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剑
习近平总书记“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讲话,是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基层预防工作人员的鼓励和鞭策。而如何把预防职务犯罪转化为生产力,如何有效地开展预防工作,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在乡村实际工作中为预防工作探出新路,主要做法如下:
一、预防力量下沉,着力营建乡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
为不断推动预防进乡村工作健康深入开展,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把乡村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一是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预防工作进乡村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预防工作进乡村活动,要求每一名党组成员、每一个科室都必须有一个乡镇联系点,有一个联系村,全院一盘棋,共同参与预防进乡村活动。自“五进入”活动开展以来,该检察院党组和科室干警40多人次参加了送法下乡、预防咨询、预防调查以及帮扶活动等,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实现了检力下沉。二是建立预防联络员制度,聘用15名政治坚定、清正廉明、综合素质较高的国家工作人员担任基层乡镇、村预防联络员,作为预防工作进乡村的稳定据点,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3次,收集各种预防信息20余条,针对乡村预防工作中的问题共同探讨研究预防对策10余条。三是设立洛宁县农林检察室,通过派驻检察官和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努力构建与农业、林业、森林公安、烟草等与“三农”密切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预防职务犯罪的格局,推动“三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预防调查下沉,准确把握乡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症结
预防进乡村活动的目的是更好地保护乡村干部、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针对该县乡村干部职务犯罪高发、多发、易发趋势,洛宁县人民检察院把乡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作为进乡村活动的一项重要抓手,及时切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涉农案件,扎实开展预防调查,努力从中发现隐患、帮助堵塞漏洞、消除职务犯罪的隐患。2013年以来,该检察院共开展预防调查6件,其中涉及乡村干部和涉农问题的预防调查4件,占到67%。通过开展预防调查活动,转自侦部门立案1件,“刘昌明、宁朝阳贪污土地补偿款的预防调查”被省、市检察院评为“十佳精品预防调查”;先后形成情况反映和检察建议7份,其中《农村土地补偿款发放过程中存在四大问题应引起重视》被洛阳市委办公室《每日汇报》全文转发,并得到了洛阳市委原书记毛万春的批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在四个环节存在问题的预防调查分析报告》和《当前新农村建设中村级财务存在五大突出问题的预防调查分析报告》,引起洛宁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纪委部门牵头对全县各乡村政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建立动态监督机制,为有效遏制农村干部贪污腐败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预防教育下沉,不断增强乡村干部抵抗力和免疫力
乡、村缺少预防教育平台、老师和经费,是导致乡村干部工作政策把握不准、法治意识不强、思想政治素质不坚定的一个重要客观因素。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在预防进乡村活动中,突出“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这一主题,统筹协调、积极作为,采取“联合教育、专家授课、典型引导、同步跟进”四步工作法,努力推动预防教育资源向乡村干部倾斜。一是联合教育,由单兵作战转向共同应对。该检察院与县纪检委、组织部、财政局等部门会签了《关于联合开展农村基层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的意见》,与县委党校就廉政教育进党校达成共识,充分整合各部门行政资源、人力资源和知识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实现单一平台多种教育的效果。2013年以来,联合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警示教育培训5期,全县有680余名农村干部接受教育,并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纳入春、秋两季科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培训教育全县党员干部300余人次。二是专家授课,由面面俱到转向有的放矢。积极邀请上级院预防专家、行业部门专家以及自侦部门一线干警参加乡村巡回宣讲,通过专家授课、学员提问等形式,有的放矢地解决乡村干部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三是典型引导,由远处听景转向身边看人。坚持一案一预防,积极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办理的乡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组织教材,到所在乡村开展巡回宣讲,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乡村干部,取得了“警示一例,教育一片”的预防效果。四是同步跟进,由短期任务转向长效工作。该检察院将乡村干部警示教育活动,作为预防教育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常抓不懈。通过发送廉政警示短信、在电视上播出廉政公益广告、下乡个案巡讲等方式深入开展同步警示教育,长效防范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2013年以来,该检察院先后在节假日向农村基层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000余条次,发放《警示教育宣传手册》400余册,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廉政公益广告15期。
一名村干部深有感触地说:“通过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预防活动,我真切地了解到检察机关的另一面,那就是保护乡村干部,维护干部的公信力。”
(作者单位:洛宁县人民检察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