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芳
内容摘要:农业产业链融资与传统的信贷供给模式在服务理念、服务对象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有较大的区别。本文以种植业为例,将产业链上加工企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的不同环节作为商业银行融资服务的切入点,在分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要点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阶段提出农业产业链融资产品及其流程设计。
关键词:农业产业链 农业产业链融资 风险控制 业务流程
我国当前农村金融服务还远不能满足国家农业产业化战略对金融服务提出的要求。在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的过程中,在国家大力倡导“金融支持三农服务”的大背景下,农村金融服务也开始逐渐成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创新实践的新契机。农业产业链融资这一概念在国外早已经有理论发展和成功实践,国内近几年也有相关的研究成果出现。因其在服务理念、服务对象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与我国传统的信贷供给模式有较大的区别,本文将结合国内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供应链融资的运作原理,在考虑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对我国现阶段的农业产业链融资具体业务品种和流程进行探讨和分析,以为农业产业链融资在我国的进一步实践提供参考。
农业产业链融资与传统信贷供给模式的差异
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要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再一次强化了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职责。但目前我国开展农村金融服务还面临一些障碍,如普遍缺乏贷款抵押物、农户小生产难以对接大市场等,这使得原有的传统信贷供给模式无法满足“三农”对金融服务的要求。面对这些障碍,农业产业链融资有针对性地提供了一个比较理想的解决方案。农业产业链融资与传统的农村金融服务不同,它是指一个或多个金融机构以整条农业产业链为基础,以整个产业链的信用为链条上各主体的信用,对农业产业链上的不同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其实质是以农业龙头企业为核心来进行整个产业链的融资。目前我国已经有部分地区和银行开展了这一探索性的实践,并取得了一些成功,其中以龙江银行2010年的“五里明模式”为代表。农业产业链融资对比传统的信贷供给模式存在几个方面的差异。
首先,两者的服务理念不同。在传统的信贷供给模式下,由于农业生产特殊的自然属性以及农户和涉农企业在信用等级评价中的整体水平等因素,农村市场往往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太愿意主动涉及的领域,相关的支农政策是提供这类服务的主要推动力;农业产业链融资更侧重的是对“三农”全方位的支持理念,产业链上的各环节主体以龙头企业的信用为整个链条的信用,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提供农业产业链融资服务是将自身融入产业链的发展之中,在产业链各环节为其发展提供整体金融支持方案,在国家重点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领域,这既是融资产品的创新,也为银行自身创造了巨大的业务空间。
其次,两者的服务对象不同。传统的信贷供给模式的服务对象是农户和涉农企业,如商业银行目前提供的农户小额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等产品,它们都要求贷款申请人自身有满足贷款条件的抵、质押物或担保;而农业产业链融资的服务对象是农业产业链上的各相关主体,融资产品本身也可能对应农业生产的不同环节和阶段。
最后,两者的风险控制重点不同。传统的信贷供给模式的信用控制重点在于农户和涉农企业自身的信用等级评价以及其所能提供的抵、质押物,因此前期贷款申请的审核是商业银行进行风险控制的重中之重;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中,以龙头企业信用为主的产业链的整体信用评价才是审核的关键,而放贷之后的产业链运转效率以及贷款的自偿性和封闭性是其风险控制的重点。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和传统的信贷供给模式尽管都服务于农村市场,但有很大的差异,两者各有侧重。在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将越发能体现其服务于“三农”的优势。
其它发展中国家成功经验的启示
国际上已有很多国家在农业产业链融资上有所实践,也有一些成功案例。在众多的国际实践中,农业产业链融资成功运作的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几个:
肯尼亚的DrumNet模式。银行提供的贷款直接支付给农资公司,以获取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后的收入自动回笼到指定账户用来还款,并通过多种现代技术手段,比如手机短信和电脑灯等,跟踪反馈生产销售和资金流的准确信息,支持当地的园艺发展。
