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俭
她的眼泪还没有干,而他步履轻盈。
作者有话说:
因为看过一个关于小马的新闻,随即想到这样一个有爱的故事,也许找到一个温暖的怀抱,我们需要一个慰藉,但这个慰藉并不一定会陪伴你许久,当离开时,我们也要笑着面对。
嘉宁醒来的时候,已经不记得自己的父母了。
变得好像越来越急躁,时常发脾气,甚至哭。父母连忙去找医生,却被告知手术之后也许会出现短暂失忆。短暂?那会是多久?父母无助地看着病床上的嘉宁,她就像一个虚弱的婴儿般睡着,眼皮微微颤动,脸上的皮肤似乎变得透明,薄薄的一层,没有血色。她太辛苦了,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脑子里那个瘤混合着血与肉逐渐长大,折磨着她的意志,医生说需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将它摘除掉。
手术终于安排在这个秋天的上午,进手术室之前,嘉宁看到透过窗户照射进来的阳光,像浓稠的蜂蜜,她知道她会平安回来,随后她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可惜醒来的第一句,却是——我怎么会在这里?无论父母给她多少启发,她还是懵懵懂懂,好像记忆被硬生生从脑子里抹去了似的。据说记忆被存储在一个叫海马区的地方,父母从网络和书籍里找来很多关于失忆的资料,每天在期待那样一个时刻,她会从混沌之中彻底醒来。
直到手术后半个月,那是一个阴沉的午后,风从窗户缝隙吹进来,嘉宁躺在床上,侧身看窗外的树左右摇摆,寒露之后的天越发凉。忽然,门被推开了,一阵风吹过她的手臂,她转头就看到他,那个眉目疏朗的男孩,他有一张轮廓分明的脸,身形挺拔,穿淡蓝色衬衣和灰色针织外套,她莫名有些羞涩,看着他径直朝自己走来,她忽然意识到自己此刻的样子,真不适合去见什么人。她如今很少去照镜子,眼睛里不再有光彩,因为记忆缺失,好像一切都激发不了她的兴趣。
可现在,这样一个陌生的男孩,让她的眼里有了光。
他神色有些复杂,搬了一张凳子在她身边坐下,露出一个有些歉意的笑。而她的心却如活蹦乱跳的小兔,这突如其来的吸引力让她明白,她有些喜欢他。虽然在她看来,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情愫萌动。这一年,她二十一岁,她对一见钟情这种事还半信半疑,却真的发生了。
四年以前,她可不是这样的率性少女,性格有些温吞,总是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迟钝迷糊的行事风格让同学们都有点恼。可她不是笨,她只是天生向善,遇到死去的小鸟会将它埋葬,遇到被遗弃的小狗小猫也都会抱回家,所以她就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一次动物保护活动,就是去民间的动物保护机构参观,在义工的带领下帮动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就是在那里,她遇到了于大伟。
彼时,于大伟是大二的学生,另一个身份是动物保护机构的义工,因为他学的专业就是兽医,所以是机构里非常需要的宝贵人才。那天他刚刚检查完一匹从别处抱回来的小马,小马没有受伤,只是没有妈妈。
可没有妈妈就已经是天大的事了。因为它在刚刚出生几个小时后就走失了,野外的环境可能随时要了小马的命,所幸的是它被救了。在回来的路上,于大伟逗它打响鼻,它还有些睁不开眼睛,小小的样子,我见犹怜。于大伟想起那句话,见过婴儿心花怒放之笑,始觉成长之悲凉。世间生命的婴儿时期,大概都能让人心生善意和柔软,成长刚刚开始,那么多苦难还在后头,而小马已然体会到没有妈妈的孤独。尽管身体没有伤痕,但心灵上需要获得的来自妈妈的保护却没有了。
于大伟为此很着急。他走出办公室就看到一个充满好奇眼神的女孩,她看着那匹小马,问了一句,它的妈妈呢?
说实话,人与人的际遇很奇妙,这样两个人好像在对方眼里看到了自己,因为他们长得有点像,都是深邃明亮的大眼睛,像高山的湖水。有同事也觉察到了,还开玩笑说,呀,这是你失散的妹妹吧?
