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冶
摘 要:在当前复杂的劳动关系下,企业工会也面临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挑战。没有问责机制的企业工会只是一个“形式工会”,建立问责机制的企业工会才能真正起到工会应有职能。工会领导是一种制度上的约束与警醒,工会管理层只有树立责任意识,建立责任机制,追究过失责任,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才能将工会工作做到位,做得更好。
关键词:企业;工会;责任;机制
责任理念和责任机制是工会工作不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除工会无所事事,随厂行政工作转圈,或者是工会组织不作为,有其机构无其行为成为企业的摆设,却没有真正成为企业工人的“娘家人”。还有一些工会组织,在每一次工会活动中,参与工会福利性的活动,参加的却是领导管理人员或闲散人员,与基层一线员工无缘,怕基层一线人员因为参加工会活动而影响正常生产,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往往无缘参加工会的各种活动。工会作为我国成员最多的群众组织,理应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现在,我国在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同时,诸多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也在随之显露和演化。尤其在经济体制多元化,经济关系复杂化的新形势下,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冲突日趋尖锐复杂。如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将会阻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我们可以从建立和完善维权机制方面入手。不承担责任就没有动力,不追究责任就没有压力,工会维权工作应建立一套长效维权问责机制。
一、培育工会组织的责任意识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是工会组织的基本纲领,每一名工会工作者都应当铭刻于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是法律赋予的基本责任。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不能够发挥维权作用,就是失职。树立维权责任意识,当前重要的是要打消“疑惧”心理。维权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也是党的要求和职工的企盼。维权工作搞好了,自然也会带动起其它工作。同时,我们还要打消“惧怕”心理。当然,维权就难免与企业领导发生对撞,不但不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会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劳动关系的理顺,利益冲突的有效解决,才能真正使生产经营与和谐氛围。劳动关系理顺了,利益分配公平合理了,职工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劳动,情绪顺畅,干劲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自然会上去,团结稳定的内部环境自然会形成。
二、建立有效的长期机制
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责任机制,是我们做好维权工作的基本前提。一是在工作部署上突出侧重维权工作。各级工会在制定、实施中长期工作规划时,应当突出维权工作的位置,明确维权工作的比重。特别是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下达指导性工作意见或安排时,应当突出维权工作,尽量提出可操作性的任务和目标。当前,许多企业工会组织在工作部署上存在着疲于应付的现象。对此,我们需要尽量去掉和减少那些无关紧要、不疼不痒的工作内容,集中精力抓好维权工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工作重心转移。二是在机构和人员配置上加大维权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解,扶贫送温暖等方面的工作。调集精兵强将充实这些部门机构,让那些勇于维权、善于维权的同志充分发挥作用。三是加强检查考核工作。上级工会及同级党委对下级工会的工作考核,应当把维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维权工作存在重大失误或漏洞,其他工作再好也不能算做合格的工会组织。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的检查考核不能单纯停留在听汇报,看报告上,替没替职工说话办事,为没为职工当家作主,要看职工的评价,并以此作为最重要的考核依据。
三、追究过失与不作为的责任
追究过失责任者,是对已经造成影响的挽救,否则,会进一步助长其过错蔓延,而且会对其周边管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为加强和改进工会维权工作,追究工会工作者的责任过失也应成为一项制度。如果工会干部在维权工作上有重大失误或过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惩罚。例如,某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职工曾多次向企业行政和工会提出建议,要求增加安全投入,采取预防措施。但行政和工会对此均无所作为,继续冒险生产。结果,酿成重大事故,结果该企业党政领导受到严厉惩处,而工会主席仅受到通报批评。细追究起来,在知情背景下,对工人冒险作业视而不见,对工人安全生命权益不能及时维护,企业工会组织、工会主席也存在过失责任。工会组织决不仅仅是为工人举行各种活动的一个贴心组织,它也是除温暖工人生活之中,在企业生产活动中起到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圆满完成生产任务的担责者。
四、完善工会问责管理体制
自上而下建立责任制,权限分明,从工会主席下到班组长都有相应管理的制度,用制度管理人的组织活动。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工作目标明确定位,将任务指标、完成标准和时间细化到责任人。工会负责人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和考核问责。健全和完善工会的问责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等,把工会问责机制纳入绩 效考核之中、规范化,可操作并具有实用性,避免走过场,华而不实。建立维权问责机制是新形势对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做好工会工作的内在需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桥梁和纽带作用,其中重要基点就是要求工会组织切实承担起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历史责任。
参考文献:
[1] 钱桂林.”工会主席问责制”值得期待[J].工会信息,2014,07.
[2] 尉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9.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