印度的Buyer-backed Supply Chain Financing模式。由第三方公司作为中间人与农业小生产者、中小企业以及买方共同签订协议,农业小生产者或者中小企业在交付产品后,按照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向生产者进行融资,在资金回流后扣除贷款以及手续费后的剩余资金再支付给借款人,其实质上是由第三方公司承担了其中大部分的信用风险。
洪都拉斯发展银行的芭蕉产业链模式。由当地的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由美国援建的农户培训机构为龙头企业和农户提供配套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由洪都拉斯发展银行提供贷款以支持整个产业链运转。
不难看出,这些成功案例虽然各自运作具体模式有所不同,但各自的模式设计中在注重风险防范和控制这一方面有着一定的共性;尤其是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的风险控制核心在于农业产业链融资的风险控制。
现阶段我国农业产业链融资业务流程设计
尽管农业产业链融资在我国的发展空间巨大,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农业产业链融资还面临着很多客观的制约因素,如各地方农业产业链发展水平不一致,不同地区的农业产业链产品有所不同,目前大多数农业产业链仍然不够紧密,农业生产本身易受自然条件影响等等。因此,具体的融资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也理应根据地区优势产业和具体农产品特点进行本土化定制,但无论哪种模式创新,在融资模式运作过程中对于风险的防范和控制都应作为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本文以种植业为例,以“加工企业+农户+合作组织+银行”的典型模式来进行具体流程设计,将加工企业作为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即龙头企业,以其前期向农户采购、安排生产加工、向经销商销售等三个不同阶段作为商业银行融资的切入点,分别进行预付款融资、存款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的流程设计。endprint
(一)加工企业前期采购阶段的预付款融资
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从开始种植到产品被加工企业采购需要一定的周期,对于广大农户来说,加工企业在与之签订采购订单的同时,也同样给他们带来了前期种植生产阶段的资金短缺问题。从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由商业银行与所有的订单农户直接建立借贷关系来解决前期种植生产阶段的资金短缺问题不太现实,因此可以考虑进行这一阶段的预付款融资,如图1所示。农户、合作组织与加工企业签订合同,进行订单农产品的种植,加工企业承诺回购;加工企业凭借合同向银行申请专用贷款用于向农户支付预付款;银行审查加工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回购能力,加工企业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同时由合作组织提供担保;银行向农户支付预付款;合作组织和农技站为农户和加工企业提供必要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农户种植完成后将订单产品交付物流企业;加工企业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补充保证金;银行根据补充保证金的量分批向加工企业放贷用于其加工生产。
此模式中,加工企业凭借自身信用和与农户签订的合同申请贷款并直接预付给农户,使农户获得用于种植期间的前期投入资金,这加大了农户参与产业链的积极性,由合作组织和农技站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以减少或避免种植风险,并由合作组织承担了担保责任,再加上资金从出账到收回的操作流程上存在封闭性,使得银行的信贷风险可控。模式中对农户的履约能力的考察是风险控制的要点,因此。需要农业合作组织等配合进行。另外,农技站的培训和技术指导为农户履约能力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二)加工企业生产阶段的存货融资
加工企业一方面持有大量收购的订单种植农产品,一方面又不断生产出农产品加工后的半成品和产成品库存,同时还需要向银行偿还其预付给农户的前期采购投入,由此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因此,我们可以考虑进行这一阶段的存货融资。
如图2所示:银行、加工企业、物流企业三方签订仓储监管合同;加工企业向物流企业交付抵、质押物;银行根据物流企业提供的抵、质押物信息为加工企业提供存货融资贷款;加工企业根据需要向银行追加保证金;银行向物流公司发出发货指令;物流公司放货给加工企业。
此模式中,由加工企业凭借自身库存向银行申请贷款,由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企业提供的进行抵、质押的商品实行有效监管,三方均受仓储监管合同的约束,使风险可控。由于农产品本身的特性,其流动性和价格波动情况以及抵押手续的完备性是风险控制的要点。
(三)销售阶段的应收账款融资
加工企业开始向下游企业发货,一方面企业产生了应收账款,另一方面由于其生产的连续性,加工企业的资金需求仍未回落。此阶段可考虑应收账款融资。
如图3所示:加工企业在额度内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转让;银行受让应收账款,并与加工企业共同通知经销商;经销商对应收账款及转让事宜进行确认;银行向加工企业发放融资款;应收账款到期日前银行通知经销商付款,经销商将款项汇入银行指定账户;银行扣除融资款项,余款划入加工企业账户。此模式中,对于加工企业而言,转让应收账款可获得销售款项的提前实现,加速了流动资金周转,也无须提供传统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各项抵、质押和其他担保。对银行而言,受让应收账款即是获得了自偿性的还款来源,同时也创造了向下游经销企业延伸业务的渠道。其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应收账款的可实现性,以及应收账款转让的合法性,是风险控制的要点。