真难得,在万千人群里找到一个和你长得像的人。于大伟也多瞧了她几眼,嘉宁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她忽然想到了什么,说,我明天再来看小马。
第二天,嘉宁真的又来了,是趁着傍晚的放学时间,她看到那匹小马显得有些焦躁不安,四处转圈,好像在寻找着什么。它果真是没有妈妈的,于大伟说了一句很有深意的话,世间的孤独都一样。她看看小马,又看看他,心底有些酸。那个叫于大伟的男生看起来也不比她大多少,可说出来的话和看的书都让她觉得特别有趣,他的桌子上放着一本王小波的《红拂夜奔》,除此以外还有《鱼为什么放屁》《动物怪谭》之类的奇怪的书,嘉宁问他,怎样才能让小马快乐一点?
于大伟只在学校里学了怎么治疗动物身体上的疾病,可现在要他让一匹马快乐,还真是难了。他两手一摊,说,不如你想想办法。
过了一周,到了星期天的上午,于大伟看到嘉宁抱着一个笨重的东西进来了。她的身体显得更加小,几乎看不到人了,只看到一只特大号的玩偶熊,和下面一双瘦弱的腿。他迎上去帮她,她从巨大的熊后探出头来傻笑,嘿嘿。
那是一只玩偶熊,站起来比嘉宁还高,于大伟又看到她眼睛里那亮闪闪的光,她说,这个给小马当妈妈。
于大伟将信将疑地拿到小马身边,他还说,小朋友,你是偶像剧看多了吧?这要是有用才怪。
嘉宁眼都不抬地说,小马就是需要一个柔软的拥抱,你能给它吗?于大伟一想,也是,人总不能二十四小时被小马黏着吧。
然后就看到小马好像看到亲妈似的依偎在玩偶熊的怀里了,有时它会站起来亲亲玩偶熊的脸颊,有时会躺在玩偶熊的腿上睡觉。看到这里,于大伟都快要流下热泪了。过了几天,他打电话给嘉宁说,你不知道啊,现在小马都不理我们这些工作人员了,它成天抱着熊妈妈不撒手啊。
小马的吃喝拉撒都会被于大伟汇报给嘉宁,他也不知道是为了和人切磋动物心得,还是为了小马的身心健康,但是,他知道心底里最真实也最模糊的一个解释是两个字——嘉宁。
自从大家都说嘉宁是他失散多年的妹妹之后,他就对她有着莫名的兴趣。一个是喜欢王小波的文艺少年,一个是呆萌的善良少女,他们因为一匹叫阿甘的小马而结缘。这个名字是嘉宁取的,她喜欢《阿甘正传》,说出这个名字时,于大伟吃了一惊,真没想到你这小屁孩还喜欢这么久远的电影,现在的小朋友不都喜欢《暮光之城》吗?
嘉宁没回话,她发呆的表情表示她又在神游了,过了几秒钟后,她才恍然大悟似的说,啊,喜欢老电影。
所以总是慢一拍的嘉宁,是等到半年以后,才发觉自己也喜欢于大伟的。
她忽然就从一个慢腾腾的少女变成了一个时刻警觉的人,于大伟喜欢吃什么,玩什么,都被她小心地观察着。她把那些最玄妙的心思都写进了日记里,初次的喜欢就像秋日里一夜之间跃上树梢的金黄,给人足足的惊喜,美得不像话。
他们常常见面,嘉宁借着去看小马阿甘的机会,于大伟借着和嘉宁探讨动物之间心理学的机会,最后于大伟厚着脸皮说,你大学不如考我们学校呗。
嘉宁这次反应够快的,笑嘻嘻地说,为什么呀?
