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有话说北京市150位普通市民谈食安

2014-11-05 02:43:14马昊楠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4年17期
关键词:网售张女士现行

■本刊记者 马昊楠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已于2014年6月23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这是现行《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提交审议的《修订草案》从现行法律的104条增加到159条,堪称“史上最严”。不管是现行《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草案》,它们的第一条都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主要受益者,公众对食品安全法知道多少?他们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什么?希望哪些问题在法案中有所体现?为此记者分别在北京城区的居民社区、超市等场所,对150位不同年龄段的市民进行了调查采访。采访中,126位受访者对现行《食品安全法》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全部150位受访者均对现行《食品安全法》的修改表达了看法。

近三成受访者首要关注网售食品安全

调查显示,在150位受访者中,有43位选择将网售食品安全作为首要关注问题,表示支持《修订草案》中涉及网售食品方面的条款。这些受访者表示,网络购买食品首先是要保障食品自身的安全,避免三无、过期等产品的出现。其次,需要完善售后服务,如果食品自身出现问题,应有明确的反馈渠道,保障消费者权益。

在超市购物的张先生表示,从网上购买的食品,主要担心其食品来源不正规。因为在网上购买食品,作为消费者只能看到相关食品的文字描述和一些产品图片,但仅凭这些文字、图片很难对所购食品的质量做出判断。“如果能有针对网购食品的法律条款,以后再上网买食品会放心很多。”张先生说道。另一位受访者表示,加入网购食品方面的条款,说明国家现在重视了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的问题,如果网络食品的安全可以得到有效保证,食品在进货、储藏、运输等过程中都有法律保障,那么作为消费者,担忧肯定是会减少的。

经常网购的张女士这样对记者说:“即便现在多数电商网站在进货、售后赔偿等方面做的都相对完善,但我也买到过有问题的食品,比如食品包装有漏气的情况和食品的生产日期不太理想。虽然也想过退货,但退货的过程相对繁琐,时间长,有的卖家或者网站还要相互扯皮……加上购买的食品金额也不大,最后也就自己忍了。”对此张女士非常无奈。对于在《修订草案》中加入网购食品的部分,张女士认为还是很有必要的。她说,保证网售食品的安全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在网售食品的售后赔偿方面,如果程序能够更简化、方便,整个过程不要那么复杂就更好了。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出现类似情况的消费者不在少数,认为售后处理麻烦;网站和卖家双方纠缠不清,推卸责任;“为了不到100元的东西,要耽误一周左右的时间,确实不值得”,使得多数消费者选择了默默承受损失。

安全保障要从田间开始

“要想保证餐桌上的食品安全,我们买到的食材就要安全。”这是很多受访者的心声。一日三餐是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蔬菜、水果是否农药超标,生鲜肉品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检疫,都是普通市民关心的问题。调查中,有37位受访者认为,修订《食品安全法》应该首先从农田开始。

“一些食品可以不吃,但是一日三餐却不得不吃。”受访的李先生这样告诉记者,“现在的蔬菜水果基本上都使用农药化肥,鸡鸭鱼肉也都是袋装饲料喂养的,之前新闻上也有报道,某地种植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某地饲养的猪使用了瘦肉精。现在我们在家做饭,蔬菜水果都洗得可仔细了,又洗又泡,生怕农药超标。”李先生一再强调:“我们不能只注意食品企业生产的带包装的食品,对于蔬菜水果等农贸食品也应该关注,通过立法,对蔬菜种植、运输、出售等渠道一一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农药、兽药的使用,让市民能够吃得安心,吃得健康。”另一位受访者在接受采访时说:“现在关于注水肉,毒蔬菜的报道虽然不如以前多了,但也不能掉以轻心,毕竟这些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国家应该有一套完整、完善的法律体系,在源头处就把它们阻断,不让它们流入市场。”

在外就餐须有所保障

在采访过程中,31位受访者最关心餐馆就餐时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公司上班的张女士说:“因为工作原因,午饭在外面解决已经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了,客观条件又不允许每顿饭都到大饭店去吃,所以午饭吃的肉,用什么油全凭小饭馆老板的良心。”因此,张女士表示,《修订草案》应加强餐饮服务的管理和处罚力度,真正做到每张餐桌都能让人放心。

▲食材的安全也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赵一帆 摄

另一位和张女士情况类似的受访者说:“在工作日,三餐至少有一餐在外面吃已经是普遍现象了,虽然对餐馆饭菜安全的担忧一直存在,但我们也不能每次去餐馆吃饭都进后厨看一看,时间长了,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如果《修订草案》能在餐饮方面严格管理,加强监督是再好不过的。”

“不知道饭馆的餐具都是怎样消毒的,饭馆提供的食材新不新鲜。”一位受访者这样说,“应该立法好好规范餐饮企业,毕竟去餐馆吃饭是很平常的事,总不能让我们每次都自己带餐具和材料吧?”

食品安全信息须更透明

“毒豆芽”、“一滴香”……各种食品安全门事件不断敲打着消费者脆弱的心理防线,人们不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这扇‘门’的背后是否还有‘门’,到底还有多少‘门’还没有被打开?”在本次采访中,24位受访者希望食品安全信息更透明,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信息的渠道应该正规、多样。

一位在超市购买食品的老人说:“作为消费者,我最想知道哪些食品是安全的,哪些食品已经下架不能购买,但是现在电视、报纸上面这样的信息太少了,政府应该多主动公布这些信息。”

“现在的食品安全事件好多都是被媒体曝光出来的,我希望在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我们被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的情况能有所改善。”一位受访者说道。另一位受访者也说:“我觉得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人身安全,应该定期向全社会公布,信息透明了,大家购买食品才会更安全,至少知道什么可以买,什么不可以买。现在(政府部门)在这方面已经有些进步了,希望能做得更好。”

对于出错食品企业不应姑息

在采访中,15位受访者认为,处罚力度过轻是导致食品安全频发的重要原因,应得到加强。

受访者王先生表示,对于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企业应该加大处罚力度,王先生说:“一些食品企业,一味追求高额的利润,降低食品安全标准,生产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对于这些食品企业,应该加大惩罚力度,让他们退出食品市场,让其他食品生产企业不敢涉险。”

另一位受访者认为,处罚力度过轻,使得部分食品企业知法犯法,《修订草案》中应该加大对问题食品企业的处罚力度,并且加大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让他们知道有些错误是不能犯的,犯了是不能原谅的。

此外,在采访中一些受访者也对包括转基因食品、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食品及进口食品等在内的一些具体问题表示出极大的关心。一位受访者认为,确定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应该是国家层面的事情,需要经过系统科学的验证方法进行验证,但作为消费者,有权利知道哪些食品使用了转基因成分,哪些是转基因食品,希望能通过立法实现。对于食品添加剂的问题有消费者表示,修订后的法规要对添加剂的使用做出明确限制,对于滥用添加剂的食品企业要严肃处理。对于婴幼儿食品和进口食品,一些受访市民认为,婴幼儿食品要经过更严格的检查才能上市,对进口食品标签的检查要更加详细。

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消费者

全国人大在关于《修订草案》的说明中提到,虽然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我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因此为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法治方式维护食品安全,为“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体制制度保障,修改现行《食品安全法》十分必要。

在采访过程中,大部分受访市民表示,不论《食品安全法》怎么修改,最终的受益人应该是普通市民,让广大市民切实地看到法律产生的效果,才是最重要的。法律健全是一个方面,执行力度是另一个方面,希望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实施后能够有效执行,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舌尖上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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