以上分析是在借鉴供应链融资运作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理论上的分析,在具体实践中应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当地农业产业化的整体水平和农业产业链的发展状况,科学创新,针对不同的农业产业链特点进行具体融资业务流程设计,这也是下一步的研究重点。
1.程永娟,孟枫平.农业产业链融资研究评述[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3(3)
2.王士勇.农业产业链融资障碍及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1(12)
3.周晓强.以供应链金融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J].中国金融,2012(15)
4.刘西川,程恩江.农业产业链融资:案例考察与博弈分析[J].金融发展评论,2012(3)
5.罗元辉.供应链金融与农业产业链融资创新[J].中国农村金融,2011(9)
6.胡国晖,郑萌.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模式及收益分配探讨[J].农村经济,2013(5)
7.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课题组.供应链金融[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
8.邢桂君,王虹.建立本土化农业产业链金融模式[J].中国金融,2011(17)endprint
(一)加工企业前期采购阶段的预付款融资
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从开始种植到产品被加工企业采购需要一定的周期,对于广大农户来说,加工企业在与之签订采购订单的同时,也同样给他们带来了前期种植生产阶段的资金短缺问题。从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由商业银行与所有的订单农户直接建立借贷关系来解决前期种植生产阶段的资金短缺问题不太现实,因此可以考虑进行这一阶段的预付款融资,如图1所示。农户、合作组织与加工企业签订合同,进行订单农产品的种植,加工企业承诺回购;加工企业凭借合同向银行申请专用贷款用于向农户支付预付款;银行审查加工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回购能力,加工企业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同时由合作组织提供担保;银行向农户支付预付款;合作组织和农技站为农户和加工企业提供必要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农户种植完成后将订单产品交付物流企业;加工企业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补充保证金;银行根据补充保证金的量分批向加工企业放贷用于其加工生产。
此模式中,加工企业凭借自身信用和与农户签订的合同申请贷款并直接预付给农户,使农户获得用于种植期间的前期投入资金,这加大了农户参与产业链的积极性,由合作组织和农技站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以减少或避免种植风险,并由合作组织承担了担保责任,再加上资金从出账到收回的操作流程上存在封闭性,使得银行的信贷风险可控。模式中对农户的履约能力的考察是风险控制的要点,因此。需要农业合作组织等配合进行。另外,农技站的培训和技术指导为农户履约能力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二)加工企业生产阶段的存货融资
加工企业一方面持有大量收购的订单种植农产品,一方面又不断生产出农产品加工后的半成品和产成品库存,同时还需要向银行偿还其预付给农户的前期采购投入,由此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因此,我们可以考虑进行这一阶段的存货融资。
如图2所示:银行、加工企业、物流企业三方签订仓储监管合同;加工企业向物流企业交付抵、质押物;银行根据物流企业提供的抵、质押物信息为加工企业提供存货融资贷款;加工企业根据需要向银行追加保证金;银行向物流公司发出发货指令;物流公司放货给加工企业。
此模式中,由加工企业凭借自身库存向银行申请贷款,由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企业提供的进行抵、质押的商品实行有效监管,三方均受仓储监管合同的约束,使风险可控。由于农产品本身的特性,其流动性和价格波动情况以及抵押手续的完备性是风险控制的要点。
(三)销售阶段的应收账款融资
加工企业开始向下游企业发货,一方面企业产生了应收账款,另一方面由于其生产的连续性,加工企业的资金需求仍未回落。此阶段可考虑应收账款融资。
如图3所示:加工企业在额度内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转让;银行受让应收账款,并与加工企业共同通知经销商;经销商对应收账款及转让事宜进行确认;银行向加工企业发放融资款;应收账款到期日前银行通知经销商付款,经销商将款项汇入银行指定账户;银行扣除融资款项,余款划入加工企业账户。此模式中,对于加工企业而言,转让应收账款可获得销售款项的提前实现,加速了流动资金周转,也无须提供传统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各项抵、质押和其他担保。对银行而言,受让应收账款即是获得了自偿性的还款来源,同时也创造了向下游经销企业延伸业务的渠道。其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应收账款的可实现性,以及应收账款转让的合法性,是风险控制的要点。