于大伟摸着头说,因为喜欢呗。眼睛骨碌碌一转,就是不好意思直视嘉宁。
嘉宁笑得像一只小狐狸,她终于体会到从书上看到的那句——“世上最幸运的事,是喜欢的人刚好也喜欢着自己”。那时的一切看上去都很美,也很天真。
后来,小马渐渐长大,它在见到嘉宁的时候格外热情,会任由她抱住它的头,她有时看到它的眼睛里有一种淡淡的哀伤。这些也被嘉宁写进了日记,连同她对于大伟的喜欢。那本日记有时会被带到教室,藏在课桌里,直到有一天,她的同桌毛秋秋无意间看到了。
女孩的心事是拿来分享的。她们在放学后相约去吃红豆冰,然后嘉宁会跟她说于大伟是一个怎样有趣的男生,多么关爱动物,多么关爱她。毛秋秋听来很是嫉妒,会皱着眉头说,真有那么好吗?给我看照片。
照片是在分享秘密后的一个月给她看的,她第一眼看到的是于大伟右眼下方的一颗小痣。她撇嘴说,也没有很帅嘛。毛秋秋是那种任性又善妒的女孩,她常常口是心非,明明想要对方这样,却偏偏说出不要这样的话,在班里她比嘉宁更有存在感,凡事都喜欢争上游。在老师和同学眼里她是一个优秀的人,她很少会说自己的事情,在她看来,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内心是一件很被动的事。别否认,就是有这样一种人,很难走进他们的内心,他们习惯防备,但并不妨碍他们热爱别人的八卦。
此刻,她抱着一颗八卦的心对嘉宁说,那你们平时都做些什么啊?
嘉宁带着一种无限回味的神情说,我们去小岛。
那是离他们所在的城市并不太远的海边。
海岛的美要身临其境,尤其是日出的那个瞬间。在细软的白沙与蔚蓝的海平面之间,天空的云朵仿佛快要掉落海面,太阳的光从云朵的缝隙间照射下来,像散落了一层金子。她和于大伟坐在海边,等待日光彻底照耀。他们住在海边的家庭旅馆里,两间房,房间里有曼妙的小野花。
回来的时候,嘉宁靠在他的肩头沉沉睡去,她开始做一个美妙的梦。
毛秋秋对于这种描述有些不屑,但不得不承认,那个男生的样子就在嘉宁的日记和言语里渐渐清晰起来。
嘉宁没有考上于大伟所在的大学,而是去了另一座城市的某所大专,她沮丧了很久,会趁着周末两天的休息时间匆匆回来见他。
两座城市的距离,沿途的风景,夜色的苍茫,火车载着热恋的姑娘。
有时,于大伟也来看她,在宿舍楼下等她,然后去看一场露天电影。一捧爆米花,两支甜筒,雪白的幕布上放映的是《天使之城》,嘉宁和他偷偷跑到幕布后面,听着男主角说,我闻到过她的秀发在空气中的飘香,我亲吻过她柔软的双唇,我曾触碰到她温暖的手,我宁愿要这些短暂的时刻,也不愿意要没有这些孤独的永生。
这些短暂的时刻,是嘉宁和于大伟共同的记忆。嘉宁时常想,如果没有小马,她和他恐怕不会有这样的交集。只是后来听说,小马阿甘被送去了一家动物园,于大伟有时会去看它,但过了那个春天,他也不能再去了,因为他要前往新西兰。
那里有一种鸟,叫奇异鸟,也叫几维鸟,是新西兰的象征,没有翅膀不能飞。因为没有走兽和蛇,它们不必逃避,随时可以获得丰富的食物。嘉宁可以想象,那种安逸得完全没有危机感的生活,蓝得透亮的天空,各种动物自由散漫地在公路上散步,是神仙住的地方吧。嘉宁在于大伟走之前,哭着伏在他身上,他拍拍她的脑袋说,等我一年,我就回来。
是自己申请的一次打工旅行签证,他想去看外面的世界,短暂地告别恋人也不是那么值得伤感,可是他不知道,这一去,好多事情就真的回不来了。
嘉宁记得那天他意气风发地进了安检口,回头冲她摆摆手,她的眼泪还没有干,而他步履轻盈。
当晚嘉宁就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进入了一个迷雾森林,她迷路了,怎么找都找不到出口。她昏昏沉沉地醒来,才意识到手机里再没有了于大伟的早安短信。
