坐的那个地方轻轻抚了很久:叔,走好!
我不知道县城里其他人信不信团长曾经是否真的在部队里当过团长?
而我,坚信。
酒鬼全兽和他的好媳妇
巷子里最爱喝酒的人叫全兽。
也不知谁给他起这么个名,字面意思“全是野兽”。我从小问清这两个字怎么写后,就觉得亏他们家大人想得出,起这么个名字。也很为全兽可惜。说实在的,全兽长得倒蛮像样的。个子也高,五官也很周正,如果再有一份好工作的话,县城里的女娃尽他挑。
全兽大小伙子的时候,我才十二三岁。他那时老喜欢往我家跑,为的是让母亲介绍个娘家的亲戚姑娘给他当媳妇儿。附近几条巷子那么多婆娘为啥就盯着我妈呢?他振振有辞:因为杨婶儿好看,她的亲戚们肯定各个如花似玉。在认定这种简单基因推理的情况下,他每次上我们家来,手里总是拎了两瓶青稞酒,然后不顾我们家黑子见他就狂吠的不利情况下,总是把我们家那扇破大门敲得“嘭”“嘭”直响:“杨婶儿,杨爸(叔),在家呢吧?”
我妈对谁都好客,对全兽更是像对子女一样热心,老说全兽也孽障(可怜)的,都二十五六了还没个对象。他父亲早在1960年因为偷了生产队一头牛被劳改了,母亲又是老实得摔倒了不知道喊“哎哟”的那种人,隔壁邻居的,也要操操心的。那时母亲乡下好多侄子、侄女,走县城老是会来我们家住宿。母亲说,全兽运气好的话,跟哪一个侄女之类的亲戚对上眼就好了,还省得费许多口舌。我爸更是没话说,本身就喜欢喝两盅,看见全兽带酒来那真是不亦乐乎。
全兽每个星期都有事没事往我家跑,为的是能撞上个漂亮姑娘提亲娶回家。他几次酒后都僵硬着舌头:“我全兽要是不娶个巷子里最心疼的媳妇儿,誓不为人,啊,誓不为人!”然后把胸脯拍得“啪啪”响。手一指我,“要比你家姐儿心疼”,又一指我大哥“还要,还要比勇好,好看。”
这时候,大家都知道全兽已经醉了。父母便叫大哥、二哥搀着全兽回家。全兽死活不肯走,喝完一瓶还要喝一瓶。没办法,最后烂醉在我家,母亲便让他跟大哥、二哥睡在一个炕上。全兽睡到后半夜,酒醒了自己跑回家了。
就这样,全兽有意无意到我们家喝酒的次数不计其数,期间,母亲也跟她的好多亲戚姑娘介绍全兽,说,小伙子长得很精神,除了喜欢喝两盅酒没啥别的缺点。要是女孩会持家,会指点,好好改造一下,这个小伙子还是可以的。我印象里记得,有一两个我喊“表姐”的亲戚颇受母亲的话所动,试着处了两三次,一致认为全兽是见了酒就挪不动步的人。改造啥呀,整一个懒鬼、酒鬼。
好了,这么一来,母亲再操心也没用。亲戚们都知道有个酒鬼喜欢到我们家来,吓得都不叫他们没出嫁的姑娘到我们家来了。全兽到我们家来基本上就只为喝酒,喝完了就抱怨命运待他不公,找不到一个好活干,又抱怨娘老子没有多少财产等等,完全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
再后来,全兽看我们家也没有什么亲戚姑娘们来,就不上我家来了。后来,不知是谁给他介绍了一个县城西乡里的姑娘,全兽酒后说那姑娘,长得是丑了一点,但家里事样样都拿得出手。大家说,这就对啰,你就是要娶个能干贤惠的,把小日子过好比啥都强。全兽又发狠地说,对!不是巷子里最好看的,但肯定是巷子里最能干的!过两天我就把她娶回家,一样用!众人哈哈大笑,都说,本来嘛,就是这样嘛,那我们就等着喝喜酒。
没过几天,全兽把那西乡姑娘娶回了家。娶亲当晚,全兽喝得烂醉如泥,嘴里一直叨咕“我娶了个巷子里最能干的媳妇儿,一样用。”大伙儿在嘻嘻哈哈中对全兽的媳妇儿更是评头论足,说眼睛有点斜;要是鼻子长得挺一点估计要好看些;如果皮肤白一点也会遮十丑的撒。所有的评价,都是围绕着这个新媳妇儿,确实没有一个零件让人看了舒服。众人也只好希望这个丑媳妇能让全兽重新开始好好生活。
短短几年,巷子里的人们见识了这个丑丑的媳妇儿的能耐,她一个人做买卖,一个人带孩子,一个人忙所有的家务。全兽整天抱着酒瓶子坐在巷口小卖部的台阶上喝酒,和人谝闲话,从早到晚,和他说话的人不知换了几茬,不变的,是边喝酒边东张西望的全兽。
全兽媳妇儿的能干,让巷子里所有的人对她肃然起敬。和全兽生活六七年后,她生了三个女娃,后来全兽的娘因为中风半身不遂。白天,全兽媳妇儿就像只旋转的陀螺一刻不歇,走路都是迈着碎步跑,晚上,还要为婆婆擦洗身子,忙到半夜。众人都说,别看全兽这个酒鬼,娶了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媳妇。
就这么苦了十几年,全兽他妈在全兽媳妇的照顾下善终了。三个姑娘都长大了,上班的上班,嫁人的嫁人,家里的境况因为姑娘们的贴补慢慢好转了。而此时,年仅50岁的全兽媳妇儿老得就像全兽他娘了。而全兽,还是成天抱着酒瓶子在小卖部附近出没。这时候,已经没有人跟他说话了,大家连玩笑都懒得跟他开,全兽后来就变得痴痴呆呆了。
再后来,因为长期过量喝酒,全兽像个植物人躺在家里半死不活的了。大家知道,这下又要苦了全兽媳妇儿了。所有人都为这个劳苦了一辈子的丑女人捏把汗。而她说,情愿让全兽这样躺在家里伺候到他老死,总比让他在外面抱着酒瓶子丢人现眼好。
老天!我听到她这么说,竟不知如何表达了。只是恍惚觉得全兽媳妇儿在我的脑海里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苦着脸丑丑的样子,确切地讲,她在我想象的空间里成了一尊巨大的雕塑,金光闪闪,并无限美好。
作者简介:
钟爱西北,本名杨生霞,青海西宁人,1970年生。常州市作协会员,在《散文百家》等报刊上发表多篇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