以上分析是在借鉴供应链融资运作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理论上的分析,在具体实践中应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当地农业产业化的整体水平和农业产业链的发展状况,科学创新,针对不同的农业产业链特点进行具体融资业务流程设计,这也是下一步的研究重点。
1.程永娟,孟枫平.农业产业链融资研究评述[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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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课题组.供应链金融[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
8.邢桂君,王虹.建立本土化农业产业链金融模式[J].中国金融,2011(17)endprint
(一)加工企业前期采购阶段的预付款融资
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从开始种植到产品被加工企业采购需要一定的周期,对于广大农户来说,加工企业在与之签订采购订单的同时,也同样给他们带来了前期种植生产阶段的资金短缺问题。从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由商业银行与所有的订单农户直接建立借贷关系来解决前期种植生产阶段的资金短缺问题不太现实,因此可以考虑进行这一阶段的预付款融资,如图1所示。农户、合作组织与加工企业签订合同,进行订单农产品的种植,加工企业承诺回购;加工企业凭借合同向银行申请专用贷款用于向农户支付预付款;银行审查加工企业的资信状况和回购能力,加工企业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同时由合作组织提供担保;银行向农户支付预付款;合作组织和农技站为农户和加工企业提供必要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农户种植完成后将订单产品交付物流企业;加工企业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补充保证金;银行根据补充保证金的量分批向加工企业放贷用于其加工生产。
此模式中,加工企业凭借自身信用和与农户签订的合同申请贷款并直接预付给农户,使农户获得用于种植期间的前期投入资金,这加大了农户参与产业链的积极性,由合作组织和农技站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以减少或避免种植风险,并由合作组织承担了担保责任,再加上资金从出账到收回的操作流程上存在封闭性,使得银行的信贷风险可控。模式中对农户的履约能力的考察是风险控制的要点,因此。需要农业合作组织等配合进行。另外,农技站的培训和技术指导为农户履约能力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二)加工企业生产阶段的存货融资
加工企业一方面持有大量收购的订单种植农产品,一方面又不断生产出农产品加工后的半成品和产成品库存,同时还需要向银行偿还其预付给农户的前期采购投入,由此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因此,我们可以考虑进行这一阶段的存货融资。
如图2所示:银行、加工企业、物流企业三方签订仓储监管合同;加工企业向物流企业交付抵、质押物;银行根据物流企业提供的抵、质押物信息为加工企业提供存货融资贷款;加工企业根据需要向银行追加保证金;银行向物流公司发出发货指令;物流公司放货给加工企业。
此模式中,由加工企业凭借自身库存向银行申请贷款,由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企业提供的进行抵、质押的商品实行有效监管,三方均受仓储监管合同的约束,使风险可控。由于农产品本身的特性,其流动性和价格波动情况以及抵押手续的完备性是风险控制的要点。
(三)销售阶段的应收账款融资
加工企业开始向下游企业发货,一方面企业产生了应收账款,另一方面由于其生产的连续性,加工企业的资金需求仍未回落。此阶段可考虑应收账款融资。
如图3所示:加工企业在额度内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转让;银行受让应收账款,并与加工企业共同通知经销商;经销商对应收账款及转让事宜进行确认;银行向加工企业发放融资款;应收账款到期日前银行通知经销商付款,经销商将款项汇入银行指定账户;银行扣除融资款项,余款划入加工企业账户。此模式中,对于加工企业而言,转让应收账款可获得销售款项的提前实现,加速了流动资金周转,也无须提供传统流动资金贷款所需的各项抵、质押和其他担保。对银行而言,受让应收账款即是获得了自偿性的还款来源,同时也创造了向下游经销企业延伸业务的渠道。其中,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应收账款的可实现性,以及应收账款转让的合法性,是风险控制的要点。
以上分析是在借鉴供应链融资运作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理论上的分析,在具体实践中应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当地农业产业化的整体水平和农业产业链的发展状况,科学创新,针对不同的农业产业链特点进行具体融资业务流程设计,这也是下一步的研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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