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杰
【摘要】城市择水而建,高水而居,可以说,有了水,城市便有了生命。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城市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城市化的进程逐步加快,如何科学规划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如何有效防治城市内涝灾害,都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文章首先介绍了近年来我国城市的内涝灾害情况,分析了產生城市内涝灾害的原因,提出了应对城市内涝灾害、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对策,以供借鉴。
【关键词】城市内涝;排水;灾害问题;防治对策
城市内涝灾害频发不仅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2011年夏天,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暴雨给一座座现代化城市造成的内涝灾害让我们记忆深刻,排水不畅、街道成河、房屋被淹、财产损失、交通受阻、城市瘫痪,甚至鲜活的生命被暴雨造成的内涝吞噬。外表光鲜的城市在暴雨面前不堪一击。城市内涝灾害的频发,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
一、近年来我国城市的内涝灾害情况
城市内涝是指由于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超过城市排水能力致使城市内产生积水灾害的现象。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因频繁遭遇强降水,城市内涝灾害频发。不论南方,还是北方,大多数城市往往是“逢雨必涝,遇涝必瘫”,各种媒体上关于城市内涝灾害的报道屡见不鲜。
据统计,2008—2010年,全国有62%的城市发生内涝灾害,有137个城市遭遇3次以上内涝。在发生内涝的城市中,有74.6%的城市最大积水深度超过50cm,有90%的城市最大积水深度超过15cm,达到了淹没小轿车排气管的水深。在发生内涝的城市中,有78.9%的城市积水时间超过0.5h,有57个城市最大积水时间超过12h。
城市内涝灾害频发,不仅影响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影响城市居民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
二、城市内涝产生的原因分析
2.1“雨岛效应”和“混浊岛效应”
“雨岛效应” 是指城市内兴建的高层建筑使空气循环不畅,空调、汽车尾气等增加了热量排放,在城市上空形成热气流,增加了降水的可能性;加上城市建筑物集中使风速减小,导致强降水滞留时间变长,总降水量增多。“混浊岛效应”是指城市市区由于厂矿企业集中、机动车辆众多、人口密集,致使排出的污染气体和空气中的尘埃等增加,使混浊程度大大高于周边地区,形成“混浊岛”,导致形成降水的现象。城市“混浊岛效应”对降雨的影响表现为:尘埃等混浊物是云层中水汽变成降水最需要的凝结核,城市上空的凝结核越多,水汽就越容易在此凝结造成降水,从而增加降雨量。
2.2地表日趋“硬底化”
原始土壤地面具有渗透、吸纳和涵养水份的功能。自然情况下,雨水降落到地面以后,一部分被地面植物截留,一部分满足土壤缺水的需要,还有一部分要向地下渗透,只有当土壤的含水量达到饱和以后,才会产生地面径流。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地表大都被水泥、沥青、步道砖覆盖。地表日趋“硬底化”导致了可渗水地面面积逐渐减少,径流系数增大,径流量增加,汇流速度加快。
2.3湖泊、沟塘等“被挤占”问题
湖泊、洼地、沟塘等是天然的“蓄水容器”,具有调蓄雨水、涵养渗流等调节径流的作用。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由于认识缺位、急于求成,未做科学的规划和论证,盲目整平洼地、填筑沟塘、挤占湖泊,人为破坏导致了湖泊等天然“蓄水容器”容量急剧减少,调蓄雨水的能力减弱。
2.4规划欠科学,管理不到位
(1)城市规划赶不上城市化步伐,遭遇内涝的城市,以前在设计排水管网时,受经济条件和观念等限制,管网设计口径偏小,普遍存在投入不足,管网陈旧、排水能力差的困境。(2)排水管网“重建设、轻管理”,管理维护不到位。(3)建设项目未避开低洼地段、城市雨水污水管错接、地下管网不完善、城建工程施工、垃圾进入排水管网等,都会导致排水不畅,形成城市内涝灾害。
三、城市内涝灾害的防治对策
3.1完善城市规划建设法规,科学编制城市排水规划
通过法律形式对城市内涝防治和排水设施建设提出相关规定。完善城市规划建设法规,规范城市规划建设中的排水问题,明确内涝防治的措施。让城市内涝防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有据,逐步形成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自身监督的有机监督体系和运行机制。每座城市都应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考虑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保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为依据,结合本地区的特点,明确城市排水规划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采用新的理念和技术方法,排蓄并重,科学合理地编制城市排水规划。改革完善城市排水管理的体制,实行水务统一管理协调机制,全面统筹城市防洪防涝、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雨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建设排水体制完善、运行机制科学、系统布局合理、处理规模适度的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
3.2提高排水系统建设标准
按照GB50014—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城市一般地区排水设施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为0.5~3a, 重要地区也只有3~5a。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副秘书长王岚指出:城市内涝的症结在于我国现行的城市排水标准太低。首先,要对《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进行修订,合理提高排水系统建设标准,明确不同等级城市的内涝防治、排水系统排涝能力校核、雨水调蓄等方面的要求。其次,新修订的标准颁布实施后,各城市应按新标准,评估城市排涝能力,根据评估结果,合理布局排涝设施,采用新的标准建设城市排水系统,并逐步对原有的排水设施进行改造。
3.3采用生态透水硬化方案
城市地表日趋“硬底化”是形成城市内涝的原因之一,城市内涝的防治必须解决好雨水渗透的问题,引导雨水分流。①铺设城市地面尽量选择透水材料,能不硬化地面则不硬化。在机关、社区等停车场、内部道路必须硬化的部分,采用生态透水硬化方案,如采用有孔面砖、混合土基层等,一方面满足了地面强度要求,供停车和人行等需要,另一方面地面透水透气,有效减少了积水,还可散热;同时在有孔面砖的孔内种草还可以美化、净化小环境。②在满足排水要求条件下少用浆砌块石护岸,对城市河、湖、沟、渠驳岸进行防护优先采用生态草皮,或采用预制混凝土空心方块护岸,并在方块里填入泥土,种上草皮等小型植物。
3.4发挥湖泊水体调蓄功能
湖泊等水体具有调蓄雨水、涵养渗流等调节径流的作用,是接纳雨水的天然容器。解决城市内涝灾害问题,给雨水出路,必须充分发挥湖泊、洼地、沟塘、渠道调蓄雨水的功能。①出台保护城市湖泊的法律法规和制定湖泊保护规划。例如,武汉市出台了《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制定了2004—2020《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从地方法规层面杜绝了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考虑的行为。②遵循统一规划、依法管理、综合整治、科学利用的原则保护湖泊等水体,即使是小沟塘填埋也要进行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依法禁止非法“填湖造地,围湖造田”,对违法者给予最严厉惩罚,并责令其“退地还湖,退田还湖”。
四、结束语
应对城市内涝灾害的频发,应树立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水和谐的理念,科学规划城市发展,完善城市规划建设法规,强化排水管网建设,做好雨水资源利用, 采取多种科学有效措施提高城市的防灾减灾能力,从而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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