在没有于大伟的日子里,她就跟毛秋秋诉苦抱怨。彼时,毛秋秋正在操场上练队形,脸晒得跟小鬼似的,她趴在双杠上对着电话喊,你就知足吧。因为报名参加了运动会的开幕式表演,整个夏天都得在学校操场度过了,她是哪里有机会展现自己就一定会跑去参加的人。她对嘉宁说,你就是太闲了,闲着就瞎想,赶紧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不然你就跟新西兰的奇异鸟似的,退化得不能飞了。
嘉宁虽然应了,可每天清晨一睁开眼,还是特别想念。于是就在这种又焦虑又伤感的情绪里,终于等到了于大伟在网络那端发来的第一条信息。
那段时光,他们之间隔着四个小时的时差,每天清晨四五点,嘉宁就被隐隐的头痛弄醒了。而那时于大伟正在八点的打工路上,他抓着咖啡吃着面包,想象着嘉宁熟睡的样子。好在还有网络,他们一有空闲就在网上聊天。可后来慢慢就没那么频繁了,而嘉宁在清晨的头痛也越发严重。起初,她并没在意,每当疼醒的时候,她就看窗外的天一点一点从灰白变成虾红,再变成淡紫,最后腥红的太阳喷薄而出。她记得天空的颜色,也记得于大伟在网上说的每一句话。
他发来照片说今天去坐了轮渡,昨天去逗了刺猬,还有讨厌的鸽子与他争食,她想象着那样一种生活。直到有一天,她住进医院,她的头痛预示着一个可怕的事实,拍回来的片子上有大片的阴影,她需要等待一场开颅手术。
命运真是不公啊,嘉宁有时这么想。她才二十岁,怎么就遇上了这样的倒霉事?她并不想告诉于大伟,他在万里之遥,他一点忙都帮不上,他甚至有好些天都没有消息,她感应到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慢慢冷却。
医生嘱咐她不要过于劳累,不要总是看书,可她的床边还是放着一本王小波的书,书中有一句:那一年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她很喜欢,喜欢那黄金时代里的一切奢望,说起来,她也还有那么多还没有实现的愿望呢。
她想到过可能会在手术台上死去,一想到这些就忍不住打冷战,还没有见到回家的于大伟呢,这一年要快快养好身体,他回来的时候她又是一个好好的健康的姑娘。
可是,那年刚过完春节没多久,满世界都知道新西兰地震了,除此之外还有多名中国留学生失踪。嘉宁在广播里听到这个消息时,心凉了一截。无论在网络上怎么找他,那个灰色的头像始终没有再亮起来。
她不相信,可时间一天天过去,心灰意冷到绝境,她整个人像往悬崖下坠去。
初春的寒风料峭,地球的另一端却是温暖的秋色,那边所发生的一切都不得而知。拓扑学中有一个理论:热带雨林里的一只蝴蝶轻轻挥动一下翅膀,印度洋上便涌起一场海啸。这是蝴蝶效应。地球一端的细微却引发另一端的剧烈。人生也一样,当初一个小小的决定,也许会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结局。毛秋秋决定来新西兰做半年交换生的时候,她也没想到后来会遇见于大伟。
她是在地震后的简易救助站里见到他的,那双眼睛,眼睛下方那一颗淡淡的小痣。那眼睛与她对视时,她便知道了他是谁。隔着嘈杂的声音和穿行的人流,他默默地躺在那儿,眼睛里充满了焦虑,他受伤了,腿部的鲜血染红了纱布。
她走了过去,她的手臂只轻微擦伤了,在这混乱的陌生世界中,两个同乡人的相遇,总是宝贵。
也许一开始,毛秋秋心里那个名字是模糊的,但直到遇见他本人,她心里的名字变得清晰起来。星座、爱好、口味、生辰八字,他的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之中,像一个个精准的数字在头脑里开启,她知道这些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于大伟也很惊异,这个陌生的女孩,像冥冥中命运的安排,她几乎了解他的一切,大概是在异乡,寂寞孤单的背景下,人也变得脆弱和柔软,在伤势好转以后,毛秋秋的照顾也到了尾声,那天她开口问起他,也许我们能好呢?
