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金峰
资费审批取消提升政府企业效率
作者 | 金峰
尽管近期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对推动电信资费进一步下降并无直接影响,但却有助于政府企业效率的提升。
2014年2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涉及到电信业的政策主要包括两项,一是取消了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二是取消了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制度。尤其是对于第一项政策,媒体纷纷认为这将有效推动电信资费的进一步下降,而普通用户也对政策的执行效果充满期待。
但是,笔者认为,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政策的取消,对推动电信资费进一步下降并无直接影响,但是会有助于政府企业效率的提升。
在取消电信业务资费审批之前,电信业务资费设立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计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2002)和《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2005)。
根据上述的政策文件,政府对电信业务资费实现上限控制,备案管理的模式,政府确定了语音、短信、流量等电信业务资费的上限,只要资费不突破上限,各电信企业可自行制定资费,然后在所在地的通信管理局进行备案即可。
上限控制的目的,本来是考虑到电信行业提供公共物品,业内企业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为了防止其借助垄断地位,不断涨价而推出的政策,这同自来水、燃气、电力具有相似性。
但是,由于技术进步,让电信行业单位产品的成本不断下降,并具备了降价的空间,同时电信行业多家企业并存,并提供几乎无差别的产品,让用户有充足的选择空间(这同自来水、燃气、电力等显著不同),不断降低资费,成为运营商们的必然选择。
最终的结果,在实际的政策执行中,没有一家运营商会去挑战政府规定的资费上限,相反却在不断的价格战中,让实际的资费同那个多年前规定上限的差距越来越大,他们只是需要将制定出的资费,到政府部门备案而已。
政府部门实际早已不对资费价格进行管理,取消一项已基本不被执行的政策,自然不会对市场产生明显的影响。产品,从而大幅度降低了电信业单位产品的成本,为持续降低资费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是市场竞争不断加深,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经过多年的发展,实力趋于均等化,业务趋于同质化,价格战成为不可避免的竞争手段。更何况,在一些市场上,还有一些小型的运营商,如宽带市场,由于规模较小,它们没有品牌,也缺乏高质量的产品,降低价格成为他们几乎惟一的营销手段。而目前,已经有25家虚拟运营商擦拳磨掌,要在2014年冲进电信市场。可以想象,价格战是不可避免的,而这些虚拟运营商中的相当部分,长期浸淫在互联网领域,它们有多种方式获利,资费低于成本,对于它们而言并无太大关系,只要有足够的用户被吸引进来,并被它们去经营即可。
所以,市场早已有足够的话语权让资费降低了,即便政府取消管制,也不会对资费下降的趋势有明显影响。
在电信业务资费审批正式取消之前,尽管政府事实上并不对具体的资费进行审批,但是一些流程性的工作,还是要耗费企业和政府相关人员的时间和精力。具体而言,每当运营商推出新的业务资费时,需要向政府部门撰写材料,不仅要告知具体的资费形式,同时也要详细说明为什么制定这样的资费,而相关政府部门也需要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批,看看是否超过了价格上限。尽管目前几乎无超过上限的案例存在,但是相关流程还是需要走的,同时也需要对资费信息进行备案。
不可否认,相应政策的执行,降低了政府与企业的工作效率,政府需要有人投入时间来完成相应工作,企业也同样如此。更重要的是,对于运营商而言,原本可以快速对市场做出反应,但是,由于这一额外环节的存在,而不得不降低反应速度。不过,当相应审批制度取消之后,政府与企业的效率都将得到提升。按照工信部的表态,其更多的精力将从事前审查向事中审查,事后审查的方向转变,从而更加有效地保护最终消费者的利益。而对于运营商而言,更是可以从一些流程性的事务当中解脱出来,尤其是对于那些即将进入市场,却又不是非常熟悉流程的虚拟运营商而言,更是利好消息。
纵观改革开放35年以来电信行业的发展可以看到,行业越是市场化,资费越低;政府管控力度越强,资费越贵。近十年来,是电信业资费下降最快的十年,在这十年中,两方面的市场化要素,让电信业资费持续下降。
一方面是电信业单位产品的成本不断降低,这首先要感谢技术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感谢国家整体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让国内设备厂商、运维厂商不断涌现,并且能够提供极高质量的
能由市场解决的事情,都由市场决定,政府不做过多干涉,这已经是普遍的共识,更是不可逆转的方向,为此,本届政府从成立以来,一直在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其中阻碍市场发展的制度逐一取消。被取消的制度,正逐步从一些无关痛痒的领域,向关系各部门切身利益的方向转变。
未来,随着更多制度被取消,一些原有政府提供的保护与桎梏都将取消,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资费将不可避免地继续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