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作为上海市郊的农业基地,金山区的农业规模经营形式主要为家庭农场、集体农场、种粮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五种,每种形式的内部组织形式、运行方式、经济效益各不同,从而具有的优势和局限也各不相同,因此,应该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 农业规模经营形式 内部组织形式 运行方式 经济效益 优势与局限
[中图分类号] F325.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9-0038-0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无疑,在当前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研究分析金山区农业规模经营几种形式,对于提高农民收入、发展现代农业、壮大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
本文拟从金山区农业规模经营五种形式(家庭农业、集体农场、种粮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的内部组织形式、运行方式、经济效益以及优势与局限这四个方面来进行典型案例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其中,内部组织形式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人员构成:年龄、文化程度、目前的身份,如农民、村干部、技术人员等;二是资金来源:如合伙等;三是土地来源:如流转、入股等。运行方式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生产经营方式,如雇工形式等;二是销售渠道,如订单式销售、农超对接等。经济效益主要指收入和支出方面的指标,包括亩均纯收入、投资收益率等。
一、金山区农业规模经营的五种形式
1.家庭农场
本次课题组调研的家庭农场位于枫泾镇卫星村,经营者为张华及其父母,张华本人2006年大专毕业,其父母为地道的农民。该农场2006年由其父母经营,从2010年开始由张华本人经营。
农场面积161亩,都是通过土地流转得来,农场实行“种养结合”模式:种植水稻130亩,水稻收割后种麦子和油菜;从2011年开始种植黄桃,约有25亩;养猪300头左右。占地面积5亩。
农场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个人贷款20万元,合作社贷款30万元。
农场劳动力主要为张华及其父母三人,在农忙时节临时雇工,每年的人工成本约为3.5万元。种养的农产品主要销售渠道为定向销售:粮食作物由粮管所统一收购,养猪由固定商户收购。
在收入方面,除了种养的农产品收入外,还有自有拖拉机、收割机外出工作收入,每年约有5万元左右收入。该农场每年总共收入约为20万元纯收入,张华表示“比以前在单位里上班强多了”。粗略估算亩均纯收入为1250元。
该农场目前遇到的困难有:一是雇工难,农业劳作劳动力年龄普遍偏高,“三个加起来200岁”,劳动力素质、技能较差也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二是农业种植抗风险能力差,遇到自然灾害,收入大幅度下滑;三是土地流转困难,想扩大种养面积,但很难流转到土地。
2.集体农场
位于张堰镇旧港村的村集体农场,是由村集体投入建成,收益归村集体。该农场是以合作社名义注册,由负责农业的村委会副主任分管,占地面积260亩,其中120亩由村干部自己经营,另外140亩委托外地大农户种植,主要种植水稻,也种植少量果蔬和麦子。
该农场2012年开始建立,土地大部分靠流转而来,有少量村集体机动地,占20-30%左右,有4位长期用工,主要是村河道保洁员、卫生环境保洁员、农业服务队人员,人工成本平均每天60元,在农忙时节也雇佣临时工,。种植的粮食主要靠市场销售,2012年农场初建,投入比较大,主要有投入包括仓库、农机具、设备等,但总体上可以实现收支平衡,有少量结余,另外还有政府大概每亩500元左右的补贴收入,粗略估算去年约有15万元纯收入,折合亩均纯收入577元左右。
优势:一是以村集体的经营方式,减少承包环节,同时管理人员大多是村公务用工人员,减少村集体支出,管理成本低;二是对农户讲土地流转到村集体,土地流转的风险小,几乎是没有风险;三是增加村集体可支配收入。四是农业设施建设和投入比较方便,比如仓库、农机具的管理与使用等,与家庭农场相比较,家庭农场很难做到。五是有利于上海农产品和菜篮子食品安全管理。
该农场目前遇到的困难有:一是雇工难问题普遍存在,找不到年轻的务农人员,从事农业的人员大多60岁以上老年人,缺少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二是由于田地较分散,不利于进行大规模机械化经营;三是受以上二种条件的制约,很难形成特色农业;四是农业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基本上是“靠天吃饭”。
3.种粮大户
本次课题组调研的种粮大户位于工业区红光村北,原属工业区管委会农技中心金朱农民专业合作社,2008年开始承包给沈铁刚经营,经营者为沈铁刚父子二人,沈铁刚本人57岁,儿子33岁,2008年开始承包种粮,当时面积为1380亩,后因部分土地被村里收回,现在减少为910亩,全部靠流转而来。
平时劳动力主要为沈老伯父子两人,农忙时节会临时雇佣50—60人,种植的水稻加工出来大米卖给工业区工厂食堂,另外大米也注册了商标“金朱大米”,目前正在接受相关检测,有望在上海市区及超时设立专柜销售。种植的大麦和小麦主要为育种,再卖给种子公司。
沈老伯的承包经营收入除了种植收入外,还有一块是靠家里的机器设备出租,如收割机和插秧机每年外出工作收入高达20多万元。粗略估算沈老伯每年纯收入达到100万元左右。如此高的承包经营收入在该地区少见,交谈中了解到该村其他一些种粮大户经营收入基本靠政府补贴收入,甚至有的出现亏损。问及原因,沈老伯认为原因有三:一是承包面积较大,且管理经营得当,亩均产量较高,由于农田管理合理到位,2012年种植水稻亩产1460斤,2013年达到1470斤,实现了高产。沈老伯今年荣获水稻高产市三等奖、区一等奖。二是有自己的品牌,“金朱大米”;水稻直接加工成大米,麦子育种,这些措施都是高附加值。三是节约成本,如水稻全部靠晒干,节约烘干费用。
问及是否存在雇工难问题时,沈老伯表示“不成问题”,主要原因是雇佣工资高,能调动青壮年的积极性。
优势:经营者本人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会经营、脑子活。
4.合作社
珠丰甜瓜专业合作社是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主要生产以“珠丰”牌注册商标为主的优质西甜瓜,发展至今全社优质西甜瓜种植面积达700余亩,年纯利润120万元,产值325万元。该合作社2007年成立,占地320亩,新征地400亩,土地靠流转得来,流转费750元/亩。
生产模式:12月份育苗,第二年4—5月份产品上市,6月份种植优质水稻,实行种养结合,兼养稻田鸭,生态化种养,来改良土壤,少施化肥农药,节省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效益:除经济效益外还有社会效益,这种“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带动了周边的农户,有50户农户加入了合作社的基地,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其中有3户贫困户,合作社无偿提供物资(一亩地的大棚),种苗、技术和销售,只西甜瓜一项收入,每年农户增加(1200斤×1.5元/斤=18000元,去掉成本)10000元左右的收入。
合作社的优势在于它的标准化经营管理,有统一的产品标准、技术指导,统一的包装和销售。
合作社在发展面临的问题有:一是雇工难问题突出(老龄化、文化程度普遍低、成本逐年攀升等);二是受政策影响,消费市场萎缩,销售下滑;三是扩大土地规模难,朱泾镇城镇化率比较高,农民承包地比较少,农民自己种植不成问题,农民不愿将土地流转出来。
5.龙头企业
