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橙
摘要:本文通过对与独立审计质量和盈余管理相关的文献进行回顾,对独立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相关性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本文认为,审计对盈余管理的限制作用随着审计质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高质量的审计更能有效地制约盈余管理行为。
关键词:独立审计质量 盈余管理
据企业经济学理论,企业的本质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并且各契约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利害冲突。理性的经济人往往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信息不对称现象是普遍存在的。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企业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将出现代理问题。具体而言,企业管理者(代理人)一般比投资者(委托人)拥有更多内部信息,管理者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某种程度上会对外披露不公允的财务信息,进而误导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于企业管理者和投资者的第三方,在一定程度上能对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有用性给予客观评价,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可以从某种程度上揭示企业盈余管理的现象,从而起到保护投资者的作用。我们不难看出,独立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存在相关性。本文就此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
一、独立审计质量
关于审计的定义,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会计学会(AAA)审计基本概念委员会于1973年发表的《基本审计概念说明》(A Statement of Basic Auditing Concepts)对审计的定义。AAA认为审计是一个系统化过程,即通过客观地获取和评价有关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认定的证据,以证实这些认定与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并将结果传达给有关使用者。审计最可贵的品质在于其独立性,独立性是指审计师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报告时所持有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一种状态。审计质量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审计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和完整,还取决于审计人员是否尽责和独立。审计人员越具有独立性,其出具的审计意见越客观公允。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指审计师发现并且报告被审计单位违约行为(会计报表错报或漏报)的联合概率(DeAngelo,1981)。审计师发现违约行为取决于其专业胜任能力,报告违约行为则取决于审计师的独立性。关于审计质量的评价方法与体系,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投资者)一般不能直接审查特定的审计程序,所以会计信息使用者直接准确地评判审计质量是非常困难的。DeAngelo(1981)从理论上证明了事务所规模越大或者事务所越有名气,审计质量越高。然而,此结论并没有在现实社会中得到广泛运用。夏立军、杨海斌(2002)在《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反应》一文中就指出我国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与小规模事务所没有显著区别。也就是说,事务所的规模还难以准确衡量其独立审计质量。李越冬、倪婕(2008)从盈余管理的视角对审计质量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息含量,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现象。由此可知,我们可以从检验会计师对盈余管理反应的角度来考察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质量。
二、盈余管理
(一)盈余管理的定义。国际上,美国会计学家斯科特(Scott)在其所著的《财务会计理论》一书中认为,盈余管理是会计政策的选择具有经济后果的一种具体表现。即只要企业的管理人员有选择不同会计政策的自由,他们必定会选择使其效用最大化或使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这就是所谓的盈余管理。另一位美国会计学家Schiper(1989)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层为了获得某种私人利益,对外部财务报告进行有目的的干预。Healy和Wahlen从会计准则制定者的角度出发,认为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者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旨在误导以公司经营业绩为基础进行决策的利益关系人或者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为基础的经济契约的后果。在国内,众多学者在学习借鉴西方关于盈余管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形,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各自的见解。陆建桥(1999)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人员在会计准则允许范围内选择适合的会计政策,为了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做出的会计选择。魏明海(2000)认为盈余管理是指管理当局为了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或影响那些基于会计数据的契约的结果,在编报财务报告和构造交易事项以改变财务报告时,做出判断和会计选择的过程。秦荣生(2001)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有选择会计政策和变更会计估计的自由时,选择其自身效用最大化或是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一种行为。还有学者认为盈余管理是管理者在不违反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前提下,通过会计方法或构建真实交易活动来调整会计信息以实现个人利益或企业价值至满意程度的过程。
尽管上述国内外学者对盈余管理研究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但不难看出他们对盈余管理的本质存在以下共识:第一,管理人员是盈余管理的活动主体;第二,盈余管理的对象是会计信息;第三,盈余管理可以是会计报表上的数据操纵或者是管理层做出相关决策并进行的现实努力以改变盈余状况;第四,盈余管理的目的性很强,即管理者通常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值得注意的是,会计盈余管理不同于会计盈余作假。前者是在会计准则规范的范围内,灵活运用会计准则赋予的权力,调整会计数据,以达到管理层期望盈余的方法。前者是合法的,而后者则属于违规操作(宁亚平,2004)。
综合以上各种观点,本文认为盈余管理的定义是管理层通过努力或者通过一定的会计手段,使公司的会计利润能够满足管理层的期望。
