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忠东
摘 要:文章简单介绍了一矿在巷道掘进时遇到地质构造后的响应机制,及采取的管理模式和有效的技术手段,该管理模式自施行以来,在遇到的各类构造期间确保了顶板的支护安全,并实现了高效快速掘进。很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巷道;地质构造;顶板;技术
1 地质构造内容
根据我矿实际地质构造情况,影响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的地质构造指:陷落柱、断层、褶曲、冲刷、顶板岩性变化段、顶板破碎段、顶板淋头水段。
2 评级标准
结合地质构造评级标准和巷道顶板管理难易程度、顶板岩性探测和矿压观测结果,构造区顶板管理的综合评定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评定标准:含水构造区、煤巷半煤岩巷过陷落柱、落差2m以上(含2m)的断层和顶板破碎的褶曲,以及过构造前后10米范围的影响区域。B级评定标准:岩巷过陷落柱、落差2m以下的断层、褶幅大于15°且顶板完整的褶曲、顶板岩性发生变化区域、顶板淋头水段。C级评定标准:未揭露构造时,构造牵引区域巷道围岩节理发育、矿压显现明显、煤层松软,以及褶幅小于15°的顶板完整的褶曲、冲刷区。
3 构造区顶板管理采取的程序
A级:立即停止作业,对外围10米范围内的顶板加强支护,同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生产科、地质科、安监处等部门到现场踏勘,研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矿分管领导同意后贯彻执行。
B级:立即停止作业,对外围10米范围内的顶板加强支护,同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生产科、地质科、安监处等部门到现场踏勘,研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同意后贯彻执行。
C级:立即汇报调度室,矿、井区、队组技术管理人员于当班到现场确定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围岩变化情况调整支护参数和支护方式,队组及时观察顶板围岩状况,发生变化及时提升等级标准。
4 监督检查
地质构造区顶板管理评定为A级时,由矿生产科、安监处和井区组织一天一次现场检查;评定为B级时,由矿生产科、安监处每2天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工区要每天检查一次;评定为C级时,由矿生产科、安监处每5天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工区每2天到现场检查一次。
5 顶板支护规定
5.1 褶曲、断层
根据褶曲、断层的产状要素,判断构造的分类,制定相应的措施。
5.1.1 对于褶幅、断距小,对巷道掘进影响不大的褶曲、断层构造,可以直接掘进通过,构造外围10m要加强支护强度,在原来支护基础上,根据现场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增加锚杆(索)数量,缩小锚杆(索)间排距。
5.1.2 对于断距大,与巷道夹角大的断层,褶幅大的褶曲构造,要结合揭露的地质情况,加强巷道掘进地段的地质钻勘工作,根据所掌握的地质资料(包括地质构造分布情况与现状,以及岩性变化的大致可能地段等),及时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法。构造外围10m要加强支护强度,在原来支护基础上,根据现场情况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增加锚杆(索)数量,缩小锚杆(索)间排距。
(1)应根据巷道的用途提供巷道施工中(腰)线,确定巷道方向和坡度;必要时,要提前或者退后进行挑顶(起底)掘进,保证巷道满足使用要求。
(2)要优化过构造方案,以满足巷道使用要求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稳定岩层作为巷道顶帮,采用过岩巷距离短、安全系数高、衔接影响小、机械化率高、经济效益好的方式进行掘进。
5.2 陷落柱
巷道掘进遇陷落柱时支护方式:
5.2.1 开拓大巷揭露陷落柱时,队组先对工作面及外围10m进行锚索加强支护;构造段支护应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全锚索+套29U型棚支护,支棚支护段滞后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2架棚,循环进度和棚距缩小为一排不得大于0.8m,锚索规格不小于Ф17.8×7200mm,顶帮要构紧盘实,拉钩、撑木齐全,构造过完后要进行喷浆封闭。
5.2.2 15#煤巷道揭露陷落柱时,掘进机截割硬度范围内岩性的巷道,选择采用综掘工艺;掘进机截割硬度范围外岩性的巷道,选择采用普(炮)掘工艺。队组先对工作面及外围10m进行锚索加强支护;构造段支护应根据现场地质条件和构造发育情况确定支护方式,当顶板基本稳定、无淋水和锚索支护有效时,采用全锚索支护;当顶板破碎、有淋水现象或施工锚索难以控制顶板时,要采用全錨索+套棚支护;具体的支护形式有构造领导组制定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中详细规定。顶帮支护排距减小为一排不得大于0.8m,支棚排距不大于2m,滞后工作面距离在安全技术措施中根据支棚工艺相应规定,锚索规格不小于Ф17.8×7200mm,木棚梁、腿采用不小于Ф180mm的圆木,尾巷支棚时,要对支棚段进行喷浆封闭。必要时要缩小巷道断面掘进。
5.2.3 根据巷道围岩结构稳定性、顶板完好程度和矿压显现情况,相应采取全锚索支护、锚索+套棚联合支护。当原构造段未支棚、支棚后矿压仍发生变化,支护破坏时,要进一步采取补打大直径锚索+套棚支护。
6 构造区域观测和探测
6.1 地质构造影响区域外30米开始加强岩性探测和矿压观测。施工队组每个圆班使用锚索钻机钻探,构造边缘处顶板岩性发生较大变化时要取芯探测,探测深度不小于10米。矿压观测每10米一组(煤巷、半煤岩巷),设压力表和离层仪,观测频度每天不少于一次。
6.2 构造外围10米开始严格执行物探和钻探措施,每探5米进3米。揭露隐伏地质构造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物探和钻探手段,补充构造外围巷道地质资料。
7 其它规定
7.1 对于构造及周围影响区围岩破碎、或有淋头水时,煤层节理发育和松软煤层,顶板较不稳定,难以维护的,要先进行注化学浆进行加固,后再加强支护进行掘进。
7.2 巷道冒顶后原则上冒多高锚多高,不能打锚杆锚索时,要采用棚式支护。采用棚式支护时,要构罗架木接顶,因特殊地质条件和动压影响不能接顶时,要铺设至少0.5m的缓冲层蓬顶通过,同时对蓬顶段的架棚采取防倒措施。
7.3 巷道在过构造期间,如采用炮掘和支棚工艺的,工作面10米内的棚要采取加固措施,并在措施中明确说明。在有坡度的巷道支棚时,棚腿要有一定的迎山角,并采取防倒措施。
7.4 巷道临近构造带、过构造期间,应注意工作面瓦斯等有害气体涌出和积存情况,通风工区要加强通风管理,做好监测监控和预报工作。
7.5 加强有掘必探工作,对构造影响区加大探测的密度和循环,如果出现透水征兆,要立即撤人并汇报。如果构造与含水层有水力联系,必须做好疏排工作,队组要准备好排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