鑫博海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中央厨房)是国家农业产业化综合开发项目,是上海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经营模式主要是按照市场需求制定工艺标准,运用专业化的生产硬件和管理软件,按照统一的品种规格和质量要求,将批量的原辅材料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并按照ISO22000质量体系要求进行生产管理,年生产加工净菜能力可达4万吨,具有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产业化等特征,实现了低成本、高标准化的工业化运营模式。
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自身产能不足;二是企业运行成本高,如商业用电,年约支出100多万元;三是企业缺乏自有品牌,影响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二、相关对策建议
1.加快培育新型农民和农业后继人才
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雇工难是各规模经营主体面临的普遍问题。为此,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新型农民的培养。针对本地务农人员、外来承包经营大户以及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定期组织多种形式农业技术培训,培养大批农村适用专业人才,提高其农业经营技能和管理能力,使他们成为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是引导大学生投身农业事业。政府要营造农业创业和就业的良好环境,引导和鼓励他们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学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后备力量,应完善大学生农业创业与就业的政策体系,使他们“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有发展”。具体而言,可以鼓励大学生“村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创业和就业;为了减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大户引进大学生的经济负担,可考虑对相关经营主体给予引入大学生工资和社会保障补贴、减免税收等政策。
2.增强经营主体抵御自然灾害影响的能力
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金山区家庭农场、种粮大户抵御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的能力差,遭受较大损失,且缺乏有效的补偿应对机制。因此,增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抗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课题组认为,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是注重自然灾害的预警与防范。农业基础不牢的重要原因是防范自然灾害能力弱,承灾和抗灾能力差。家庭农产、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虽然比传统的农户式劳作在资金、技术、规模等方面有了明显提升,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不容乐观,“望天收”现象仍然普遍。建议农业部门与气象部门共建灾害预警防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灾害预警系统,及时提供有效信息。
二是发挥农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所提供的补偿,以便减少损失,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目前,金山区有些镇已统一实施农业保险制度,但由于补偿标准低(如枫泾镇补偿标准为每亩400—500元,而种水稻实际每亩纯收入为1000元以上),无法起到有效保障农民收入的作用。因此,建议探索建立由区级层面建立的农业巨灾风险补偿基金,逐步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做好水稻等粮食作物的强制险工作。
3.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
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当前金山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上面临土地流转限制。因此,应从以下两方面来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
一是适当提高农民土地流转的补偿标准。例如,可以根据流转出去的土地的经营效益每年适当提高土地流转费。
二是解决农民土地流转后的“后顾之忧”。农民在土地流转出去之后往往面临着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生计问题,因此解决这些问题有助于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例如,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可以实行“合作社/企业+村集体+农户”的土地流转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农户既可获得土地租金,还能获得入股合作社种植或在企业打工的收入,同时村集体也能获得一定的服务费,从而“一举多得”。
4.提高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
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合作社由于其独特的经营模式,政府主导成分较大,在销售渠道方面面临挑战,特别是在减少政府订单式收购的形势下,如何突破、拓展市场销售渠道成为新问题;龙头企业在创立自主品牌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方面还需加大力度。
一是进一步提高拓展市场销售渠道的能力。无论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还是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否卖得出去是关键。因此,提高经营主体的市场销售能力至关重要。一方面要提高其市场敏锐洞察力和判断力;另一方面要提高其整合、开拓市场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提高经营主体的品牌意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般有自主品牌的经营主体收益会较高且更具市场竞争力。因此,提高经营主体创立自主品牌意识很关键。一方面政府要对经营主体创立品牌给以政策扶持和资金、技术支撑;另一方面要培育自创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
总之,农业规模经营一定要把握好尺度,要因地制宜:不是规模越大效益就越高,种一千亩的效益可能比种十亩的效益高,但不一定比一百亩高。同时要维护好农民在农业规模经营中的主体地位,因为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说到底是为了增加农民收入。此外,要保障粮食生产,因为粮食关系到国家的安全战略。
作者简介:陈光普,男,汉族,安徽人,中共上海市金山区委党校教师。研究方向:发展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