说出这句话之前,她并没有犹豫太久,嘉宁的样子只在她脑海里闪现了一下,她自有说服自己的理由,比如她的确也很喜欢他,比如她觉得自己才是那个真正懂他的人,比如她想要赢的念头,完胜嘉宁,人生似乎才有意义。女孩之间那微妙的感情,既分享秘密,又相互较劲。对她来说,装出一副特别喜欢小动物的样子,也不是什么难事。
于大伟已经意识到原来这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与自己更契合的人,但他并没有马上回应,那样会显得他很不厚道,他会内疚,会不安。时间和距离能杀死很多东西吧。他这么想着,脑海里全是嘉宁的样子。他想起初来新西兰的时候,他觉得见到的每一张东方面孔都像她。但渐渐地,当他想说华人社区里的火锅很好吃,新找的房子没有暖气有点冷,发烧感冒独自一人打点滴的时候,他才发现,没有人能够听到。他有些沮丧,坐在电脑前发呆,对话框打开,还没想好说什么,打了很多很多字,又一个一个删掉,最后他发了一句,对不起,我们走下去会很辛苦。
他承认,他是一个连说分手都没有勇气的懦夫。
只是嘉宁自从生病之后就再没上过网,她每日被病痛折磨,最后连看书也觉得辛苦。她不知道这网络上的小小风暴,她心里仍期盼着某一日,等她痊愈,于大伟就晃着一口大白牙出现在她面前。
他没有收到嘉宁的回信,所以他想,这件事总算是告一段落了,他觉得她一定是恨他至极才会彻底消失,不拖泥带水,也毫无留恋。多多少少心底有些怅然。
毛秋秋非常愉快地在秋天和于大伟一起回国。
是在和动物保护协会联系的时候才得知嘉宁生病的。
原来的旧同事很惊诧地说,天哪,你怎么会不知道?!于大伟忙说,我有事先挂电话了。挂了电话,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只觉得微微冒汗。沙发那么硬,他没法将身体深陷。
他决定背着毛秋秋去看看嘉宁。于是当他走进病房时,他没有想到,即便已经不记得他的嘉宁,也仍然再一次奇妙地爱上了他。她像个小孩一样,热切地看着他,他说带她出去走走,她便欢喜地说好;他说带她去看阿甘,她疑惑地歪着头也说好。
于大伟心里一阵酸楚,他看到她眼里信任的光,即便他已经背叛她。他带她去动物园见到了那匹已经长大的小马,小马仍热烈地向她撒娇。她看起来好像记起了一点什么,但仍然会一直问,这是我曾经养过的小马?他不太确定她会不会记起来,但他每天都来,希望能用以前的事情唤起她的记忆。他还在床头看到那本日记,一页页翻过去,越看越觉得伤心,好像坠入无尽的深渊,无所依附。
他开始陷入深深的自责和内疚里,而每当看到毛秋秋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时,他又觉得他已经伤了一个人的心,又怎能再去辜负另一个人?毛秋秋这般聪明,她选择了噤声,装成什么都不知道,只需要等他做出选择。
日子一天天过去,嘉宁的记忆恢复似乎没有什么进展,每次去看她她仍是一副懵懂的表情。有时想,她若真的想不起从前的事,是不是对她来说,对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种解脱呢?想不起从前也就不会那么遗憾和难过吧?
说到底,于大伟是一个自私,害怕承担的大男孩。嘉宁看清楚这一点,是在回到家的第五天,她和母亲出去散步,无意间看到毛秋秋和于大伟手挽着手从超市走出来的样子,他们也许正说着什么有趣的事,女孩嬉笑着用手拍打男孩的肩膀。她定定地站在那儿,深冬的寒意侵袭着她的双颊,那一刻她想要回到之前那种混沌的世界,不醒来该多好啊。没错,在这之前她其实已经慢慢记起了所有的事,她原本想告诉他,我彻底好了,我记得我们之间曾经那么开心过。
而现在,醒来却徒添更多悲凉。后来她上网,看到了于大伟曾经发来的那条消息。再去想毛秋秋和他是怎么在一起的,又有什么意义呢?失忆的是他,是他忘记了曾经的承诺。
这份记忆已经失色,而记忆里的那匹小马恰恰正如黑暗里的光,是唯一能让她觉得温暖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