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与大学生维权保护

2014-10-20 02:58杜颖青徐雪伟
文教资料 2014年17期
关键词:维权权益高校学生

刘 熙 杜颖青 徐雪伟

(韩山师范学院,广东 潮州 521041)

浅议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与大学生维权保护

刘 熙 杜颖青 徐雪伟

(韩山师范学院,广东 潮州 521041)

如今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而我国的高校管理体制还处于不断改善中,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免会发生一些侵权事件。本文尝试讨论在新形势下,高校如何完善大学生管理制度和大学生维权工作,推动高校依法治校的发展,促进学生自我管理的发展。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学生维权 侵权现象 权利保护

随着我国教育法规的不断完善及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大学生维权工作的顺利展开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全面提高素质教育和依法治理学校的必然要求,而且是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由之路。近年来,高校在管理中侵犯大学生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侵权现象

当前,高校在管理学生、行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忽视学生权利、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学生受教育权受侵问题。

《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大学生享有的教育权利应包括听课权、活动权、建议权、考试权、学位权、学历权和择业权等。

当前,某些高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行使教育权和惩戒权,在教学管理、毕业证发放和学籍处理等环节出现一系列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事件,产生不良影响。

2.学生财产权受侵问题。

《民法通则》第29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但在高校中,作为合法公民的学生的财产权益,却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一些高校存在张罗各种名目,利用各种手段非法收取学生费用的现象,如在学期初,收取诸如新生接待费、登记费、介绍费,甚至重修费、补考费等费用;部分高校由于自身的财力等各种原因,私自挪用学生的生活补助金、助学金、奖学金;部分高校因公寓建设质量不过关,校园安全管理不严密,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导致学生宿舍失窃时间时有发生,学生的财产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3.学生隐私权、名誉权受侵问题。

学生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受侵犯在高校中普遍存在。部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不当,出现诸如未经学生同意,而将涉及学生个人隐私、家庭情况的信息公布于众,不仅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而且对其生活学习及身心健康等方面均造成不良影响。一些高校的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以检查宿舍为由,擅自进入学生宿舍,随意翻动或收缴学生私人物品,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4.学生程序性权益受侵问题。

《教育法》、《行政处罚法》均明文规定,大学生享有先知权、申辩权、申诉权、起诉权和上诉权等程序性的权益。当部分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实体、轻过程”的不良倾向,缺乏对学生程序性权利的保护。特别是在处分学生上,一般没有事先告知学生,不仅剥夺了学生的先知权和知情权,而且使学生失去了申述的权利。

二、着眼大学生权利保护,推进学生管理工作建设

大学生维权工作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高校维权工作,是对促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校园和谐的良好建设均有重要意义。

1.完善高等教育法律体系,着眼学生权益建立学校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体系不够完备,与高校实际情况的迫切需要具有一定的差距,而且存在诸如程序性规范少、具体操作难、配套立法落后等漏洞。为此笔者认为,必须在原有的法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修订修改,建立一套完备的高等教育法律体系,使高校的每项学生工作管理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另外,各高校依据自身情况,制定的各类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必须与国家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不能与其相抵触相违背,应该树立起“学生为教育主体”的教育理念,将学生的权益保护作为健全制度规范的出发点和归结点。

2.转变管理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

2003年7月,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是我国教育行政的重大转变和重要发展纲要,它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严格依法办事,对推进教育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高校管理工作者必须转变管理理念,认知和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法律修养,树立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改变“重义务轻权利、重程序轻人本、重惩戒轻引导”等人治惯性,形成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学生、调解纠纷、维护权利的行为和准则,推动教育管理的法制化进程,鼓励学生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切实保护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的目标。

3.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加强高校维权工作建设。

学生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如何引导学生正确地认识自身的权益,正确维护自身的权益,纠正在维权过程中的误区,对于促进高校的法制化建设,促进高校快速稳定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学生的维权教育,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自我管理和教育。

应该将法治教育课程,纳入大学生入学教育体系,加强对大学生维权工作的正确引导,让学生清楚认识到自己享有的各种权益并受到法律保护,引导学生通过正确的法律途径解决自身的实际问题,这样能提高学生对违反违纪现象的认识,规范自身行为。

(2)建立校园学生维权组织和机构。

校内学生维权机构的建立,是学生行使权利的重要体现,保护学生权益的有效途径。建立规范的校内学生维权机构,一方面应使用正确的维权方式,处理好学生的投诉事件,做好反馈工作,另一方面应积极宣传正确维权知识,促进学校维权工作的开展。

(3)纠正维权误区,倡导理性维权。

当前,由于部分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的不协调性增长,大学生对高校管理权和学生权利的关系认识不足等原因,部分学生出现维权上的误区,表现为采取非法集会、散发传单、毁坏学校设施和公共财物等极端手段进行维权,不仅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伤害,而且破坏高校法制建设的氛围,产生极为不良的影响。因此,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纠正学生的维权误区,引导学生通过正确的法律程序、法律手段,投诉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事件,做到理性维权,构建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

随着“依法治国”、“以生为本”等教育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随着大学生维权意识和、维权行动日益增加。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更应该积极主动地转变观念,加强对大学生的正确引导,规范大学生的维权活动,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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