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权威与党内民主:走可控民主之路

2014-10-21 12:49陈庆渊
科技视界 2014年34期
关键词:党内民主途径

陈庆渊

【摘 要】在中国的政治发展过程中,“党内民主论”力图从体制内寻找民主的突破口,通过党内民主的政治示范效应来推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党内民主是制度创新,还是政党的理论假设,都需要实践检验。政治权威是政治稳定的关键要素,而我国政治权威集中体现于执政党的权威。因此,党内民主的设计与创制,应注意党内民主和权威的协调发展,走可控的党内民主之路。

【关键词】党内民主;政党权威;可控;途径

后发国家的政治发展实践证明,政党权威的强大与否直接决定了民族国家的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中国改革开放的经济成果表明,共产党的权威领导直接保障了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政治稳定,甚至可以说中国给世界提供了一种政治推动现代化的发展模式。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社会成员的参与愿望急速上升导致共产党的整合模式与社会的多元利益诉求之间产生了制度困境。从世界普遍规律来看,解决之道是建设民主政治参与渠道。世情、国情、党情决定了中国的民主化道路必须在体制内寻找突破口,党内民主的理论应运而生。但就中国政治生态来讲,民主政治不能采纳“自我解剖”的巨变途径,应该更加务实,通过正确处理政党权威和党内民主的二元关系,推动两者的有机发展。

1 民主与权威的政党分析

民主与权威是政治学的两个核心概念,前者涉及公共权力的正当性来源,后者体现了对公共权力正当性的认同。对于早发国家而言,权威的主要源自民主制度的产生的政治合法性,而权威是政府政策的保障。对于后发国家而言,政治权威一般来源于历史革命功绩、经济管理能力、社会控制能力和某种意识形态的普遍认同等要素,民主绩效产生的政治权威并非核心要素。当然,对于后发国家而言政治权威是政治稳定首要条件。就我国具体情况而言,国家的政治权威与政党的执政权威的高度融合的,相依而伴。亨廷顿认为 “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1],这一过程表明,后发展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政治民主和政治权威陷入难以抉择的尴尬境地。而其中政党的转型是关键要素,如何通过民主执政加强政党权威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政党是民主政治的产物,也是民主政治的推动者。韦伯将政党的发展进程归纳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政党,完全是贵族的随从;第二阶段是权要的政党,政党是知名人士的结合,在地方是有产者和知识名流的非正式结合、在中央是议员的结合;第三阶段,是现代的群众组织的政党,即大众型政党,这是选举权普及的产物。[2]从政党的发展来看,政党执政权发展趋势是人民投票认可。俨然,政党是民主的捍卫者和受益者,是人民自我统治的民主工具。

从权威的视角来看,国家的权威是制度使然,政党的权威是政党自身通过某种方式赢得的。严格意义上说,国家权威是国家正当性的表现形式,政党权威则是政党在运行过程中得到公民认同和自觉服从。政党权威涉及政党自身的被认同和对掌管国家权威的正确使用,前者依托政党于政党的价值、意识形态、组织覆盖度、历史功绩和执政绩效,后者者关乎国家权力机器的运用和公共权力的合理化等因素。

当然,各国政党产生、发展和使命都不尽相同,通过西方的经验来分析我国政党政治不勉有以偏概全之嫌。就目前中国政治系统中的正式结构来看,政党结构一直处于核心地位,并与政府构成了高度的整合状态,社会有序和发展所需的重要和宏观的政治功能主要是由政党结构来提供的,这是中国政治系统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系統履行功能相区别的一个主要特征。[3]历史的看,中国共产党不仅为新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而且解决了旧中国所面临的社会危机、民族危机和国家危机。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不仅为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而且通过自身的领导能力推动了高速现代化。慎而观之,中国共产党从历史的革命伟绩、经济奇迹、文化塑造、社会治理等方面累积了相当高的政党权威,但这种政党权威缺乏民主要素,不是民主法理型的权威。

2 政党权威对党内民主发展的重要性

政党权威是党内民主有序发展的逻辑点和归宿点。如果党内民主的结果是政党权威的崩溃乃至无组织、无纪律的自由主义,那么党内民主的价值就值得怀疑。之所以有这样的假设,是因为党内民主设计的重点是党内竞争型选举,没有政党权威容易造成党员之间因竞争产生的离心力。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充分肯定了民主对于党的重要性,而集中统一则是政党权威的具体表现形式。

从政党权威的组织内部作用看,政党权威是政党凝聚力的有力保障。首先,任何政党都有等级特征,即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地方服从中央。因此,政党权威是上述“三个服从”的根本保证。其次,政党精英要获得政党成员的认可,往往依赖于政党权威。最后,政党权威是政党决策执行的后盾,直接决定了政党组织内部的渗透性而不至于形成组织的“内卷化”。因此,政党权威对政党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党内民主的设计不能弱化既有的政党权威。

从政党权威与国家的关系上看,对于一党执政的国家而言,政党是政治权威唯一合法拥有者。因此,政党权威的是公共秩序的主要承担着,也是维持政治稳定的主体力量。亨廷顿曾言“共产党人为处于现代化之中的国家所提供的,首先就是这种满足道德需要和创建合法公共秩序的能力。”[4]前苏联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损坏政党权威的政治改革不仅会导致政党的衰落,而且会导致国家的分裂。党内民主的设计必须考虑政治稳定,政党权威是防止“民主休克疗法”的党内资源。