(二)盈余管理的计量。盈余管理包括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应计盈余管理的计量方法主要有应计利润分离法、具体项目法和盈余分布法等。
1.应计利润分离法。企业的报告盈余可分为经营性现金流量和应计利润两部分。此乃该方法的核心思想。经营性现金流量是企业现金流变化的结果,其金额的得出取决于真实的经济业务。因此经营性现金流量不可被操纵,报表中给出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值自然比较客观。应计利润因权责发生制而产生,它不直接形成当期现金流入或者流出,但会影响当期损益,比如应计入当期的折旧费用、摊销费用等。运用应计利润分离法估计盈余管理的计量模型有些属于时间序列模型, 如DeAnglo(1986)模型、Healy(1985)模型、Jones模型、修正的Jones模型和行业模型等。这种方法假定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活动主要通过操作应计项目进行。线下前营业利润(EBXI)包括经营性现金流量(CFO)和应计利润(GA)两部分,GA=EBXI-CFO。然后用回归模型将总应计利润分离为非操控性应计利润和操控性应计利润两部分,然后用操控性应计利润来衡量盈余管理的程度。大量研究结果表明,相对于其他盈余管理计量模型,截面的JONES模型和截面修正的JONES模型更能有效地揭示出公司的盈余管理。因而JONES模型也是在学术界运用得最为广泛的盈余管理计量模型。endprint
2.具体项目法。如果对研究对象所在行业和经营状况比较了解,就可以在事前预计企业进行盈余管理活动的主要方法,然后针对影响应计利润的具体项目进行研究,从而推测企业的盈余管理水平。比如对企业的坏账准备项目或者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由于这种方法要求研究者精通企业的各种业务以及企业所处的制度背景,这在现实中有时是不切实际的,因此这种方法运用范围比较窄。
3.盈余分布法。盈余分布法的思想是通过研究管理后盈余分布来检验公司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与应计利润分离法不同,这种方法不需要将盈余分为经营性现金流量和应计利润两部分。该理论假定正常情况下企业的盈余管理在统计上呈现正态分布,如果研究者发现企业的盈余管理函数明显不是正态分布,说明该企业存在盈余管理活动(Burgstah lerand Dichev,1997)。该模型的优点是研究者不必刻意估计操纵性应计利润,其不足在于研究者不能考察到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具体方法。
三、独立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
随着独立审计在资本市场地位的日益突出,独立审计质量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成为众多会计学者感兴趣的研究领域。由于缺少客观的评价标准,直接讨论或研究审计质量是比较困难的。如今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蒋义宏,1998),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自然与盈余管理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应当对企业的盈余管理活动予以恰当的披露和报告,从而确保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因此审计质量能否揭示盈余管理行为是判断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标准之一(李越冬、倪婕,2008)。夏立军、杨海斌(2002)以上市公司2000年度的财务报告为研究对象,研究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和监管政策(股票特别处理、暂停政策以及配股的政策)的关系,得出国内注册会计师并没有充分揭示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令人担忧。陈小悦、肖星、过艳晓(2000)证实了上市公司为迎合监管部门的配股权规定存在利润操纵行为。这一结论同样说明了企业盈余管理活动的普遍性。曹金臣(2013)选取2011年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为样本,发现非标准审计意见与资产总额、每股收益、流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并且审计师是否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与净资产收益率处于配股标准范围内无显著关系。他由此推断注册会计师具有一定的职业判断水平,然而注册会计师并不能够充分揭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独立审计质量还无法获得投资者的高度信任。此外,还有学者针对会计估计变更过程中暴露出的失当会计估计现象,检验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质量。注册会计师通常在会计估计变更前一年会对公司的会计估计失当已有察觉;在会计估计变更当年,注册会计师非标意见的出具与估计变更涉及的项目个数、线上估计变更金额占全部变更金额的比例以及客户规模显著相关(刘勤、颜志元,2006)。
从整体看,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是普遍存在的;相应地,注册会计师倾向于对盈余管理程度高的企业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一般情况下低质量的审计中审计意见不能反映企业盈余管理程度。我国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具有一定的鉴别力,其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具有信息含量。但与此同时,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平均水平不高,无法完全取信于投资者。这一方面证明了我国审计师具有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某种程度上的独立性。
四、结论和启示
本文通过回顾与独立审计质量和盈余管理内容有关的文献,对独立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相关性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审计质量的高低可以反映在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揭示的盈余管理程度上。企业盈余管理行为越多,越容易被审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审计对盈余管理的限制作用随审计质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高质量的审计具有更强的限制盈余管理的效应。
理论和实践均证明独立审计是规范上市公司行为的重要环节。为了有效地遏制企业进行激进的盈余管理活动、保护投资者利益,改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制度,缩小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2)监管部门应审核审计师提供的审计报告,确保审计师的独立和公正客观;(3)政府或监管部门可努力拓宽渠道,帮助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获取更多鉴证信息。
参考文献:
1.肖家翔,李小键.盈余管理定义解读[J].会计研究,2004,(9).
2.宁亚平.盈余管理的定义及其意义研究[J].会计研究,2004,(9).
3.夏立军,杨海斌.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反应[J].审计研究,2002,(4).
4.陈小悦,肖星,过艳晓.配股权与上市公司利润操纵[J].经济研究,2000,(1).
5.DeAngelo,L. Auditor Size and Auditor Quality [J].Journal of Accounting & Economics,1981,(1).endprint