一般认为,党内民主要通过渐进式、自上而下、精英到大众的政治改革,主要是开发即有的党内制度的运行功能,使民主运转起来。党内民主、政治权威、政治稳定都离不开政党权威,他们之间暗含者逻辑映射关系。政党权威是政党管理公共事务的必然要求,政党无威而不信;政党权威是党内民主发展的内在要求,党内民主的本质表现为政党权威的合理化;政党权威与政治权威相互独立而彼此相关,政党权威和政治权威是政党执政合法性的两面,前者为后者提供的组织保证,后者是前着活动的法理支持。

从世界的实践的经验看,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民主化都说明市场经济是催生民主政治“胎盘”,民主法治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后果。一方面,中国的经济发展必然要求政治的民主化改革,政党转变政治职能,推进民主法治是时代的要求;另一方面,一党制国家要在民主法制和一党长期执政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这就需要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的前提下进行有步奏的进行民主设计。贸然实行大规模的国家民主往往会挑战一党执政的地位,党内民主是一条可行路径。政党权威保障党内民主的可控性,党内民主有利于政党权威的合理化。从逻辑上讲,政党权威推动党内民主的路径并不会挑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从而调和民主与一党专治结构性矛盾。

3 可控视野下的党内民主建构

S.P.亨廷顿所说:“社会及经济现代化对政治与政治体制所起的破坏性影响有许多形式。社会和经济的变化必然使传统社会与政治集团瓦解,并削弱对传统权威的忠诚。”[5],传统权威的消弱必然要求政党谋求新的执政合法性。对于一党制的国家而言,民主法制一直被西方学者所诟病,如赫尔德批评到“一党制的原则在于只有一个政党是整个社会利益的合法化表达者,投票者只拥有赞成政党所推荐的候选人的权利,或者是偶尔有计划在同一政党的不同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6]这种观点不但片面,而且未能洞察到民主制度的多样性和创新性。对于政党来说,推选精英来让人们投票选择谁最终当选政府领导人是政党的基本职能之一。因此,党内通过选举推选政治精英,而后通过全国人大选举获得国家领导职位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也构成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内容。社会主义民主和资本主义民主的差别在于一党与多党在推选精英的差别,这两种民主形式的缘起于各自的宪政体系的不同,民主的道路也可以别具一格。

一般认为,权威是政治稳定的关键,民主是现代政治权威的法理来源。就我国而言,民主集中制是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的运作基础是民主原则,集中的目的在于形成行动的组织意志,也就是说集中是组织权威的表现。从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权威建设来看,党内民主是一条永葆生机的党建之路。因此,从党内民主的制度功能来看,党内民主包括三方面的功能:(1)精英推选功能;(2)利益表达功能;(3)国家维系功能。要发挥党内民主的上述功能,同时维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内民主设计不但要来实现民主的运转,而且应该是一种可控的民主模式。具体而言,党内民主构建可考虑如下步奏。

3.1 集体领导和党员有效参与相结合

民主集中制作为共产党的组织,是出来党内外重大事务的政治原则。民主集中制视野下的领导制度普遍采用集体领导的方式,凡是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的领导集体共同商议,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作出决策。但此种决策模式缺乏党组织成员的有效参与,党组织内部容易产生官僚主义,党员的主人翁精神不足,削弱了政党内部的组织权威。因此,在构建党内民主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集体领导制度的同时,加大普通党员有效参与的制度建设。比如,可以采用政黨决策的内部评议制度,让普通党员发表自己对组织领导、组织政策的看法。

3.2 差额选举与党员选票的平等相结合

拉里·戴尔蒙德认为选举是“民主的底线”。差额选举是民主质量的关键机制,体现选举的竞争作用。党内民主的构建不但要提高党内选举的差额比例,而且要在差额选举中体现党员选票的平等。在差额选举过程中,每个党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有效的投票机会,而且,所有的票数应当同等地计算。“一人一票,每票等值”,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3.3 党员充分的知情

在党内民主设计必须考虑党员有充分的知情,所有党员都有同等的、有效的机会去了解各种备选的政策及其可能的结果。党员的知情权保障,党组织应该在制度设计中完善沟通体系,形成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沟通机制。

3.4 健全党内监督机制

要体现政党权威和保障党内民主的顺利进行,必须要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党的十七大提出关于“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将监督权提高到于决策权、执行权一样的高度。监督权是党内民主选举程序和结果公正的保障,同时监督权也是政党权威的必要条件。

4 结语

党内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民主的一种价值,更是一种制度。党内民主建设是政治文明的一项工程,政党权威是保障力量。实施党内民主,坚持政党权威是中国民主的内在要求。

【参考文献】

[1]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三联出版社,1987:38.

[2]Max Weber.Essays in Sociology[M].Gallaxy Book,1958.

[3]程竹汝,任军锋.当代中国政党政治的功能性价值[J].政治学研究,2000(4).

[4]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王冠华,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29.

[5]塞缪尔·亨廷顿.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M].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40.

[6]戴维·赫尔德.民主与全球秩序[M].胡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55.

[责任编辑:薛俊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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